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书 同协议书书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2015 年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的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2015 年 12 月 0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为 30 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液压钳生产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武汉市 XXX 公司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3000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计件工资的工资形式: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100 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1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 22 时到次日 6 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200 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四险一金”
2.每年可任选 5 日的年休假
3.交通补贴,150 元/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能顺利地完成工作时间内公司派与的基本任务
②积极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③能与工作同事和谐相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6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六条?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 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 二、其他
第四十五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XXX 公司员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XXX 公司关于签约的若干流程规范》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 66 号翠丽大厦 6-6-6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简化版
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简化版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署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1.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1.2 本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续订本合同。甲方希望续订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不愿续订。甲方未在本款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前通知的,视为甲方不愿续订本合同。2..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2.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业务需要,在甲方[]部门/门店担任[ ]职务;
2.2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考核标准并结合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部门、职务、岗位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对乙方工作地点、部门、职务、岗位职责的调整。乙方拒绝该等调整的,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等对乙方进行惩处;
2.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要求包括但不限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由乙方履行的职责以及乙方上级领导向乙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工作指示、甲方其他部门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作出的书面或口头的协助或配合请求等。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实行以下第[]项规定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执行每周 5 个工作日,每日 8 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出勤日和上下班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内部规章制度另行制定;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执行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出勤日和上下班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制定;
3.2 本条项下每日工作时间,不包括乙方的就餐时间和休息时间。
3.3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并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经与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无特殊原因应服从安排),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主动要求加班的,须在加班前获得甲方的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应严格依法控制加班时间,并应依法首先给予调休,调休确有困难的,应向乙方支付加班报酬。
3.4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4..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4.1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4.2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依法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4.3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5..劳动报酬
5.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资实行统一薪酬制。其中试用期间的工资为税前人民币[]元/月;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税前人民币[]元/月。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及乙方表现向乙方发放各种补贴、福利及奖金。
5.2 本条 5.1 款项下工资包括应由乙方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由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5.3 工资以月为结算单位,月末为决算日。甲方于每个月的[]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发薪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5.4 甲方鉴于第三条规定合理调整乙方工作部门、职务、岗位职责的,有权相应调整本条 5.1 款项下乙方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
5.5 乙方在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或遇生育、患病、婚丧等事宜依法享有休假的,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等执行。
-6 6..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6.1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应依法及时公示或告知乙方及全体员工。
6.2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修改、变更或废止规章制度或制定新的规章制度的,乙方应遵守该修改、变更或废止后的内容或者新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对乙方进行命令、监督指导及/或赏罚,乙方应当服从。
6.3 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7..社会保险
7.1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交纳以下第[]种社会保险。
(1)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包括住院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
(2)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应由甲方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7.2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的,甲方应及时救治和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
-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8..保密条款 与知识产权
8.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终止、无效、解除或撤销后均需对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2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除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对乙方进行惩处外,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六(6)个月的本合同6.1 款约定的工资(或试用期工资)作为违约金。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该超过部分。
8.3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利用在甲方的工作时间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便利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完成的知识成果以及乙方独立或与他人为完成甲方的工作职责而形成的如下知识成果,全部归属于甲方。甲方为该等知识成果的所有权人。甲方要求就相关知识成果申请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甲方可根据该知识成果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乙方奖励。9..乙方 保证
9.1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未受过劳动改造、刑事处罚或者重大的行政处罚;
-9.2 在本合同签订时,没有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碍。
9.3 乙方违反本条项下承诺、保证的,构成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10..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 由于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0-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 14.5 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7 除本合同第 14.3 条规定外,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试用期内,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终止的情况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本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试用期内为 3 日)后终止。乙方于解除生效前离职的,甲方可以以旷工对乙方进行惩处,乙方应赔偿因乙方旷职造成的甲方全部实
1-际损失。11 1..合同终止
1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2 本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以第 14.6 条第 2 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2 2..经济补偿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 14.3 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照本合同第 14.2 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
2-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 14.5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 15.1 条第 1 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 15.1 条第 4 项、第 5 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2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3 3..解除、终止后义务
13.1 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或指示,适当、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乙方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其规章制度等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惩处。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履行的工作交接义务如下:
3-(1)乙方应适当、及时地进行工作交接,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2)乙方对甲方有金钱债务(包括借款、预付款等的返还或赔偿责任等)的,应立即全额返还或赔偿该金钱债务;
(3)乙方应立即返还其持有或使用属于甲方的物品和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钥匙、办公用品、书面或以光盘、磁盘、USB 移动存储器等信息载体记载的文件、资料等;
(4)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处理的其他事项。
13.2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3.3 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项,或者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予以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3.4 甲方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办结工作交接
4-等有关手续后予以支付。经济补偿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代为扣缴后向乙方支付。14 4..劳动争议处理
14.1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 本合同部分条款被有权限的政府部门(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5..其他约定事项
15.1 本合同项下未约定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15.2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抵触或者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15.3 本合同个别内容未填写或明记为不适用的,视为双方约定为不适用。
15.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5-15.6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署是基于对本合同各项内容完整、准确、一致的理解,双方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异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第三篇: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范例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协本 议合同协议书书范本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劳动合同书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机关
(盖章)
年月日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鉴证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 合 同 共_____ 页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__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 1 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 2 项。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附件:1.《员工守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范例劳动局
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局 同协议书书范本劳动局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劳动合同 甲 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
身份证号码:
现住 址: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2017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5 月 3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0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其中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意。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
3、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小时/日/周/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元/周期,支付日期为,支付方式为(现金/转帐)。
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省、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甲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按规定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调解与仲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方案范例
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合本 同协议书书方案范本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咨询电话:12333
使用说明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劳动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
甲方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乙方性别年龄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 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合同期限为年。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第五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按以下条款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第九条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加点工作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征得工会和协商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甲方部分工作岗位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实行。
第十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安排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以下条款确定: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定额,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七、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当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六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具体标准为:。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九、竞业保密限制和培训服务约定、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竞业保密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服务约定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乙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
2:。
3:。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