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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范文大全)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112-684993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9-10 00:46: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1承包山林协议书

合伙人:甲乙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甲,乙,自愿合伙

第二条(合伙名称以及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50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造林抚育款,计xx元)。平均每人二分之一。合伙出资共计 元。合伙期间该出资为共有财产,合伙终止后,双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此需合伙人商量,自行定制。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商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2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 年xx月xx日

合伙人 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 年xx月xx日

2种植山林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搞好承包山地的经营事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一、合作地点:

二、合作项目:

三、合作方式:甲乙双方之间不属于劳动或者雇佣关系,属于合作关系。甲方负责对外签订有关合同,提供生产经营资金。乙方以技术出资,负责种植、养殖等项目中具体生产事项。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保证养殖、种植的成功率和成活率。考核指标另行约定。

四、考虑到乙方在场地工作时间较多,双方约定,在合作项目中每月拿出伍仟元资金对乙方进行补助。发放补助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共计一年。

五、自20XX年9月开始,不再向乙方发放补助。但乙方每年可以分取扣除所有费税后纯利润的xx%。

六、合作期限:无论何种原因,自乙方离开甲方工作,双方终止合作。终止后合作项目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再享有分取纯利润的权利,也没有其他的补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在双方盖章(单位)、签字(个人)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9月19日

3山林地租用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书,依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的有关规定等。

第二条租用山林地能加快地方的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均能获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租用山林地年限及范围

第三条租用年限:租赁期限为70年,租用时间自xx年xx月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租用范围: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xx,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总面积为xx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报告为准)。

第三章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金标准:每亩每年租金定为人民币xx元(xx元);每十年合计租金为人民币:xx元整(xx元整);70年总租金为人民币:xx元整(xx元整)。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十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十年第一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

第四章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及其他村里人员不得在出租山地范围内的任何地方葬坟。

(三)甲方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林区砍伐木材,造成林木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第八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按每月5‰的标准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违约,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五章其它事项第十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山林地,乙方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第十一条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单位在乙方租用范围内开发或征地,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作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协议期满后,乙方自行清理一切属于乙方的所有财产,并与甲方办理好退租或续租手续。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山林地租赁的具体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十六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方持一份,预留五份作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农村合作协议书

农业合作社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和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农业合作社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

第三条合作期限:2013年3月1日-

第四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产生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分配,甲方占45%、乙方占、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另一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6.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第五条出资比例来承担。

6.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6.3对乙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6.4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6.5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6.6对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6.7三方应保证本协议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七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府依法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及增加地力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照甲方45%、乙方45%、丙方10%比例享有。

第七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比例与第五条保持一致。

第八条本协议未经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协议履行期间,如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第三篇: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钟坚

乙方:黄管片片长及六个生产队队长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山林土地补偿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因开发耕作处于黄管片对门坑的农田需要而扩建道路及建住宅,占用乙方山林土地,乙方同意有偿给甲方使用。

二、甲方占用乙方山林土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占用乙方的山林土地补偿费为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元)。

三、乙方收取甲方山林土地补偿费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妨碍甲方的施工与建设,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的六个生产队及黄管片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补偿费以收据为准。

甲方:乙方:

第四篇: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山林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黔东南州桂鑫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施秉县城关镇小河村七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山林土地补偿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开采重晶石需占用乙方山林土地,乙方同意给甲方使用。

二、甲方的采矿证面积为1.613平方公里,开矿生产所需要占有乙方的所有山林土地每年补偿费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补偿费在每年月日前付清。甲方租赁乙方山林土地的年限以甲方有效采矿证年限为准,在此期间,如甲方采矿证名称或内部法人变更均不对本协议的效力产生影响。

三、本协议中乙方的全组村民户主必需在协议书上签字。

四、付款方式:补偿费用由甲方缴纳到乙方村委再由乙方村委发给乙方。

五、乙方收取甲方山林土地补偿费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妨碍甲方开采矿石,也不得反悔,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今后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不承担

恢复山林土地原状的责任,甲方在矿山生产中涉及到乙方的任何土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河村、城关镇、施秉县政府法制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补偿费以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小河村:城关镇: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第五篇:山林管护协议书

山林管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挂连山林地、林木管护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管护范围。(详林地管护区域图)。

二、管护内容。保护集体林地不流失,负责林木防火安全、对辖区内的林木抚育、修剪、治虫、施肥、除草。春季突出林木抚育、夏季重点是治虫等管护、秋冬季突出防火及林木修剪,管护期间做到工作有记录,管护有成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甲方直到解决为止。

三、管护时间。一年(自2012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止)。

四、管护责任。山林管护期间,确保集体土地资产不流失,山林防火安全,林木抚育管护有成效。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山林管护期间应注意安全生产,因自己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有乙方自负。

六、工资待遇。乙方在山林管护期间限享受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基本工资按1200元/月发放,每月30日领取;考核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进行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七、考核制度。甲方对乙方山林管护期间实施考核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坚持上下班制度,季节性工作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做到有事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休息,查岗缺席一次批评教育、两次以上扣发工资直至终止协议,工作天天有记录。

八、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镇政府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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