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一、学校主要做好以下安保工作:
1、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每天有值班校长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财务室、仪器室、图书室、电脑教室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特别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
二、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的保卫工作由学校行政部负责。
2、值班校长要保证全天在校,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做好保卫工作。
3、值班校长每天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妥善保管好教学及其物品,公用品必须有专人保管。
4、经常检查灭火器并能使用灭火器。
5、注意关灯、关窗、电风扇、空调、锁门、严防失窃。
6、在室内接待来访,不得让客人单独滞留。
7、随时盘查进入学校的陌生人员,但要注意礼貌,不要与人争吵或动手。
8、晚上要巡视校区,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警。
9、提高警惕,防止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寻衅闹事。
10、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1、保安因失职致使公共财物损失,除扣发当月部分或全部工资外,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