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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合同(集锦)(大全)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112-561699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7-06 06:14: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劳动关系解除合同(集锦)(大全)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集锦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关系解除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_年______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______方支付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已双方无任何经济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2

企业名称(甲方):xx公司

职工姓名(乙方):xx

甲乙双方于xx年11月28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就,如中英文版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4

企业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月__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乐山市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金文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年__月__日至年月3日的工资,共3000元,于___年__月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00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__________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工资,共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_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__________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________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6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因乙方自xxxx年7月3日起至今一直患病未能上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xxx年1月4日起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予乙方相关补偿款人民币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补偿、工资福利补偿等)】。

三、乙方取得上条所述款项后,不得再以劳动关系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全部了结,甲方不再为乙方承担或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前后的任何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经结清所有账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费等所有债权债务),双方之间已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双方共同承诺: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相关解除劳动关系事项等,负有保密义务。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诚信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的关系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关系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的解除往往与违约救济相连,而其他的终止原因,如抵消、免除都不能扮演合同违约补救的方式。

合同解除的制度适用于:其一,合同解除只适用于合同之债,而其他终止原因不但适用于合同,也适用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债务类型。可以说,合同解除是合同法中所特有的制度,而其他的终止原因可归入债法中作为一般的终止原因。其二,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都有专属制度,无需也不能借助合同解除制度来处理。明确这一点对准确界定合同解除,并进而论证其法律后果具有重要意义。

由合同解除的概念可知合同解除的特征:

1、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合同在有效成立以后,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法律设立合同解除制度的重要目的就是要保障合同解除的合法性,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者约定的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条件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

2、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采用事先约定解除权,还是以法律规定的原因解除,都必须要由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解除合同。我国没有采用当然解除主义的立法。当然解除主义指只要符合解除条件,合同自动解除,不以当事人的解除权行使为必要。依法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需要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并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合同解除的效力在于终止合同,解除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合同解除所直接对抗的是合同履行,在合同解除后,履行合同的要求被排除,但损害赔偿等效力并没有被排除。合同解除制度的内在动因正是罢弃履行要求,而转入损害赔偿或后果分担。

4、合同解除与违约制度存在关联。某些违约行为可导致法定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定解除和违约责任发生关联。当合同一方因对方违约而主张解除合同时,这一行为就意味着他放弃履行合同的要求,并转而要求对已履行部分的恢复原状,对有过错的行为尚可要求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可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合同法的根本目标就是使合同得以履行,从而实现合同当事人的预期目标,因此违约责任成为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违约责任的特征主要有:

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这可理解为:其一,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则无违约责任可言。其二,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便没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这是由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的,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才可能谈得上是否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合同债务,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并无义务履行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实际生活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如《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

条所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予以约定。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然,这种约定并不否定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相关约定还是要限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4、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我国现行的合同立法规定了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强制实行履行等违约方式,基本上都可以以财产、货币来计算,因而属于财产责任范畴。从合同责任的功能来看,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法律责令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其重要目的在于是受害人所受损害及时得到恢复或补救。从而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平衡。

了解了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可以看出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间有密切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知,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如不希望继续受到合同的约束,而愿意从原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在此情况下,则需要寻求解除合同的补救方式。在许多情况下,合同的解除乃是法律允许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的一种有效的补救方式。此种方式常常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方式相适应。因为一方违约,可能是合同继续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会使其承受更大的损害。因此,解除合同时最有效的方式,此时,法律赋予非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也是对其利益的保护。同时,在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的解除并不免除违约方所应负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所以,将合同解除作为违约补救的一种方式对待,允许非违约方做出选择,是十分必要的。

虽然合同的解除可以成为一种违约补救方式,但合同的解除本身并不是违约责任形式,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责任方式的规定中并没有包括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107条中提及的“采取补救措施”也不包括合同解除。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胡康生主编 法律出版社

《合同法研究》王利明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合同法》王卫国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新合同法精解及实用指南》广东人民出版社

《合同法》王建东主编 浙江大学出版社

《中国合同法教程》王传丽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三篇: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认定:一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同事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为此,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

2、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以下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供大家借鉴。

3、劳动关系订立:根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通过以下有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而且,对上述规定中的第(1)、(3)、(4)项 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

4、劳动关系争议:双重劳动关系来源“统包统配”就业制度的后遗证;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双重劳动关系的出现是劳动保险制度步伐的不适应;双重劳动关系的出现,应当说,在劳动力市场萌芽之初,这类由职工群众自己创造出来的“就业”形式,对打破僵化的劳动管理体制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带来的副效应也是不可低估的。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995年12月,全县有企业123家,职工9775人,签订合同企业98家,占企业总数的80%,职工8100人,占总数的82.5%;1996年至2010年,进行了对辖区内149户企业,9425名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

2005年至2012年,县劳动监察部门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签证劳动合同4350份,签订率为92.30%,其中国有企业1434人,签订率为100%。劳动能力鉴定9人,工伤认定24人,共对1个有严重违反行为的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取缔非法经营机构1家。

第四篇:劳动关系

中国劳动关系的运行框架

摘要:在劳动关系领域中,邓洛普首先运用系统理论的模型来探讨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关系是社会系统中既具有独立性,也具有独立意义的一个特别系统。劳动关系既非单纯经济的也非单纯政治的,区别于社会系统中其他部分的相对独立的系统。劳动关系系统在其每一个阶段都包括行为主体、环境以及意识形态和规则网这四项基本要素。系统论以其统合模式对劳、资、政三方的经济、政治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基于中国的复杂的劳动现实和众多的劳动者这一情况,以及中国正处于发展中这一事实,中国的劳动关系的运行框架与西方发达国家区别很大,并且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雇主和政府的三方主体而言,中国则是工会、雇主、政府和民间组织团体

关键词:劳资关系;工会;政府;维权

一. 系统理论 1.1

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行战时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战后与社会主义阵营进入冷战时期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国家并未放弃使用国家干预。新的技术革命,垄断的新的发展,垄断资产阶级的改良措施,国家干预的加强以及资本家使用新型管理和剥削手段,都使得劳资关系变得复杂多变。虽然如此,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劳资关系并未发生根本转变。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缓和劳资矛盾冲突,调整劳资关系,缓和阶级矛盾,邓普洛试图在劳动关系领域建立一个涵盖广泛、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理论,系统论由此被引入劳动关系领域。1.2 系统方法是一种从总体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研究策略。在劳动关系领域的系统论中,行为主体、环境以及意识形态是构成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规则是受这些要素影响所形成和变化的劳动关系系统的产出,产出的规则又反馈回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中作为各主体的规范和准则。

二.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中的中国政府

在劳动关系主体的构成中,政府总是一个不会被排除在外的角色。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政府很大程度上起到着调解员和服务员的功能。一方面,政府通过国家立法,从法律上对涉及到劳资关系中的各种制度、规则、原则、标准、条件等进行明文规定;另一方面,当劳资关系中的雇主和雇员之间出现矛盾和纠纷或者难以在劳资内部通过自我调和的问题时,政府就起到调节利益平衡的作用,作为中间人在两者间缓冲,从而容易让两者间形成最终的相互让步或者妥协。其次,西方政府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在面对难以调和的重大冲突的时候才会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对不稳定的劳动关系进行干预,从而稳定经济和社会秩序

在中国,由于中国独特的历史和传统理念,使得中国政府的角色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很本质的区别。中国的政府一方面以立法和司法的形式对劳动关系中的雇员和企业家予以保护;另一方面,政府总是很积极的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参与到本应该由劳资关系内部自己解决的事情中,往往变相的利用国家的公权力或类公权力进行强制干预。虽然中国人口众多的现实使得劳资关系很难得到缓和,因为劳动力严重富余,劳动者的权益如果没有公权力的大力维护,很难得到保障,但是,政府变被动、不得已而干预为主动、获益式的干预总是难以令人放心的,更何况在政府参与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为某些利益而牺牲劳动者权益的现象。非但没能积极的改善劳资矛盾,而且还会激化矛盾,引起劳资危机。总的说来,中国政府在劳资关系的运行框架中既担当裁判员,同时也参与进游戏自己投篮。政府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对劳动系统领域的问题和矛盾予以干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网,制定“游戏”制度和调解制度,并且通过实际的干预活动影响改善劳动关系环境,规范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条件、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福利条件、工资待遇等。通过长时间的政府干预和积极影响,劳资关系中的意识形态也会产生很大变化。在中国,立法明文规定了不允许工人组织进行罢工运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工人维权的行动。

三.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中的中国工会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中国的工会有着与外国工会与众不同的地方。外国的工会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以工人利益为代表的工人自治团体,但是在中国,工会具有国家性质。中国的工会依照工会法也采取民主集中制选拔管理层人员。但是中国工会的实际作用却十分的耐人寻味。按照西方工会的功能来说,工会是工人阶级维权的产物,是工人个体由于力量单薄而集合成的群体形式,从而能够更好的与雇主进行关于工资、福利、工作环境等问题进行磋商和谈判。在中国,工会总是摇身一变成为政府控制、防止工人维护自己的权利的组织。在中国的劳资冲突中,工会非但没有站在工人的立场上为工人的利益说话,而往往是帮助政府进行维稳,打击工人维权的积极性,甚至帮助资本家和雇主对抗工人的维权行动。他们总是积极的介入劳资关系问题的自我解决过程中,往往代表着政府参与到劳资纠纷中。由于工会的这种负面作用,总会导致劳动者维权的困难乃至失败,从而难以成功的改变劳资环境。同样,这种负面的介入直接打压了劳动者的谈判能力,致使劳资领域的意识形态总是难以形成一致,而是一方只能迫于无奈而被动屈从于另一方。另一方面,工会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促成了企业的规则网的形成,工会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指定规则,但是却是变相的不论好坏的维护了企业的规则制度。

四.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中的中国民间组织团体

中国的工会往往代表不了工人阶级,所以中国的民间组织团体就自发组织起来代表工人,为工人维权而努力。在中国出现劳资纠纷的时候,工会经常充当帮助企业或者资本家维持原有的不公正的规则的角色,而民间组织团体则是发挥了原本工会应当起到的作用,为工人奔走、争取更好的条件、待遇和环境。民间组织团体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劳资关系中的规则制度向着更好更更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向进步和改革。虽然在某些意义上说,民间组织团体可能与工会存在着对立的可能,但是民间组织团体的努力却会积极的推动着政府的保护劳动者的行动。通过民间组织的努力和行动,政府能够更好的感受到民间劳动者的需求和期望,从而通过立法方面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劳动者予以更多的保护。而且,这种努力也能够给予企业很大的压力,从而让企业和资本家能够感受劳动者的要求,能够促进劳资关系中意识形态的形成和进步。民间组织团体在中国的劳资关系中越来越发挥出其作用,尤其是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作用最为突出。五. 劳动关系运行框架下的中国劳动者

在中国这个人员多达10几亿的国家里,劳动力也极度富余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总容易受到企业或者资本家的侵害。他们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权益由于这种现实的原因,总是难以得到保障。他们在面对企业和资本家这种雇主的时候没有谈判的优势和基础,而他们也改变不了工会的性质,国家立法也离他们很遥远,规则和制度也是由企业的雇主制定的,主要体现的雇主的利益而容易忽视劳动者的这些权益。他们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虽然是当事人的地位,但是难以得到自己应当得到的地位。法律不允许工人的罢工行为,政府除了在立法中对他们予以政策上的保护,但是在实然的层面却欠缺保护的力度,工会更多的是维护那些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企业以及以维护社会秩序的考虑为借口打击工人维权的行为,也少为工人们奔走维权,而规则是企业制定的,环境是企业提供的,加之自身生存的需要和自身力量的弱小,都使得劳动者本身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难以通过自我的努力和争取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说,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基本上只能被动的接受已有的现状和规则。他们在劳动关系领域更多的是以被动接受者的角色而存在。

总结:中国劳动关系系统中,虽然工会的作用有所不同,社会环境与西方的情况差异巨大,但主体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形式没有本质变化。中国劳动关系系统中,民间组织反而替代了工会原本的作用,推动着制度规则的制定,影响着雇主与政府的态度,为劳动者进行维权,代表劳动者伸张自己应得的权利和权益。同时,制度和规则在运用的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会受到劳动主体的批判,乃至抵制,从而劳资主体反过来影响着劳资制度规则的制定和改变。中国工会是现行规则的维护者,是现存环境的协助者,也是政府的协助组织。劳资环境的改善也侧面促进着劳动者的维权,雇主规则的制定和政府制度的变更。

第五篇:劳动关系

滨江学院

结业论文(设计)

题目

院系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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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

二O年月日

浅析如何在企业中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09级人力资源管理徐占春20098332013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关系到企业能否持续有效和谐发展,文章从如何健全创新机制,从企业大的方面进行了研究,并结合企业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想法。

关键词: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这不仅是企业工会永恒的神圣职责,也是我们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关系到职工能否心齐、气顺、劲足;企业能否持续有效发展;社会能否稳定。所以,如何在企业中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迫在眉睫。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把握企业四个坚持。

1.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其它各项工作均无从谈起。可以说,企业发展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而企业发展的前提,则需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只有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了,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员工收入才会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才能不断提高,企业才有物质条件来解决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困难,不断改善劳资关系,从而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结合实际情况,企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员工队伍稳定,缩小员工收入差距,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解决员工生活问题,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如

此等等,都必须依靠企业坚实的物质基础及企业的发展来实现。为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2.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实现人力资源效益最大化。劳动关系和谐,是国有企业落实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在国有企业,劳资双方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员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资产是国有资产。因此,员工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的薪酬待遇、教育培训、劳动保护、作业条件、休息休假、知情权等等。劳动者是企业的核心资源,企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企业和谐的核心是人的和谐,即劳动关系的和谐。要做到劳动关系和谐,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时时处处充分体现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只有企业真正忠诚职工,员工才能做到真心忠诚企业。

3.坚持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归根到底要靠政策和法律,要靠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要靠制度规范秩序,靠制度促进公平,靠制度推动和谐,靠制度实现双赢。要进一步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法律监督,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2009年我局各农电企业在“三改”过程中,根据要求,按照新的岗位,重新签订了上岗协议和劳动合同书,形成了新的用人机制。并建立健全了劳动关系沟通协商机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层、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共同参加的交流平台,使企业和员工利用这一

平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及时协商解决出现的劳动纠纷、争议和矛盾分歧,依法依政策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4.坚持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人才环 境。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内涵就是员工能力的提高,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员工的自身价值。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过程中,巴彦淖尔市农电局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和“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广开学路。尊重并努力激活每个员工的创造力,有充分的空间让所有员工施展才华,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健康和谐的环境,努力形成人心思进、团结和谐、共促发展的氛围。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把握基层的几个关键。

1.把握好薪酬分配的环节。收入分配问题,是员工最关注、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意识方案的制定,要考虑与市场的接轨和联系,既要与本系统相关企业比,与自己的企业历史比,与市场相关企业比。读部分管理层人员、部分单位的高收入者要有合理的控制、限制或封顶。对高收入者,较高收入这与大部分人的收入要有一控制增幅设计,调节设计,不可过度悬殊。二是绩效考核制定要尽量科学合理有序稳定,考核的结果既要与效益工资,评优等挂钩,又要适度控制。

2.把握好联系群众环节。一要建立联系群众的制度,领导干部包括中层、中层机关和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抽时间深入群众中去,进行一次现场办公,听取汇报,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建立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和思想动

态分析会。三要建立信访稳定工作制度、要畅通各种民意反映渠道,通过基层负责人、信访信息员、联系点领导、信访接待等渠道及时了解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消除各类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四要成若办实事制度。如工作生活环境、职工健康、子女就业、困难帮扶等职工关注的问题。

3.把握好权利约束监督的环节。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坏是职工群众最痛恨的,也是对和谐劳动关系最大的威胁。因此把握好权利约束监督这个环节至关重要。

4.完善创新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民主管理机

制。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民主管理企业最主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主要载体,是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重要制度,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重要的环节。

5.要健全完善的企业公开机制。推行企业公开机制不仅是落实职工的知情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民主管理制度,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思想的重要体现。其中包括一是把握企业公开的重点,企业公开的重点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如干部优秀人才选聘是需要职工知情监督的。二是处理好企业公开的难点和热点有些问题不一定是职工知情监督的重点,但却是职工最关注的、最敏感的、最易引起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如职工工资和效益工资的分配,领导的收入等。三是保证企业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6.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绝大多数员工能否在这个企业环境氛围中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标,得到相应的报酬,晋升等回

报,从而调动员工爱岗敬业,创兴创效,勇于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和整体实力的提升。一是要建立对干部骨干的培养选拔机制,坚决反对任人唯亲,跑官要管的腐败风气。二是建立对各类人员的评比选拔绩效考核机制,使大多数岗位的员工都有晋升、展现自己的机会。三是双选用人制度,或者员工动态管理机制。我们追求的和谐不是表面的和谐,而是要靠这种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合力,追求一流的素质,创造一流的业绩,实现公平公正,形成竞争有序、争先恐后的局面。

总之,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任重道远。在新时期的挑战面前,机遇与问题共存,只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企业和职工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构建起社会主义新型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诚信经营,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常凯,2005,劳动关系学,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董保华,2006,劳动关系调整的社会化与国际化,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集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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