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办协议书
代办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承办甲方公司
事宜。
二、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人民币
元(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代办费
元(元整)。
三、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期间,甲方给乙方提供所需的各项公司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全过程,不得有卡、压、拖的行为,否则耽误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如有办理合同委托事项,将订金退给甲方,中间产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做到为甲方保密。
六、乙方将甲方委托的房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件办完交付甲方时,甲方同时将剩余
元(元整)代办费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办完成,证书交给甲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代办协议书
委托代办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北京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政府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XX地址门牌坐落)土地出让手续、房地产转让手续,最终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甲方名下。
二、甲方应将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房地产转让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提交乙方。
三、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代办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方在该项目代理协议签定之日向乙方支付代办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将土地出让合同签定后,甲方再支付代办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余款待乙方代理事项完成后3日内结清。
四、甲方直接支付办理(XX地址门牌坐落)土地出让手续、房地产转让手续及制证过程所需相关的一切费用。
五、甲方提供办理 相关手续的资料以及签字、盖章。
六、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齐全有效资料之后,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应在6-7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5-6个月内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
七、因甲方提供的相关批文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或因其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定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于 年 月 日正式签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第三篇:代办社会保险协议书
代
办社会保险协议书
甲方: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人事代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办理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有关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南京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代为收缴社会保险费,并按时上缴给南京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
2、为乙方代办参保员工增减变动手续。
3、为乙方代办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费报销等医疗保险待遇审批手续,协助乙方申请工伤保险等其它社会保险待遇。
4、甲方按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代缴手续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甲方业务办理须知内容(见甲方网站或至甲方单位领取)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凭终止劳动关系材料及时到我中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乙方在申报员工参保前须确定员工的参保状态,原已参保的,须提供《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乙方申报时仍处于自由职业者参保状态的,我中心将视为该员工已向乙方申请过中止个人参保而改按单位参保,如因此而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向甲方缴纳代缴手续费。
三、有关事项
1、如遇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2、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经甲方同意恢复缴费时,此协议自重新缴费时自动生效。
3、乙方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上缴,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办理乙方业务,所产生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5、根据南京市物价局规定,乙方应缴纳的代缴手续费,甲方暂不收取,甲方确定收取代缴手续费的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乙方如不缴纳代理费,双方协议自动终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7、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 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工商代办协议书范本
工 商 代 办 协 议 书
甲方:
公司地址:电话:
乙方:
公司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工商、税务代办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办程序,完成代办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办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办工作给予充足的合作,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办所需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支付代办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办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
三、业务收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代办费用为人民币元。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
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出现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
4.如在代办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办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二〇一〇年月日
第五篇:工商代办协议书
企业登记注册代办协议书
甲方:
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宜昌九章行政文书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的工商、税务代办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办程序,完成代办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办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代办工商税务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基本账户许可证。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办工作给予充足的合作,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办所需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支付代办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因资料不真实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办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
三、业务收费:
甲方注册资本确定为万元,乙方收取代办服务费用元,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甲方一次性付清。除验资、工商、技术质量监督局、税务、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收取费用,甲方按票支付以外,融资利息款待手续办完,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出现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如在代办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办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4.本业务合作完成,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二〇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