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为解决学习日学生下午放学后接送难、监管“空档期”、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了明确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和家长承担的教育管理责任,保障课后服务活动有效开展和学生安全,特签订本委托协议书。
一、课后服务说明
1.遵循自愿的原则。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按相关程序向学校申请委托实施课后服务,经审批后参加,不愿意参加的学生不作强行要求。
2.课后服务时间。本学期课后服务的时间为上学日放学后18:00至20:30,将根据季节情况适时进行弹性调整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课后服务内容。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艺体、科普等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学业辅导(由学校根据本校课后服务内容补充修订)。
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每学期开学前将课后服务的工作安排及时宣传到每一名家长和学生,对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并提出申请的学生及时进行统计,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做到家长、学生知晓率100%,自愿参加学生全覆盖。
3.配齐配足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做好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课后服务期间安排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值班。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5.对活动场所和各种教学设施、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学校和教师有权利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通知家长,双方共同进行教育。对不履行委托协议的,可解除服务。
三、家长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参加课后服务活动。
2.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支持和配合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和开展的相应课后服务活动。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自下午放学后不得擅自离校,家长要按时接送,并承担接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4.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沟通。学生身体不适或者有特殊情况时,家长须提前告知学校。
5.对于自己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要严格监控时间,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防溺水、防拐骗等安全教育,按时回家,不得在外逗留。对未按时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其去向,并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
6.对课后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自愿退出服务。
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另行补充。
学校签名:莒县库山乡中心初级中学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课后服务申请表
学生姓名
班级
父母(或监护人)姓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家庭住址
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理由
课后服务告知书已阅知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课后服务结束后学生回家方式
申请服
务内容
学生完成作业后,可参加阅读、艺体、科普、劳动实践等社团活动。您希望学生参加的活动是:
您对课后
服务的意
见或建议
班级审
核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
核意见
年 月 日
注:请申请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告知书》、填写本申请表,于 月日前交给班主任老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下可发电子稿或通过电话申请)。不申请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无须填写。学校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