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周转房租赁协议书
周转房租赁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周转房租赁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周转房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租周转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周转房一套/一间/床位一位,房号为区号楼单元层号,面积平方米。入户门钥匙把,室内门钥匙把。
2、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周转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房屋管理。
3、甲方在保证乙方有房住使用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周转房进行合理调整。
4、甲方提供水、电及一般维修。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同意并自觉遵守《________________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周转房只限于乙方本人居住,不能租借他人或亲友,不得转让、赠与等。
2、按时交纳房租、水电等费用并同意从工资中按月交纳。
3、乙方承租周转房须交纳租房保证金元。乙方退房时,经后勤处检查无损坏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4、在遇到学院需要调房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服从学院调房。
5、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水、电路线,不得损坏房内已有的任何设备和家具,若属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
6、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易损易耗品(光源、门锁、水龙头、水箱洁具等)的更换费用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退还房屋之前应将所有费用结清。
三、租赁期限、房租、水电费标准
1、周转房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租期内月租金标准元/平方米。
3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按标准收取。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按期交付房屋租金和水电费,逾期按每天10%加收违约金,如超过二个月仍未缴纳房租,水电费甲方有权收回周转房终止协议。
2、乙方在期满后应将承租的'周转房及时退还学院。乙方承租周转房已满而申请继续承租周转房,须经本人申请和学院批准,租期满后按学院周边地区市场价标准收取;租期满后未经批准继续居住的,将按《________________周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收取租金外,并处没收交纳的租住房保证金,房租按月从乙方本人工资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房决定或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将按《________________周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不予退还承租人租房保证金且要求承租人按照周转房租金标准的2至6倍支付租金。
4、房屋如因甲方建设收回、拆除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损毁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其它约定事宜:
1、本协议与《________________周转房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本协议未尽事宜按《________________周转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仍同等效力,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责任同或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教师周转房租赁协议书
教师周转房租赁协议书(草签)
甲方: 学校(盖章)乙方:(签章)
为确保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在租赁周转房期间必须坚决执行《宜宾县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上级部门若有新的周转房文件颁布,再根据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
二、租金标准:按照宜宾县公房租金标准,租金按季度由所在学校财务人员统一从各租用教师中收缴。
三、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以下情形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1、不按期缴纳租金的;
2、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
3、将住房私自转让、出租的;
4、擅自改装的;
5、其影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
6、利用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房屋闲置达3个月及以上者。
四、弄虚作假、隐瞒不符合入住条件或丧失入住资格入住人员,除立即退出周转房外,按20倍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五、自动离职人员,经联系不退出或无法联系,一个月后,学校行政、工会、教师代表、当地派出所见证,破门清理,重新安排,产生一切费用,由该离职人员全额承担。
六、每套周转房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人民币,退房时不计息退回。
七、周转房租金收入按县上相关要求管理,用于周转房的维护和修缮。
八、入住教职工应无条件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爱护学校环境卫生;
2、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进行改装。
3、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气费、闭路费、网络费等。
4、爱护室内设备设施,损坏设备照价赔偿。室内设备设施损坏以后,由乙方自行负责进行更换。乙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施,在退房时自行解决。
5、乙方不符合入住条件时,应主动退还周转房。否则甲方强行收回,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甲方的义务: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执行《宜宾县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
十、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育局校安办存档一份。协议期满,教师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后由学校无息退还押金;若教师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该乡镇工作,先办理退房手续,单位再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乙方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退房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学校(盖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房租赁协议书
龙陵县深圳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龙陵县深圳168希望小学
乙方:
房号:
402
为确保我校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我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根据2012年11月6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龙政办发【2012】182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乡镇职工周转房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龙陵县深圳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在租赁周转房期间必须坚决执行上述的《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乡镇职工周转房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龙陵县深圳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规定》,上级部门若有新的周转房文件颁布,再根据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
二、租金标准:按规定新建周转房租金每月人民币2元/平方米,签订协议后,缴纳1年的租金方可领取住房钥匙,收取租金交至学校周转房专户(全县周转宿舍统一执行后我校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租房者必须严格遵守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以下情形者,学校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1、不按期缴纳租金的;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将住房私自转让、出租的;其行为已影响干扰到学校教学秩序的。
2、住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拆除。原则上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若装修,退房时学校不承担装修的一切费用。
3、学校对住户自行添置的设施,安装的厨柜等费用,在退房时一概不予认可。
4、住户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周转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备、设施。若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根据文件要求教师因退休或工件调动必须按时退房(1周内)。
四、周转房租金收入设立专户管理,全部用于周转房今后的维护和修缮。
五、退房时,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待学校清点账务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六、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当乙方由于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退房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13年 11 月 20 日
2013年
月
日
龙陵县深圳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租赁协议书
龙陵县深圳168希望小学
2013年11月20日
第四篇:老人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老人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甲方:温州市新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档案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广化南路(新桥段)拆迁情况,照顾七十周岁以上老人、低保户、残疾人的周转住房困难,甲方同意
地块老人周转房第 幢第 室,计面积
㎡,提供乙方做临时住宅使用,现将有关向订立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暂定为三年,即: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二、租金每年结算一次,根据乙方当年房屋总面积结算过渡费中扣除当年周转房的租金。
三、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并按月缴纳水电费,由周转房现场办公室收取。
四、使用期间,乙方要爱护房屋,保持房屋原状,不能改变使用功能。如乙方原因,损坏房屋必须修复或按实赔偿。如乙方需对周转房进行装修,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五、使用期间,有线电视报装及电信报装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周转房无继承权,乙方不能转租,不能做仓库等其他使用,如果本人不居住,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七、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治安、安全工作,严禁在周转房内搞非法活动。如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八、使用期间,乙方应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卫生费、治安费等有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安置房落实后,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腾空周转房,甲方对房内装修部分不做赔偿。
十、如国家建设需要拆迁,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腾空周转房,交还甲方,甲方另作安排。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物管处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温州市新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桥西小区周转房租赁方案
桥西教职工住宅区周转房租赁方案
根据《海南大学桥西教工住宅区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解决新引进人才、特聘教师和骨干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新引进人才的租赁手续
(一)申请人填写《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申请表》(见附表1)。此表格可下载或复印。符合租赁条件的引进人才,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交本人所在单位(学院、处、中心等)审核并做意见。
(二)申请人持学校人事处开具的正式调入学校工作的相关证明和《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申请表》,到后勤管理处申请办理租赁手续。
二、特聘教师的租赁手续
外籍教师凭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按到校工作的时间顺序,由外事侨务处协助到后勤管理处申请办理租赁手续。
带有家属的专家、学者和高端人才凭聘(邀)请证明,按到校工作的时间顺序,经校长办公室确认资格后,由教务处、人事处协助到后勤管理处申请办理租赁手续。
三、特定骨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租赁手续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17日。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特定骨干管理干部和教师周转房租赁申请表》(附表2)。此表格可下载或复印。由本人所在单位(学院、处、中心等)审核做意见,如属合租的,还须填写合租人信息并到合租人单位审核做意见。申请人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于2013年7月17日下午5︰30前送交后勤管理处房管科(行政办公楼414室,联系人:卢昕,联系电话66264499)。
(二)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三)选房
1、抽签产生选房顺序号。参加选房的教职工按到选房现场报到的先后顺序,抽签获得选房顺序号。
符合条件的双职工以每家庭一套为选房单位。符合条件的单职工每2户一套为选房单位,单职工未选择合租人的,由后勤管理处随机调剂其他符合条件尚未合租的单职工合租,合租人确定后方能参加选房。如不服从调剂的,不得参与选房。如最后有组合落单的单职工,则自行选择套房中的其中一间,另一房间由后勤管理处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工租住。单职工组合租房的,抽签和选房时,2人均须到场。
2、选房。按选房顺序号的顺序在划定的房源中选房。周转房选定后须签名确认选房结果,合租周转房的2人须同时签名确认。具体房源在选房时公布。
3、选房时间:暂定8月底或9月初(若因工程进度拖延,选房时间将相应后延,具体选房时间将提前通知)
4、选房地点:在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原模拟法庭)。
(四)其它
1、特定骨干管理干部和教师租赁周转房,仅限于201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者一次性申请。没有按时报送《特定骨干管理干部和教师周转房租赁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周转房租赁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未能亲自到场参加选房的,可委托他人选房。抽签选房时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被委托人代为选房;既不亲自到场也不委托他人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周转房租赁资格。
四、承租人在入住前须与学校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遵守学校公有住房管理相关规定和周转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本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请。由于没有通知到位,所造成的失误,由各部门(单位)承担责任。
附表:
1.《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申请表》
2.《特定骨干管理干部和教师周转房租赁申请表》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