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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_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轻吟低唱 识别码:88-1057972 讲话稿 发布时间: 2024-07-02 10:08:59 来源:网络

在全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相关准备工作。刚才,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环保局)通报了全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州工信委、公安局、农业局和文山市政府分别就整改滞后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发言。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整改的重要性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推进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新时代要坚决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和决心,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政策越来越明晰,要求越来越高,问责越来越严,做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而且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涉及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只有各级各相关部门同心协力,切实履行好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真抓实干,才能落实好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环保督察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202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七组进驻云南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23日,向云南省进行了督察意见反馈,全省存在整改落实类问题52个、关注加强类4个,经梳理涉及我们文山州的整改落实类问题23个、关注加强类2个。从州环保局通报的情况看,通过各县(市)各相关部门一年多来的共同努力,我州已完成整改任务13项,这样的整改完成率放在全省来看是比较滞后的,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差距较大,并且仍有10项仅达到时序进度、2项未达时序进度,特别是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8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安全处置、马塘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没有按时限完成或在时限内已不可能完成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要进驻云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这次“回头看”督察不同于以往的专项督察,时间特殊、任务特殊、要求特殊,除了对原来列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深入督察检查,对整改不力倒查追责外,还要针对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进一步督察。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准备工作,省委督导组于今年4月18日至20日,到我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指出我州部分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州级层面统筹不够,没有按照省委要求的整改时限开展整改工作,职能部门和州级分管领导还存在所有整改问题应由环保部门负责的偏差认识,重视和工作力度不够,该及时召开布置整改工作的会议没有及时召开,相关工作还停留在起步阶段,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马塘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部分整改工作可能会影响全省大局,甚至成为典型。4月20日至2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3天内通报了6起典型案件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污染反弹等问题,一批责任主体受到严肃处理。因此,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州委童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要抓紧抓紧再抓紧,请你们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切不可拖延了。”如果我们对涉及的问题仍然不重视,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那就不是简单的约谈、诫勉谈话了,可能会因为整改不力导致被全国通报批评、工业园区被“摘帽”、项目被停批、一批干部被处理等严重后果。希望大家本着对全州经济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以等不得、慢不得、拖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二、正视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紧迫感

从目前各县(市)及相关部门推进整改的情况和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情况来看,政治敏锐性不强,工作疲软、应付交差现象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整改落实组织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文办发〔202_〕2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委、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但部分县(市)政府、州级部门没有认真落实责任,没有认真研究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只是由县(市)环保部门或州级责任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办理,致使问题整改要点把握不准,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二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未形成合力。涉及到的整改问题基本都是由牵头单位在落实,沟通协调不够,配合部门主动介入不到位、主动整改意识不强。三是工作痕迹管理不到位,上报材料不规范、不积极,迟报、漏报、不报现象越来越突出。部分整改责任部门理解文件要求不到位,上报的材料空泛、简单填报,填报内容与填报要求不符、无实际内容或未提供有效资料,上报材料没有领导签字、没有单位公章,存在敷衍了事的态度。这些现象在州级有关责任单位极为突出。四是部分整改问题严重滞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马塘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这3个问题的整改都要求在202_年底完成,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到目前只完成划定方案的编制发布工作,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的关闭搬迁只有部分启动实施;老旧车(黄标车)淘汰工作缓慢,仍有黄标车9578辆、营运黄标车103辆;马塘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虽然省环保厅、省工信委把整改完成时限最后延到今年5月底建成、8月底正常运用并与国家、省联网,如果再不予以重视,强力推进,有可能完不成任务;处置8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要求于202_年底前完成,从目前的推进情况看,已不可能在整改时限内完成,虽然已向省说明了原因和提出了延期至202_年底完成的申请,如果不采用超常规手段是难以实现的。同时,一些问题的整改时限虽然是中长期、持续推进、按措施分时段整改,但有的问题整改近期任务仍未按要求开展,如城镇“两污”综合整治、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超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等。

在整改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剩余12项问题的整改推进。而且,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也即将启动,我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目前的这种工作态度、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必将对整个整改工作带来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希望大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三、端正态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压实责任,真正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工作,巩固成果,严防环境问题反弹。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紧研究部署,带头督促到位,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压实责任。要建立党委、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筹调度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工作机制,突出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要认真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州政府班子成员要牵头对照《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文办发〔202_〕2号)要求,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事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安排布置,亲自督导推进落实,特别是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和已不能按时完成的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及涉及的搬迁关闭、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8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安全处置、马塘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项重点整改任务,要具体负责,专题研究采取非常规措施推进,按时完成任务。从这个月起,各县(市)政府、州级各牵头部门每半个月要向州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入研究,分类实施。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文办发〔202_〕2号)和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对到期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逐项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尽快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逐条梳理、逐项对应;对整改措施不完善、未落实整改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整改到位,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属“中长期类”的问题,特别是整改时限要求须于202_年内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时序进度,并强化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对须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制订计划,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全面排查,加强整治。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逐一进行排查,全面进行回访,确保全部按照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并对辖区内和职能范围内的重点环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既要对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进,也要对督察以外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既要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群众投诉举报件进行复查复核,增加群众的满意度,也要对日常投诉举报件进行复查复核,尽早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要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企业、矿山等目前仍有突出环保问题的重点区域,及时研究措施及时整改。具体工作请李春林副州长牵头负责,州环保局统筹协调推进落实。

(四)认真梳理,健全档案。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开展逐条逐项的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及时补充支撑材料,完善档案管理。做到一问题一档案、一措施一情况,整改情况与整改措施高度吻合、一一对应,支撑材料详实、可靠、完整。更新完善后的档案及时报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五)强化督导,严肃追责。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督导责任和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盯紧盯牢,毫不松懈地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不按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查实,严肃追责;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政治任务、一项民生工程,大家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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