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预防安全协议
甲方:(幼儿园)
乙方:(家长)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在我园的发生,增强幼儿园和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全园师生及家庭成员的健康,本着为他人负责,为幼儿园全体师生负责。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及要求
1.定期对教室、玩具、床铺、水杯、毛巾、以及幼儿能触摸到的地方和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落实晨检和午检制度,坚持每天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并作详细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3.对于有发热、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的幼儿,要联系家长及时诊治,并负责进行跟踪记录。
4.组织幼儿积极参户外活动,增强幼儿体质。
二、家长的责任及要求
1.家长须确定以下事项方可送幼儿入园:
(1)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未去过外地、未赴疫区(或在疫区周转)参加活动、探访亲友。
(2)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未接触过从疫区来访人员。
(3)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无感冒、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
2.幼儿入园后积极配合幼儿园传染病防控要求,每天早晚在家为孩子两次测量体温,体温在37℃以下方可送孩子如幼儿园,超过37℃或发现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不要送园在家隔离观察或就医,同时告知班级教师。
3.家长要对孩子进行自我防护教育,掌握防治传染病的知识,在疫情期间不带孩子走亲访友,不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商场等,以减少感染机会。
4.家长应经常彻底清洗孩子的玩具或其他用品,要注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指导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将手洗净。如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如鼻涕、唾沫污染后,应立即将手洗净。
5.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如果家长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在家在园均有效。
家长:(签名)学 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