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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纪违法案件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78-259352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03-30 23:16: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3起违纪违法案件学习心得

《关于对**等3起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学习心得

20**年5月8日,病案统计科全体人员利用午休时间认真学习了《关于对**等3起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的文件内容和指导精神,大家对于文件中三位涉案人员的觉悟与行为深表痛惜,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通报指出,**区寿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办公室主任**以及通平分院范加富、陈勇四人在任职期间收受药品回扣,涉案金额从38600元到53700元不等,经查实,**区纪委对**等四人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区人民法院对四人判以贪污罪并判处有期徒刑。

反腐,是历年两会热点,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加强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律性,更加在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也是群众所热切期盼的社会环境。“加强公务员队伍研究,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所有公务员都要以人民利益至上,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真正当好人民公仆。”这是对广大公务员、国家干部提出廉洁从政的要求,也是对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把握好手中权力的一种鞭策。再次证明了只有血液健康,机体才会健康,只有干部清正,政府才会清廉。

腐败现象是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总体利益的侵害,是对所有正直勤勉、奉公守法的公民“集体尊严”的蔑视和冒犯,广大民众当然要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百姓对腐败问题关注度高,根本原因在于腐败现象依然猖獗、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这是因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一些漏洞,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态势在一定领域、一定阶段内很难逆转。

作为卫生系统的一员,我们应该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行业纪律的的贯彻落实,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纪律法制教育,切实将“九不准”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和刚性约束,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的考验。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20**年全国两会的召开,已经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加大,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青年团员的党纪法规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我院开展从严治党专题教育培训,就是要把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重点要抓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力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此次集体学习提高了我科室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个别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但正所谓“为政不为民,民当弃之;为政不清廉,民当惩之”,随着逐步完善的国家法律,违法乱纪之人必将受到党纪和法律的严惩,贪污腐败之举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病案统计科

20**年5月19日

第二篇:违纪违法案件

***、***、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汇编

中共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2016年5月

目 录

1.***违法违纪案件……………………………3

2.***违法违纪案件……………………………6 3.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14 4.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19 5.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20

***违法违纪案件

***案是指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立案审查

2014年7月29日,据新华视点消息,中共中央决定对***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4年11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透露,***案还没有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一旦由公诉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必将依法经过法定程序审理。

开除党籍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 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移送司法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了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了***,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不公开庭审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对***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 4 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依法宣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事后知情,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我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违法违纪案件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案件背景

2012年2月9日23时,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当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2012年3月2日,全国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王立军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请假不出席这次会议。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王立 军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2年3月15日,时隔仅一天,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案发原因

一是放松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党性修养; 二是一意孤行,没有贯彻好民主集中制; 三是道德品质低下,没有重视德行修养; 四是权力观发生了扭曲;

五是私心作祟,纵容袒护家人违法乱纪。

立案调查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12年分别作出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案件审判 一审开庭

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出庭受审。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将播报庭审情况。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5人及陪同 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

起诉指控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开庭进程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3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公诉人就***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给予巨额财物的事实进行举证。

2013年8月24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罪、职权罪进行调查。证人王正刚、王立军出庭作证。

2013年8月25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公诉人出示证据说明***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2013年8月26日,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开始后,公诉人对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发表了公诉意见。

2013年8月26日13时04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审理结束,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13年9月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定于2013年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一审判决

2013年9月22日10点5分,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审判长王旭光宣读一审判决,法院通过 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案宣判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由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案件判决结果。据发言人透露,被告人***的三名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宣判,***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法庭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出上诉

***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不服 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13年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2013年10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10月25日10时将公开宣判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二审判决

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上诉人***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 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引发的反腐思考

反腐,必须依靠法治。无论权势有多大,一时多风光,只要做了违背法律的事,做了损害人民的事,终究要面临大限之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罚当其罪,遵循了法律,依靠了法律。薄贪污的事实摆在那里,薄辩去辩来也没能否定自己收了钱。法庭给出薄的各种辩诉自由,也是循遵了法律程序,用薄自己的话说,法庭基本上可以让他把他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

反腐,必须依靠群众。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从这个角度看,其罪必以律罚,其腐必因糗反。特别作为公务员,其行为如果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必须反对。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腐败看得最清楚、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彻底、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薄案宣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宣判,更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庄严呼喊。

反腐,必须坚定信心,必须零容忍。***事件敲响了警钟,提 醒全党注意表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由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党内外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还存在滋生腐败的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教育、制度、监督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特别是逐步解决制约和监督权力这样一个关键问题。对***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再次证明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表明党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的原则。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造成一个让腐败难以产生又易于消除的社会条件,腐败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和期待。

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违纪被查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认为,对徐才厚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全党全军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会议强调,人民军队始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要深入抓好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官兵继承和发扬党和军队 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确保部队的集中统一,努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移送审查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因膀胱癌终末期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

2014年7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评论文章《铲除腐败绝不手软》,内容如下:30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臵。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成立93年以来,之所以能够赢得人民支持拥护,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胜利,就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最大危险之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好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我们就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能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开创历史伟业。

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起诉

2016年4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

北京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

2015年2月28日,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令计划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双开

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对令计划立案审查。

经查,令计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任。调查中还发现令计划其他涉嫌犯罪线索。令计划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 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令计划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腐态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闻一经公布,网上叫好声一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得党心民心。反腐败,已经发挥了强大的政治凝聚作用,体现了执政党与全国人民坚决反腐败的决心与信心,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刮骨疗毒、廉洁执政、清明治国的鲜明政治态度。

反腐决心

在反腐败的复杂形势甫一呈现的时候,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对腐败分子,必须采取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办法,才能收到反对腐败的预期效果。只有对腐败分子坚持一个也不放过,保持“零容忍”态度,人民群众才会和我们党坚定地站在一起,坚定地跟党一起走。全党也才会更紧密团结、更信心百倍地实干。因为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心里,一个敢于拿一切腐败分子开刀的政党、一个敢于剜除自己肌体上的脓疮的政党,是能够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一切困难压倒的政党,更是最有希望、最有前途、最能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希望、带来梦想、带来幸福的执政党。清除腐败,是人民的福音。

反腐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断然采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战略,既是站在重整全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凸显“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的政治自觉;也是站在国家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采取的有效政策,体现了聚集党心、凝聚民心的政治远见;更是站在国家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中国的发展提升到依法治国状态的重大举措。清除腐败,是国家的福音。

反腐到底

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敢于剜除腐肉烂疮,彰显的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大党永葆肌体健康的信心和勇气,彰显的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与境界。中国共产党将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能够更好地带领13亿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清除腐败,也是我们党的福音。

第三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

(3篇)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1

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2020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围绕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对照反恩,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查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剖析材料。如下:

一、案件剖析及反思自身问题

在认真剖析了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反思自身存在以下问题:

1.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参加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于提高,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停留在字面上,没有学深悟透,没有深入人心,2.树立“四个意识”还不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不够强、不够敏锐、不够较真。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安排工作方法比较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对问题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有时把工作当成一种负担。对自身要求不严格,没有严格约束自己,4。联系深入群众不够。存在惰性,身子重,除工作需要外,平时待在办公室居多,深入群众中不多,开展一些调研活动的主动意识不够强,对群众的需求,群众的意愿,群众之所想、所盼的事了解不够。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不够严。

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虽然加强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在理论上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深层次的理解和研究远远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

对区委区政府的发展理念认识不够,研究不够,从思想上没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对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存在以业务工作为主的思想。

三、整改方向和措施

(一)抓修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在加强本职岗位知识学习的同时,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广泛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政治思想修养。

(二)抓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和环境,有的放矢的搞好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三)抓自律,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以《廉政准则》要求自己,做到勤业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努力抵制不正之风侵蚀,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严守从政准则,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贯彻和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思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抓服务,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着手,积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牢固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服务观念,到困难多、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认真研究解决触及群众亲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抓落实,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请教。

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弥补自己的缺陷,改变守旧的思想观念,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作风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会严抓严管,突出解决问题,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以上是我的发言,不足之处,还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以利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2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违纪违法案反思剖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纪理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反恩,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为民情怀”四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明确了今后整改和努力的方向,现反思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

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对党性修养和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常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等理由,很少挤出时间静下心系统全面的来学习。二是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遇到问题才去翻理论,找政策,往往一忙起来,就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生活小事,警惕性不高,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谈到一些低级趣味的观点和言行,没有第一时间亮明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的态度,直面提出批评,自我要求不严格。

(二)精神状态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对于领导安排的任务。认为尽心尽力抓好落实就行了,思想上有按部就班,不求创新的思维定势,在一些工作上惯性地用老办法去处理,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干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在面对复杂工作局面时的一些新举措,新办法还不够多。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思考和研究不够。二是谋事创业的激情还不够高。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对于全局性工作的谋划主动思考问题不够,组织协调工作不大胆,顾虑多,怕干得过头了。对自己分管和牵头负责的一些重要工作,做了不少工作,但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的措施跟进不够,对于上级部署和比较关注的一些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工作,但与上级沟通和主动汇报工作很不够。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工作上还存在急躁情绪。

有时布置下去的工作任务,总想着尽快完成,尽管知道一些事情解决起来需要时间,但还是不断催促,给分管科室同志解决问题预留的时间和空问不足。二是坚持深入基层不够扎实。自己下企业的次数不少,也多次深入园区和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但大多数时候是向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了解下情况,提出一些相关要求,直接面对基层企业工人了解情况的机会不多,很少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具体,专题性的研究,缺乏钻劲和韧劲。

(四)为民情怀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小问题,小事情,总是以有具体的科室负责,应该由他们先行办理,产生了高高在上的惜误思想;二是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习惯召开科室会议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民意,解决民困不经常,到企业开展工作存在提前打电话现象。对企业生产困难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彻底;三是抓工作不够全面。没有很好地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顾眼前多,顾长远少,对上级关注的事,领导安排的事抓得紧,对群众期盼的事关注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牢靠。

从工作经历来看,经济一线部门呆的时间短,遇到的坎坎少。缺乏对经济工作的真正了解。随着实际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和职位升迁,逐渐滋长了自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理,理想信念逐渐减弱,开始产生了一些惯性思維和懈怠思想,觉得革命奋斗的道理大家都懂,理论学习是老生常谈,忽视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坚持不懈改造,消磨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精、神、气。面对具体困难问题,办法不多、点子很少,一筹莫展。客观上是缺乏精神意志的磨练,主观上根源还是在于忽视了对我党艰苦奋斗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运用,理想信念有所减弱,造成在面对矛盾和困难时,锐意进取精神不足,攻坚克难作风不强。

(二)宗旨意识还不够主动。

认为自己在部门工作多年,经验不少,加之工作.事务缠身,以致学习理论的劲头没兴趣,解决实际问题矛盾的时间少了,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不够了。深入剖析这种思想,还是考虑个人的利益多了一些,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了一些。由于宗旨观念在头脑中扎得不够牢。总认为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息,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党性修养还不够扎实。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事务主义”思想,从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主动抓好自身思想建设的自觉性差,强化党性修养不够深、不够硬。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工作事务上,放松了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不以为患,反以为荣,觉得自己党性修养还可以,没有静下心来细学党的文献,研究领导讲话,造成理想信念不够清晰,不能够用党的理论正确指导工作,不能够用良好的党性修养及时纠正自身出现的偏差,造成自己同“三严三实”的要求存在差距。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其原因,本人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

坚持落实好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每周安排1次自学,每月安排1次集申学习,做到反复温习,熟记于心,切实形成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同时,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觉章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

将始终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思想,做好心无杂念、行不乱章。始终强化党性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增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

认真践行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方针,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所愿、所缺所書,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力量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做到解决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

本人将始终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始終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自觉按原则和规矩办事,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违纪案件剖析材料3

按照公司《关于常态化开晨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组织全体总监人员进行传达学习。对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剖析问题成因,結合自身业务特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从思想认识上、流程制度上,监督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努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三不腐”有效机制,为精通工程监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理论功底浅薄。典型案例中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结合自身情况,发觉自身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性不强;被动学习的时候多,主动学习的时候少,泛泛而学,深入钻研较少;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

2、在严守党规党纪方面认识有欠缺,制度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充足:没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案例》的意义,认为自己天天都在看这些要求,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为只是走过场,等待观望。二是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制度有待进一步嘉庆。做事粗放,不注重细节,追求做事速度的同时放松了对纪律的數畏,没有做到防微杜渐,容易在小事和细节上出

错误。

3,对纪法、规矩严肃性、权威性以及违纪违法带来的后果认识不足。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大。

4、创新工作意识不强。习惯于使用老方式、老方法去组织开展工作,循规蹈矩和照抄照搬上级的文件精神,思想解放的程度没有彰显年轻人的风范,观念创新和世界工作存在差距,缺乏创新精神,导致工作被动应付。

二、整改措施

1,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正学深学头,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崇高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强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重要思想、科学发展管的精神实质,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学习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严守党纪党规,依规依纪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党纪法规,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平时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自己不光要干好本职工作,还要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

3、坚持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认识到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毒。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二是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生活水平提高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制享乐主义。

4、强化责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我拟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责任,强化职能。

二是克服攀比心理立足本职。三是树立基层意识,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提高自我素质。

第四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

违纪,词语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凡是其行为与组织、团体、单位等对相关人员行为纪律要求相抵触的,都属于“违纪”。但违纪不一定即是违法。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经过一个多月对警示教育案例材料的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加强自律、提高修养的重要性。要做到廉洁司法,就必须不断加强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

一、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每一名法官都要自觉提高自身修养,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司法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司法、廉洁司法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而建立“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认真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

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司法,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廉政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权力观,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五项严禁规定,着力解决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廉洁司法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还要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其他同志。要以警示教育活动和各项廉洁司法的文件为基础,时时提高警惕,坚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做个剖析发

言,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认识和体会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

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____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三个以案”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

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____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

(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

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为加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1 月 9 日上午,X 政府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在 X 中级法院旁听了 XXX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对机关干部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启示是有益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

X 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的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曾是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和认可的。从庭审中了解到,他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自身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发展到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从而走向违法违纪之路。通过这个案例,一是深为 X 因私欲膨胀断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体会如下: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

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 X

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将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还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自律自省,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第五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国资损失八千万

——青海能源发展(集团)公司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3年,青海省纪委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查处了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能源公司”)所辖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鱼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原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青海能源公司主体企业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煤业公司”)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私分国有资金违纪违法案件。

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高中层管理者及相关人员18人,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省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

2013年12月,经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并报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涉案违法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管缺失,财务主管深陷“彩票迷梦”

2012年3月,受青海省国资委、青海能源公司共同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简称“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青海能源公司及所辖公司2011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发现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

相关审计人员将此事告知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并询问是否将此情况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张答复暂不披露。随后,张树仁电话询问王世才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垫付给了他人,会在十日内还款。其实,王世才已将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梦想得到丰厚“回报”。此后,张树仁多次电话催促王世才还款,王始终未还。

同年7月,张树仁将王世才挪用689.8万元公款的情况告知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的时任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并安排吴核查此事。吴伯强到该公司后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并询问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借给他人做生意。直到吴伯强离开,王世才一直未提供银行对账单。同年11月,吴伯强再次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继续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王仍以各种借口推托。此后,吴伯强仅将两次询问情况向张树仁作了口头汇报,对款项是否归还没有再做核实,张树仁也未就此事再对吴伯强做过明确指示。同时,由于吴伯强怕得罪人,对王世才挪用公款之事,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向青海能源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013年1月,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杨玉晖去鱼卡矿区值(带)班,张树仁安排其查看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未告知其王世才挪用公款一事。杨玉晖在鱼卡矿区值(带)班期间,到该公司财务科查看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财务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未提供银行对

账单。杨玉晖回到青海能源公司后,向张树仁汇报了上述情况,张未作表态。

2013年3月,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鱼卡公司2012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时,再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4840余万元。3月6日,审计组组长山成花根据所长童成录指示,将此事分别告知了张树仁和青海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平震宇。平震宇向张树仁、吴伯强了解证实此事后,即给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打电话,让其通知王世才回青海能源公司核实有关情况。

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王世才以给单位办事或以倒账为借口,指使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平账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职工住房租金16.5万元、绿化费38万元、某企业预付款30万元、某公司应付款689.8万元、鱼卡公司矿区商铺承包费12万元,共计786.3万元予以贪污,用于购买彩票;同时,将8085万元公款挪用后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以上贪污、挪用款项共计8871.3万元始终未还。

案件发生后,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及相关财务人员,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国富浩华青海分所所长童成录、审计人员山成花等12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

“无中生有”、“暗度陈仓”隐匿、套取国有资金

2005年,青海煤业公司超额完成青海省国资委年初下达的利润指标,为确保完成省国资委来年下达利润指标、少缴企业所得税,经时任青海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明,常务副总经理韩富彪,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共同商议,同意张树仁以虚假工程决算将资金隐匿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既可增加成本,隐瞒利润,又可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建议。

此后,在张树仁安排下,由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编造虚假工程决算,经张审核、陈德明签字批准,该公司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分别编造“2368大巷”项目、“立井矿2257回风大巷”项目、“延深三采区轨道下山2060中巷”项目等14个虚假工程决算项目,隐匿国有资金3198.34万余元,均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2006年6月,青海煤业公司以“红土坡煤矿3892探巷”、“2145探巷”、“2025探巷”等三个工程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550万元。该款到账后,项目一直未组织实施。为避免中央和省发改委在检查资金落实时收回项目资金,2008年2月,经张树仁再次建议,陈德明同意并安排吴伯强将550万元国债项目资金以虚假工程决算方式核销后,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上述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国有资金和套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

3748.34万元。其中83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给中高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私心作祟、假公济私,私分国有资金

2009年11月,青海省国资委下发的《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年薪的企业负责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和省国资委同意领取的其他收入外,不得在本企业及所属的子公司和其他企业领取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其应领的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要全额上缴母公司。”

青海煤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明知此规定的情况下,于2010年春节前召集班子成员商议,如何给高层管理人员发点钱,既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又不影响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考核指标。张树仁建议只能从以虚假工程决算套取的资金中发放,在场的班子成员均没有反对,陈德明便安排韩富彪、张树仁准备钱款。之后,张树仁在筹措中层管理人员奖金时,多提取96.87万余元现金,并从中提取35万元交给陈德明,陈在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兑现大会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2万元至4.5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

按此做法,2011年春节仍由张树仁经办并从上年提取现金中提取32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8名高

层管理人员,每人4万元,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青海能源公司成立后,2012年春节,按照惯例,张树仁以支付工程款为名,提取现金45万元,从中提取25万元,交由陈德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4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至2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2万元。以上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给高层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薪以外“奖金”共计92万元,均系从虚假工程决算中套取的国有资金。

2013年春节前,陈德明请示到任不久的青海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学军,是否给公司高管发点钱,李学军同意按照惯例办理。陈德明随后安排张树仁准备27万元现金,张从公司房屋租赁款46万元中提取27万元送到陈德明办公室。陈将其中1万元当场给了张树仁,将剩余26万元以红包名义分别发放给李学军、韩富彪等12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至3万元不等,李学军、陈德明各分得3万元。此款的发放未经公司有关会议研究,也未在公司资产财务部办理任何手续。以上2010年至2013年间,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以给高层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年薪以外“奖金”名义,私分国有资产119万元。办案者说

此案暴露出当前有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监管缺失、违规运行等体制机制弊端,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对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

监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监管措施落实不力,督查工作不了了之,是造成8871.3万元国有资金损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在首次审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问题时,监管部门就引起足够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彻底清查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全面核实、查纠王世才所作所为,就不至于到2013年3月再次审计时发现王世才已挪用公款高达4800余万元。但经办案人员核查证实,此时实际挪用资金已累计达8871.3万元。监管人员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力,使财务监督严重缺失,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企业有关人员也因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是隐匿、套取3700余万元国有资金的重要诱因。如果青海煤业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严格的制度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按制度规定办事,自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正确处理大局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关系,就不会违规运作,隐匿、套取巨额国有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是引发私分119万元国有资金的关键所在。如果青海煤业公司和青海能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严格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坚守清廉底线,遏制私心杂念,就绝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违规操作,巧立名目以发“奖金”名义私分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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