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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题演讲稿—普通者自白(含五篇)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89-710467 演讲稿 发布时间: 2023-09-23 13:50: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主题演讲稿—普通者自白

法律主题演讲稿 — 普通者的自白

专业是调剂的,了解是空白的,兴趣是几乎没有的。就这样的一个人,在 2014 年的 9 月,进入大学,走进法学的课堂。当我捧着一大摞法学专业教材艰难地回到寝室时,心里还一个劲地念叨着,这专业是必须要转的。如今我却在这里侃侃而谈,和大家分享我的法律职业梦想。这不得不令人感叹,万事无绝对。

十分感谢家中那个胖老头在得知我有转专业意愿时对我的劝告:或许你毕业的时候,国家会如同现在需求大量电子信息人才一样,需求专业性强的法学相关人才,希望你至少为了自己的吃喝拉撒而努力。没错,对于自己创造美好物质生活的向往,是我最初选择继续的原因,既然我这外貌条件让我无法坐在哪怕二手奥拓里哭,那么,我就要努力靠自己去找个不会哭的妹子和我一起坐自行车上。在我背着一个准备装各种钞票的袋子前行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法律其实不止“铜臭”这一种味道。它公正严明却又带着人情味,它烦琐复杂却又直指问题的核心,它包罗万象却是万变不离其宗。这是多么神奇的一种存在。就这样,我带上笔和纸,决心将原本空白的画纸添上色彩,向往着伴随画面逐渐丰富的同时带来的成就感。也就是在这时,上海法官们的丑闻在我的画纸上添上了一抹灰暗。此时,我直面内心的拷问:当金钱与职业操守道德底线相冲突的时候,我会如何选择?随着课程的进行,我也逐渐了解到许多有责任心的法律人的事迹,那时的我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好与坏这两种极端。当它高尚时,人

们赞扬着,羡慕着,心中却有些许的不以为然;当它卑劣时,我们却突然变身正义超人,一个劲地否定它,排斥它。那它平时的样子呢,那种坚守在基层法律岗位上,默默无闻付出一生的人,为什么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关注度在他们身上。看见课堂里的老师,看见法院中的法官,看见为了法律梦想挑灯夜战的学长、学姐,我发现原来普通者才是构成一个事物的主体。心中的思路也逐渐明朗,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律从业者,这就是我心中的梦想。我始终相信:

每一个普通人,他在自己普通的岗位上,做一个好人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注定可以改变世界。或许以后我将会是一名基层法官,那世界就会因为多了一名好法官而好了那么一点点。有人或许会嘲讽,你一条小鱼还想折腾出什么浪花? 但我真想让他仔细看看,见过我这么大条的小鱼么?即将袭来的一大波的小鱼,他们将会修正河流的走向,清理水中泥沙,生生不息永不断绝。

我相信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可以改变世界的,特别希望“90 后”能成为那种难能可贵的年轻人,一辈子疾恶如仇,绝不随波逐流,绝不趋炎附势,绝不摧眉折腰,决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失望于人性。我将以一名普通的法律人的身份,在自己普通的岗位上用心做好每一件事,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一分力量!

第二篇:孤独者自白

孤独者自白

你是谁?

我是xxx

对,我是谁?在陌生环境中,喜欢喃喃自语的我,是谁?对待这个问题,或许在别人眼中,一句话便可了结的,而在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对待它,只字难题。

夜,被肆无忌惮的大雨挥洒的国度,而这却是我幻想的天堂。在这里,我可以跟卡夫卡交谈;可以跟司汤达讨论《红与黑》;甚至我可以和费尔巴哈一起研究唯物主义。却无法面对虚拟世界中的QQ表情;魔幻世界中的野蛮游戏;甚至在现实生活中,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时,我会一无所有。

我是孤独者,一个名副其实的孤独者。

穿越地铁的车厢,人不多,却在每一个角落看到行色匆匆且脸色苍白的乘客,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开始胆怯,我没有他们那种孤独者所具有的高傲与自满。没有资本和他们相提并论,更不可能在他们面前提出孤独者一词。

我发现我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孤独者,更没有权利以孤独者的身份来回答我是谁?

我尽管让自己装得像点样子,佯装高傲,心虚自满,开始与众人疏远,独来独往;有时也会呆在地铁的某一角落,一语不发。只能听到微薄的气息,与世隔绝,佯装在思考某些事情。其实,我佯装的越像,我就愈发的难受,就永远无法抵达到孤独者的世界。

我终究还是没有习惯那些伪装的生活,内心深处,隐隐作痛。

我想到另一个世界,习惯那些不习惯的东西,只因一个不轻易地习惯和一个不太疼痛地习惯不了罢了。

习惯用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却习惯不了孤独者用心去思考每一件琐事;习惯了一个人呆在安逸的角落,却习惯不了结伴行走在喧闹的都市;习惯了离别的空洞。不舍与怀念,却习惯不了相遇时的热情。兴奋与拥抱;习惯了在心烦的时候读卡夫卡。《红与黑》。唯物主义;却习惯不了QQ表情。魔幻游戏。人际关系;习惯了不遇后陌生的背影,却习惯不了相遇时的微笑;习惯了在细雨绵绵的日子里用漫无天际的雨水来表达内心的孤独,却习惯不了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用灿烂的日光来发泄心中的压抑

习惯了什么,习惯不了什么。

一切对不是孤独者的孤独者来说。

欲说还休!

雨依旧是淅淅沥沥地下着,依稀可辩的还是那么一句你是谁?

我有回到了从前,喃喃自语。

我是谁?

谁是我?

第三篇:孤独者的自白

孤独者的自白

——读《莎菲女士的日记》

喧嚣里的独行客也是孤独的,也许越是纷繁越成空,越是孤独越丰富。一个人未必孤独,人多时,也许更茫然。月亮仅一个,却有众星捧,走在人海中,不知谁人懂。因此,才有了喧闹中的慨叹,热烈中的冷观。

——前言

丁玲的“震惊一代文艺界”的《莎菲女士的日记》,以其大胆细腻的心理描写,真实形象地反映了20 世纪20年代中期一部分小资产阶级女知识青年继承“五四”个性解放精神,勇敢不屈地叛逆时代的艰难历程以及她们不懈追求最后幻灭的“苦闷的绝叫”,塑造了莎菲这一典型形象。她是一个追求个性自由的女性,但在当时大时代革命潮头波涌面前,她失落在个人追求的涡流里,对生活的悲观甚至绝望令她成为了一个苦闷的孤独者。她是时代的产儿,也是女性独特心理体验的代表。她看不起那些人,这种人她看不起,那种人她也看不起,她认为这个社会里的人都不可靠,她是孤独的。

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丁玲主要通过莎菲她的少女的对爱情的渴望与她对爱的脱俗的美好愿望,表达了莎菲内心的情感与理智的冲突,渐而展示出了他的苦闷的孤独。爱情是什么?莎菲的狂热的爱恋不禁令人把她定义为一个“恋爱至上主义者”。但何为爱情?我想用史铁生的一句话:没有什么能够证明爱情,爱情是孤独的证明。

孤独并不是寂寞,孤独也不是孤单,孤独更不是空虚和百无聊赖。孤独的心必是充盈的心,充盈的要流溢出来要冲涌出去,变渴望有人呼应他,收留他,理解他。孤独是心灵的问题,只有心灵间的呼唤与呼应、投奔与理解、袒露与理解那便是和平的盛典是爱的狂欢,才是孤独的摆脱。寻找爱情,所以不仅仅是寻找性对象,而根本是寻找乐园,寻找心灵的自由之地。而莎菲,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知识分子,她的心情、想法也同样不能被身边的朋友、追求者所理解,如她所说:一个人能了解得我清清楚楚的,如若不懂得我,我要那些爱,那些体贴做什么呢?漂泊无依的她内心始终存在着复杂的斗争,在这种复杂的斗争中她在找寻那个找寻足以和她心灵契合的人,同时她也在找寻着自己,然而这一切都是徒然,因此孤独之感就愈加明显。她属于那个时代,而又高于那个时代,因此她选择了爱情这一美好神圣的方式来述说她的孤独。

丁玲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曾说莎菲生活在这个世上,要人们了解她体会她的心太热太恳切了,所以长远的沉溺在失望的苦恼中,但除了自己,谁能够知道她所流出的眼泪的分量?是的,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和自己心灵契合的人。心灵如若不能契合,即使肩并着肩,即使互相拥抱,也只是对此的嘲讽。

“他微笑--这是悲哀的最严厉的讽刺;

他说话--冷冷的言词,不是从灵魂流露,他和别人一样行动,吃着美味的事物;

然而,然而他盼望--虽然又害怕--死;

他渴望抵达,虽然又像要逃避,那灰色生涯的最终的归宿。”

这是雪莱在《孤独者》中对孤独的诠释,而这也是丁玲笔下的莎菲对孤独的自白。她渴望理解,但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却无法穿透心与心的隔膜;她呼唤爱情,但在寻觅爱情的途中却历尽沧桑;她对生活怀着美好的憧憬,但在无望的境遇中疲惫不堪。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强者,又是无力与社会抗争的弱者;她飘然而来却无法绝尘而去。

看着《莎菲女士的日记》,孤独和孤独感仿佛如影随形,它渗透到了作品的字里行间,也侵袭着我身体的每一处细胞,那是一种只有在“个性”与“自我”苏醒以后才能感受到的生命本真的孤独,那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是个人与社会的对抗而带来的孤独,使丁玲笔下的莎菲如一只惊飞的鸿雁,高傲而又仿徨,觅尽寒枝无处栖,从而发出了令人颤栗的鸣叫,在漫漫历史长廊中留下了永不消逝的回响,而这也是永远让人惊悸的生命最初的一声绝唱。

第四篇: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法律就是秩序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法律就是秩序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

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

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法律就是秩序》

第五篇:法律主题演讲稿—路上

法律主题演讲稿 — 在路上

今天我站在这里,其实我的内心有些惶恐。我想既然要给大家讲讲我的法律职业梦想,就应该告诉大家我将来的一个具体规划。我也曾不断地间自己:将来是做一名公正严明的法官,还是做一名正气凛然的检察官,又或是做一名帅气逼人的律师?有时候我会用一个晚上去思考这些问题,然而到最后总是带着问题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在梦里我梦见自己穷尽了一生去经历、体验、感悟,然后我找到了一份自己特别热爱的职业。然而,从梦中醒来回到现实,我其实可以很坦然地告诉大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将来具体要做些什么,但是这并不代表我没有法律职业梦想。其实,我也和在座各位的一样,有一个关于法律人的梦想。

有人这么形容法律人的职业:“法律人大概和医生一样,是和上帝或者魔鬼打交道最多的人。”医生,看人的病;法律人,看社会的病。我想一个看别人病的人自己总不能病入膏肓,第一,他自己得保持健康。一个人如何保持健康呢?他需要时常去锻炼锻炼身体。第二,他得令自己处于健康的环境。把这个原理推及法律人这个角色上来,我想也是同样的道理。

当我初入法门的时候,每一门任课老师都强调法律人的信仰问题:如果一个人精通法律却没有法律信仰,那么这个人很可能不仅不能给这个社会带来好处,反而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的确,如果一个人精通法律却没有法律信仰、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那么往往最终会

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起码的道德与良知是做人的底线,对公平正义的价值的认同是法律人的底线,这是我要跨出的法律职业梦想的第一步。

当我们不断学习法学理论知识,耳濡目染法治理念,决心用完备、精良的知识去践行法治理念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始终坚持当初的赤子之心,能够始终如一,不被外界所诱惑。《圣经》中保罗临终时说过这么一段话:“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该守的道我也已经守住了,该跑的路啊我也已经跑尽了,认识真理之后必定是按照这真理的指示去守住这真理、服侍着真理。这时的你,内心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孔子也说:“朝闻道,夕死可已。”道,如此神奇,能够让我们舍生取义。而真正能够守住法律之道的人,或许他的胸中才能真正地住了一只猛虎却又能够细嗅蔷薇。而我愿意、也在不断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这样的法律人。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种职业,能让我受人情世故的羁绊少一点,离司法公正近一点,离权钱交易远一点,离自由、离民主、离平等更近一点。也许有一天我很不幸,寻寻觅始终没有找到它,既挥不了法律的利剑,也持不了正义的天平。但在老去的路上,我也要争取做那种难能可贵的年轻人,一辈子疾恶如仇,绝不趋炎附势,不摧眉折腰,不随波逐流,不放弃自己的原则。

“或许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我愿意穷尽一生去守护法治的春天,或许这才是我一生都会追求的法律职业梦想,只不过今天的我在和在座的你们都在这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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