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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课件资料(精选)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72-638173 课件 发布时间: 2023-08-16 01:29: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课件资料(精选)

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办公室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业务管理工作

(一)会议文件

1.区委会议纪办要、区委办办务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2.区委办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定、纪要 永

2.2典型材料、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3.1区委办主办的

3.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纪要

永久 3.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2区委办协办的

3.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定、纪要的正本或复制件 30年

3.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正本或复制件 10年 4.区委办领导出席其他重要会议的讲话稿

4.1 党委、人大、政府等召开的会议

永久 4.2 上级业务领导、指导机关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 30年 5.区委办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指导机关召开的与区委办职能有关的会议材料 10年

(二)计划、总结、统计

1.区委办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总结

永久 2.区委办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 永久 3.区委办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4.区委办各种专项工作的计划、总结、方案等 30年 5.区委办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 永久 6.区委办一般活动的总结 10年 7.机关内部科室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情况汇报 10年

(三)承办督办

1.上级机关批转区委办直接承办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区委办在协调办理党委、政府督办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形成的文件材料 2.1 有上级机关领导人批示的重要督办结论 永久 2.2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办情况

2.2.1 区委办主办的 永久 2.2.2 区委办协办的 30年 2.3 一般性事项、无明确处理结果的 10年 3.区委办对下级机关工作进行督办过程中形成的督办通知、要求等材料 10年

(四)信访工作

1.区委办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2.区委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记录摘要 30年 3.指定下级机关上报的、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结案材料 30年

(五)政策、法规制度

1.区委办制定的普发性业务文件等文件材料

永久 2.区委办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3.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3.1 区委办主办的

3.1.1涉及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永久

3.1.2基础性、技术性、操作性内容的 30年 3.2 区委办协办的

3.2.1涉及政策法规性、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30年 3.2.2基础性、技术性、操作性内容的 10年 4.区委办转发上级机关法规和重要业务文件

4.1 区委办有具体贯彻意见、要求的 永久 4.2 区委办无贯彻意见的 30年 5.区委办形成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六)执法工作

1.区委办在实施行政处罚、处分及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区委办或与有关机关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书等 永久

(七)检查调研工作

1.区委办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2.区委办开展的重要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通知、下级机关的汇报、统计数据、调2

研报告等材料 永久 3.区委办组织的对一般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材料 10年 4.区委办对下级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时形成的意见、建议、讲话、备忘录 永久

(八)政务公开

1.区委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监督材料 永久 2.区委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成的通稿、记录等材料 10年 3.区委办制定的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标准或接受评议考核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30年 4.区委办编制的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等 永久

(九)信息、简报

1.区委办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 永久 2.区委办编印的反映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工作情况和问题的综合简报、情况反映等 30年 3.区委办编印的专题性简报、专项工作简报 10年 4.区委办编印的各类信息、年鉴及其定稿

永久

(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等

永久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中形成有关材料等

10年

二、内部管理工作

(一)机构编制、干部劳动人事工资工作

1.区委办内部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2.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区委办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3.成立临时机构的文件

3.1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或同意,由区委办牵头成立跨部门临时机构的通知

永久

3.2 区委办参加由其他机关牵头成立的临时机构、临时组织的通知 10年 4.区委办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5.区委办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6.区委办关于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7.区委办关于人事考核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8.区委办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9.区委办干部、职工名册 永久 10.区委办干部、职工年度报表 永久

11.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制发的关于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意见等

10年

(二)奖惩材料

1.区委办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的文件材料 1.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1.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2.上级机关或区委办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2.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2.2受到警告处分的

(三)党务工作

1.区委办党组织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2.区委办在参加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专项活动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报告、总结等 永久 3.区委办党组织建设工作、入党发展对象的选拔、培训、考察、吸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4.区委办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5.区委办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6.区委办党员年报表 永久

7.区委办组织和承办对党员的管理、培训、考察,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8.区委办中心组活动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汇报材料 10年 9.区委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方案 30年 10.区委办制定的党建责任制 30年

(四)纪检监察工作

1.区委办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2.区委办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永久 3.区委办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3.1 处理结果为警告(不含)以上的 永久 3.2 处理结果为警告的 30年 3.3 无处理结果的 10年 4.对区委办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工作,预防渎职、失职事件发生所形成的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30年 5.下级机关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的备案材料 10年 4

6.区委办行政效能测评、行风评议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10年

(五)工会青工作

1.区委办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2.区委办工会、共青团会员名册 永久 3.批准加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文件材料 30年 4.区委办职工代表大会的全套材料 30年 5.区委办工会、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6.区委办工会会费收支、安排意见、通知 30年 7.区委办工会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会会员发展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8.区委办工会组织职工联谊活动形成的材料 10年 9.区委办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0.区委办职工之家情况汇报、总结、验收 10年 1.区委办组织劳动竞赛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10年 12.区委办特困职工调查报告、调查表 10年

(六)妇女计生工作

1.区委办妇女代表大会、妇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2.区委办妇女组织在保障、维护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形成的材料

10年

3.区委办计划生育工作报表、基本信息登记表等 30年

(七)文秘工作

1.区委办制订的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30年 2.区委办公文处理、机要、档案等工作形成的记录本 10年 3.区委办综合办文部门关于秘书、保密、档案等工作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4.区委办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规划、方案等文件材料 30年

(八)财务管理

1.区委办财务预算 30年 2.区委办财务工作制度、规定 30年 3.区委办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永久 4.上级财政部门下达、追加区委办年度经费的通知 10年 5.上级颁发的关于财务、统计、基建、房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等政策、法规性文件 10年

(九)固定资产管理 1.区委办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固定资产调拨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2.区委办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2.1 车辆等价值较大的 永久 2.2 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10年 3.区委办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3.1 一般性活动、数额较小的 10年

(十)住房、医疗

1.职工购置承租、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2.区委办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3.干部(职工)医疗保健方案、健康分析报告 30年

(十一)接待工作

1.区委办接待工作计划、方案

1.1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区委办工作进行检查、视察的 永久 1.2 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对区委办工作进行检查视察的接待计划、方案 30年 1.3 兄弟单位对口接待的 10年

第二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987年12月4日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1983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年至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2.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5.本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自1988年1月1日起执行,1983年颁发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同时作废。

第三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

1. 董事会及经理办公会议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

2. 党支部、团委、工会、妇工会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会议记录…………长期

3. 党团工会等统计年报、名册、登记表………………………………………永久

4. 职工代表大会材料……………………………………………………………永久

5. 有关企业、人员先进表彰、处分决定等……………………………………长期(省级以上先进和人员开除处分为永久)

6. 党团组织介绍信、存根………………………………………………………长期

7. 思想政治学习、文明建设等材料……………………………………………长期

8. 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永久

9. 工会等部门工作规定、制度…………………………………………………长期

10.企业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材料………………………..………长期

11.企业编写的大事记、年鉴、企业沿革、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

12.企业各部门总结、计划、考核等材料……………………………….长期

13.企业文书处理、档案、保密工作、保卫工作形成的材料……(重要).长期…………(一般)短期

14.企业编印的简报、报纸、杂志、图书的定稿和正稿…………………….长期

15.有关企业升级、申报的省级以上先进材料……………………………

省级以下的材料……………………………………….........长期

16.企业领导出席重要活动的材料……………………………………………永久一般活动的材料………………………………………………….........长期

17.企业建立、名称变化、印章启用及各部门设置、撤并、董事会成员变化,经理任免………………………………………………………………………永久

18.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免、聘用、定级、确定工资及职称评定等………长期

19.企业参加外事活动材料……………………………………………………永久

20.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材料………………………………………………长期

21.企业后勤福利、医疗卫生等材料…………………………………………短期

22.企业制定的发展长远规划、经营计划………………………………永久

23.企业制定的财务管理方面的材料…………………………………………长期

24.企业有关市面上场问卷调查、市场分析等材料…………………………长期

25.企业与各单位签订的各种协作特许经营书………………………………长期

26.企业各类专卖、销售方面的统计报表……………………………………长期

27.企业有关经营专类方面的材料、简报……………………………………短期

28.企业制定的生产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及改进意见…长期

29.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质检报告、质量事故分析…………………长期

30.本单位制定的企业标准……………………………………………………长期

31.企业有关能源、环保、工业、卫生、计量方面的材料…………………长期

32.有关企业章程、资产组成资料……………………………………………永久

33.企业有关商标注册等材料…………………………………………………永久

34.企业有关原料标志等材料…………………………………………………永久

第四篇: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县人事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组、支部、工会 党组会议记录 2 支部、工会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303 党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和工会的文件 4 换届选举的请示、结果、批复 5 工作计划、总结

5.1 及以上的 5.1.1党组的 5.1.2支部、工会的 305.2 以下的 105.3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5.4 一般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106 党员、工会会员表彰文件

6.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6.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6.3 内部表彰的 307 对党员的处分材料

7.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7.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8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年 永久永久永久 年年 永久年 永久年 年 永久年 永久

26.4职工调动工作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6.5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6.5.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6.5.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6.5.3机关内部表彰 30年 6.6对本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6.6.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6.6.2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6.7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6.8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7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7.1本局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7.2本局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7.3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7.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7.5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 本局工作人员出国出境审批手续、考察报告 30年 9 本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9.1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9.2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9.2.1重要的 永久 9.2.2一般的 10年 9.3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年

9.4机关财务预决算文件 30年 9.5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9.6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9.6.1重要的 永久 9.6.2一般的 10年 10 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 30年 11 本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1.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1.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2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12.1重要的 永久 12.2一般的 30年 13 本局的行政工作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13.1重要问题 永久 13.2一般问题、无批复(批示)的重要问题 30年 13.3无批复(批示)的一般问题 10年 14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6人大、政协提议案的答复 永久

68颁发退休证审核材料 30年 9举办各种老年活动材料 10年 10本科室工作总结 30年

五、专业技术科

1职称工作有关文件、会议材料 永久 2职称考试评审文件

2.1市下发的核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聘任指标的相关文件

永久

2.2县下发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文件

2.2.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报名、考试等的通知 30年 2.2.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结果的通知 永久 3事改相关文件

3.1国家、市局关于事改的办法、方案等 30年 3.2县里关于事改的相关文件 永久 4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相关文件及资料 30年 5专家管理工作

5.1本局制发的有关专家管理工作的办法、意见、规定 永久 5.2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有关材料 永久 6事业单位考核相关材料 永久 7事业单位年报统计汇总 永久 8本科室工作总结 30年

第五篇:档案保管期限表课件

xx区xx乡

机关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党委、人大、支部、群团工作

1、本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代表大会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永久

2、本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代表大会收到的贺电、贺信,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30年

3、本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代表大会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4、本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代表选举方案、候选人名单、代表花名册、选举结果的请示、批复等材料、委员分工文件材料———————永久

5、本乡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永久

6、本乡人民代表大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永久

7、本乡党委、人大主席团、团委、工会、妇联、残联的工作计划、意见、总结、报告————————永久

8、本乡党委、人大领导述职报告————永久

9、本乡制发的关于党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民宗侨台工作、人大、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的办法、方案、意见、规划、通知、决定、总结、报告—————————————————永久

10、本乡在党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民宗侨台工作、人大、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操作性、事务性文件材料、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30年

11、上级党群组织下发的关于党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民宗侨台工作、人大、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材料、需本乡镇贯彻执行的—————30年

12、上级党群组织下发的关于党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民宗侨台工作、人大、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工作的操作性、事务性文件材料、需本乡贯彻执行的—10年

13、本乡党委制定的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如五好村党支部考核、平安单位)的制度、办法、标准,考核结果——————————————————————30年

14、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永久

15、支部会议记录—————————————30年

16、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候选人名单、上党组织对选举结果的批复————————————————30年

17、支部委员分工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30年

18、入党、转正文件材料——————————永久

19、职工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存根—永久

20、党费收缴记录———————

级————————10年

21、党建示范单位创建、复查的规划、总结、报告,创建结果的批复—————————————————永久

22、党建示范单位创建的其他材料——————10年

23、本乡制发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方案、规划、计划、总结、报告————————————————————永久

24、本乡在各种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其他阶段性、过程性文件材料———————————————————30年

25、本乡各支部在各种教育活动形成的方案、规划、计划、总结、报告————————————————30年

26、本乡各支部在各种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l 0年

27、党委、人大、群团工作中上报的各种及以上统计报表————————————————————永久

28、本乡汇总党员花名册、团员名册、工会会员名册、入团、入会文件材料——————————————永久

29、本乡青少年活动的计划、总结——————3 0年

30、本乡机关职工的捐赠、献爱心、送温暖及其它社会公益活动的报告、总结、清册——————————10年

31、党群工作方面的各种市级(含)以上等级创建(达标定

级)工作(如文明单位)的申报、审批材料———————永久

32、党群工作方面的各种区级等级创建(达标定级)工作(如文明单位)的申报、审批材料——————————30年

33、各站所、村社上报的党群工作方面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

纪检监察工作

1、本乡制发的关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作风建设、整治发展环境等)工作的计划、规划、总结、报告————永久

2、本乡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的事务性文件材料————————————————————————30年

3、领导干部述廉报告————————————30年

4、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方面的文件材料—————————————————————10年

5、上级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计划、规划、工作安排等文件材料————————————————30年

6、上级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其他事务性文件材料——————————————————————10年

7、人民来信来访材料,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有其他级别领导人具体处理方法批示,有处理结果的——永久

8、人民来信来访材料,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

行政综合工作

1、本乡的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2、行政领导分工、分片的文件材料——————永久

3、本乡工作计划、总结—————————永久

4、本乡月、季度、半年计划、总结——————10年

5、本乡行政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永久

6、职工会议记录——————————————30年

7、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史志——————永久

8、本乡各站所、村社的工作计划、总结——30年

9、本乡制发的工作简报、工作信息——————10年

10、本乡的收发文登记簿——————————10年

11、本乡制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料—————————————————————永久

12、本乡制定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中长期规划——永久

13、与区委、区政府签定的综合性目标管理责任书、本乡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考核结果通知、批复—————永久

14、与区委、区政府、区级其他部门签定的各种单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本乡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考核结果通知、批复—————————————————————30年

15、与各站所、村社签定的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站所、村社报送的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考核结果通知、批复————————————————————————30年

16、本乡上报、汇总的各种及以上统计报表—永久

17、本乡的月、季度、半年统计报表—————10年

18、由本乡镇承办的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提案及办理结果—————————————————————永久

19、本乡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的会议通知、议程、报告、领导讲话、会议记录、报到册等文件材料——————永久

20、本乡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的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30年

21、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或业务会的会议材料、本乡提交的经验交流材料———————————————————————3 0年

22、区委、区政府下发的与本乡工作有关的会议纪要、议事纪要———————————————————永久

23、参加区级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或业务会,需本乡贯彻执行的会议文件材料—————————————10年

24、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检查、视察本乡工作形成的讲话、题词、本乡的汇报材料等文件材料————————————————————————永久

25、市级部门领导、区级领导检查、视察本乡工作时形成的讲话、题词、本乡的汇报材料等文件材料———30年

26、成立、调整内部各种(包括党内)临时性机构、领导小组的通知——————————————————30年

27、各种市级(含)以上达标定级活动(如爱国卫生单位、绿化单位、档案定级等活动)的申报、审批材料————永久

28、各种区级达标定级活动(如爱国卫生单位、绿化单位)的申报、审批材料——————————————30年

29、本乡与外单位或个人签定的房屋出租合同、协议,物业管理、通讯、上网、定点消费等短期合同、协议—10年

(本乡基建项目,如办公楼修建、公路修建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协议归入基建档案)30、工作经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10年

31、财政局最终确定下达的本乡财务预算———3 0年

32、财务检查、稽查工作文件材料——————10年

(财务工作中的的凭证、账簿、财务报告材料归入会计档案)

33、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30年

34、固定资产(房屋、车辆)报损、出售—————30年

35、临时工聘用登记表、合同、保险申请、协议—30年

36、无上级机关批复、批示的本乡的请示————10年

37、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无本乡的批复、但有处理意见的————————————————10年

组织人事工作

1、上级下发的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

2、干部、职工名册—————————————永久

3、实施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的方案、批复——永久

4、机构编制方案、批复、编制增减文件材料——永久

5、工资改革的方案、批复——————————永久

6、领导干部选拔、考核、任免、离任审计结果报告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7、后备干部、中层干部、站所村社干部选拔、调整、考核、任免、培养与交流、非领导职位审批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8、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设置文件材料——永久

9、人事调配、调动、人员招聘录用、转正、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工资调整、学历确认、职称方面的申报、审批、审核文件材料,死亡、抚恤文件材料—————永久

10、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介绍信—————永久

11、本乡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材料,及本乡党委政府制发的警告(不含)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材料————————————————永久

12、本乡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党纪、政纪处分材料,本乡党委政府制发的警告处分材料——————30年

(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5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

13、本乡机关的领导和职工考核文件材料、考核结果批复材料、本乡对下属站所村社人员进行考核的批复材料——————————————————————永久

14、本乡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材料—————永久

15、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本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批复文件材料————————————————永久

16、未被主管部门认定的本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文件材料—————————————————1 0年

17、干部培训方面的事务性文件材料—————10年

18、受涪陵区级部门(含)以上、奖励的事迹材料、申报、审批等文件材料——————————————永久

19、获本乡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30年

20、未获表彰、奖励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10年

其他行政工作(以上项目中未提及到的工作内容)包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移民、旅游、安全、物价、农业生产、农村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生态农业建设、农技、林业(森林防火、退耕还林)、畜牧、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农机、渔业、蚕桑、农民负担、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劳保医疗、财政金融、税收、农村经融管理(农村财务、土地存包、农民负担)、乡镇企业管理(指导、服务)、综合治理、司法、治安(公安)、武装、政法、民政、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1、本乡制发的关于其他行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的办法、方案、意见、规划、通知、决定,总结、报告——————————————————永久

2、本乡在其他行政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操作性、事务性文件材料,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30年

3、上级下发的关于其他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性、规范性、普发性的意见、通知、决定等文件材料、需本乡贯彻执行的—————————————————————30年

4、上级下发的关于其他行政工作的操作性、事务性文件材料,需本乡贯彻执行的————————————10年

5、本乡关于其他行政工作方面的专题性的调研材料———————————————————————永久

6、本乡对辖区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

7、上级机关颁发的本乡土地、林权等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永久

8、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方案、总结、情况通报、整改通知———————————————————永久

9、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材料————————永久

10、警告(不含)以上的行政处罚、警告(不含)以上的行政处分、警告(不含)以上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11、涉及本乡机关的各种民事、刑事判决书———永久

12、本乡机关内部的计划生育、合治理、精神文明、整治发展环境作的计划、总结、情况报告———————————————30年

13、本乡机关内部的计划生育、合治理、精神文明、整治发展环境作的事务性文件材料———————————————————10年

爱国卫生、综招商引资等工———爱国卫生、综招商引资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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