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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五篇模版]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13-752177 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23-10-16 13:26: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

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本公司在杭州市工商局(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组织机构代码为。

现已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签订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因本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且尚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同意其在贵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个人托管,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

2014 年月日

第二篇: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

个人人事代理委托书

XX市人才开发中心:

本公司在XX市工商局(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组织机构代码为。

现已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签订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因本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且尚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同意其在贵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个人托管,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第三篇:人事代理委托书

人事代理委托书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机构(乙方):

一、乙方接受甲方人事代理委托

二、人事代理期限为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上岗前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人事关系须承诺全权交由乙方处理;

2、甲方须在面试前签订此附件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终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甲方须自觉遵守金融保密原则,不得随意与不相关人士透露相关信息,若由此原因引发责任问题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相关的资料;

5、甲方面试时不得随意向面试官提问,如有疑问,可在面试结束后与乙方协商解决,由乙方为甲方调解,若因甲方态度随意导致面试失败的,乙方不予负责;

6、甲方接到人事部面试通知后,须自行安排私人时间,严格按照规定面试地点、时间参与人事部组织的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严重者,交行人事部会酌情考虑列入金融界人事黑名单,以此带来的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7、甲方面试通过后,如人事部有要求培训的,须与乙方签订相关整套培训协议,并参加乙方组织的职前培训。拒绝培训的,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人事关系;

8、甲方签订《培训协议》后,此委托书作为《培训协议》的附件仍具有法律效力,随《培训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9、甲方在交行人事部面试时须着正装,谈吐得体。

四、乙方责任:

1、为甲方全权处理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身份管理;

2、为甲方提供政策咨询、职称评定、人才素质测评、协调流动争议;

3、乙方认真做好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乙方尽可能为甲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事宜的方便;

5、乙方不负责甲方除人事代理委托书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责任;

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护,并承诺不对外泄露,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义务协调、引导甲方在人事部面试的相关事宜;

8、乙方有责任提前确认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面试的相关咨询。

五、合同中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六、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的存档合同,附于《培训协议》中,由乙方保管。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第四篇:人事代理委托书格式

人事代理委托书格式

人事代理委托书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学校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传真: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年月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

拓展阅读:应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办事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XX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迁移证;③一张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取得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生源的非在职的30周岁以下的本专科未婚应届毕业生(一)办事流程

1、领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相关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2、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应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4、培养单位盖章确认。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盖章确认,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

5、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6、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报到证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8、报市公安局审批。毕业生持相关落户所需的材料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持经审核同意后的材料报XX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9、开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10、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二)落户所需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XX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6、XX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 人事代理委托书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学校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传真: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年月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

拓展阅读:应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办事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XX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迁移证;③一张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取得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生源的非在职的30周岁以下的本专科未婚应届毕业生(一)办事流程

1、领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相关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2、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应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4、培养单位盖章确认。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盖章确认,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

5、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6、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报到证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8、报市公安局审批。毕业生持相关落户所需的材料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持经审核同意后的材料报XX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9、开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10、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二)落户所需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XX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6、XX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

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上述内容是根据XX市对xx届毕业生进杭(萧山、XX区除外)落户相关政策制定的,供xx届毕业生参考。如落户政策有调整,我们将及时在浙江人才网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三、因家庭贫困等原因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认定,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可免费保管人事档案两年。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第五篇:人事代理委托书格式范本

人事代理委托书格式范本

人事代理委托书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 学校 专业 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拓展阅读:应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

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一张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取得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生源的非在职的 30周岁以下的本专科未婚应届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领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相关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2、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应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4、培养单位盖章确认。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盖章确认,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

5、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6、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报到证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8、报市公安局审批。毕业生持相关落户所需的材料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持经审核同意后的材料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9、开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10、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二)落户所需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6、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上述内容是根据杭州市对xx届毕业生进杭(萧山、余杭区除外)落户相关政策制定的,供xx届毕业生参考。如落户政策有调整,我们将及时在浙江人才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三、因家庭贫困等原因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认定,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可免费保管人事档案两年。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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