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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策划营销总代理合同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112-667730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8-31 19:39:20 来源:网络

全程策划营销总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委托项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策划及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全部可销售产品(包括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的独家全程策划营销代理商。

2、全程策划营销代理的内容为:市场调研、企划推广、广告发布、销售执行。

第二条 代理期限及任务确定

1、代理期限

本项目写字楼部分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项目正式签约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时间变更,甲、乙双方协议变更。

本项目商铺部分,根据工程情况与招商进度另行制定,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商铺销售工作计划,并通过甲方审定。

2、乙方销售完成本合同规定可销面积的80%(含80%,按面积计算),视为完成委托代理销售任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代理商或自行销售该项目中属于乙方代理范围内的部分。

4、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更改本合同代理期限。

第三条 策划、销售范围

1、本项目可供乙方代理销售的总面积为: 平方米。

A、住宅可供销售的面积为 平方米。

B、公寓写字楼可供销售的面积为 平方米。

C、商铺可供销售的面积为 平方米。

2、本项目具体销售面积最终以国家相关测绘单位所测面积为准。如有变动,则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

3、策划工作的范围与以上销售范围内的内容一致。

4、甲方可预留部分关系房源自行处理,但甲方需确保预留房源不得超过总房源的5%。

第四条 销售底价及表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本项目住宅的整体平均销售底价为 元/㎡,团购部分价格由乙方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优惠申请,并需获得甲方批准后执行。

商铺整体平均销售底价为 元/㎡,团购部分价格由乙方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优惠申请,并需获得甲方批准后执行。

2、乙方根据上述整体平均销售底价,在不同的销售周期,根据各户所在位置、楼层等因素制定本周期房源的底价,并制作《底价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当期销售及双方计算销售代理服务费的基准。

3、在代理销售期内,如因市场因素、政策因素或其他因素需要调整平均销售底价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按新的价格执行;届时,乙方根据修改后底价制作新《底价表》,作为销售及双方计算销售代理服务费的基准。

4、乙方在销售本项目时,各户的销售价格原则不应低于《底价表》所标称的价格。但如有特别原因需低于底价销售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销售,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结算。

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低于底价销售,不足底价部分应在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中扣除;如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低于底价销售,不足底价部分则应由甲方承担。

5、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本项目已明确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成交者,视为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需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

第五条 甲方责任权利及承担费用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合法正规的证件手续、数据、文字、图片资料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关于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建材及配套设施标准,以及国家有关单位测算的楼层高度、房屋面积、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本项目所需《房屋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如发生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等情况时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可销售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3)甲方需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并给出书面《工期保证》。本《工期保证》内容将写入购房客户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内,并约定违约处罚措施。

4)在双方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项目销售中心正常运作;如因政策性等不可抗拒性因素导致项目销售工作停止,由甲方承担协调工作的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有关销售违约的影响和后果。

2、甲方权利

1)甲方委派收款人员一名,在乙方协助下与客户办理合同签约手续及现金收款。

2)客户所缴预付款、房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收款入帐。

3)乙方项目工作人员如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对该人员进行调换。

3、甲方承担费用:

1)售楼部的租用、内外装修、内部家具设施以及沙盘的费用。

2)甲方委派的相关人员的工资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建筑设计、施工、政府相应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乙方责任权利及承担费用

1、乙方责任

1)案前阶段:市场调研、产品定位的建议、企划推广方案的制定等。

2)在销售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企划推广宣传的执行,包括广告计划的实施、印刷品及广告稿设计等。

    .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全程的销售流程。

    .销售流程管理,负责销控、接待、成交、协助甲方签约等。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购房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购房客户做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其他活动。

    .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催促客户付款。

2、乙方权利

1)甲方驻场人员如不能有效配合销售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3日内对该人员进行调换。

2)乙方对本项目中的所有广告宣传及制作物,拥有知识产权。

3、乙方承担费用

1)售楼部日常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的采买及销售员个人销售道具等费用。

2)销售人员及策划人员工资、佣金、奖金、福利、餐补、保险、差旅、住宿等费用。

3)销售人员及策划人员工作场合所需套装费用。

4)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策划及广告设计费用。

5)广告费用,广告费范畴包括:户外广告招牌看板、DM、道旗、楼书、海报制作、SP活动、车体广告、网络广告等与本项目销售有关的其他广告费用。

第七条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结算

1、销售代理服务费标准

销售代理服务费=底价佣金+溢价分成

    .底价佣金: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本项目售出部分成交底价的 %;

    .如乙方销售每户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高于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户房屋的销售底价,其高出部分称为销售溢价;

    .甲、乙双方约定溢价的处理方式: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 比例分成。

2、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结算周期:

甲方同意,乙方在购房客户签约前预收大定金5000元/套(此金额占比乙方应收佣金的30%,后续从总佣金额中扣除)。

客户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待客户签约,交齐房款,甲方将佣金向乙方结算至总佣金额的90%,剩余10%待乙方协助甲方交房后结算。

客户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待客户签约,缴纳首付,甲方将佣金向乙方结算至60%,后续客户不同阶段缴纳房款,甲方根据客户缴纳房款比例向乙方同比例结算佣金,直至客户最后一次缴纳房款完毕,甲方将佣金向乙方结算至总佣金额的90%,剩余10%待乙方协助甲方交房后结算。

客户如采用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待客户签约,缴纳首付,甲方将佣金向乙方结算至60%,后续银行放款完毕,甲方将佣金向乙方结算至总佣金额的90%,剩余10%待乙方协助甲方交房后结算。

3、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乙方代理佣金以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计算佣金。

每月5日前,乙方将本期结佣表呈报甲方,甲方最迟于当月10日将应结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经终止,甲乙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但双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完善的除外。

2、本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发生的所有费用,且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已提取代理佣金和溢价提成:

1)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单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又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该项目的。

2、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实际损失时,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费用:

1)乙方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书面宣传材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客户进行宣传,否则,由此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连续三次无法按照双方同意的回款计划完成销售任务,且无法获取甲方谅解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的确定及条款的更改必须经甲方确认。

4、甲方须按时结算服务费,如甲方到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时,如到期未结款,乙方有权向甲方以低于《底价表》100元的标准收取在售房源作为佣金。

5、如购房客户购买的本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工程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在双方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必须相互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私自将对方未对外公开的情况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乙双方均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2、本合同附件(销售推广方案、底价表、户型图及面积)经甲乙方确认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 电 话: 联系 电 话:

年 月 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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