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杠杆,完善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劳有所得、优有所奖、劣有所罚”的原则。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3.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后勤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1.师德行风(20分)
2.履职情况(30分)
3.正常出勤(20分)
4.工作实绩(30分)
五、考核标准
1.师德行风(20分)
主要考核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遵守神农架区教育局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考核职工执行规范和爱岗敬业的情况。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1)
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2)
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3)
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发现一次扣2分。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直接定为0分。
(5)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的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每次扣2分。
(7)
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8)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9)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2.履职情况(30)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到位或严重拖延,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1分。
(2)食堂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衣帽,衣着整洁,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穿戴扣1分。
(3)服从分工,完成领导布置的突击性工作,无故不参加,出现一次扣1分。
(4)各类值班需按时进岗并自始至终,凡不到岗或脱岗每次扣2分。
(5)工作不力或渎职,造成后果扣2分;如严重损坏学校声誉,则扣4分。
(6)学校卫生检查,发现不打扫或打扫不合格,有一次扣责任人1分。
(7)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严格加工流程,严把食品卫生关,保证按时开饭。如工作失误,造成开饭延迟或存在严重饭菜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1-2分。
(8)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无故不参加采购轮值、购买不合格物品、货到不验质验量、食品不按规定留样、公布不及时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如接受上级卫生和教育部门检查,收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扣1-2分。
(9)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轮值期间要坚持24小时在班,脱岗1次,扣1分。
(10)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2分。
(11)水电工要严格工作规范,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人为造成长时间停电,有一次扣1分。
(12)宿舍管理人员要尽职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存在明显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2分。
(13)财会人员要严格财务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凡发现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入帐不批报、收入不入帐、公款私自外借等,每发现一起扣3分。
(14)卫生防疫人员因工作失职受到教育局主管部门批评的,每次扣1-2分。
3.出勤情况(20分)
(1)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一般不得请事假。若因特殊情况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按学校规定,正常按时签到,不签或代签到每次扣0.5分。
(3)除公假、产假、婚假和嫡系亲戚去世的丧假外,事假超2天每天扣2分;因重大疾病不能坚持上班,须离岗医治或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批准,不批准每天扣1分,一般因病请假,超3天,每天扣2分。
(4)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职,每天扣2分。
(5)按时进岗,如遇迟到、早退、溜班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在工作时间,干个人私事,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工作期间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
(1)爱岗敬业,自觉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不高则相应扣分。需按时按序完成的任务,凡拖延一天扣1分。
(2)领导或上级检查工作时,如发现本职工作未完成,发现一次,则扣1分。
(3)缺乏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差,师生反响较大,每一次扣1分。
(4)工作不尽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学校严重经济损失,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每一例扣2分。
(5)因自身原因,如出现食物中毒、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考核0分。
(6)服务性工作受到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奖励,直接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分别加3、2和1分。
六、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对应关系:个人应得绩效工资=全校绩效考核保底基数x个人考核百分比x工作量权重系数+个人应得奖励绩效工资。
1、把财政下发的人均教师绩效工资30%的经费中的80%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保底基数。考核百分比乘以绩效工资考核保底基数,即为个人应得的基本绩效工资额度。
2、工作量权重系数:由于后勤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工作艰苦程度存在差别,为了公平,根据不同岗位设定相应的工作岗位权重系数。具体如下:保洁员的工作岗位权重系数为0.9;宿舍管-理-员的工作岗位权重系数为1.0;门卫工作岗位的权重系数为0.95;水、电、校产维修及校园绿化、消毒工作岗位权重系数为1.0,食堂工作岗位的权重系数为1.1.3、奖励绩效工资:
(1)师德行风奖:500元。师德行风考核为满分奖励500元,师德行风考核满分为20分,每1分对应25.00元。
(2)全勤奖:凡无病事假,出满勤,给予出勤奖每月500.00元。如有病事假,扣除当月的出勤奖(病假扣20.00元;事假扣50.00元)(直系亲属的婚、丧假不扣)
(3)加班补助:依照一线教师的.超课时津贴标准,对岗位职责之外的加班工作,发放加班补助。加班工作量按小时估算,每一小时对应一个课时。加班工作量的估算由加班人员会同后勤管理人员协商评估。
(4)安全奖:500元。所承担的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奖励500元,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则不享有此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