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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全文5篇]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12-710825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9-23 18:48: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

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负责人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具体包括:

第四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

第六条清洁服务,包括:

第七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

第八条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第九条消防服务,包括:

第十条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第十一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紧急维修的具体内容。

第十四条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十五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2、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撤出物业区域。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7、及时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根据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为元,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也不得另行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物业管理费用每支付一次。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

4、管理服务费今后如需调整,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理费用、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第二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甲方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第六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对方自接到续签意见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不同意。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协议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

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

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协议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协议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协议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XX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书

附件九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临时管理规约

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 乙方(物业 管 理):******* 甲方将东城首府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小区总户数:住宅*套;商业*层。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道、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高低压配电、泵房房、地下停车场等。

5、公共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污水管道的疏通、化粪池的清理、垃圾的收集。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积极配合甲方对业主交房,确认房屋建设质量情况。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2、房屋完好率98%以上。

3、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4、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5、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单元、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及时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及年检,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须有资质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定期浇灌、修剪维护。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内无乱堆乱放现象,清洁卫生。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第五条 房屋设施的维修

1、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维修。

2、在保修期内业主房屋维修有甲方承担,过了质保期有乙方同物协动用大修理基金维修,甲方不承担无效责任。

3、设施、设备维修乙方动用物业服务费进行修理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六条 物业办公用房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甲方;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根据物价局收费指导价格,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甲方原则不参与制定,但乙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不能高于行业标准,并持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否则和业主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妥善处理业主矛盾甲方有权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条例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引起业主投诉,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4、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继续使用。第八条 费用的支付

1、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2、物业服务费用交纳时限,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商议执行。第九条 停车收费

1、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业主仅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乙方可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条 维修基金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商洛市房产管理局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一条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2、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垫付的电费元(大写:)。

4、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后300天内,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6、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除外)空余用房乙方若要占用需和甲方另行商议补充协议确立权益问题。

7、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8、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第十二条 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2、甲方授权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3、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5、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6、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7、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8、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3个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9、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10、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3、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4、业主、使用人对乙方不满意,则业主、使用人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的延长

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的交接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另招标的物业公司代管。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委托物业管理电梯协议书

电梯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后,就甲方将电梯交由乙方管理使用事宜达成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对象:电梯

所在场所 : 机种及台数:“三菱”,电 梯 台 第二条 乙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

乙方须委派专门的电梯管理人员管理电梯,且委派的电梯管理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2)承担因不可抗力对电梯设备造成的各种或间接损坏。

(3)承担电梯年检费、建档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质保期内应由电梯生产厂家进行质保的除外)。

(4)负责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做好电梯年检工作,保证电梯年检合格。如年检不合格,承担电梯复检的费用,直到年检合格。

(5)负责与维保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督促维保公司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保养;维修要有记录,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6)应做好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在发生电梯出现异常现象或临时故障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置,同时乙方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公司人员,并及时告知乘客及住户。(8)在电梯管理使用中,承担电梯配件、部件损坏的修理和更换费用。(9)提供每天24小时值班服务,并有通讯联系方式(电话号或手机号)。(10)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电梯登记注册,确保电梯的合法使用。

(11)保持电梯轿箱、机房等部位的清洁卫生,防止轿箱及井道进水造成电梯故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重地。

(11)经常听取用户的意见,不断改善和加强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第二条 甲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应在协议生效 5 日内向乙方移交电梯出厂合格证、验收证明资料等有关资料。(2)移交前负责做好轿箱防护,移交后防护设施由乙方进行维护、更换。

(3)移交前负责安装好电梯轿箱内五方通话等设施,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4)甲方有权监督、考核乙方的服务质量、查看电梯维护保养及运行记录,发现问题有权通知乙方并限期整改,发现乙方不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年检等行为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

不能按期整改,甲方有权停止电梯运行。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若乙方对本协议所指定的电梯没有进行日常规范化管理及使用、没有按按规定进行电梯保养和年检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3)乙方应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观察、检查和调整,若没有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观察、检查和调整,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4)乙方应在国家法定节日前夕,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排除电梯安全隐患,若违反约定,由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5)如发现电梯出现异常现象或临时故障,乙方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若违反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6)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发生的损害和人员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提前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因执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纠纷应提交有关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五条、费用说明(1)甲方一次性支付给电梯维保公司两年维保期内(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的电梯维保费用。

(2)甲方承担维修费期限:交付使用后的24个月,即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

(3)

两年维保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选择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维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方:

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篇:物业管理租赁委托收费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各承租企业缴纳房租、综合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及电话费的手续,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采用转账扣款方式,为甲方代收进驻企业的房租,综合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和电话费;同时,丙方委托乙方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代扣缴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上述费用。上述费用每月集中一次性扣划。

二、为方便资金划转,加速资金周转,甲、丙双方应在乙方开立公司(或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乙方将从丙方的账户中代扣缴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乙方为甲方代收的上述费用存入甲方账户。

三、甲、丙双方共同委托乙方作为本项业务的承办银行,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丙双方联系工作及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乙方采用转账收费方式为甲方代收房租、综合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和电话费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在每月13~15日(含13、15日,遇节假日顺延)代甲方收取丙方的费用;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资金,用以支付当月应缴纳给甲方的费用,若在上述扣款时间由于丙方账户资金不足而扣不到款,乙方将不再为代扣,由丙方自行向甲方缴纳。甲方将按与丙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2.甲方每月1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采用转账付款方式的进驻企业名单、账号、金额等资料制成书面表格清单,加盖公章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办理转账。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数据资料,填制一式四联“特种转账凭证”进行银行转账,转账完毕后,乙方留存二联,甲方、丙方各执收一联。

五、乙方凭甲方提供的书面表格清单资料办理转账,甲、丙双方之间对转账金额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丙双方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若由于乙方员工操作失误或电脑系统错误的,则由乙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通过转账的方式为甲方代收房租等费用和为丙方代扣费用,乙方不收甲、丙双方的手续费。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签约三方中的一方若要求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30天通知另外两方,在此期间三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物业管理委托代管 协议书

物业管理委托代管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方将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管理,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委托代管时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暂定

为两年。

二、乙方接受代管理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其警卫室给予搭建完成。

(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该建筑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此时的下个月初付给乙方警卫

人员每月

四、合同生效后,该物业的水电费应由乙方负责收、缴、交。

五、现有的房屋的租金,由甲方负责收缴。

六、合同生效之日后,所签订的任何房屋租赁合同、广告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将租赁房屋、广告、场地的年租金的3%费用作为一次性奖励给乙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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