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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候车亭合同协议书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112-547156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6-28 01:10: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候车亭合同协议书

2010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候车亭工程

合同协议书

鉴于业主为修建施工项目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目工程合同段的投标书,现由局(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 2010年 7 月 20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工程概况如下: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协议及附录(含承包人在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含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7)图纸(含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8)投标人须知;

(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11)项目经理委托书

(12)施工组织设计书

(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4)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工程预算价为¥ 元整人民币,扣除5年广告收益¥ 元人民币(占中标价的10%),本合同总价为

1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工程计量支付方式为。

7、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在2010年10月30日完成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开工令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发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9、本协议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业主(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2010 年07 月 20日

第二篇:城乡公交一体化

2003年,郑州市开通了郑州至新郑的城乡班车线路,因与公交线路重复,为争客源,城乡客车一周内两次围堵公交公司大门。2005年,山西吕梁市开通农村客运车辆,解决了沿线34个行政村农民的出行问题,因与城市公交发生线路冲突,被市城建局扣留班车5部,致使该公司车辆全部停运,引发行政诉讼。

如此多的矛盾和冲突,源于城乡分割的运输管理体制。城市公共交通和城乡公路客运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管理政策存在很大差异:城市公共交通由建设部门管理,享受特许经营权,组织化程度高,集约化经营,充分享受城市资源;城乡客运由交通部门管理,市场开放,多家经营,车辆实行单车承包、租赁经营,税费重,客运企业弱小、客运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

这种城乡分隔的客运管理体制,导致城市公交车出不了城、农村客车进不了城,造成了经营者的不平等竞争,长途客车和城市公交为抢客源、抢路线,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阻碍城乡交通的融合,制约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乡客运一体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关系复杂的工程,笔者认为,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统一管理。管理体制问题是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的最大障碍,必须实行管理体制一体化。笔者建议,把公交管

理职权划归交通部门,将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合为一体,实施管理机构、交通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相对集中,对城乡公交实行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税费政策、运作标准、服务标准、经营方式和优待政策等“八统一”。

二是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城乡公交的一体化直接体现于公交线网和场站的一体化。主管部门应该树立“大交通、大公交”理念,切实打破行政区划、部门职能界限和城乡二元分割局面,按照客流规律、群众需求、道路状况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分期分批逐步完善中心城区至郊区、郊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三层客运网,与城区公交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运行新机制。

城乡客运场站是发展城乡客运的重要平台。长期以来,站场设施投入不足,广大农村地区普遍缺少站场,已成为城乡客运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必须合理设置和建设城乡公交站场,建设完善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招呼站、终点站回车场等场站。

三是优化经营主体,规范市场秩序。现有城乡客运市场大都实行挂靠和承包经营,经营主体“散、小、多、乱、差”,市场秩序混乱。必须优化城乡公交经营主体,通过招标、拍卖、服务质量承诺的方式整合现有经营车辆,促进公交客运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优化经营主体,对原经营者和车辆可实行三种处理办法。一是继续经营模式,对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重新取得经营资格的原经营者和车辆,可继续在原线路上按班车运行要求与公交同线运行,实现优胜劣汰;二是股份制改造模式,由原经营者按《公司法》自行协商组建紧密型的股份制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公司化运作”;三是公司收购模式,对个体车主按自愿原则,通过收购、股份制等进行改造,收归现有客运企业所有,逐步变挂靠和社会车辆为公司车辆。同时对客运企业通过市场运作的手段进行兼并重组,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的大型公交运营企业。

四是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做到多予少取。农村地区客流小、运价低、成本高、营收少、效益差,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属于市场“缺位”而需要政府“在位”的特定领域,公益性特征极为明显,客观上要求主管部门给予政策扶持,使城乡客运经营者客流少时能保本,客流大时能赚钱,建起城乡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长效机制。

第三篇:公交候车亭制作合同

公交候车亭制作合同

甲 方(业主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路公交候车亭的制作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条款如下:

一、制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指定之公交候车亭款式、材质,以图纸和材质说明为标准

进行制作。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一为《公交候车亭设计图》、合同附件二为《公交候车亭材料说明》。

1、规格:二大一小中留空为一座;外尺寸:长12690㎜×宽1700㎜×高2867㎜;

2、数量:十三座;

3、单价:

4、总费用合计**大写:**元整);

5、以上费用含发票;运输、基础、安装、简单路面恢复等费用。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建造质量要求:钢结构工程按GB50205-92《钢结构工程及验收规范》执行;电

气装置安装按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安装质量要求:灯箱安装按JGJ102—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

执行;焊接按JGJ80—9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执行。

3、结构要牢固可靠,确保安全。公交候车亭要能受七级地震、十级台风的使用环

境考验,在此条件下,不倒塌、不倾斜、不破损(除钢化玻璃以外)。

4、成型标准:A、灯箱:立柱垂直度误差<5mm

B、蓬顶:水平度误差<15mm5、在自然条件下,乙方保证其生产制作的公交候车亭,钢结构部分八年内安全使

用;钢结构喷涂处部分五年内不褪色,八年内不脱落。对液压支撑杆等在正规操作、正常电流下供应商对电子镇流器(一年)、漏电开关(一年)、时控开关(一年)、灯管(一年)之保修期进行保修。

三、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以设计图纸和材质说明为标准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70%,即¥696150.00

元(大写:陆拾玖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为预付款。

2、乙方收到指定款项后,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十三座公交候车亭的现场安

装和简单路面恢复工作。甲方应在七天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29835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

五、知识产权:

产品的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属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和责任对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价格等保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及进行仿制,否则要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完工期限:乙方收到指定订金后,于二十八天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公交候车亭的厂内

制作、现场安装及简单路面恢复制作。

七、三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基本设计图纸,并有责任回答甲方提出来的各项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及附件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作。项目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条款向乙方准时支付工程费用。付款推迟,工程顺延应视为常

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成公交候车亭的厂内制作、现场安装及简单路面恢复,每逾期一日

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能

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代表(加盖公章)

日 期:年月

乙 方: 代表(加盖公章)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公交候车亭材料

公交候车亭制作材料说明

一、候车亭顶篷:

1、承托弓采用3.0mm厚碳钢板,磷化,表面喷户外粉处理。

2、顶部骨架采用1.5mm、2.0mm碳钢激光和钣金加工而成。

3、顶部遮阳挡雨采用8mmPC阳光板,PC阳光板的固定采用1.0不锈钢压条收压。

二、候车亭柱:

1、柱采用3.0mm厚160mm×160mm碳钢柱,热浸锌,表面喷户外粉处理。

2、柱脚采用可调节活动底板,用于校正平行。

3、柱与灯箱、顶部承托弓之间采用不锈钢螺栓联接。

三、候车亭箱体:

1、箱体采用1.5mm厚碳钢板,磷化,表面喷户外粉处理。

2、箱体内设40W灯管;21支/大灯箱、5支/小灯箱。

3、箱体内设二拖一40W镇流器;11只/大灯箱、3只/小灯箱。

4、灯管架采用1.5mm厚碳钢板,磷化,表面喷户外粉处理。

E1E8K 候车亭sqjmy.com5、每一站点增设德力西漏电开关,欧美克时控开关总成一套。

四、候车亭外框:

1、外框采用2.0mm厚碳钢板,磷化,表面喷户外粉处理。

2、透明板采用8.0mm厚透明钢化玻璃。

3、透明板与外框的组合采用K型3×10防水、防尘垫胶,用锌板收压。

4、透明板上设渐变花边。

5、外框内部周边设拉布装置。

五、候车亭箱体与外框的配合:

1、箱体与外框采用合页连接。

2、箱体与外框的配合增设P型5×10防水,防尘密封胶条。

3、外框开启时采用液压汽撑杆固定,关闭时采用防盗皮箱锁固定。

六、候车亭座凳:

1、座凳采用1.5mm及2.0mm钢板钣金制成,磷化后喷户外粉处理。

七、候车亭公交候车亭基础预埋件:

1、平板采用10.0mm厚380mm×380mm×1件碳钢板/柱。

2、垂直钢采用φ14×750mm×4件螺纹钢/柱。

3、平板与垂直钢的联接采用电焊联接。

八、候车亭公交候车亭基础混凝土比例与浇灌:

1、混凝土比例:1:3:4。

2、混凝土分两次浇灌。

九、候车亭公交候车亭所有螺栓(除地脚螺栓外)均为不锈钢制作。

注:

大灯箱见光面尺寸:长3500mm×高1500mm×双面 小灯箱见光面尺寸:高1500mm×宽1000mm×双面

第五篇:公交站台候车亭订制合同

公交站台候车亭订制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公交站台候车亭及安装。

第二条根据工程规模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如下

1、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完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其中第一批四套安装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前开始到场施工,以后的产品陆续安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每套站台价款规格为两大一小(两大牌的每个标准尺寸

3.5米×1.8米;小牌1.2米×1.5米)均安装灯光及定时器。每套价格为贰万元整,共订10套。以上价格合计:贰拾万元整。

第四条交货及安装地点

甲方交货及安装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文笔大道。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

1、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电源。

2、按照协议及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

1、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及质量要求制作。

2、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交货。

3、交付标准:

1、按照国家有关质量规定及甲方对材料和工艺要求;

2、具体用材参照甲方要求的样式和效果图样施工;

第六条 在制作、安装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应顺延工期

1、出现停电等突发情况

2、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

3、由于甲方没能及时付款

4、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本合同价格任何方不得及以任何形式更改,如工程量增减,经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调整。

第八条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陆万元)工程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制作及安装完成四套候车亭,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安装四套候车亭60%的工程款(肆万捌千元整)。后续产品制作、安装及付款按以上方式执行。另10%(为质量保证金)贰万元。待整个工程十个站台候车亭全部安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三个月后付清。

第九条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否则违约方负责一切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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