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梯注册登记委托书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住址: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登记注册
委托权限:√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申请材料;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代为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询问并予以答复; √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书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结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后应附受托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委托人签字或公章;委托人为公民的,也应当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其签字确认)
第二篇:机动车注册登记委托书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公司/车行),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VIN)为 的机动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 : 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
(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贴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贴受托人身份证明件复印件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第三篇:电梯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电梯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各有关单位: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仅限公民);复印件
二、产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三、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红章)
四、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五、电梯操作、管理人员资格证;(聘用单位盖章)
六、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七、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操作人员守则;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常规检查制度;
五、维修保养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除上述制度外,还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篇:电梯注册登记需要的材料
电梯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注册登记:
1、填全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填写确保无误,不可修改。需注意检验日期和下次检验日期在检验报告封面,填错作废)填写完毕后,请在表格左下角打印页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4、管理人员资格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乘客电梯只提供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病房电梯、载货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需要提供管理人员和电梯操作人员资格证,每台电梯一个操作人员)。人员证后面聘用单位加盖公章,项目、聘用起止日期,法人代表签字填全。
5、使用单位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原件);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以上全部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每份复印件盖公章!检验报告只需复印检验结论的页面。
第五篇:电梯委托书范本
公示文范本 公 示 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梯号房屋已经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将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方案详见附图)。本梯号业主及相关利益人如有不同意见,请您及时与本梯号加装电梯召集人(姓名:XXX,房号:XXX,联系电话:XXXX)协商;协商不成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XXX单位/XXX街道办/XXX居委会(地址:XXX;联系电话:XXX)反映。公示期10天,自即日起至201 年 月 日。二零 年 月 日 附:同意加装电梯业主名单 姓 名 房 号 联系电话 姓 名 房 号 联系电话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备注:业主代表须对增设电梯事项在小区公示栏、增设电梯梯位楼道口以及因间距不足规划要求而受直接影响的房屋入口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可请公证机关或属地居委会或业委会参与见证,并保存公示的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中应明确公示张贴具体位置、公示起始日期及公示期间是否存在异议。公示范本中黑体划线部分内容应为第三方证明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