第一篇:强制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俞丽华,女,1981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中河路35号。
被申请人:李新伟,男,1981年5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东阳市歌山镇象塘夏楼村夏楼2-236号。
被申请人:单小峰,男,1983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东阳市城东街道塘西村许宅5-52号。
申请执行标的:借款本金80000元、利息(自202_年7月31日起按月利率20‰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代理费202_元及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依据:(202_)东商初字第528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有(202_)东商初字第528号民事判决书在案,现履行期限已过,但被申请人仍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东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二篇:强制清算申请书
强制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系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被申请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xx 第三人人xxx,性别,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xxxxxxxxx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
Xxx请求解散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一案,经xxxxxx人民法院判决,现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已经解散。
鉴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未能在判决书确定的15日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xxx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
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强制招待申请书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李*刚,男,汉族,1975年8月23日出生,住址:南昌市青山湖区XXXXXX 被申请人:南昌**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 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_】赣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材料款及劳务费125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材料款及劳务费125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202_年5月15日至202_年7月15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材料款及劳务费125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2_年12月1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3000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2_年被申请人承建南昌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并垫付安装材料,202_年5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垫付材料款及劳务费共计125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2_)赣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南昌**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李*刚垫付材料款及劳务费共计125000元;
二、被告南昌**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李*刚垫付材料款及劳务费共计125000元的利息(利息自202_年5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0元,由被告南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2_年8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2_】赣民(1)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附:一二审判决书
年月
日
申请人:
第四篇:行政强制申请书
第四十八条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三十四)是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所使用的文书:
(一)写明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的全称,受理法院一般为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执行标的为不动产的,受理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二)写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是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或写明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判决的有关情况;
(三)写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处罚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内容、复议决定书中确认的处罚内容和法院裁决确认的处罚内容;
(四)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案卷资料。
第四十九条 文书送达回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三十五)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将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回执证明文书:
(一)“送达单位”指交通行政执法机关;
(二)“送达人”指交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或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有关人员;
(三)“受送达人”指案件当事人;
(四)“送达地点”应明确具体街道、门牌号、房间号,表述准确、规范;
(五)送达时间应具体到时、分,由收件人手签;
(六)送达回证空白部分应作划线处理,包括备注栏。
第五十条 处罚结案报告(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之三十六)是指案件终结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报请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
(一)“处理结果”栏应当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以及处罚决定的内容;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予以撤销案件的,写明撤销的理由;
(二)“执行情况”栏应当根据案件终结的具体情况写明:“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当事人未履行法定的义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完毕”、“当事人死亡或者被注销、被解散,经法定程序无法执行相应义务”等内容。
第五篇:强制拆迁申请书范例
强制拆迁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因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且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____大街市政工程的进展,特向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
事实和理由:
为了拓宽____大街,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经____市市政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并经市房管局批准,申请人为该公司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该公司拆除包括____胡同______号在内的房屋。被申请人在____胡同______号承租他人房屋三间,居住面积为______平方米。____开发公司为其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一居室一套,但被申请人要求另行安置一居室一套。因拆迁人与被申请人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拆迁裁决,裁决由拆迁人为被申请人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______号二居室、一居室各一套,居住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远远超过了被申请人原来的居住面积,并限被申请人在三日内搬家腾地,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现被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严重妨碍了市政工程的建设。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限令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如被申请人仍然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的,请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
此致
____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区房地产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