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用文书 > 协议书
品牌连锁加盟合同协议书(五篇模版)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112-663448 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3-08-29 13:12: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品牌连锁加盟合同协议书

编号:

_____________

品牌连锁加盟合同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本诸互惠互利,以及诚恳合作之意愿;由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技术,辅导乙方加盟甲方之 _____________品牌连锁加盟体系,为保持良好的连锁加盟合作关系,特缔结本合约。

第一条

合约期间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 计 _____________年。

2.本契约届满时,倘任一方不欲续约,应于届满日前 ___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否则本契约期间自动延长一年,一年后无续约行为本合约失效。

第二条

加盟店点

1.甲方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合约条款下,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同意乙方开立加盟店,店名为 _____________品牌店。店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乙方因实际需要而须变更营业场所,则须先获得甲方之同意。

第三条

店面装潢、设备陈设及招牌

1.乙方店舖之外观、内部陈列与设备配置,悉由甲方负责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费用分二次支付,签约后施工前支付 50%,施工完营业前支付另 50%,其详细设备及施工明细详如附件二。

2.上述项目须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符合政府建管相关法令规定,乙方始得营业。

第四条、管理

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须接受甲方之“加盟店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五条、加盟金、服务费及保证金

1.本合约签订时,乙方必须于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支付甲方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及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_____万元整。

2.本合约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月支付甲方服务费 _____________ 3.上述保证金于本合约存续期间,如乙方无发生损害甲方权益之情事,甲方应于合约终止日起算十五日内以现金或即期票方式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甲方之应尽事项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具加盟办法第四条,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与他人同样加盟权利。

2.甲方应于签约后提供「教育训练手册」及教育训练课程。

3.甲方应每月召开全国加盟店店长会议,及定期提供研习会给乙方参与;如有必要收费时,应该先得乙方之同意。

4.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给予经营方法的指导及相关情报的提供,以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5.甲方应制造或采购贩卖的商品及营业相关食品用料,提供予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以不高于市价为原则。

6.甲方应规划与共同执行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条、乙方之应尽事项

1.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经营管理上的一切指示事项。

2.乙方应分摊联合广告费用;此广告由甲方策划,为所有连锁店进行的活动。

3.乙方所贩卖之產品与所需之食品用料,应统一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4.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给甲方。

5.乙方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在营业时间内得允许甲方认可的人员赴乙方从事各项作业的检查工作。

7.乙方准许甲方派其认可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就乙方的进货及销售记录加以检查,如果在记录上,发现有%以上的错误时,则应允许甲方在帐簿上做全面性的检查,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8.须依照甲方所订定「_____________品牌营业店管理手册」之作业标準来处理,同时乙方也有义务维持本身產品的划一性,以防止低品质,并仅能以甲方所指定之商品加以销售。

第八条、商标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其关系企业之商标、服务标章、及公司名称; 倘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标、服务标章、或公司名称时,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之商标、服 务标章、或公司名称的使用準则。

第九条、保密义务

双方于履约过程中得知之他方营业祕密、技术资料,应负保密之责,非经他方或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洩漏或交付予第三人,如违反应赔偿他方因此所受的损害。

第十条、合约的终止

1.契约终止后,乙方除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或其他物权外,亦不得在契约终止一年内,于本合约立店点商圈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同性质的经营。

2.任一方倘有破產、解散、重整、停止营业(不论各该机关是否已核准)、或被任一金融机构列为拒绝往来户时,他方得提前终止本合约。

3.本合约期限届至、提前终止或解除时,收受方应返还揭露方所提供的机密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等,双方于合约终止前应负担的义务不因合约终止而消灭。

第十一条、违约条款。

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之情事,他方得以书面要求违约方于相当期限内改正,倘逾期仍未改正,他方得逕行终止本合约,并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并请求违约之一

方赔偿他方因此所支出之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第十二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1.适用法律:关于本契约事项,除双方有特别约定者外,适用法律。

2.管辖法院:双方如因本契约涉讼,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诉讼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约之修改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之。倘欲修改本合约,应将修改之书面条款併附于本合约之后,作为本合约之一部。

2.甲方权宜予乙方优惠并不视为修改本合约或变更本合约之条款;倘甲方未行使本合约上之权利,不视为甲方放弃该项权利,亦不影响本合约之他项权利。

3.本合约之标题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4.本合约一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5.甲乙任一方非经他方同意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义务移转或让予第三人。

6.倘本合约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议解决之。

7.本合约乙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执乙份为凭。

附件一: : 加盟店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加盟店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理念

本连锁加盟行销组织是采直营和加盟混合方式。运用现代的餐饮管理技术,以达经营合理化,并同时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目的本“加盟店管理办法”是订定通包开发(股)公司之 ____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组织活动,其内容订立加盟店总部(以下称总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组织

1.总部 总部拥有“ _____________品牌”店号、商标的登录所有权,并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2.加盟店 加盟主拥有店舖所有权,可在(“ _____________品牌”店号)一定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经营的权利,但需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和店舖形态)下,遵从本办法,并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第四条、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本加盟体系下的各加盟店严禁互相恶性竞争。

2.编制区域为立店点半径一千公尺距离以内,至于有无竞争情形则由总部认定。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它连锁体系。

4.加盟者本身及其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加盟店须诚实经营,并接受总部的经营指导,及总部之支援供应体制。

6.对于本办法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抱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应设于合约所规定的立店点,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并须以〝_____________品牌〞的统一商号、商标,及店舖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誌对外营业,自负营业所须之资金及营业上盈亏责任。

2.加盟店应向总部缴交合约所规定的加盟金,此项加盟金不予退回。

3.要接受总部所提供之经营管理技术及所定的教育训练课程。

4.与总部缔结加盟合约,并于合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基本权利

加盟店遵守本办法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之基本权利:

1.使用“_____________品牌”商号的商标,经营店舖。

2.使用“_____________品牌”商号的商标,作广告的宣传活动。

3.经销总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餐饮、服务方式的统一,并运用共同管理技术。

5.接受总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总部所指导的营业要领作业。

6.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的供给,并使用所规定的订货程序。

7.参加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它共同活动。8.接受有关店舖之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总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权益

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经营利益,由总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经营技术。下列行销计划事项,由总部统一策划,并指导实施。

1.顾客组织计划

2.统合形象计划 3.广告宣传计划 4.联合促销计划 5.商品策略计划 6.经营运作发展计划 7.经营改善辅导计划

第八条、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的方法规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类材料,为求本企业服务品质统一化,及营运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须统一向总部订购或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2.加盟店所贩卖商品,须向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

3.总部亦有责任取得最优惠价格提供与甲方。

第九条、有关商品、材料构成计划内容如下:

1.由总部独自开发特有商标的商品,供应各加盟店。

2.由总部选择品质、价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应各加盟店。

3.加盟店的在库商品、材料调配周转。

第十条、支付货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服务费,于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总部所指定的银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总部。

第十一条、退货的处理

由总部所供给的货品及食品材料类,均依下列原则处理;有下列情况时:

1.不符合采购标準的货品及食品材料(如数量、重量不符等),可办理更换现品。

2.若总部无该项现品的库存,则该项退货商品货款,应依前条所规定之时间结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本合约的履行,及总部日常经营资源之供应加盟店;加盟店应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予总部。履约保证金于合约解除时,经清算、权利义务履清后,由总部无条件退回加盟店。

2.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得以现金、本票、银行定存单,或不动產来质押。

3.加盟店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于合约书上议订。

第十三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加盟店应逐项分担为连锁事业的各费用,其分摊基础为各加盟店月平均营业额。

1.共同广告费用-----实际费用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3.各项促销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4.市场调查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5.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省心文库】

手挑严选

精心排版

去芜存菁

份份经典

第二篇:连锁门店品牌加盟合同

连锁门店加盟店合同

甲方:苏州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常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前 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连锁##”商标、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所有者,乙方应承认甲方该资质。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具有完完全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基于共同发展和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现由甲方提供其拥有的“连锁##”专利商标与乙方提供资金成立

连锁##男装店

,该店作为乙方加盟甲方的加盟店形式,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连锁##”品牌商品。

(3)乙方需认可甲方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和模式,并全权委托甲方进行该店的管理,以确保该加盟店和甲方的其他连锁门店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的统一性。

1、合作期限 年,由

年 月

日起至

日止。

2、出资及股份占有情况

总投资金额包括房租、保证金、商品预付款、装修预付款、道具预付款、设备预付款等。由乙方按预算约出资人民币 万元(详见附表),具体总投资金额以连锁##公司出据的结算表为准。占有 100% 的股份。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结算后多退少补)。4.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代理销售的商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连锁##”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提供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费用等)5.特许授权

(1)乙方出资在 省 市 _区/镇 号开设“连锁##”商号连锁店,面积:

平方米,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乙方在此经营场所(加盟店)内非独占性使用和经营,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变更本条确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加盟权,甲方有权再将本合同规定的加盟权授予第三方。

(2)合作经营店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连锁##”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若乙方需要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以外开设一个或多个“连锁##”加盟店,须就每一个“连锁##”加盟店单独向甲方申请,获得甲方许可后另行签订新的《连锁##加盟店合同》。6.经营方式

合同编号NO._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自身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连锁##”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连锁##”品牌产品加盟店经营的前提,甲方凭乙方为加盟店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发货。

(2)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下属单位、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负盈亏、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也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得将“连锁##”字样、商标、标识作为其商号(字号)或商号(字号)的一部分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委托并全面授权甲方统一管理,财务的统一结算方式。在甲方作出财务结算之

后5天内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财务结算。

(4)合作经营店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

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5)合作经营店在经营时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体系销售,不得擅自更改。

如对价格体系有异议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调研并批准同意后实施.如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价格等,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扣除保证金。

(6)甲方按零售价的65%将商品供给合作经营店,正价销售和会员价销售及甲方指定的销售价按 35% 利润结算,非正常折扣由合作经营店承担。

(非会员折扣包含但不限于:当店员工购买折扣、团购产生的折扣、售后问题处理所产生的折扣、因乙方关系而产生的购物折扣以及为了使合作经营店更好的运营而产生的折扣等)。

(7)合作加盟店有义务为甲方代收会员年费作为甲方服务会员的成本,此费用不计入合

作经营店收入。

(8)合作加盟店所有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工商管理费、税收、员工工资及奖金、水电费、员工住宿费、培训费、电话费、广告费、运输费、POS系统费、员工工作服费以及其他开支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标准由甲方制定,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其发放、支付。

(9)合作加盟店当地所有广告均由甲方策划并提供图案、光盘,广告的投放费用由乙方承担。(10)为保证加盟店的良好经营, 店铺由乙方委托甲方实行统一形象策划、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方式由甲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乙方不得擅自参与并更改影响店铺经营管理模式的一切因素,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扣除保证金。

(11)合作加盟店的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由乙方委托甲方以“连锁##”加盟店的名义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招聘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直接与乙方(加盟店)生产劳动合同关系,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均隶属乙方。乙方(加盟店)必须按经营场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和加盟店的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等所有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12)在合同期内的铺货、补货、调货和应季换货均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统一调配,所有铺货、补货、调货和应季换货的运费均由乙方(加盟店)全额承担。所有铺货、补货、调货和应季换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13)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连锁##”品牌的发展等原因需要对品牌形象、标识、装修、道具、设施设备、经营模式等进行完善和修改,乙方须积极响应配合,与甲方保持高度一致,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进行全部或部分添置、替换、修理或改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乙方授权甲方的自主经营权.②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合作经营店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③甲方有权对合作经营店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④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将合同保证金扣除,并视情况追究违约。

⑤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2)甲方义务:

①负责商品的采购、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加盟店配送;但应保证乙方货品合理充足.②提供甲乙双方成立“连锁##”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③帮助乙方进行该加盟店员工的招聘工作,并需向该加盟店的员工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④负责合作经营店的店铺设计;

⑤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连锁店的【门店营运手册】、【规章制度】等;

⑥根据甲方整体的发展布局,经过考察后如认为双方合作的地区有继续开设新店的潜力,乙方将拥有优先开设连锁##加盟店的权利.⑦甲方负责将每月按约定结算,在每月25号前汇款至乙方指定账号。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①有权拥有所加盟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本协议条款下的收益.②负责所合作的合作经营店的经营监督权,包括财务监督及业务拓展;负责工商、税务、城管、等其它地方部门的相关事项处理工作。

③有权到甲方管理系统上了解、查询本店的商品信息及库存情况等;(2)乙方义务

①按约定每月25号前配合甲方进行财务结算。

②按连锁##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配合施工(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按设计要求向甲方购买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③确保合作经营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加盟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④和当地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为甲方做好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⑤甲方提供的商品经验收后,在合作经营店正常营业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在非正常营业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配合甲方对验收后商品的完全防护及所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⑥积极配合和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⑦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连锁##”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9.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

(1)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甲方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10.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连锁##合作经营店的商号、商标、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 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在加盟期内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资产拥有使用权,但无权处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11.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10万元。2.乙方应依协议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如擅自更改价格,拒绝配合甲方财务结算制度,工商税务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事宜不及时处理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扣除保证金乃至解除合同等违约责任。3.合同履行期间,协议期满前,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退出机制及续签(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若乙方没有按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要求,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可将加盟权授予第三方,甲乙双方就继续加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2)乙方若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及商品预付款无息退还乙方。13.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五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等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 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14.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

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其他条款

1.甲方保证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收回总投资(总投资金额按结算表为准),若未收回总投资,则差额部分由甲方补给乙方。

2.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影响了门店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依法或依约定解除该协议的,不受上述保证营业额约束。

甲方:苏州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中国江苏常熟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03 电话: 传真:0516 传真:

邮编:2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_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_ 年 月 日

附件:

《店铺投资预算表》《店铺投资结算表》

乙方取得该经营场所经营权的法律文件或与第三方的协议(或该店铺的租赁合同)。

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2寸彩照)。

经营场所平面图、招牌效果图

第三篇:连锁加盟协议书(样本)

连锁加盟协议书

特许人(简称甲)黑龙江XX职业培训学校

受许人(简称乙):XXX

根据国际特许经营连锁惯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自愿连锁的原则,甲方特许乙方在特定的区域内以用学甲方的技术开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黑龙江XXxxx(店)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实现双赢的理念,共同塑造企业形象。为约束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已注册的企业名称在当地以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分(店)公司营业执照及手续的办理。(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培训二名技术工人及管理人员(甲方所在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结业证书以及企业相关资料。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最佳原材料供货,费用由乙方自付。

5、由甲方提供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费用乙方承担。

6、由甲方统一设计上岗服装。费用乙方承担。

7、由甲方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

8、(店)、分公司开业时甲方应把自己业绩介绍给乙方作为乙方业务宣传的典范。

9、甲方有义务进行企业文化、产品广告的宣传。并在定期广告中为乙方打上业务联系电话及地址,同时在互联网发布乙方加盟开业信息。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开业前的策划。

1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为了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如发现乙方有不正当经营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12、甲方有责任不定期的将自己研发掌握的新技术三年内无偿传授给乙方,以保证乙方(店)公司后续发展。

13、甲方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向乙方收取管理费每月两百元。如乙方以不正当的原因拒交,甲方有权利拒绝提供后续服务,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协仪。(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14、甲方原则上在地市级城市设两家连锁(店)公司,县(市)级城市设壹家(店)公司。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加盟前后所需的全部经营资源,并一次性交足加盟费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

2、乙方负责加盟(店)分公司的详细地址并协同甲方协商经营区域的划定。乙方加盟(店)分公司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固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宅电: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省所辖的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县。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艺、技术标准,使用甲方的技术,以保证维修质量。

4、乙方有权在加盟区域同时代理甲方各种经销新产品。甲方按销售额返利,或双方协商定销售方式。以上销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一售价,不允许私自降价或提价,以保证企业的信誉。

5、乙方必须严守企业的维修(商业)机密不准私自外传或转让。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经济及侵权责任(详见违约责任)。

6、乙方所承揽网络工程施工方案必须报请连锁总部批准后方可施工。如需甲方派员协助施工的工程按工程量及工程的具体情况另议。(网络工程)

7、乙方加盟后应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如出现违法现象,除全部责任自负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8、乙方加盟后需甲方派员支持指导,应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派员的差旅费、工资、补贴。

9、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根据区域制定的年营业收入连续三年无法完成指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加盟资格。

10、乙方(店)公司不得擅自转让或交由他(她)人经营。如确有特殊原因可和甲方协商征得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11、乙方必须遵守统一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承接大型关键网络工程项目时应以函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进行修定审查确认和技术交底,或应乙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方可施工。以发函回执为准,甲方如没在规定时间(根据工程量大小3---15天内)给予答复影响了开工期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一部分。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二款第三、四、五条,不得违规操作,影响总公司形象。如有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3、乙方在经营维修、产品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资格。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以上条款甲方如果没有履行,乙方有权停止缴纳管理费用。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存续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如有需要可以续签。

五、双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均应以企业共同利益为重,努力塑造企业形象,打造品牌效应。

2、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六、诉讼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重大问题应在协议的签约地仲裁诉讼解决。(哈尔滨市人民法院)。

七、双方如果有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力,例:地震、严重的火灾、国家政策的改变等使本合同无法旅行,合同终止。

八、双方有在协议以外的问题,应在补充协议中体现,补充协议一式两份,与正式协议并存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连锁加盟合同

连锁加盟合同

(一)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d、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

(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

(三)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 ,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 ,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 ,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 ,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 ,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 ”××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 ,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 ,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第五篇:加盟连锁合同

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加盟连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即连锁权授予者,乙方为加盟者即连锁权被授予者。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密切合作、共同发展,保持良好关系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缔结本合约:

一、自本合约生效之日起,乙方经甲方授予商标使用权后,可以经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作为加盟连锁店使用“青岛东远吞餐 饮有限公司”的商标公开营业,期限为三年。否则乙方不准以任何方使 用“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的商标。

二、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三年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不再退还),及履约保证金陆万元(如合同缔结之后无任何纠纷甲方归还乙方保证金),甲方授予乙方加盟“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证。另外自第一次授权以后,如因国家规定对餐饮连锁店收取有关管理费等费用时,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签约后,乙方应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设计和规划,并委托甲方 进行该加盟店的设计、装修、设备器材布置和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 乙方支付。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可提出建议方案,供甲方参考。甲乙 双方对设计装修工程等事项另签协议。

四、乙方在开业前,负责招聘加盟店的外场、厨房、吧台等有关人员,并组织前往甲方指定场所接受甲方进行的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乙方负

责培训人员的来往交通、住宿费用和在青岛以外的城市培训的甲方教 师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乙方开业后1至3个月期间,由甲方派出外场、吧台、厨房等 业务骨干进行有偿业务支持。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人员的每月业务服务 费和食宿、来往交通费用。若之后乙方需要甲方人员留下继续支持 经营指导,其指导服务费双方需协商一致后可继续支持.六、“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商标授权 3 年期满以后,双方每 二年续签一次授权协议,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 2年的商标授权使用 费,其金额为 : 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2万元,300平方米— 500平方米3万元,500平方米以上 4 万元。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当地市场、商圈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规划在所属“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店的编制布局区域内 , 原则上以方圆路程3公里左右为最短距离。一般情况下 在乙方 3公里路程以内,甲方不再自行开设或者授权他人同样的权力开设“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店。

2、甲方对乙方拟租用房屋的环境、结构等情况,可提出指导和 建议。乙方应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对乙方营业所需用的设备器材和有关物品原料应提供清单,并及时供货。其售价为全国“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价 格。详见明细表.4、甲方负责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但需收取一定成 本费用。

5、甲方负责提供全国通用的“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贵宾 并收取成本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尊重甲方派往的经营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并支协 同其工作。在经营管理中乙方不得损毁“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准将甲方的内部文件和情报信息擅自提供 他人。否则追究法律责任.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本店的营业面积 不 准擅自扩大或改变本店营销的品种范围,应保障“青岛东远吞拿 餐饮有限公司 ”品牌形象。

3、乙方对甲方规定提供的主要物品原料和器材不得自行购买,自行购买出现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果乙方以“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 ”名义自行自费从事 广告宣传活动和印制各种消费券、打折券等,均应事先将其内容、方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应以不损害“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限公司”企业整体形象和经营管理为原则。

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借、租卖、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 营业地点变更和签约代表人变更等重要事项,均应事前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乙方违约论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万元。

6、乙方应接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全国通用的“青岛东远吞拿餐饮有 限公司 ”贵宾卡,并不得私自制作自己的贵宾卡、优惠卡。因为贵宾卡属于全国通用。

7、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房屋租赁和向有关部门办理 装修工程的申报 验收以及开业经营所需的全部手续、费用及相关事宜。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不负担任何。

九、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解除本加盟合同。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虽经甲方支持协调仍无法改善经营状况,或者申请停业破产、或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与甲方来往时。拖欠甲方债务或严重损坏甲方利益,以劝告仍不履行责任义务时。

十一、甲、乙双方均遵循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对于本合同所订事项甲乙双方均应以善意方式认真负责的实施,尽事 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品牌连锁加盟合同协议书(五篇模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