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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讲话(大全五篇)
编辑:梦里花开 识别码:88-1123692 讲话稿 发布时间: 2024-08-31 10:47: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做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工作报告,对202_年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我都同意,请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污染源普查是什么?它是我国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该项工作国家每10年开展一次,第一次普查工作是在202_年开始,取得了显著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第二次普查就是为了掌握我国现阶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总的来说就是一个目的、两个原则、三级审核、四个步骤、五类对象。下面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查什么

主要就是五大类,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我们要确定入户调查对象,摸清工业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市政入河排排污口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建立起xx县第二次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确定入户调查对象,严格执行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为全面实施普查做好准备。

二、如何查

多部门协作、大数据共享,根据国家工商、税务、质检、统计等名录数据筛查、划分普查小区和区划代码的确认,摸底清查,清查建库。

三、有何用

摸清污染物排放清单、环境风险源清单、“十四五”环境统计制度框架设计、支持排污许可等管理工作需要。

四、工作要求

这一次我县被列为了xx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试点县市,这是上级政府对我们的一种信任,也是对我们近年来环保工作成绩的认可,是压力也是动力。因此我们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结点内(x月底之前)完成入户调查、数据统计和录入建库工作。

同志们,污染源普查工作责任重大,大家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环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全县各镇、办、区及相关单位一定要同心协力、齐头并进,确保我县污染源名录清查建库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篇: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2_〕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_〕33号)精神,为指导开展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我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_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_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嘉峪关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配合省级部门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稀土等15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2.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市政入河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5.移动源。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三、普查技术路线

(一)工业污染源

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

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按照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根据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基本单位名录和初测结果,确定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对象,全面入户调查。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二)农业污染源

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生活污染源

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五)移动源

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更新完善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工作步骤

普查工作分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5个阶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在202_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的基础上,202_年完成全面普查,202_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一)前期准备。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及其他准备工作。

(二)清查建库。编制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组织排查、校核市政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市政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工作。

(三)普查试点。确定污染源普查试点地区,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四)全面普查。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抽样调查、现场监测和数据采集,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汇总、审核、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五)总结发布。组织参加全省污染源普查验收与表彰等工作,总结、发布、应用普查成果。

五、普查组织及部门分工

(一)组织领导

建立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嘉峪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区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区政府、镇政府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各方应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

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二)部门分工

市环保局:承担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落实污染源普查制度,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培训;

组织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伴生放射性矿普查;

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质量控制和评估,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

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

负责污染源普查结果发布和成果应用。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相关行业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关属性指标信息、第三次农业普查、第三次经济普查及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统计数据。参与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分析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办好有关宣传活动。

市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污染源普查网络媒体的宣传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公安局、市运管局: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数据,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负责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为污染源空间定位提供地理空间公共基底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名录库建库和相关普查成果分析、应用。

市建设局、市环卫局:配合做好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普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普查,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环境清扫机械等抽样调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本部门直属单位自有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国(省)道公路观测断面平均交通流量数据。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有关入河和湖的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有关水利普查资料、重点流域和湖相关水文资料成果;

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的调查与监测,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成果的分析和应用。

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和普查;

提供农业机械和渔船与污染核算相关的数据;

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纳税单位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且完成注册登记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以及承压锅炉使用登记信息。配合做好普查清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市在营加油站成品油销售量。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并协助做好园区内工业企业工业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酒钢集团公司:负责提供酒钢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普查培训。由嘉峪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技术骨干按要求参加全国、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培训。

(二)宣传动员。嘉峪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三)普查经费。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

经费主要用于:全市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方案、文件的研究制定,普查的组织动员、会议、宣传和培训,普查机构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保障,普查人员经费补助,普查数据采集及其他所需设备购置,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数据录入、校核、加工和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普查工作检查与验收,普查相关资料的印制、建档,普查工作的总结、表彰,成果发布和应用等。

市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据此编制经费预算,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预算,分按时拨付。

(四)质量管理。市政府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总责。嘉峪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要认真执行国家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一户一档”、全流程痕迹化管理,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要坚决执行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参与普查工作的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篇:保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202_年第9期(总第9期)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7月23日

本 期 要 目

【工作动态】

●保定市召开普查清查阶段国家级质量检查整改工作会议

保定市召开普查清查阶段国家级质量

检查整改工作会议

7月23日,保定市政府召开普查清查阶段国家级质量检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各乡镇(社区、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环保分局、农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股)长,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股)长,市、县普查办全体人员及第三方技术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志军同志主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肖宝元通报了国污普办第二十检查组对我市清查工作的检查情况,蠡县、清苑区、徐水区政府主管领导就自查自纠工作发言。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讲话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肖宝元讲话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同志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历史背景下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到位。根据国家检查组核查情况看,我市主要存在问题是:清查工作标准低,错误率高,现场清查不到位,还存在漏查误报现象。各县(市、区)应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自身普查清查整体工作实际,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清查工作“回头看”,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清查的技术规范,对照整改任务要求对清查工作逐项进行自查。整改要明确做到以下方面: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要组织各乡,各乡要发动各村力量,配合环保、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今天下午开始利用3天时间立即开展清查“回头看”,按照名录库底册以普查小区(村、街道)为单位展开“地毯式”再清查。各县(市、区)必须保证普查办副主任在整改期间做到全力以赴专职完成清查阶段整改任务。二要严格落实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7 月25 日前完成清查整改工作,对清查整改阶段发现的漏查、主要指标错误等问题由县普查办汇总,并每天下午5点以电子版形式报市普查办,并将清查“回头看”结果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要对第三方在责任心不强、人员不能保障、普查专业水平不够的第三方机构,该出局的出局。这次三个县核查出现问题中就存在第三方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各县(市、区)不能因为聘请了第三方,就放任不管,双方必须无缝衔接,紧密配合。为确保“回头看”清查质量,市普查办要按照国家检查组核查标准进行一天一抽查,一天一通报,每天通报结果同时报送市、县两级政府。对清查工作整改后再次核查发现较多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

培训会现场

会议分两个议程,整改工作会议结束后,市普查办继续召开整改工作技术培训会,市普查办技术人员就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报: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局领导,局机关相关处室

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7月23日

第四篇:绵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202_年第9期

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小组办公室 202_年6月 8日

要 目

【工作动态】

1.省污普办来绵督办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2.市目督办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污普简讯】

1.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 开展污染源普查系列宣传

2.三台县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宣传工作

— 1 — 【工作动态】

省污普办来绵督办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

6月5至6日,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省环保厅污普办主任姚东升带队,来绵督办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惑和难题。

5日下午,绵阳市组织召开清查建库工作座谈会,市污普办主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罗会刚主持会议并汇报了前期污普开展情况和清查建库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污普办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市污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水务、农业、住建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以及市污普办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姚东升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整个污普工作的大致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并与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互动交流,解决了因统计口径不一致而出现数据差异的难题。最后,姚东升对我市清查建库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压实责任,尤其要压实县、乡两级的主体责任;二是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清查建库要实行严格的审核复 — 2 — 核,保证错漏率不超过3%的质控考核要求;三是清查范围要明确,各成员单位之间、上下级污普办之间要有效互动,密切沟通,统一口径。

座谈会后,省检查组立马赶赴游仙区和涪城区开展下沉督办检查,听取了游仙区副区长张明东同志的污普推进情况汇报,姚东升副巡视指出了该区集中办公人力不足、拨付专项经费不足、对“两员”培训不足等问题。在对富乐实验中学的生活源锅炉核查过程中,发现了报表填写字迹潦草、涂抹涂改、填报人和审核人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一张报表,一张铭牌照,一张普查员、审核员和锅炉合影照”的规范性要求。在夜查西科大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时,姚东升再次明确了“三个一”的报表要求。

6月6日上午,姚东升副巡视一行在罗会刚同志陪同下赴盐亭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委副书记蒲雪刚主持会议,— 3 — 副县长潘力做了污普推进情况汇报,该县环保、农牧、水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姚东升副巡视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一要宣传到位,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打消普查对象的顾虑,配合开展好普查工作;二要进一步压实乡镇和“两员”的责任,确保清查建库不重不漏;三要做好现场核实,确保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有效。在随后查阅资料的过程中,也发现清查表格填报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级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之后,姚巡视一行赶赴盐亭县佳贝特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盐亭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填报的清查表格进行了现场逐一核实。

通过近2天的省级督办督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认清了工作差距,明晰了质控要求,为我市清查建库工作的全面、顺利、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污普办将针对此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市目督办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专

项督 查

自5月下旬开始,市目督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专项督查工作,从市污普办、水务局、农业局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抽查等方式 — 4 — 先后对涪城、游仙、安州、江油、盐亭、北川、经开、仙海、科创、高新等10个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地普查机构设臵、制度建立、方案编制和实施、动员部署、培训宣传等基本情况;普查人员、办公场所、经费落实等保障情况以及近期普查工作推进情况(生活源锅炉清查、入河排污口清查及水质补充监测、清查名录底册建立、清查建库实施方案编制、普查小区划分、质量检查情况等内容)。

6月,市目督办将陆续对三台、平武、梓潼、科学城办事处进行污普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工作简讯】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 开展污染源普查系列宣传

6月1日,绵阳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来自中央、省驻绵媒体,绵阳市级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参加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绵阳市污普办主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罗会刚就污染源普查工作概述、我市污普工作落实情况、污普重点工作和时间节点要求以及下一步我市污普工作部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发布。同时,罗会刚就污普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5 — 6月5日,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主办的绵阳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铁牛广场举行。活动现场,我市各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市民和学生代表等参观了生态环保产品展示,并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会上,发放污普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共计1000余份。

制作宣传展板,臵于市环保局一楼大厅,向到我局办事的企事业单位环保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污普宣传,便于配合开展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工作。

三台县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清查和宣传工作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三污普办„202_‟7号)文件要求,6月1日起,三台县63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启动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现场清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阶段的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三台县各乡镇普查员严格按照清查技术规定的要求,坚持“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按小区实地访问,逐户摸底排查,逐个厘清普查对象类别及细分类型、规模。

6月5日,在全面清查工作推进的同时,由县环境保护委员 — 6 — 会主办,县政协、县总工会、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武引局等部门承办的三台县纪念第47个“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在老县政府广场举行。三台县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在活动现场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和物品(宣传帽、环保编织袋、环保挂历等)。号召人们携手行动,积极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三台。

报送: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抄送:省污普办,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园区污普办,科学城办事处

第五篇:张家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202_年第25期(总第25期)

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8月30

本 期 要 目

【工作动态】

●市普查办到区县调研了解入户调查准备情况

市污普办到区县调研了解入户调查准备情况

8月30日,张家口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刘春华、市普查办副主任李晓刚带领工作人员赴县区进行调研,检查清查建库情况,了解入户调查准备工作。

万全区普查办

上午首先到万全区普查办,听取普查办工作人员汇报,了解了纳入普查的污染源数量、普查员文化程度、清查过程中的难处等,最后提出了建议,一是档案要规范化管理,二是普查办要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三是在入户过程中要强化保密工作管理,四是做到普查与环境管理相结合。

接着到万全区宣平堡乡环保所,一是查看了乡镇环保所人员情况,二是了解了环保所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宣平堡乡环保所

随后,选取根力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了解企业对污染源普查的了解程度。

根力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下午直接奔赴蔚县,通过查看资料的方式了解前段时间清查工作成果,同时对试点县提出要求,要求各项工作需超前于其他区县,提前填报普查报表,总结并推广填报经验,以促进全市工作进度,提高全市工作质量。

同时,到暖泉镇环保所查看入户工作准备情况,了解入普企业基本情况,并到两家锅炉单位查看锅炉普查表填报情况。

蔚县普查办

暖泉镇环保所

锅炉使用单位(蔚县坤景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8月30日印8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讲话(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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