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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保问题领导讲话稿(共5则)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88-1078418 讲话稿 发布时间: 2024-07-25 17:18: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对于社保问题领导讲话稿

关于社保问题领导讲话稿

一、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时刻警钟长鸣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的重要法宝。____总书记指出,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

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键就是要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为民情怀,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经办机构作为人社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社保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群众权益的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作风好坏是检验社保经办系统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保经办系统团结进取,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各项重大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在广大参保群众心目中树立了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成绩固然可喜,但必须清醒看到,部分经办机构

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抓得不实不细,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导致社保经办领域舆情事件多发、风险案件不断出现。红安这件事被报道后,不少媒体还盘点了其他地区出现的社保年审“奇葩生存认证”新闻,报道称:为“自证活着”正常领取养老金,有的高龄退休人员由家人推着轮椅到认证点排队认证,有的被要求做各种奇怪动作“视频秀”。不仅认证方式粗暴,而且极度有损老人尊严,是典型的“麻烦认证”“折腾认证”。

作风建设无小事,在得知红安九旬老人被抬上三楼进行社保认证后,我的心情既复杂又沉重。首先是震惊,在拥有优良传统的社保经办系统中,在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的时代背景下,竟然会发生这种冲击社会认知“底线”的事情。震惊过后就是惭愧,无论是基于人之常情,还是基于事件对社保机构形象造成的巨大伤害,作为部中心主要负责人,我都深感愧疚!再就是痛心,“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这些年我们为群众做了很多实事、好事,社保服务品牌是 20 多万社保人一点一滴积聚起来的,可一旦出现负面舆论和评论,就会大大降低我们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地位,抹杀我们多年来形成的服务形象,甚至对我们的工作成绩“一票否决”。

这次事件尽管是个案,但对全系统可谓“当头棒喝”,足以引起我们的警醒。资格认证工作我们推动了这么多年,便捷、就近、人本化的要求年年提,但仍暴露出这种突破底线的案例,全系统必须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

(一)反思我们是否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了血液当中”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作风建设的核心要求。经办工作是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的主战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带着满腔的热情和诚挚的感情,用高度自觉的行动、精熟的业务能力、点点滴滴的服务行为去践行。九旬老人奔波上百公里、被抬上三楼进行资格认证,每一个不该发生的环节,都表明我们部分干部职工心中并没有群众的位置。这也表明,我们社保经办系统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方面尚存在盲区,还没有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血液,没有做到“入脑、入心”,没有转化为行动的自觉。

(二)反思我们是否存在政治敏感性不够的问题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政治敏感性,是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社保经办窗口的同志直接面向老百姓、服务老百姓,我们的言行举止,一定会被拿着“放大镜”去看,唯有按照纪南部长“想全想细想到万一”的工作要求,才有可能防止因我们的疏漏而影响社保事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这个自媒体时代,我们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保证头脑清醒,再忙再累也不能懈怠,不能冷漠,更不能懒政怠政,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认可和点赞。

(三)反思我们是否做到了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

人本化服务的核心要求是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换位思考。____总书记一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假设我们就是白霓女士,事件中的白启永老人是我们的父母,我们听到这样的要求会做何感想?让自己九十多岁的老父亲奔波上百公里抬上三楼做年审,我们能没有怨气吗?这一事件的发生,说明经办系统人本化的服务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官僚主义和官本位思想依然严重,固守片面的管理者思维,缺乏群众立场,没有将参保群众的困难考虑到位,只图自己工作方便,不关注参保人体验,最终造成恶劣影响。

(四)反思我们是否存在对人民群众的“堵点”“痛点”麻木不仁、视而不见

舆情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对业务堵点置若罔闻,导致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这次九旬老人被抬上三楼进行社保认证虽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如果不能全面解决问题,不深刻吸取教训,依然忽视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还会出现。近期我们还发生了多起舆情事件,如“蹲式窗口”、“证明我妈是我妈”、市委书记暗访发现 4 个窗口只开 1 个……我们要全面梳理一下,社保经办中是不是还有其他不该让群众跑的事情跑了、不该让填的表格填了、不该让提供的材料提供了?待遇资格认证出了问题,那异地就医备案、灵活就业人员非户籍地参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卡使用等领域是不是也存在不便捷不人性化的问题?“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不能更系统、更全面地解决问题,这次事件的教训就大打折扣了。

(五)反思我们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改变经办服务的手段和方式

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引领社会发展的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转变政务服务方式提出明确要求,部里也专门印发《“互联网+人社”202_ 行动计划》,经办机构必须与时俱进。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确保基金安全的需要,但新的时代背景和技术条件下,传统的集中现场认证方式暴露出群众跑腿多、服务不够人性化等诸多问题。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部里就通过数据比对开展资格认证提出过明确要求。北京等地积极探索,以内部跨险种信息比对和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共享数据为基础,取消了领取养老金集中现场认证,初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做到了寓认证于服务、寓

认证于无形,非常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全系统都要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加快经办服务模式转型步伐。

应该说,红安九旬老人被抬上三楼进行社保认证一事影响是巨大的、代价是惨痛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现在惭愧、痛心都解决不了问题,各级经办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____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部党组、纪南部长要求,认真反思,下大力气改进我们的工作。

各地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央视的有关报道,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讨论,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时刻警钟长鸣,切实做到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实办好。

二、全面排查,立行立改,消除风险隐患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不仅希望能办成事,还希望办事能更舒心、更便捷。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始终把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满意作为自觉追求,始终保持对群众诉求的敬畏之心和敬重之情,以优良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部中心近日印发了《关

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作风建设的通知》,并将于6-7 月份在经办系统启动“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纪南部长“想全想细想到万一”的要求,围绕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和经办管理的“风险点”,对经办服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重点排查 5 个方面的问题:

(一)查纪律,严格落实服务要求

对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检查是否存在搪塞推诿、懒政怠政,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教育,严肃处理,让经办窗口服务的各项纪律要求入脑入心,着力强化主动服务、精细化和人本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做好“服务准备三提前”,确保窗口准时高效受理业务。积极推行服务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禁忌语。以严明的纪律,把各项服务要求落实落细。

(二)查设施,不断优化服务环境

对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经办大厅基础设施不规范、便民服务设备不齐全、大厅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相关标准及时整改,在经办大厅明确划分柜台受理服务、自助服务、等候休息、咨询服务等区域,配齐座椅、叫号系统等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配置更加人性化的便民服务设施。认真清理经办大厅表达生硬、不合时宜的服务标识标语和不规范的标示标牌。所有窗口要实行开放式服务,凡是无现金业务的窗口,不得设置玻璃隔断,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查堵点,不断改善服务体验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xx〕86 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_〕44 号)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群众办事排队等候时间长、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办事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不清晰、服务窗口安排不合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网上办事入口不好找、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或无人接听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窗口设置,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证明材料,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推进优化服务和作风转变。

目前,部中心已梳理出社保领域群众办事的 11 个主要堵点问题,这些都是群众反映最为突出、最为深恶痛绝,而又可以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加以解决的问题。各地要按照时限要求打好攻坚战,设法破解这些堵点问题。同时,鼓励各地主动作为,自我加压,设置自选动作,基于本地实际查找、疏通更多堵点。

(四)查漏洞,全力确保基金安全

对照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检查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克扣强占、欺诈冒领、医患合谋、内外勾结骗取社保基金等问题。探索运用大数据核查比对方法,尽早发现疑点。针对发现的问题,要结合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和风险防控标准化专项行动,将风控体系嵌入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欺诈骗保案件,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

部里将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印发《社会保险领域“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尽快建立社保“黑名单”制度,将社保违法违规责任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让失信人员处处受限。

(五)查隐患,健全应急处理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

对照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机制不健全、舆情应对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大厅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方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认真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完善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等舆情监控措施,建立舆情回应机制,明确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于出现的舆情要加强研判,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区别不同情况,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积极回应,妥善处置。要诚恳接受媒体和群众批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不敷衍,积极改进工作,努力将舆情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推广社保经办的经验做法和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务必做好以上“五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件件整改、一件件销号。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地问题排查情况及整改方案要于 6 月底前报部社保中心,部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深化改革,谋划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当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入,“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5 月 16 日,国务院常务会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行了专门部署。整合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大数据,实行办事要件标

准化,简化办事环节,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我们要抓紧谋划,以提升服务的便捷化和人本化为目标,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六个一”的要求,拿出实招、硬招,全系统统筹联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全面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

随着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加速发展,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越来越普遍,各类人员在城乡间、区域间加速流动,异地就医备案、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异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卡开卡等社保业务日益增多,广大人民群众对便捷可及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过去受经办业务流程设计、信息化建设水平及部门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问题的制约,待遇资格认证不够方便、关系转移接续时间长、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手续繁琐、异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来回跑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要求,部中心与部内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正在开展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其中异地业务办理是统一平台建设的重点内容。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总结全民参保登记、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简化优化流程,统一标准规范,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网络互联互通,推动社保经

办业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推行异地业务网上办,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用跑。

重点抓三件事:一是全面取消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部里近期将下发通知,取消集中认证,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要积极探索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交通、旅游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实现与人口管理、殡葬、就医、乘坐飞机高铁等实名验证场景的信息共享,提升共享的实时性,凡是通过信息比对能够验证参保人生存状态的,不得要求进行现场认证,这项措施可解决绝大多数参保人的认证之烦。对于信息缺失和疑似冒领人员,原则上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通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寓认证于服务之中,与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结合起来,并对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让认证对象感受到服务带来的关怀和温暖。

对于异地居住的人员,各地不得要求参保人员返回参保地进行认证。充分使用部级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大力推广互联网自助认证,利用手机 APP、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手段,使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就可完成认证。对于在国外(境外)居住的人员,暂时继续按照外领函〔20xx〕660 号文件办理,同时积极商有关部门,尽快改为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认证。

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制定全面取消领取待遇资格集中

认证的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要迅速核查所辖地区资格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尽快构建以查询比对为主的认证模式,尚未部署开展的地区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精神,不再开展集中认证;已部署开展集中认证的地区要立即停止并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工作的平稳衔接。对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原则上比照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方式开展。

二是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畅通起来。在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优先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加快完善部级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表单,推动业务线上办、网上查,加强部省两级经办机构的业务调度协同,尽快解决关系转移接续时间长、群众来回跑的问题。

三是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程序。联通部、省、市、县四级经办机构和医院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国家系统已全面建成,确定了统一的政策和经办流程,各地要切实落实部里关于进一步简化备案程序的要求,积极推行电话传真备案、网上备案,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的证明和盖章,取消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环节。

(二)全面推行证明材料“不用交”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奇葩”证明、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对于各类证明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为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清理过程中需要修改政策规定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部中心正在牵头对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流程、办事材料进行梳理,希望各地积极主动参与,举全系统之力,让减证便民举措尽快落地。

(三)全面推行表格信息“不用填”

凡是参保人员已经填过的、其他人社窗口填过的、社保卡内有记载的,不得要求群众再次填报。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业务经办流程,凡是能够通过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社保卡持卡库和各类业务经办数据库获取的信息,或通过对接共享国家人口库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再次填报。

进一步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避免群众反复填报。要尽快打破信息孤岛,首先整合人社部门各类

业务信息系统,并加快推进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联通,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变参保单位和个人填报为“后台调取”。

(四)全面推进经办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健全经办服务体系,整合各级经办机构职能、服务场所设置等经办资源,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调整完善基层服务网点布局,改善大厅服务条件,实行“就近办”。

大力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柜员制,解决窗口忙闲不均、群众办事反复排队等问题,逐步实现“一次办”。加快推进网厅一体化进程,推进社保卡应用,率先探索全民参保登记、权益记录查询、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在全国统一的网上平台上办理,逐步实现社保业务全程“网上办”。

(五)全面推进窗口单位作风长效机制建设

____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经办窗口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抓作风建设一定要从组织领导入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作风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把作风建设时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各部门要细化作风建设要求,努力构建“作风建设,向我看齐”社保经办文化。

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采取明察与暗访、自查与互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导检查,不留死角。要进一步丰富监督检查手段,在采取投诉举报电话、领导信箱、人民监督员、服务满意度评价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作风的“一面镜子”,时常照一照。要加大问责力度。

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辖区内窗口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增大作风建设在年度业务考核中的权重,凡是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机构,凡是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地区,必须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社保经办系统滋生萌芽。

当然,我也知道窗口单位的同志很辛苦,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基础薄弱、人手不足、待遇偏低,条件更加艰苦。近期,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要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各级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保经办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严格考核制度、科学评价干部的同时,把关心

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基层窗口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管理,为基层窗口单位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对基层一线经办人员,要在政策、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调动和激发基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当前正值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央层面的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地方层面的改革也已经启动,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本着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坚决做到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会后,参会的同志要传达好会议精神,组织观看视频报道,认真反思、积极整改,推动社保经办服务理念、制度、方式、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幸福感,塑造社保经办系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社保问题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带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_-04-27 浏览数: 来源:常州劳动保障局办公室 字号:〖大 中 小〗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带的材料:

1、单位申报:填写加盖公章的花名册、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携带:

①生育女职工: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原始发票、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2本或二胎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②未生育的女职工流产或引产:原始发票、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生育男职工: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原始发票、独生子女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女方就业证(农业户口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计划生育的职工:原始发票、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申报:请携带:

①失业女职工: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原始发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女职工退休后取环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退休养老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

推荐答案 检举 | 202_-7-14 14:26

常州市是从202_年7月1日起要求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的,办理时候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并需填写一份《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申领表,表格可以在常州人口网下载,也可以去街道计生办索取。这申领表中还需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证明生育情况。以上材料准备好后去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站)办理。

生育服务联系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是建卡时候用的,第二联是办出生证明时候用,第三联是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时候用。

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估计难以办理,可以先咨询街道(乡镇)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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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向TA求助

回答者: hmeast | 二级采纳率:33%

十八、如何刷医保卡(市民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分娩住院时,持人口计生部门开具的《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和医保卡(市民卡)到市本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职工(限本人)持结婚证明或者用人单位证明、医保卡(市民卡)到市本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其中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对超规定范围和超限额应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

新办法对转移经办手续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很复杂?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比较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协作配合。为把这项工作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制定了经办工作规程,我们也从实际出发对省内转移的经办规程作了进一步优化。大致有四个环节。一是发凭证。当劳动者离开一个就业地,他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参保缴费凭证除了个人信息之外,还记载了他在该地区参保缴费的基本情况。二是接电话。参保人员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公布的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咨询有关情况。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时,也可以通过这个联系方式进行相互联系、核对等。三是办手续。参保人员到一个新的地区就业后,本人或者新就业单位向该地区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其他业务就由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四是转资金。除了

转移关系之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还要按规定把个人账户基金和部分单位缴费转移到新的就业地社保机构。正常情况下,整个流程中需要参保人员出面办理的只有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和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两项事务。可以说,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发布日期:202_-10-13 阅读次数:6560次 打印 关闭窗口 【大】【中】【小】

领取《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须知

一、领取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户籍在常州的已婚育龄夫妻和居住在常州一个月以上的流入已婚育龄夫妻,应领取生育服务联系单。

二、办理程序

(一)户籍人口

1、女方户籍为常州市区(市区含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已婚育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领取《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领取时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实行个人声明并由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照顾再生育的夫妻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2、夫妻中男方为常州市区户籍,女方户籍为外省市和金坛、溧阳婚嫁到市区的,由女方户籍地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后到男方户籍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领取《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二)流动人口

双方户籍均为常州市区外(指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外)的流入已婚育龄夫妻,到女方现居住地的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领取《常州市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领取时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女方暂住证;

2、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籍所在地发放的一孩生育服务证件,或者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照顾再生育的对象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三、注意事项

1、各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发放《孕产妇保健服务册》时,应收下《生育服务联系单》(第一联)并做好登记。

2、各助产医疗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应收下《生育服务联系单》(第二联)。

3、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报销生育保险有关费用或生育医疗补助费用,以及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享受补贴生育费用时,要凭《生育服务联系单》第三联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孩凭《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第三篇:社保问题汇总

社保问题解答

深圳社保卡包括了医保在内,当然前提是单位给你参加了医疗保险,医保卡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保卡。由于大家参加的医保形式不同,用社保看病就不一样。非深户大多参加农民工医保或住院险,深户是要求参加综合医保,也有一些非深户参加综合医保。

住院险,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也可以刷卡,使用方法和上面说的一样。农民工医保或住院险,看门诊刷卡,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没有设个人帐户),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

综合医疗保险看门诊普通病,是刷卡,用的自己账户上的钱(综合医保是有个人帐户的),如果医保个人帐户里的钱用完了,就只能自己出现金了。除非门诊大病,才可以用社保记帐,自己出很少的钱或不出钱。这些大病是有规定的,现在深圳规定17种大病门诊可以用社保来看,而且要在社保定点医院看才行。所以还是少得病,身体好是最大的财富。门诊大病病种 增加到十七种

新出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将门诊大病种类由3种增加到两类共17种。第一类包括:高血压病(Ⅱ期及Ⅲ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第二类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

第一类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第二类适用于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等。

再说说住院,住院都可以用社保,几种医保的报销比例有些差异,但差别不是很大。住院,有部分不是花自己个人账户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医院先记帐,再由医院同社保局结算。

问:公司为员工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并指定了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定点,如果有大病需要住院,到市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答: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及门诊大病可以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记账。

问:社保卡需要办理多长时间?

答:社保卡制卡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每个月16号咱们公司行政部会去社保局办理制卡事宜,即使你在每个月16号之前给到行政部社保回执和制卡费,行政部也会统一到16号才会去社保局办理。

问:在其他公司买了社保,而且不会停交,在我们公司还用交么?

答:如果在其他公司交了社保,最好是第一时间让公司的行政部门知道,这样可以不用再帮你缴纳公司的社保了。交重复了,也只会有一家公司的钱

问:如果已经在老家交了养老保险(将永久买下去),但是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买。

答:如果已经买了养老保险,那么到公司上班的时候。需要提前跟公司声明清楚,这样公司不用再买养老保险,其他的保险照常买。(注:买重了只是浪费钱)

问:你好:我的户口刚从湖南调入深圳,我以前在湖南也买了社保,现在要把社保转到深圳这边来,深圳这边接收要什么资料?

答: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注:非深户不可以从外地转入深圳,只有户籍是属于深圳的才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问:随公司搬迁来深圳工作,社保关系能否转入深圳? 内 容:我在东莞买社保8年,今年随公司搬迁来深圳工作,想继续买社保!请问我的社保关系能否转入深圳? 非常想得到您们的解答!谢谢!答: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未将户籍迁、调入深圳前,不可将外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深圳,与在深圳缴纳的社会保险合并。

问:深圳买的社保能否转回老家(户籍所在地)?

如:王先生来电询问:他现在在深圳打工,老家在湖南农村。不久之后,他想回到老家去发展。王先生想知道,他以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会保险能否转回老家去?如果可以转回的话,又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手续呢? 答:

1、如果湖南农村社保未开户,那么以前在深圳购买的社会保险不要退出来,可以暂时封存不动;他以前在深圳的交费记录会永久保存的,个人帐户继续生息,这部分保险会长期有效。

2、如果在其家乡建立了社会保险帐户以后,由他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到深圳把封存的社会保险一并转回到老家,并与他在老家所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接续到一起。

问:我是深户,现在在广州工作,广州这买齐了所有的保险!那我深圳的还有用么?以后广州的能在深圳用么?广州的能转回深圳么?

答: 您的深圳社保可暂时不交,在广州交社保,日后返回深圳时可以将广州社保转回深圳。将广州社保转回深圳的办理方法:

1)、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到深圳社保局,社保局确认您在深圳参保后,同意将社保转入并开一张证明(含深圳社保开户行、帐号)加盖公章给您;2)、将此证明寄给广州社保机构,对方开出你的社保转移清单;

3)、待社保到帐后,携带社会保险证、社保转移清单到深圳社保局办理转移。具体可向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问:您好!本人在深圳一外资企业交纳了6年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因工作调动到武汉,请问: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能转到武汉吗?怎么转?

答: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

用人单位在特区外(龙岗区、宝安区)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宝安、龙岗两区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到所在区社保管理处办理上述业务。特区外退保需要提前网上预约。问:能否将社保迁到深圳?

马先生来电反映:我的户口在汕头,我曾经在中山买了四年的社保,现在我来深圳工作了,重新买了社保,且已缴费两年,我觉得拥有两个社保账户太麻烦,不知我能否把中山的社保迁到深圳? 答:,马先生的户口不在深圳,所以不能将其在外地购买的社保迁来深圳,如果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将持续的交下去,可以向深圳社保局申请不再缴纳在深圳的社保费用。

问: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吗?

请问下,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还是一部分从社保上上扣,一部分自己交现金啊。答:如果是深户的话,门诊的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卡里扣的,不过有些药物社保里是扣不到的,必须付现金;不是深户,但如果公司给你购买了综合医疗这类。看病费用就可以从社保卡上扣除。如果不是深户,而公司只购买了住院保险这类。看门诊当然不能用。只能在住院时能用的。问:如果是暂住户口的,买住院保险好呢?还是买综合的好呢?对公司好,还是对个人好? 答:综合的好,对个人好,但贵哦,国家对这个未强制,所以一般公司也不愿提供这个哦.就算是深户的,若是门诊或住院中涉及的医药是非社保用药的,那也只好自掏腰包罗。想了解几种医保的详细区别,请看《在深圳买什么医保更划算》

问:用社保看病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吗? 答:看你是哪种医疗保险,住院险也可以看门诊刷卡,但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不能走基金的部分就要用现金。

如果是综合医疗保险,社保卡里就有医疗个人帐户,用社保看门诊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也就是医疗个人帐户的钱。

上面说的都是看普通门诊,要是住院,就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问:查看病的费用的明细怎样查? 答:参加综合医保的人,医保余额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社保查询结果有一项就是医保余额。网上还不能查询看病费用的明细。到社保局窗口可以查询医保费用明细。

问: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药吗?可以买哪些药?

答:可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深圳的任意一家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购买药品所需的费用直接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但是在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时需要有一定的条件:

1.购买处方药:只要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购买需提供在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处方。2.购买非处方药:凭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超过1个月市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2_年7月至202_年6月为3621元)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即包装、说明书上

均有“OTC”标识的属于广东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深圳市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社康中心就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患门诊大病的按医疗保险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或是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的费用。

问:住院医疗、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中心可享受哪些门诊(含急诊)待遇?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第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问: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答:

1、参保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3、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问: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门诊待遇有何规定?

答:参加住院医疗的参保人绑定社康中心后,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

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问: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享受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如何规定?

答:

1、每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其连续参保年限越长,享受限额越高。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倍;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每医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注:我公司社保医疗定点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田厦社康中心 地址:南山区南新路2207、2208号 社保咨询电话: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http://www.teniu.cc/bwbd/ylbx/zyyl/(各种问答的答案都有)

第四篇:社保问题

1.怎么查询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供的社保?

你不用担心,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功能和稳定性并非完善)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

建议你以当地社保局查询的结果为准.2.是不是供满15年就可以不用供了?

对的.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3.医疗专户余额的钱,可不可以拿出来?

当然可以,这叫退保了,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最后还是建议你谨慎退保,得不偿失.平时医保卡内的余额可以用于药店或门诊的消费使用.4.我生育参保参加了.如果我老婆没参加.是不是也有生育参保?

那么你可以申请护理津贴,而享受生育相关报销,需要女性本人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且在生育前持续交费中才可以的.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和生产,这点很重要。

5.我是按公司参保交社保,但公司又是自己开的,算是单位参保,还是个人参保呢?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又有区别吗?

算是单位参保,两者间肯定有区别,比如减少了自己的手续环节,可以拥有更多社会福利,比如个人参保只能参养老,医疗保险两种,而单位方式可以购买五险一金.6.失业参保情况参加了.有什么作用,失业了是不是有补助?怎么拿?

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另外,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若主动离职,是不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7.本人是深户的,但是关外的,按15年供满后,退休后能拿多少?再按15年供满后继续供到退休又能拿多少?

退休领取,有这样计算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针对交纳时间段和档次,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另外,毕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决将来的养老,医疗问题,体现社会主义的均化原则,而不是拉大差距,进而制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规定了上限。

如果说想提高养老品质,建议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

第五篇:社保问题

入籍加拿大后 国内的养老金该怎么处理?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admin 时间:202_-4-27 16:27:00

假如选择入籍,那就什么也不用说,直接拿着加国护照去社保机构办理退还养老保

险个人帐户部分的退款,自此以后不再享受中国的养老金制度。

假如选择拿枫叶卡,应该有两种处理方案:

一、持枫叶卡去社保机构要求退保,拿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退款,自此以后不再

享受中国的养老金制度;

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出国定居没有取得居住国国籍的,其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继续保留,待职工符合退休条件时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外交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从202_年4月1日起,对已实行多年的定居海外离退休人员办理健在证明制度实行重大改

革。

据了解,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离退休、退职人员赴海外定居。因上述人员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仍由中国国内部门发放,当事人需定期赴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健在证明”,提供给国内有关部门以领取退休金、退职生活

费及养老金等。

自4月1日起,海外离退休人员赴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用于中国国内取领退休金的健在证明,将由使领馆为其出具“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健在确认表”取代原来的“健在公证”。新办法的优点在于,离退休人员赴使领馆当天即可领取健在证明,还允许委

托办理,而且所有手续免费办理。

一、在统一的法规框架下,各地的实施细则略有不同,这里是比较通用的:

1。社会医疗保险对象工作变动或出国定居,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保险对象工作变动,有所在单位携带有关证件和《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到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凡有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原单位缴清,否则接受单位为其补缴;保险对象出国定居,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各地的一般做法是一次性发给本人,所需资料同上。

2。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国家及有关市规定的养老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在获准出境定居后,根据本人申请,凭定居国批准其定居的移民签证,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有些地方规定要到入籍它国后才能提取。)

3。法定的退休年龄

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重申了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

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和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

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违反上述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必须立即纠正。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

事人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要清退回企业。

4。海外定居者退休待遇

1)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后,可以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2)在海外的退休人员与在国内的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定居海外者领取养老金方法

●通过国内的亲属代其领取养老金;

●由本人委托银行、邮局,为其进行国际转账业务。

4)为了确保养老金发放到个人手中,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每年要向负责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

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在海外的退休人员与在国内的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指的是:

1、指的是退休之后去海外定居者

2、也指已经移居海外在入籍之前退休的海外定居者。

二、问答小贴士

●辞职后,“两金”“四金”怎么交?

1、可以以自由职业的身份来交纳城镇社会保险费,通常它的计算方法是:上某

市平价职工月工资*60%*(养老金%+医疗保险%)。

2、如果你能联系到一个单位帮你交的话,那你可以按上某市平价职工月工资交

纳你的四金。

●我现在已经交了10年了,以后需要我自己交费。当我交够15年的时候我也不到50

岁,可以停止不交了然后到50岁领养金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交足15年(如你93年前参加工作的,其中你实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至少要5年),然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后直接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申请养老金手续,实践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如果交了15年。但是这个期间已经升请入美国国籍并且批准了怎么办呢?50岁以

后还有养老金吗?

——按目前的政策中国公民入籍它国后即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没有中国国籍的人的养老金社保局是无法支付的;

但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仍然可一次性退给本人。

●经拿到签证了,请问我该怎样处理这些保险和公积金,已经交了快九年了,舍不得。如果我辞职的话,这些保险我想自己交,那么等到过了六年后,我是否可以领取退休基金? 还有这些是否可以在我去了美国后,过一段时间再处理这些保险问题? ——养老保险要交满15年(如你93年前参加工作的,其中你实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至少要5年),然后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但一旦你要入籍米国你就不

能再拿退休养老金了。

如果你认为有必要,你也可先赴米适应一下,这四金的暂时先搁在那里,以后再决

定如何办。

●我准备先去美国,后委托自己的父母辞职。那么单位会把那些档案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等交给我父母吗?那些养老等等都可以暂时不管它吗?如果不管的话,会放

到哪里去啊?因为在我手上并没有养老卡等等。

--养老金不管它就意味着暂停交费,但仍会保存在你交四金的社保中心。你以后要办理个人养老金帐户储存额、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一次性提出手续只要凭赴美签证、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社会保险手册(凭你的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办理此卡)到交四金的社保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即可(但也有部分省市规定要入籍后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

手续)。

●为接近退休年龄的JMS算一笔账:

如果你退休是个人帐户储存额是30000月,如果你:

1。选择一次性退给本人的办法,你可以得到30000元,从此没有了月退休工资;

2。选择办理退休,如年退休工资为1200元/月的话,年退休工资应为14400元,你在入籍美国前的5年中可领取72000元(假释不考虑退休工资调整的因素和货币的时

间价值),你不入美国籍的话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直至你身故。

三、关于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关于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随养老金走的,如果结清了养老金户,凭该手续可同样结清你在医

疗保险户中的余额。

●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

A、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

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6)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7)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

B、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将有哪些新变化?什么叫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力度,杜绝非法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将对住房公

积金提取试行“提取审核”业务。目前在部分地方开展试点。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主要是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提取人(或代理提取人)身份资格的审核,即在提取办理中,提取人除原来需要携带资料的外,另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代替身份证的校验。目前,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仍采用读取社保卡或人工录入身份证号相结合,对提取人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核的双轨运行的办法。

对于社保问题领导讲话稿(共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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