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入股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方在宁波大学北区步行街一村侧门经营的小兔子台湾茶北区店,经营面积为20平方米,共投资计二十万元人民币。
乙方史许许为甲方店里的员工。为了该店今后发展的需要,乙方出资2万,甲方给乙方参股百分之十的股份(人民币为贰万元)
该店股权分配如下:
甲方拥有该店百分之九十的股权。
乙方拥有该店百分之十的股权。
甲方决定该店的一切重大问题。
乙方全权负责该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收入由乙方保管,每周结算一次,3个月分一次红利。(寒暑假除外,一年3次)
在经营期间,未完成分红前,可全额退款。
未到一年时间的,退回3/4股份资金,一年后退股,退回股份资金的1/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任何人。
2010年乙方工资计算方式为该月平均工资(重大节假休息日除外)。当该月营业额超过6万,超出部分营业额的5%作为乙方的额外奖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未经授权擅自从收银机内取钱,或在收银后没有把钱放入收银机内,或故意打错收银条码,造成公司金钱上损失。
因乙方经营管理不擅,导致营业额大幅下降甚至亏损。
擅自涂改有关记录或伪造各类收据、报表。
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篇:最新入股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 独立投资成立北京运展工贸集团。公司主营项目为医疗相关产品,公司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现诚恳邀请乙方加入。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公司。
入股方式:
一,乙方技术入股占公司40%的股份;
条件:
1, 乙方将所有的乙方名下及乙方参与研发的技术成果无偿提供给公司,专利及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
2,乙方负责与产品技术相关的一切事宜;
3,相关技术成果及专利乙方不能转让;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40 %同时必须承担公司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乙方拥有公司40%的所有权。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的相应的管理及监督权力。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的执行和日常工作处理权力。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公司工作。
5)严格执行账务制度管理。
7,利润分配:
1)除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需的费用外可按期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时将把公司所有的支出及运行费用扣除后的净利润分配。, 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合作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交付技术成果,若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
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1)本协议长期有效。
2)本协议为一式三份分,甲方两份乙方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篇:入股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股协议书范本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A
身份证号。
1.2.
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
第六条
新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
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
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
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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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入股协议书
投资入股协议书
由原股东的提意下,企业接收成员入股,投资者自愿入股,入股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名称:主要经营项目:美发; 详细地址:
二、参股人数:在原有股东的基础上接收新的成员
三、原有资产:原股现有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元。
四、入股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原股东经理批准,现金兑现以收据为证。
五、股金支配:原股金已经做为有形资产房子改造、室内装修、设备购进、部份属无形资产。
六、盈余分配:应支出工商税、房费、水、电、卫生、工人开支等,余额按照入股金额比例与原始股平均分配。
七、风险承担:如有经营不善,受市场影响、火灾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投资的比例承担经济后果,属于个人行为,由总经理研究确定后果责任。
八、股东行为限制:入股期间除大股东总经理外,其他股东成员不得在本城市地区开设其它同行业项目。入股期满后如不再合作入股,其他股东也必须遵守三年内不能在该城市内从事本行业。如违约将赔偿本企业十万元违约金。
九、合同期限:凡参股人员与企业共进退(计五年),中途 1
不能退股或转让股份,股金不能结算,无论任何原因都属于放弃股份所有权,其后果自负。
十、股东的权力:凡新老股东有同等的参政意政的权力,有争意的问题,可保留自己的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十一、股东的义务:各位新老股东要积极参加企业管理,参与各项制度制定,并模范遵守、保守企业秘密,不能室外营业,有违必纠、股份作废。
十二、财务管理:日清、月结,参股当月兑现(特殊情况除外)。
十三、股权处理办法:五年合同期满后,在总经理同意的条件下,可在本企业内部转让股权(不能退股)。
十四、解体处理:如企业转让,股东分配比例,按评估比例分配,如经营不善企业倒闭,店内应用器械包括货物按比例分配。
入股人
上述协议由新老股东双方协商签字生效。
老股东签字:新股东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入股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甲方:永兴县湘阴渡镇枫树垅煤矿
(简称甲方)乙方:
(简称乙方)丙方:
(简称丙方)
为保证原枫树垅煤矿正常恢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甲方原全体股东议定,甲方同意乙方、丙方出资入股煤矿主持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煤矿的实名股东,现就甲、乙、丙三方重申组股经营管理煤矿的相关事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组成:甲方拿原枫树垅煤矿的全部资产拆价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甲方自愿出让柒佰壹拾万元人民币股份给乙方和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管理煤矿。
其中:
1、甲方自留资产折价股金肆佰玖拾万元人民币,占股份比例40.8%;
2、乙方出资股金伍佰壹拾万元人民币,占有股份比例42.5%;
3、丙方出资股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占有股份比例16.6%。
二、乙、丙两方出资柒佰壹拾万元人民币资金中拿出240万元用于为甲方偿还参股前甲方所欠的职工工资,上交当地政府的企业管理费、原材料费用、工伤事故欠款,丙、乙两方有权控制在240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偿还。余下肆佰柒拾万元的款项由甲、乙、丙三方用于办理煤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缴纳采矿权价款、环境保护备用金、相关证照费用和煤矿重申起动恢复生产的一切费用。
三、乙、丙两方在参股之前除本协议上述第二条规定为甲方偿还的债务外,其他甲方所欠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从本矿经营分红利中偿还,乙、丙两方概不负责。
四、甲、乙、丙三方合股后,所经营的红利、债务、煤矿因政策性整合或关闭的补偿款,均按股份比例分摊和分配,做到月清月结,分摊到位。
五、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主要管理人员,甲方原股东授权委派会计;乙方股东授权委派出纳;丙方股东授权委派保管和监督员;其他行政人员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研究聘请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
六、其他事项:
1、经甲、乙、丙三方决定同意由乙方主持煤矿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2、合股后,甲方应承担因债务、占用土地、换发证等事项影响煤矿生产的责任。
3、未定事宜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增加补充协议。
4、乙、丙两方入股后,甲方应变更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及移交行政、财务印章。
5、本协议由煤矿管辖地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上报当地政府一份备案,本矿留存一份备查。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