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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73-213583 学校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3-27 00:02:51 来源:网络

小学

“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教体局、区教育工会《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评选“学生最喜爱的老师”严格按照襄阳市“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程序和办法操作,结合“四有”好老师的标准,特制定我校2021年“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1、学校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专班成员:学校工会主席、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等。

2、印发《评议表》,按学生人数印发份数。

3、评选本校“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4、评议时,每班2名教师负责组织。教师互换班级或年级,如二年级教师负责一年级学生评议,一年级教师负责二年级学生评议。

8、学校表彰通报(按照得票多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9、向镇推荐评选镇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镇将优秀者推荐区、市表彰。

二、评选范围:池阳小学全体在岗教职工。

三、“学生最喜爱教师”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健康。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教学水平高。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

四、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成立池阳小学“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常晓波担任,刘攀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同志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2、宣传发动

制定评价项目表,通过教师充分讨论、学习、达成共识。将评价项目表发给教师,以便学习,明确要求,规范行为。通过召开教师大会、班会、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和“评价表”的内容要求。

3、评选方法

本次评议以三级评议(100分)为准:一级评议:学生评议,分值50﹪

二级评议:教师相互评议。分值30﹪三级评议:领导对教师评议。分值20﹪

4、本次参与师德演讲的教师和师德学习的学习笔记将在学校综合评估成绩上进行分值奖励。师德演讲: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参与人员0.8分。学习笔记: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

6、评议结果公示(时间为一周)。

补充条例:如出现下列问题,经督查小组调查确认后取消评选资格,其他老师依次递进。

1、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影响的。

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影响的。

3、近三年没有参加“一师一优课”评选活动的。

4、近三年没有参加教师业务培训和公需科目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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