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体会
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2018年11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内容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85条。法律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定盘星”,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主心骨,是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行动指南。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运用好这部法律,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全社会关注这部法律,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的共识。
役军人保障法突出参战导向、基层导向、边疆导向、能力导向,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例如,通过完善安置方式、加强安置保障、树立安置导向,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通过完善退役前教育培训和教育优惠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就业支持、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叠加普惠与优待、确定优待范围、强化荣誉激励,加大退役军人优待褒扬力度;通过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制度。
“爱我人民爱我军”。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值得倍加关心、倍加爱护。从军期间,他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保家卫国,做战斗力建设的主力军;回到地方,他们不负时代、不改初心、回报人民,成为国家发展的生力军。我们相信,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施行,广大官兵和退役军人深切体悟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怀厚爱和期望重托,必将奋进新时代、成就新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于我们提高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重要意义。工作人员要尽快学懂弄通、熟记于心,并把它运用到平时业务工作中,为全区退役军人和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全面精准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