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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复印病历委托书(五篇范文)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13-766969 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23-10-24 18:57: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院复印病历委托书

委托书

本人 特委托 前往 办理本人病历复印手续,作为 用。住院号: ; 住院次数:第 次; 出院科别: ;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复印份数: 份

委托人签名:

第二篇:病历复印委托书范本

病历复印委托书范本合集1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与委托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办事项权限:

代理复印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北仑区人民医院 科住院治疗的病历。

复印用途:

□伤残鉴定 □医疗保险报销 □再治疗 □司法用途 □其他: 本项委托授权的有限期为:自签署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署该授权书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签字手印)受委托人签名:(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附 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复印件)

病历复印委托书范本合集2

新乡县中心医院:

因 需要,现全权委托 前来贵院 复印 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 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或管床医生意见 :

科室负责人或管床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病历复印委托书范本合集3

委托人(患者本人):

有效证件号码: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受托人:

有效证件号码:性别年龄 联系电话:与患者关系:

□配偶 □朋友 □其他□子女□父母□其他近-亲属□同事

本人于 年 月 日因病住院。本人郑重委托由 作为我的代理人复印本人 医院住院病历,全权代表本 人签字,被委托人的签字视同本人的签字。委托人签署同意书后所产 生的后果,由患者本人承担。复印用途:

□伤残鉴定 □医疗保险报销 □再治疗 □司法用途 □其他:

本项委托授权的有限期为:自签署日至 年 月 日患者签名:

受托人签名:(手印)(手印)年年月 月日 日(附 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复印件)

病历复印委托书范本合集4

我叫 联系电话:年该院出院,因不能亲自处理,现委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作为我的代理人前来复印本人病例,并授权其有效签字和代领相关法律文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自行承担。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病历复印委托书范本合集5

委托人:xx-x 性别: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被委托人:xx-x 性别: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本人因顺产,不能亲自办理出院患者病案复印的相关手续,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涉及签署的有关文件及其他相关办理手续,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复印病历委托书

复印病历委托书

××医院:

现全权委托(系我的)前来贵院复印本人住院期间的病历资料,住院号,请予办理,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我本人负责。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四篇: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历。本院病历复印规定如下:

一、病人复印病历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医教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到本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二、受理病历复印的时间:归档住院病历的复印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负责办理。病人住院期间需复印病历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陪同复印。

三、允许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资料由院方保管。

四、受理病历复印的申请人: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五、病历复印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簿)。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近亲属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病历复印申请批条及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留档备案。

第五篇: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四)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七)以上证明材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核。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四、病历复印、复制统一由病案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收取工本费,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场监督。复印、复制完毕由病案人员将介绍信及复印件交医教科,医教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

五、复印或复制病历,医务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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