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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发票授权委托书[最终定稿]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113-759262 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23-10-20 12:29: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购买发票授权委托书

购买发票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区国家税务局第*****税务所:

兹我单位 *************,现授权 ******** 同志到贵所办理

购买发票事项。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

号: ***************。请给予办理!特此证明!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人签字)

20**年*月**日

第二篇:购买发票授权委托书

购买发票授权委托

某某国家税务局第税务分局:

兹我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授权###同志(身份证号码################)到贵局办理购买发票事宜。请给予办理!特此证明!

原委托的###同志(身份证号码#################)不再办理我单位购买发票事宜。

法人签名:受托购票人签名:单位(章)年月日

第三篇:购买发票

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申请

领取国税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

服务对象 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暂认定(辅导期)一般纳

税人)

依据

项目种类

审批权限

状态

待办时限

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16条 行政许可 主管税务机关 待办 5日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

1、申请普通发票领购资格情况说明表;

2、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或其他能证明

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需提供资料 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

1、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的情况说明;

2、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或其他能证明

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服务对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暂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1]57号)

行政许可

县级局、市局

待办

万元版及万元版以下的5日,十万元版及十万元版以上的20日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登记表;

2、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依据 项目种类 审批权限 状态 待办时限 主表

需提供资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或其他能证明

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4、申请使用十万元版及十万元版以上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购销合同、协议等)。

第四篇:发票购买[模版]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领购资格: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程序

(一)申请:防伪税控企业向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月供票量申请审批表》(企业初次申请或发生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数量时,均填列此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代表和发票经办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5.营业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6.财务报表;

7.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领购: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发票领购簿》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形章,将《发票领购簿》发给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月供票量申请审批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一)发票领购的资格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发票领购程序

1、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提出使用普通发票的申请,并提供第三条所列材料;

2、主管国税机关按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进行发票领购资格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3.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持国税机关发放的发票领购薄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发票窗口按发票领购薄上核准的数量和版本领购发票。

发票领购资格审核程序见“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类(序号3)。

(三)所需资料

1.申请发票领购资格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及复印件;

(5)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2.日常领购发票时所需资料:

发票领购薄、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使用完的发票(供税务机关查验)。

(四)办理时限:

1、领购发票资格审核:国税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2、日常领购发票:在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即时办理。

二、发票的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

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国税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三、发票的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税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

四、发票的遗失

纳税人发票遗失的应于遗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需向国税机关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以及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主管国税机关按照规定给予的税务行政处罚,然后到办税服务厅(室)办理遗失发票的核销,方可重新领购发票。

第五篇:购买发票委托书

购买发票授权委托书

白云区国家税务局第__税务分局:

兹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授权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到贵局办理购买发票事宜。请给予办理!特此证明!

原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不再办理我单位购买发票事宜(变更购票委托人需填写)。

法人签名:

受托购票人签名:

单位(章)

年月日

注:办理购票委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要变更购票人,须重新出具委托书,取消原购票人的购票资格。

购买发票授权委托书[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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