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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证明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14-525844 证明 发布时间: 2023-06-15 19:44: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我单位按职改工作申报程序,经职称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推荐熊迪同志晋升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于月日至月日,共天,对其申报材料在校务公开栏及教师生活区等 处公示。全体教师没有反对意见,同意推荐该同志此次晋升职称。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我校教师孙丽波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5日,在公示期间,全体教师一致通过,无任何异议。

特此证明

校长签字: 鄂伦春旗诺敏河校2012年4月16日

第三篇:公示证明

梁文跃同志申报高级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

公 示 证 明

兹有梁文跃同志,现罗甸县木引乡云里小学教师。该同志1962年6月19日出生,1981年7月毕业于贵州省罗甸师范,1981年8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先后在罗甸县罗悃小学、纳坪小学、木引小学、木引乡云里小学工作。其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所在的单位均属基层单位,在基层单位工作至今已满33年。该同志能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由于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成绩得到领导的肯定,于1996年11月已取得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资格,1999年9月聘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每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09年、2011年考核为“优秀”等次。2003年被县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师”光荣称号,2006年9月被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13年9月被县教育局授予“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称号,2014年9月被木引乡党委政府评为“优秀班主任”,被县教育局授予“教学质量管理优秀班主任”光荣称号。

该同志申报高级教师资格所报送的相关证件和业绩材料,经木引乡云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属实,根据黔南人社通〔2014〕113号《黔南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该同志已具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将其报送的相关证件和业绩材料于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期7天公示与众,公示要求本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向木引乡云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举报。

举报电话:***。特此证明

木引乡云里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8日

第四篇:班主任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我校五年级班班主任刘适,被评选为灵丘县2013优秀班主任,已公示三日无异议。

特此证明!

史庄乡九年制学校2013年10月20日

第五篇:公示情况证明式样

公示情况证明

我单位今年推荐15名教师晋升 □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审核,并连同量化评分表公示。公示时间是:2012年8月10日至8月20日。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柳亚军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黄梅县濯港镇中心学校 ***2012年8月20日

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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