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补
充
说
明
晒课工作是有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体局安排的必须完成的教学任务,旨在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经学校校委会、党支部研究决定:未在晒课活动中获得省优的区级以上优质课教师,以及1972年以后出生的教师参加2017年春季晒课,并对学校教职工激励性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未按录课安排参加录课的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扣5分。
2、未按安排时间参加录课的教师,推迟一次年终绩效考核扣1分,推迟第二次年终绩效考核再另扣2分,推迟二次以上的按未录课对待。
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晒课材料的教师(包括16年秋、17年春参加录课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扣2分。(上传时间截止2017年5月26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晒课任务的教师,年终评优评模一票否决。
本规定从2017年5月4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