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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理委托书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13-723134 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23-09-30 07:41: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失业保险办理委托书

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户藉所在地:广东省**市**县,现居住在广东省**市**县,因怀孕初期感到不适,医生建议本人不宜舟车劳顿,现向本街道服务中心申请由本人丈夫***(身份证号:******************)代替本人到贵处签到****年*月至*月失业保险事宜。望贵处批准。

委托人:

日期:

第二篇:失业保险办理

1、单位拿终止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手册去市劳动局办理档案调派手续(如果手续不在公司),如果在公司直接第2条。

2、单位拿档案或档案调派手续去单位所在区劳动局失业窗口办理落档案(解除合同20日内),给企业一张回执单(公司留档)及一张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给个人)。

3、个人去户口所在区劳动局失业窗口办理领取失业金等相关手续(得到通知单60日内,过期不予办理)。

4、各地政策可能不同,沈阳办理程序。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例如北京就实行“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的办法,《证明书》由单位开出,格式为:“职工×××,本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请持此证明,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证明书》一式三联,档案中一份、街道社保科一份,职工个人一份。单位同时将解聘职工的档案移交到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因此,单位解聘职工,是要在档案中留下记载,既为了审查发放失业金的资格,也为了职工可以在失业期间免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提供文字依据,在退休时可以不作为中断缴费处理。

美满人生来自爱问知识人2006-09-17 20:37

1.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15日内出面

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

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5.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

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 专家说,自己主动辞职不能算是辞职。在失业之后应该立即办理失业登记,不要过

了办理时间,注意一下时效性。

第三篇:失业金办理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联系方式:

公民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性别:

联系方式: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因在外地,不便前往贵单位办理本人的失业金存折领取等手续,特全权让被委托人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的失业金存折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

受委托人在委托时间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第四篇: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流程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单位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缴费单位劳动工资月报表;

4、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予以登记。

**失业保险费缴费申报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缴费单位必须到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其主要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职工情况、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等。具体要求是: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核定表》,并附上劳动工资月报表、职工缴费花名册以及异动情况的相关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呈报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变更登记事项**

在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等事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失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失业保险登记:

1、变更失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3、《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检证》

4、参保职工花名册等。

**缴费单位办理失业保险注销登记程序**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失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失业保险登记:

1、注销失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表;

3、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的法律文书;

4、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清算单据;

5、《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检证》;

6、《参保职工花名册》。

**企业事业单位办理失业人员申报备案的有关资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

2、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证明书;

3、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补偿标准凭证;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

5、武汉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通知书;

6、企业经济性裁员,应提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裁员方案;

7、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程序及提供的有关资料**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经备案审核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失业人员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发放《武汉市

失业人员证》,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计算,具体为:缴费时间满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篇:失业保险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失业保险,个人须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地点:东关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电话:6613132)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本人提供)

4、毕业证复印件1张

5、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领取)6、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二、申报失业保险(地点: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科,电话:6660082)

1、失业保险申领表(单位领取)

2、2寸蓝底照片1张(本人提供)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本人提供)

4、身份证复印件3张(本人提供)

5、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本人提供)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本人提供)

7、进厂至离职签订的合同书原件1份(本人提供)

8、《养老保险手册》(单位领取)

9、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建行卡卡号面复印在同一页1份(本人提供)

9、合同制以上身份人员提供人事档案(单位领取)注:所需纸张全部为A4纸,按数字顺序进行组档

请于离职后50天内上交到社保局失业科

办理失业保险,个人须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3张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本人提供)

4、毕业证复印件1张 5、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6、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建行卡卡号面复印在同一页1份(本人提供)

7、进厂至离职签订的合同书原件1份(本人提供)

8、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单位领取,2个地方要)

9、失业保险申领表(单位领取)

10、《养老保险手册》(单位领取)

注:所需纸张全部为A4纸,按数字顺序进行组档 请于离职后50天内上交到社保局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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