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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协议(模板)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12-616112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8-04 07:10:34 来源:网络

债权转股权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___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为债权人,乙方为债务人,且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以上述债权投资入股乙方,直接持有乙方的股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股权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对乙方的待转股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双方同意,乙方在债转股(定义见下文)后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将按照该估值,以待转股债权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向乙方进行增资(“债转股”),成为乙方股东。本协议签署生效视为债转股完成。债转股完成后,甲方持有乙方 %的股权(对应乙方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债转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进行工商变更备案工作。如果在工商变更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签署文件或材料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四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4.1双方均有充分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本协议,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履行并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2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没有违反(i)任一方应遵守的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任何政府主管机关、司法机构或其它监管机构的要求;(ii)对任一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项下的义务。

4.3 本协议生效后即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和义务,且可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对任一方强制执行。双方将签署并递交为本协议之条款及目的生效而必需的其他协议、证明、文书及文件,以及采取或促使采取所有为实现该等目的的一切合理行动。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 本次债转股相关事宜及本协议条款均为机密信息(“保密信息”),非法律强制规定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时,任何一方非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5.2 当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政府部门要求对保密信息进行披露时,披露方需在进行披露前的合理时间内,与另一方协商披露情况,将披露局限在法律或政府部门要求的最低限度之内,并尽一切可能向要求披露的第三方寻求披露内容的保密承诺。

5.3 本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而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其关联方、雇员及其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和顾问的情况不受本条保密条款限制;但在这种情况下,该方应确保被透露方同样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5.4 未经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能在新闻发布会、任何专业或商业出版物、任何营销资料或其他的公开渠道宣传本次债权转股权有关的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受损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2 若本协议在债转股完成日前被解除,甲乙双方的待转股债权将自动恢复至本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因为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政府行为、政策变动等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本协议的执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8.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3 争议解决期间,双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的生效、修改、变更及终止

9.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乙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9.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9.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就此达成书面文件;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3)有关中国法律规定可以导致本协议终止。

9.4 本协议依据上述约定变更或终止的,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本协议规定及交易习惯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

第十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债权转股权协议》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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