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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计划(五篇材料)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10-798505 社会实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1-16 09:1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学实习计划

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背景下改革校外实习工作意义重大。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实习计划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法学实习计划范文篇一

一、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是对学生法学理论和技能进行基本培训的实践环节。学生通过实习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毕业实习作为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生接触社会、熟悉国情,使学生增强群众观念、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使之更能适应社会要求。

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会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实习时间

20____年2月18日—20____年4月11日(1—8周)

三、实习的组织领导

(一)系成立20____届法学专业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 刘鑫 郝先中

副组长:潘樾 陈兰

成 员:许庆祝 张小姣 唐自政 曹映来 汪海燕

(二)指导教师安排

法学教研室具有讲师或硕士以上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1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

四、实习方式

(一)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

(二)集中实习地点为学校和我系实习基地;

(三)分散实习需履行审批手续,学生填写《皖西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家长同意,接收单位签署意见,系学生实习领导组批准。

五、实习内容

实习的单位一般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实习者应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办案工作,具体承办案件。由于实习单位的性质不同,实习的内容亦有所差别。

(一)在法院实习的主要内容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二)在检察院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公诉,包括公诉法律文书制作,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出庭参与公诉,公诉材料的整理等;

2、参与检察院管辖案件的侦查,包括对刑事侦查技术的了解,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人的询问,调查笔录的制作等;

3、参与对司法工作的检察监督。

(三)在公安机关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

2、参与社会治安管理;

3、参与户政管理。

(四)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主要内容

1、参与刑事辩护,熟悉律师出庭辩护的工作内容,会见当事人,学习出庭辩护中的技巧,掌握辩护词的写作等;

2、参与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包括证据收集、代理词写作、代理技巧、质证技巧的掌握等;

3、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申诉和行政复议。

实习的具体课题及内容不作统一要求。但总的要求是在有限的实习期内尽可能的了解和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熟悉和掌握各类法律性事务在办理过程中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每个实习生必须完整地参与办理完一个案件(案件类型不限)。

六:实习要求

(一)指导教师职责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实施计划,作好实习准备工作;

2、组织学生如期、安全地到实习单位报到,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落实安排好学生生活和工作情况。

3、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4、指导学生写好实习笔记,调研论文,实习总结,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二)实习生职责

1、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根据有关安排、布置,切实有效的进入专业实习,必须达到规定的实习时数与质量标准,凡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①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故必须请假时,必须向指导老师请假,严格执行规定的实习作息时间,不履行请假手续和程序及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② 虚心好学,做到三勤(口勤、手勤、腿勤)随时总结自己,提高实习成绩和实习效果。

③尊重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保证实习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④实习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共同提高。

3、根据实习安排,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岗位安排,主动积极地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要注意调查研究,积累有关资料,了解基层管理工作方法及内部业务联系,及时予以总结,将感性认识提高到理论高度,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成绩评定

1、学生实习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中等(71-80分)、及格(60-70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其中,(1)实习期间是否遵守纪律,是否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综合测评,占40%;(2)实习手册的填写,包括格式、字数、内容,占30%;(3)有典型案例材料收集的占10%(4)实习手册及时认真记录的,占10%;(5)是否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类实习材料的,占10%。

2、对未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请假,缺勤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者,实习手册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的学生,作不及格处理。

八:实习动员和总结

1、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学生离校前,各班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讲清本次实习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时间安排、规章制度、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实习手册的填写说明、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衣食住行安全教育等内容。

2、实习结束返校后,各组指导教师要组织本小组学生进行总结,并根据学生的综合实习成绩评出优秀实习生,名额控制在总实习人数的20%以内。

3、认真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存档材料包括:实习计划、实习生情况汇总表、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综合成绩评定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业务能力评定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专业实习调研论文(实习生撰写)、实习日志(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总结(由系实习领导小组撰写)。

法学实习计划范文篇二

一、实习目的通过在实习基地的实地调研、咨询、参与案件处理、法院旁听、处理案卷等具体法律实务操作,培养学生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对法律职业的感性认识;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加深对课堂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为今后创造性地从事专业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二、实习内容

1、法院旁听;

2、担任助理书记员;

3、协助法官整理文件、案卷;

4、法律文书实习;

三、实习要求

1、通过实习,了解法院受理、审理案件的所有程序和法院工作的流程和步骤。

2、初步掌握和运用已学法学理论知识,学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培养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速记能力、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和方法的能力等。

3、结合实习内容及课堂教学内容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岗位职责的内容,实习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效果分析以及对学院基础理论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实习报告要求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

四、实习纪律

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实习安排。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尊重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其它工作人员。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故需要请假时,必须事先获得指导老师的准许;不履行请假手续及超过批准期限不归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4、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5、切实注意自身安全。

五、实习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六、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江合宁

副组长:包哲钰 史正保 张发德

指导老师:包哲钰 史正保 张桂芝 韩 东

七、成绩考核与评定

综合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两个方面最终,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评出实习成绩。

法学实习计划范文篇三

根据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和《法学专业实习大纲》的教学计划安排,在本院专业实习改革的基础上,结合20____、20____年级学生(共354人)具体实际情况,拟进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式的实习,本科20____、20____级本科354名同学将全部参加此次专业实习。为确保本年级学生专业实习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专业实习,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缩短毕业后适应社会的时间,同时增强团队精神、劳动意识和事业心,加强组织纪律性,锻炼自己心理素质,学会在工作环境中与人交流沟通,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和亲自实践的习惯。实习期间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做准备。

二、实习领导小组

为保证实习能够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宋渝玲、办公室主任黄伟、教学秘书申淼、20____级辅导员亢婧、20____级辅导员程刚强和相关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由张晓君院长任组长,负责实习的整体协调工作;宋渝玲副书记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实习学生的动员组织管理工作和实习方案、实习成绩、实习指导教师等教务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带队学生实习的单位衔接、专业指导、实习监管、安全指导、成绩评定、材料收整和移送学院等工作;年级辅导员负责实习方案的起草、实习学生的组织和动员、实习成绩的统计、其他相关工作的辅助等工作;教学秘书负责实习工作的布置和统筹、实习成绩材料等的归档和报送等工作。

三、实习时间和组织形式

国际法学院本科20____、20____级实行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实习率达到20%。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和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本次集中实习分布为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每个集中实习基地,安排专业教师带队。定期写实习简报(每半月一份)并寄回年级统一汇总,制作简报。为方便学生有时间为司法考试和考研做准备,拟将学生分批进行实习,分几个阶段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习。集中实习,主要组织学生到学院所建立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安排。为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和安全,学生集中实习达15人以上者,学院指派教师带队,但一名带队教师所带学生一般不应超过50人。分散实习,主要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接受学院和学校监管的实习方式。分散实习不派带队老师。

第一阶段: 20____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____年7月初——9月底,共80天;本科20____级学生实习时间为20____年7月初——8月底,共50天。

第二阶段:未参加第一阶段实习或者实习时间不足80天的20____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实习,时间为20____年10月初——20____年12月底,每位同学参加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80天;已参加第一阶段实习的本科20____级学生仍需参加第二阶段实习,时间为2013年1月初——2月底,共30天,两个阶段实习时间需达到80天。

第三阶段:前两个阶段实习不合格的20____级学生需参加本阶段20____年7月初——9月底、10月初——20____年12月底的实习,直到合格为止。

四、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单位的法务部门。

五、实习纪律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保守国家机密。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学生实习的制度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管理,服从指导老师指导,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参加实习总结、考核和交流。遵守实习单位的上班作息时间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或者提前结束实习。

(三)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在5天以内的由所在小组负责人、单位指导教师和年级辅导员批准和备案,5天以上需报年级辅导员和学院批准和备案,七天以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和备案,未按程序请假者以旷课论处。病、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假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按旷课论处,旷课累计超过3天,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进行实习。

(四)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五)对违反实习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实习小组组长、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教育,令其改正;对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必须立即停止其实习, 并报学校予以处理。

(六)要特别注意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七)实习期间不得未经实习单位同意在网上或其它通讯工具上发布实习单位有关信息。

六、实习成绩考评

(一)实习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总结(报告)和单位鉴定(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可参加考核。

1.学生每天应撰写实习日志。

2.学生应定期向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上交实习简报。

3.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实习鉴定表,向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提交实习总结,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盖实习单位公章后挂号寄回或密封后由学生带回年级辅导员汇总。

(二)专业实习考核成绩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学生实习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分两个阶段实习又不在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其两个阶段的实习鉴定表分别填写和评定成绩,该生最终实习成绩为两个阶段成绩的综合。经学院最终核定后的成绩即为有效的专业实习成绩。该成绩由年级辅导员统计造册报学院教学秘书,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阅后由教学秘书报学校教务处认可。

1.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实习报告等五个方面综合考查,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

2.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大纲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规范。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中等: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

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基本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完成了实习报告。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天者;

(2)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3)实习工作业务发生重大错误者;

(4)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法乱纪者;

(5)违背职业道德,徇私舞弊或收受他人财物者。

3.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七、实习补贴费的使用

根据实习单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等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等次的实习费用的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可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八、实习优秀小组和个人的评比

实习结束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将对所有参加实习的小组和个人进行评比,评定优秀实习小组和个人,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实习小组和个人的评定,并予以表彰。

第二篇:2012届法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计划

德州学院政法系2012届法学本科毕业实习计划

按照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现对2012届法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为提高我系法学专业学生专业水平,将理论知识转化成实际应用的能力,使我系学生今后更好地适应法律实务工作,为此,我系组织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此次实习。法学毕业实习是对学生法学理论和技能进行基本培训的实践环节。学生通过实习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毕业实习作为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环节,达到学生学习社会、接触社会、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的全面培养锻炼,使之更能适应社会要求,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实习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会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实习基本内容

1.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与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司法机关及各种法律服务部门的日常运作。

3.熟悉司法程序和司法过程。

4.学习司法技术、司法信息材料处理,亲自参与司法部门的司法实践。比较系统地了解办案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辩护、非诉讼代理、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基本法律实务环节。基本学会记录、阅卷、调查、取证、写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以及其它法律文书。

5.向司法工作人员学习,强化司法伦理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实习教学的基本要求

1.进行实习前的教育。通过教育,明确实习目的,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实习的重要性,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实习中去。

2.在实习过程中要记好实习日记。每天把实习的内容、搜集的资料,学习的内容如实地记录、保存下来,使日记成为学生写实习报告或专题分析的主要资料依据。

3.在实习过程中,虚心地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重单位领导,全面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条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所学专业工作的内容,尽量接触各种法律事务,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

4.实习结束后,要写出实习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收获与心得体会,也可以对生实习单位中的某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实习工作程序与安排

根据法学专业的专业特性,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12周—17周,实习时间12周。

实习地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及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地点选择采用三种方式:第一,专业实习基地;第二,教师推荐实习单位;第三,学生签约单位及用人单位。

(一)准备阶段(2012年3月4日—2012年3月17日)

1.2012年3月4日—3月9日走访司法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落实法学专业实习基地。

2.2012年3月10日—3月14日与有关法院联系,安排毕业班学生旁听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3.2012年3月15日—3月18日落实学生实习单位,编排实习小组,安排指导教师。(具体见下表)

4.2012年3月19日实习学生到实习单位报到。

(二)专业实习阶段(2012年3月19日—2012年6月9日)

学生在实习阶段要完成以下实习任务:了解基本情况,参与具体事务,学习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

(三)实习总结阶段(2012年6月10日—2012年6月13日)

1.本科实习学生于2012年6月10日返校;

2.实习学生作实习总结报告和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进行组织鉴定并评定成绩,实习单位按15%的比例评出优秀实习生。

五、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落实到位。

2.带队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认真组织、严格要求,随时了解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经常和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3.编组、指定实习组长。

4.实习开始一周内上报学生到位情况,实习中认真收集和整理实习材料并报一次实习情况。

5.实习结束前,各实习小组用一天的时间进行小结,各实习单位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纪律作风、业务能力等方面做出书面鉴定。

六、纪律要求

1.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要经实习教师批准。

2.实习期间要认真、虚心向指导实习的实际部门工作人员请教。

3.要遵纪守法,注意维护学院的声誉,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尤其在公开场合更要严格要求自己。

4.爱护公共财物。

5.实习中应主动热情,做好日常服务工作,以取得实习单位信任和好评。

6.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搞无原则的纠纷。

7.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早退。生病、有重要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和法政学院双方请假。请假时间须在以后补回,即相应延长实习时间。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不准参与违纪违法活动;不得丢失实习单位档案,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七、实习总结

总结要求完成下面工作:

1.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工作给予成绩评定,并填写在实习成绩评定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寄回我系。

2.实习结束返校时应提交“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评定登记表”和“实习生的实习总结”。另外,分散实习的同学要提交提交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

八、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负责人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评定。

2.学生回校后,系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再结合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其他各方面表现,对学生的实习成绩作最后的综合评定。

3.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累计超过实习时间六分之一以上者,实习成绩记为不合格。此外,系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九、实习的组织领导

系里为切实搞好实习工作成立专门的实习领导小组。实习领导小组成员的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1.朱秀英,系主任,负责实习经费的审核和安排,以及实习的巡查、指导等工作。

2.魏训田,系党总支书记,律师。负责实习的指导、巡查等工作。全面负责沟通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与实习有关的各项工作。

3.张庆华,系副主任,负责制定和实施实习计划、沟通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与实习有关的各项工作。

4.李政珍,系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实习的巡查、指导等。

5.刘芳,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6.王伟,政法系团总支书记,负责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附件:

德州学院政法系

2012年3月5日

第三篇:法学实习总结

实习报 告

09级法学本科1班

指导老师 倪志娟

实习时间 2012年11月26日-12月9日

2012年11月26日-12月9日两周的时间里,法学院组织我们09级法学专业同学进行了一次专业实习。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两周的实习时间已结束,现就本次实习作出以下报告。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实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一、实习内容与成果:

1、在实习态度上,我实习态度端正,尊敬单位领导,尊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人诚信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上进,对于法律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实习纪律上,我严格按照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要求来鞭策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养成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在实习能力上,通过指导老师细致耐心的讲解、引导以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领悟,我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扩充。

在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参与了一些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比如旁听审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随实习老师庭外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访谈、协助记录调解及庭审笔录、特许参与合议庭的评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校对等,以及独立完成所在庭安

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文书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创新与协作的进阶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交往与活动的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实习效果与不足:

在总体上我能够将学校里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瑕疵与不足。

首当其冲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琐枯燥的,有时候案卷包含内容比较多和复杂,整理起来难度大、耗时长,这时就易产生工作厌烦心理,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静心,进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社会经验的欠缺暴露无遗,这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会实际运行中会受到诸如社会偏见、情绪、环境等影响,要求我们应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经验和应变能力。我想在今后我会更着重注意社会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以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与进步。

三、感悟心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 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老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

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四、我的思考: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总而言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2012年12月9日

第四篇:法学实习报告[范文模版]

法学实习报告(大全)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实习报告(大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学实习报告(大全)1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

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

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

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实习自我鉴定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学实习报告(大全)2

一、实习目的1、透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

2、透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3、透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4、透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潜力和人际交往潜力。

二、实习计划

1、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2、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3、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4、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5、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6、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7、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8、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理解指导;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实习经过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用心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忙,我的实习资料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潜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资料:

(一)透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构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构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

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透过整理卷宗你就能够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透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两年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透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透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卓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带给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证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四)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带给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取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透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五)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1、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用心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就应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十分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资料的关系。

四、结语

透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应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应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透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潜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律师在和谐惠州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权法与和谐社区建设》两法学专业实习报告范文论文,又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不短的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搞笑。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忙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卓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忙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既然我热爱法律,那么我没有理由不学好。我相信自己!

第五篇:法学实习案例

1、2015年9月余某在甲县病逝,其生前在乙县居住过的三间平房由其大儿子余大接管。余大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了二层三间房屋,余大全家搬进去居住。余大的弟弟余二认为房屋是父亲留下的,应当有他一份,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对父亲遗产的一半的所有权。当被告和原告就房屋分割争执不下时,其堂兄余兄从海外归来,也向法院提出了房屋产权要求。余兄称争议房屋不是余某的遗产,而是余兄在出国前借给余某居住的。当时由于余大、余二都不给余某提供住处,老人无处可居。余兄办好一切出国手续后,就提出让余某居住并负责照管房屋,待余兄归国后再返还,余某表示同意。因此,余兄要求加入到诉讼中来,认为双方所争房产产权完全归自己享有,原被告无权分割房产,并要求余大赔偿改造房屋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同意余兄参加诉讼。在法庭辩论期间,余二发现余大的诉讼代理人是审判长的妻子,于是提出要求审判长回避的申请。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余二亲自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人民法院准许了原告余二的撤诉,裁定终止本案的审理。

问题:

(1)对于本案何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余兄是否有权利参加诉讼?其参加诉讼,应当具有怎样的诉讼地位?

(3)在法庭辩论期间,余二能否申请回避?

(4)对于余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5)人民法院的准予撤诉的作法是否正确?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地位有什么变化?

2、家住太原市尖草坪区的李刚有一子李犀利,一女李凤姐。李凤姐婚后一直在阳曲县居住,李刚身体不好,生活主要是李凤姐照顾。李犀利在迎泽区开公司,实力雄厚,并在小店区投资炒房,但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李刚生活困难。2011年,李刚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犀利每月给付赡养费800元,双方均未上诉。2015年,李刚病情恶化,再次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1)针对李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

A依法受理 B按再审处理 C以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 D依法受理,再裁定驳回起诉

(2)关于本案当事人,正确的是()

A李刚是唯一原告 B李犀利是唯一被告 C李凤姐不是本案被告 D犀利凤姐均是本案被告

(3)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

A尖草坪区 B阳曲县 C迎泽区 D小店区

(4)开庭当天李刚突发疾病住院,未能出庭,法院应当()A按撤诉处理 B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先于执行

(5)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当事人均进行了传票传唤。但庭审时,李犀利未到庭,也未说明理由,法院应当()

A延期审理 B中止诉讼 C可拘传其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3、梁山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向票据支付单位所在地的迎泽区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0万元的可背书转让的汇票丢失,迎泽区人民法院因其未先挂失,不予受理。该公司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又向该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刻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经审查,决定立案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案通知书,并在5日后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30日内向该法院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向法院提出申报,法院因此作出了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请找出本案中程序上的错误,并且改正

4、李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于2014年9月31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中,李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李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做出了判决:判决刘某和李某离婚。2015年1月10日,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在上诉期间内刘某上诉。

问题

(1)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2)本案中的简易程序有哪些方面与法律的规定不符?

(3)人民法院对于刘某在诉讼期间提出的分割李某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的诉讼请求应当如何处理?

(4)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5)假定本案被发回重审能否适用简易程序?

5、马仁、马宜和马理系兄弟,其父母早亡,马宜和马理随长兄一家共同生活。土改时,马宜、马理和马仁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6间。20年后,马宜和马理一同去外省B县工作。2015年马仁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C县的马仁之子马云将6间房卖给村民李某。不久马理得知此事,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

请问: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哪些人应参加诉讼?各自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6、2012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微向家住甲市B区的黄晓明借了5000元,言明2014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微一直没有还钱。

2015年3月,黄晓明找到赵微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微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黄晓明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黄晓明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黄晓明并将其咬伤。黄晓明治伤花费6000元。黄晓明起诉要求赵微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微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微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微称,其向黄晓明借款是事实,但在2014年1月卖给黄晓明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黄晓明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微,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微还称,黄晓明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黄晓明自己承担。对此,赵微提交了邻居陈昆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黄晓明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赵微认为,黄晓明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请回答第1-5题。

1.关于黄晓明与赵微之间欠款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2.关于黄晓明要求赵微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3.关于法院对黄晓明提出的返还欠款5000元和支付医药费6000元的诉讼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B.可以合并审理,一起作出判决 C.可以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D.必须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4.关于赵微向黄晓明借款5000元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黄晓明提出的借条是本证

B.黄晓明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 C.赵微承认借款事实属于自认

D.赵微所言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属于反证

5.关于本案黄晓明被狗咬伤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赵微的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属于书证

B.黄晓明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为复印件,肯定无证明力

C.黄晓明是因为挑逗赵微的狗而被狗咬伤的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赵微承担 D.黄晓明受损害与被赵微的狗咬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由黄晓明承担

7、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8、甲区王某和孙某系邻居,平日关系融洽。2011年王某自己动工修建新瓦房,孙某便主动帮忙。一日孙某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腿骨被摔断,因抢救及时未造成瘫痪,但需做一次大手术方能康复。医院让孙某交7000元医药费,孙某家境贫寒无力交付,王某虽有支付能力但支付了2000元后就拒绝支付。医药费没有着落,致使手术迟迟不能进行。孙某无奈只好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让王某先行支付5000元医药费。王某私下对孙讲:“你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会让你提供担保。你没钱提供担保,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孙某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裁定驳回先予执行申请,孙某因此未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王某举家迁居至乙区,于是王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负担孙某医疗费等共计11000元。请问:

(1)本案中,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孙某先予执行的申请是否合法?

(2)孙某申请先予执行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3)若孙某对驳回申请不服能否申请复议?

(4)王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正确? 9、2015年区县换届选举中(选举日12月28日),彩电厂选委会认为周三已经下岗,应在其所在街道参加选举,未将其列入选民名单,但周三所在的街道选委会认为:周三应在彩电厂选举,也未将其列入名单。12月14日向彩电厂选委会申诉,选委会12月15日决定其应在所在街道参选。12月16日找到街道,也决定周三不应是街道选民,周三及其邻居陈婉不服。丙于12月19日乡街道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周三的选民资格。法院认为:陈婉不得作为起诉人,应由周三起诉。于是周三在12月21日提起请求确认其选民资格之诉。由于临近选举日,法院决定由审判员明道独任审判,在街道选委会未到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12月29日作出判决:周三应在甲厂选区参选,于12月30日送达了判决书。

问:本案有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10、林冲(男)、潘云(女)系夫妻关系,生一子林丹。林丹半岁时被送到潘云的母亲周密处帮助抚养,现年4岁,林冲、潘云想将儿子接回家自己抚养。周密认为林冲曾因犯盗窃罪服刑 1 年,品行不端,可能影响小孩成长,拒绝了林冲、潘云的要求,林冲为此起诉,主张对林丹的抚养权,要求法院判令周密交回林丹。潘云向审判人员表示,反对其母继续抚养小孩,但碍于情面,不愿与其母对簿公堂。关于本案如何认定诉讼参与人,存在如下各种意见:

A.原告:林冲 B.原告:林丹 C.原告:潘云 D.被告:周密 E.被告:林丹 F.被告:潘云 G.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潘云 H.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潘云 I.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周密 J.法定代表人:林冲 K.法定代表人:潘云

上列意见有下列组合,请确定哪一意见全部正确,在其后的括号内写“对” 甲组:A、E、H、I()乙组:A、E、G、I()丙组:A、C、E、I()丁组:A、D、H()戊组:A、C、D()己组:A、D、G()庚组:B、D、G()辛组:B、F、J、I()

11、陈玄风与梅超风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二人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果。2014年5月,陈玄风向草坪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梅超风的婚姻关系。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二人均未上诉,2015年9月,陈玄风向朋友透露曾隐瞒20万元存款未在诉讼中处理,梅超风得知后,十分气愤。

梅超风能否就判决中的婚姻关系部分申请再审?

梅超风能否就判决中未处理的10万元存款申请再审?

梅超风认为判决中将房屋分给陈玄风明显不公,能否对该房屋申请再审?

梅超风能否向草坪区基层法院申请再审?

本案的再审法院用一审还是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法学实习计划(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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