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鉴定司法鉴定委托书式样
司法鉴定委托书(法医物证)
×××司鉴[ 20××] 法物 鉴字第 0001 号 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
送检人 1
证件名称
证件号
电话
送检人 2
证件名称
证件号
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日期
司法鉴定 机
构 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中心
联 系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大道 001 号××产业园二期 A 栋 A 区 001 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事项 及
用
途 鉴定事项:□亲子鉴定
□父系鉴定
□母系鉴定
□个体识別 □其它
用途:□申报户口
□领养手续
□诉讼
□公证
□个人了解
□其它
委托鉴定 要
求
是否属于 重新鉴定 □首次鉴定 □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原由:
原鉴定结论:
案情摘要
鉴定材料 目录和数量
详见“案件编号:的《司法鉴定材料接收返还单》”
样本史记:
正常:□被鉴定人未接受骨髓移植;□被鉴定人三个月内未接受输血; □被鉴定人无单卵同胞 异常:□有输血史;□有骨髓移植史;□手指经常接触致畸的化学试剂;□有同卵双胞胎的兄弟或姐妹;□其他史记:
鉴定费用
亲权鉴定项目
□ 标准
□ 协议 个体识别项目
□ 标准
□ 协议 父系关系鉴定项目
□ 标准
□ 协议 母系关系鉴定项目
□ 标准
□ 协议 其他项目
□ 标准
□ 协议 收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鉴定文书 发送方式 □ 自取 □ 邮寄
地址:
□ 其它(注明)
协议事项:
1、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人同意或者认可:
□ 因鉴定需要耗尽检材; □ 因鉴定需要可能损坏检材; □ 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 □ 检材留样保存 3 个月。
2、时限:从协议鉴定即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完成,□ 遇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将延长鉴定时限; □ 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将延长鉴定时限。
3、重新提供样本或退款等特殊情形约定:
□ 在委托人提供的样本无法完成鉴定的情况下,为继续鉴定过程,委托人应重新提供 能够满足鉴定实验所需的样本或通知当事人到鉴定中心现场采样; □ 委托人因无法取得鉴定实验所需样本要求终止鉴定的,退款数额为原收费的 70%。
4、回避:
□ 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回避。被要求回避的鉴定人姓名____________。
5、鉴定过程中如需要变更协议内容,由协议双方协议确定。
其他约定 事
项 1、当事人是否同意被照像
□同意
□不同意 2、当事人是否同意留取指纹
□同意
□不同意 3、其他事项:同意对
采样。
监护人签名:
协议变更 事
项
单亲鉴定另一方不在场原因简述
鉴定风险 提
示 1、鉴定意见属于专家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2、由于鉴定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3、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鉴定意见可能对委托人有利,也可能不利。
委托单位/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涉及选择项目的,确定后在□里打√; 2、本委托书一式二份,委托方与本中心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篇: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鉴定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评审表式样
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评审表
案号:×××司鉴[20××]法物鉴字第 0001 号
委托人
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
□亲子鉴定
□父系鉴定
□母系鉴定
□个体识別 □其它 外部信息材料
□血卡(编号:);□毛发(编号:); □羊水(编号:);□其他:
(编号:)
鉴定评审类别
□执业能力范围内常规案例的委托合同 □执业能力范围内新的、疑难、复杂或重大鉴定案例委托合同 □执业能力范围外鉴定项目委托合同 评审人:
****年**月**日 鉴定室意见
完整性:
□送检检材外观性状完好,符合检验鉴定要求; □送检检材不符合检验鉴定要求;
□其他:
可采用程度:□全部□部分□不可采用 签名:
****年**月**日 评审意见
□符合鉴定条件,同意受理 □ 不 符合鉴定条件,同意退回。原因:
□需聘请专家会检 □新的、复杂的、疑难的、重大的案件,由鉴定室负责人组织讨论 □按标准收费 □按协议收费 □其他:
技术负责人/鉴定室负责人:
****年**月**日 主任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说明:涉及选择项目的,确定后需将□√。
第三篇: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鉴定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式样
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 毒物 鉴定
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式样
×××× 司 法 鉴 定 中 心
司 法 鉴 定 业 务 档 案
××× 司鉴
[ [ 20 ××] ] 毒物 鉴字第 1 0001 号
鉴定类别
法医毒物
委托单位
题
名
鉴定对象
鉴定事项
鉴
定
人
复
核
人
受理日期××.03.06 完成日期××.03.21 鉴定意见
详见意见书
年
月
归档
保管期限
本卷共
件
页
归
档
号
鉴定文书卷宗目录
序号
名
称
页码
备注司法鉴定委托书 1 1--3 3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评审表 4 4--4 4
案件受理通知书 5 5--5 5
司法鉴定告知书 6 6--7 7司法鉴定检材资料接收返还清单 8 8--8 8鉴定材料流转记录 9 9--9 9
检验鉴定原始记录表 10--11司法鉴定文书(底稿)
12--14鉴定文书审批表 15--15司法鉴定复核意见 16--16司法鉴定文书(副本)
17--24鉴定文书签收存根 26--26收费凭证(复印件)
27--27其他相关资料 25--25备考表 28--28
司法鉴定委托书(法医毒物)
×××司鉴[ 20××] 法毒 鉴字第 0001 号 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
送检人 1
证件名称
证件号
电话
送检人 2
证件名称
证件号
电话
联系地址
委托日期
司法鉴定 机
构 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中心
联 系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大道001 号××产业园二期 A 栋 A 区 001 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事项 及
用
途 鉴定事项:
□酒驾与醉驾判定
□毒驾判定
□吸食(注射)毒品类别
□体内毒品剂量 □其他:
用途:
□刑事侦察
□法律追责
□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其他:
委托鉴定 要
求
是否属于 重新鉴定 □首次鉴定 □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原由:
原鉴定结论:
案情摘要
鉴定材料 目录和数量 详见“案件编号:的《司法鉴定材料接收返还单》” 鉴定费用及 收取方式 酒驾与醉驾判定项目
□ 标准
□ 协议 毒驾判定项目
□ 标准
□ 协议 吸食(注射)毒品类别项目
□ 标准
□ 协议 体内毒品剂量项目
□ 标准
□ 协议 其他项目:
□ 标准
□ 协议 收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鉴定文书 发送方式 □ 自取 □ 邮寄
地址:
□ 其他方式(注明)
协议事项:
1.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人同意或者认可:
□ 因鉴定需要耗尽检材;
□ 因鉴定需要可能损坏检材; □ 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 □ 检材留样保存 3 个月。
2.鉴定时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
□ 遇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检验过程确需较长时间的,延长
个工作日。
3.特殊情形鉴定:
□ 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 □ 其他:。
4.
□ 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延长
个工作日;
□ 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回避。被要求回避的鉴定人姓名:。
5.鉴定过程中如需变更协议书内容,由协议双方协议确定。
其他约定事项 剩余检材留样保存到期后,若委托方不予取回,则本中心按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协议变更 事
项
鉴定风险 提
示 1、鉴定意见属于专家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2、由于鉴定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3、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鉴定意见可能对委托人有利,也可能不利。
委
托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受委托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说明:1、涉及选择项目的,确定后在□里打√; 2、本委托书一式二份,委托方与本中心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评审表
案号:×××司鉴[20××]法毒鉴字第 0001 号
委托人
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
□酒驾与醉驾判定
□毒驾判定
□吸食(注射)毒品类别
□体内毒品剂量 □其他:
外部信息材料
□试管血液
(编号:)
□其他:
(编号:)
鉴定评审类别
□执业能力范围内常规案例的委托合同 □执业能力范围内新的、疑难、复杂或重大鉴定案例委托合同 □执业能力范围外鉴定项目委托合同 评审人:
****年**月**日 鉴定室意见
完整性:
□送检检材外观性状完好,符合检验鉴定要求;□送检检材不符合检验鉴定要求;
□其他:
可采用程度:□全部□部分□不可采用 签名:
****年**月**日 评审意见
□符合鉴定条件,同意受理 □ 不 符合鉴定条件,同意退回。原因:
□需聘请专家会检 □新的、复杂的、疑难的、重大的案件,由鉴定室负责人组织讨论 □按标准收费 □按协议收费 □其他:
技术负责人/鉴定室负责人:
****年**月**日 主任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说明:涉及选择项目的,确定后需将□√。
××××司法鉴定中心
案件受理通知书 委
托
人
××市××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钱××
委托鉴定日
期
20××.7.11
联系电话
138××××××××
案
号
×××司鉴[ [××
] ]
法 毒
鉴字第 0001 号
案情摘要
详见委托书
委托事项
详见委托书
受理原因:
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6 16 修订版)相关条款要求,同意受理。
(盖章)
××××年××月××日
××××司法鉴定中心
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 委 托 人
联 系 人
委托鉴定 日
期
联系电话
委 托 人 地
址
被鉴定人/ 物 情
况
案情摘要
委托事项
不予受理原因: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第二章第十五条 □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评审人签名:
****年**月**日 鉴定室负责人鉴定意见:
****年**月**日 备
注:
司法鉴定告知书
一、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应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材料,并提供案件有关情况。因委托人或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不实材料产生的不良后果,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概不负责。
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照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鉴定,委托人、当事人不得要求或暗示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三、由于受到鉴定材料的限制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制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有时无法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四、因鉴定工作的需要,可能会耗尽鉴定材料或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坏。
五、如果存在涉及鉴定活动的民族习俗等有关禁忌,请在鉴定工作开始前告知司法鉴定人。
六、因鉴定工作的需要,有下列情形的,需要委托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监护人到场见证并签名。现场见证时,不得影响鉴定工作的独立性,不得干扰鉴定工作正常开展。未经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同意,不得拍照、摄像或者录音。
1.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 2.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3.需要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 4.需要进行尸体解剖 七、因鉴定工作的需要,委托人或者当事人获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八、鉴定意见属于专业意见,是否成为定案根据,由办案机关经审查判断后作出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九、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十、有下列情形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终止鉴定工作:
(一)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二)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三)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四)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五)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六)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七)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八)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九)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被告知人签名:
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司法鉴定检材资料接收返还清单(□首次 □补充)
案件编号:×××司鉴[20××]法毒鉴字第 0001 号 序号 检材资料编号 检材资料名称或称谓 检材资料接收 检材资料返还 检材资料性状 数量 检材资料来源 检材资料处置要求 备注 数量 检材资料性状 备注
□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血样□其他:
□现场采集 □委托送检 □返还
□留存 □其它:
□原件
□血样 □其他:
□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血样□其他:
□现场采集 □委托送检 □返还
□留存 □其它:
□原件
□血样 □其他:
□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血样□其他:
□现场采集 □委托送检 □返还
□留存 □其它:
□原件
□血样 □其他:
□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血样□其他:
□现场采集 □委托送检 □返还
□留存 □其它:
□原件
□血样 □其他:
□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血样□其他:
□现场采集 □委托送检 □返还
□留存 □其它:
□原件
□血样 □其他:
□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血样□其他:
□现场采集 □委托送检 □返还
□留存 □其它:
□原件
□血样 □其他:
送检人(签字):送检日期: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
签收人(签字):日期:
说明:1、司法鉴定检材资料接收应当“一案一单”,如本页使用完,可续新页。
2、每项信息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鉴定检材资料由受理人负责接送。由受理人负责填写表格信息,经送检人和受理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保存。
3、法医物证涉及亲权鉴定的,需在“检材资料名称/称谓”栏相应处按本人左大拇指手印; 4、每个鉴定检材资料必须独立编号;在“□首次□补充”内需对相应的送检情况“√”选;初次接收鉴定检材资料时应当如实记录检材资料状态(如损坏程度、清晰程度、物理性状等);其他未尽事宜需要特殊说明的在相应的备注中注明。
鉴定材料流转记录 委托人(单位)
××市××区人民法院
案 件 号 ×××司鉴[ 20×× ]法毒鉴字第 0001 号 鉴定检材料
事故认定书(1 份)、xx 医院出院记录(1 份)、xx 病历(1 份)、CT 片(2 张)、X 片(1 张)
鉴定材料 进程流转 分检人 ×× 领取人 报告撰写人 时间 受理时间 存放地点 法毒室 流转人 ×× 领取人 ×× 时间 落款时间 存放地点 档案室 流转人
领取人
时间
存放地点
流转人
领取人
时间
存放地点
备注
原始测试记 录表
检测日期:
检案号 ×××司鉴[20××]法毒检字第 0001 号 样本名称
检测项目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采血管编号
检测依据 GA/T 1073-2013 温度
对照物 40μg/mL 叔丁醇内标工作液 湿度
样本处理:
1、外观:(1)凝血:无()
有();(2)密闭:无渗漏()
有渗漏()
无密闭()
2、用精密移液器或自动稀释仪取样本血 0.10mL 及 0.50mL40.0μg/mL 叔丁醇内标工作液,加入样本瓶内,盖上硅橡胶垫,用密封钳加封铝帽,混匀;顶空自动进样器 65℃加热 10min,在压力 23psi下加压 2 分钟,进样 0.04 分钟。
仪器操作条件:
型号:岛津 2014C
(编号)
色谱柱(1):DB-ALC1(30mm×0.32mm×1.8μm)石英毛细管柱
色谱柱(2):DB-ALC2(30mm×0.32mm×1.2μm)石英毛细管柱
柱温:40℃,进样口温度:150℃,检测器温度:250℃;
N 2 流量:30ml/min,H 2 流量:40mL/min,空气流量:400ml/min
测定结果:
样品
名称-1-2 乙醇浓度(mg/100ml)
乙醇平均浓度(mg/100ml)
RSD%
备注:
测试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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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鉴[20
]
鉴字第 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方: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被鉴定(人)对象:
二、基本案情 起始句写“据委托方称:”,再写入委托书中关于案情的内容。
三、资料摘要 有序填写与鉴定结论形成有关的外部信息。如法医的医疗记录;交通事故的涉案车辆行驶证、《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事故现场照片等 四、检验过程 条理性撰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含法医检验被鉴定人的亲属或监护人)、鉴定内容、检验鉴定方法、检验鉴定材料的选取与使用、仪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及检测(测量)结果(直接出图谱或检洌结果报告单的,可注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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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验结果 一般采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例如:
×××××× ××× ××× ××× ××× ×××××××× ×××××××× ××× ××××××××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
二○
****年**月**日
鉴定文书审批表 委托单位 ××市××人民法院
鉴定文书 编号 ×××司鉴[ 20×× ]法毒鉴字第 0001 号
主办科室
法医室
主办人 检验鉴定完毕,拟出鉴定文书,请领导审批。
年月日 发文形式 及数量 □鉴定意见书(×)份 □检验报告()份 □其他:()份 附件 □鉴定委托书
□鉴定协议书□检验记录 □鉴定材料复印件 □检材样本照片
□检验图表 □实验记录
□比对表
□其他:
鉴定机构 负责人 审批意见
签字人:
备注
注:在涉及选择项目的□中打√
××××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复核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
司法鉴定案件编号:××司鉴[20××]法毒鉴字第 0001 号(二)
司法鉴定人:×××、×××(三)
司法鉴定意见:详见意见书
二、复核意见:
(红色打钩)
(一)
关于鉴定程序:
□是否按程序、规范受理;
□是否有回避情形; □鉴定程序是否规范;
□鉴定方法是否科学; □检验鉴定过程及原始记录是否清晰明了; □是否按约定时限完成鉴定;□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合格。
□其他:
(二)关于鉴定意见:
□鉴定材料、鉴定记录及鉴定内容是否一致; □鉴定意见是否准确; □其他:
复核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注:“是”的在□打√,“否”的在□打×。
××××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000000000
声 声
明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鉴定的科学规律和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非法干预。
2.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定案或者认定事实的根据,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判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3.使用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4.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的专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地
址:××市××区××大道 001 号××产业园二期 A1 楼 A 区001(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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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鉴[20
]
鉴字第 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方: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被鉴定(人)对象:
二、基本案情 起始句写“据委托方称:”,再写入委托书中关于案情的内容。
三、资料摘要 有序填写与鉴定结论形成有关的外部信息。如法医的医疗记录;交通事故的涉案车辆行驶证、《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事故现场照片等 四、检验过程 条理性撰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含法医检验被鉴定人的亲属或监护人)、鉴定内容、检验鉴定方法、检验鉴定材料的选取与使用、仪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及检测(测量)结果(直接出图谱或检洌结果报告单的,可注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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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验结果 一般采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例如:
×××××× ××× ××× ××× ××× ×××××××× ×××××××× ××× ××××××××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
二○
****年**月**日
1.注:
2.本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书格式包含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基本内容,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司法鉴定协会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格式,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合理增减。
3.关于“基本情况”,应当简要说明委托人、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等情况。
4.关于“资料摘要”,应当摘录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如法医鉴定的病史摘要等。
5.关于“鉴定过程”,应当客观、详实、有条理地描述鉴定活动发生的过程,包括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法,鉴定材料的选取、使用,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方法,检查、检验、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方法和主要结果等。
6.关于“分析说明”,应当详细阐明鉴定人根据有关科学理论知识,通过对鉴定材料,检查、检验、检测结果,鉴定标准,专家意见等进行鉴别、判断、综合分析、逻辑推理,得出鉴定意见的过程。要求有良好的科学性、逻辑性。
7.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专用章制作规格为:直径 4 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向右呈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向右横排。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民族自治地区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印文应当并列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启用。
8.司法鉴定意见书应使用 A4 纸,文内字体为 4 号仿宋,两端对齐,段首空两格,行间距一般为 1.5 倍。
鉴定文书签收存根
文件名称
司法鉴定意见书 数量 3 鉴定文书编号
×××司鉴[20××]法毒鉴字第2936号 签收地点
××××司法鉴定中心 签发人
签收人
委托单位联系人 对鉴定文书及
鉴定材料有无异议
无(必须要委托单位的盖章以示以收到)
送
达
方
式
自取
签名
日期
邮寄
单号
投递日期 完结日期向后推迟 1-2 天 注:
1、以上司法鉴定文书经本人签字核对无误。
2、如果您是代领人,请注明您与被代领人的关系并附相关证件:
卷内备考表
档案类型 □报告书
□意见书
□其他 归档日期 报告完结日期后2-3 天 归档室 法医室 归档人
档案管理人
档案保存期限 □ 5 年 □ 10 年 □ 20 年 □ 永久 档案共
×× 页,其中包括:文字材料(图谱)共 ××
页,照片共
×× 张。
档案借阅记录 借出日期 借阅人 档案管理人 归还日期 归还人 档案管理人
档案更改记录 更改日期 更改原因 更改内容 经办人 批准人
第四篇: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鉴定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评审表式样
司法鉴定委托受理评审表
案号:×××司鉴[20××]法毒鉴字第 0001 号
委托人
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
□酒驾与醉驾判定
□毒驾判定
□吸食(注射)毒品类别
□体内毒品剂量 □其他:
外部信息材料
□试管血液
(编号:)
□其他:
(编号:)
鉴定评审类别
□执业能力范围内常规案例的委托合同 □执业能力范围内新的、疑难、复杂或重大鉴定案例委托合同 □执业能力范围外鉴定项目委托合同 评审人:
****年**月**日 鉴定室意见
完整性:
□送检检材外观性状完好,符合检验鉴定要求;□送检检材不符合检验鉴定要求;
□其他:
可采用程度:□全部□部分□不可采用 签名:
****年**月**日 评审意见
□符合鉴定条件,同意受理 □ 不 符合鉴定条件,同意退回。原因:
□需聘请专家会检 □新的、复杂的、疑难的、重大的案件,由鉴定室负责人组织讨论 □按标准收费 □按协议收费 □其他:
技术负责人/鉴定室负责人:
****年**月**日 主任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说明:涉及选择项目的,确定后需将□√。
第五篇: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
1、尸体检验:死因和死亡性质鉴定,疾病及其与死因的关系,损伤的性质和程度鉴定,医疗纠纷死因鉴定等,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
2、活体检验:鉴定损伤程度、伤残评定及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生育功能情况等。
3、亲子鉴定与个人识别:运用DNA分析技术进行亲子鉴定和个人识别,主要涉及强奸案、拐卖儿童、遗产继承、移民、失散家庭成员认定、交通事故、计划生育非婚生子亲权鉴定等民事、刑事案件。
4、毒化检验: 常见无机、有机、生物毒和常见毒品的定性定量分析鉴定。
广东韩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主要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是面向社会服务的权威性司法鉴定部门,所做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重要诉讼证据使用。
本机构住所位于汕头市锦龙路春泽庄中区10栋乙1座首层103房,机构负责人陈名校,本所配备从事鉴定业务必须的全套仪器设备,拥有六位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资深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
本鉴定机构与其它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司法鉴定《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
本所目前开展以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项目:
一.损伤程度鉴定,包括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
二.伤残程度评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事故、打架斗殴等所致伤残程度评定;
三.伤病关系鉴定,包括疾并损伤参与度或因果关系鉴定;
四.诈并诈伤鉴定;
五.医疗纠纷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
七.活体年龄鉴定;
八.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九.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十.后续医疗费评定;
十一.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十二.误工时限,营养时限及费用评定;
十三.治疗时限评定;
十四.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十五.其他符合法医临床业务范围的鉴定。
委托本所鉴定,委托方需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单位委托的须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民个人委托的,需交验身份证明。同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充分,委托方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所根据委托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我所将与委托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委托方需按照本所经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用。本所受理后将在法定期限内做出鉴定结论。
本所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守则开展工作,鉴定业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鉴定结论不受当事人特定要求的约束,鉴定结果不一定对委托人有利,敬请留意。
委托方不得要求或者暗示本所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不得干扰鉴定人工作,不得向鉴定人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故意扰乱鉴定秩序,否则,本所可以拒绝或中止鉴定。情节严重的,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本所规定鉴定人不得与委托方或有关当事人进行与鉴定无关的任何接触交往,不得接受委托方或有关当事人的宴请、财物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好处。欢迎委托方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请致电投诉,电话:8884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