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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1275篇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27-2619 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8-27 01:08: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检察院实习调研报告

实习调研报告

关于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程序的实践调研报告 法学院法学09101班姓名:彭芙学号:200902010139 引言

随着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的规定比以前更为详细具体,程序上变得更加严格。所以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办案人员去注意,而且新的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尊重与保障保护人权,当然也强调惩罚犯罪,所以是对我们的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法学理论知识的增强,一种想要把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想法也越来越强烈,所以我就着这次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的机会,也展开了对于司法实务中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的调研。以下我将详细的阐述审查批捕的整个办案流程以及我的一些思考。

首先看一下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这一规定的法律条文是怎样的。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害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一、案件办理流程

(一)收到侦查部门送来的提请逮捕书或者报请逮捕书,然后案件的承办人审查他们送来的案卷进行办理。提请逮捕书是指公安部门作为侦查部门侦查案件需要逮捕的文书,而报请则是检察院自侦的案件需要使用的文书名称。他们送过来的案卷包括一份逮捕书、证据卷、笔录卷等。

(二)办案人员审查证据材料以及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要求办案人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因为只有办理过很多的案件之后,才能够在纷繁复杂的证据中理出一个头绪来,才能辨别出哪些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从而确定下来,哪些又是存疑证据,需要侦查部门继续去补充侦查。比如刘开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像这类案件,物证存在的可能性会比较少,他们一般很少会在自己得销售过程中记下台账的,所以较多的是证人证言,而面对如此多的证人证言要怎么去判断谁讲的是真的,谁讲的又是假的呢?由于刘开国是吴长松案里吴长松的下线,所以可以结合吴长松案里的一些证据去审查这里的这些证据,但只能是辅助资料,因为那些证据并不是属于这里的。

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般是要到看守所里去讯问。一般去讯问的目的主要是看侦查部门的人员在办案的过程有无违法犯罪的行为、有无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以及我们自己在审查案卷证据时关于定性上的一些疑问之处进行讯问。然后再从这些讯问笔录里整理出对于我们写审查意见的有用的东西。当然提审是需要签发提押证,这样程序上会更加合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出来的审查逮捕意见书是需要有文号的,这样是为了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性。审查逮捕意见书上面包含的内容主要有:①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②发案、立案、破案经过。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④需要说明的问题。⑤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发案、立案、破案经过即用简单的文字叙述一下该案是如何发生、是如何立案的以及是如何破案的,也比较简单,容易写。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就是我们审查完了各项证据之后所认定的事实,这里还需要我们把认定该事实的证据也写在里面,证据也是需要分类排好的,顺序为①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解。②证人证言。③书证。④物证。⑤鉴定结论。定性准确,则案件发生冤假错案的风险就会降低,而定性准确又要求办案人员必须熟悉刑罚关于某个罪的规定,所以需要理解好每个刑罚条文,所以说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的法律关系,而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需要说明的问题在这里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是我们办案的时候关于犯罪嫌

疑人犯罪事实的疑问之处,需要继续补充侦查才能使事实清楚明了。在司法系统里面,一件案子的下一办案部门是上一办案部门的监督机关,不管在那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提出来并解决的。

处理意见是承办人的意见以及其他人的意见,这里的意见确定下来了之后就相当于该案已经基本上办完了。

(四)案件讨论。案件的讨论一般由主管侦查监督部门的主管检察长来召开,然后还有部门负责人的参与、办案人员及科室里的其他人员。大家在会议室里参与讨论这个案件,然后再集体做出决定。

(五)填写审查决定并送达。决定逮捕的则填写逮捕决定书,附条件逮捕的则也填写逮捕决定书,不予决定逮捕的则填写不逮捕的决定书。填写好了则是送达至提请逮捕部门或者报请逮捕部门,并拿回执行回执。

一个案件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完成的,我们在法律条文上就是看到审查决定,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运行的还是不太知道。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注意事项,那就是审查逮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是七日,在诉讼阶段是十四日。需要指出的是在侦查阶段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是为了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提出的,在诉讼阶段申请是为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申请的,所以二者的审查期限就有所不同。

当这一个案件圆满办完之后就是整理好该案件的案卷材料,以备后查。在整卷的过程中也可以再次审查看有无办错案子。

二、我的思考

检察机关行使的事法律监督的职责,所以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强调的是谨慎,因为一不谨慎就可能冤枉他人而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作为一个比普通人更熟悉法律,更懂法律的法律人,不管以后是否会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在自己的内心培养公平正义的理念是很重要的。我们应该崇尚法律,但不是法律的奴仆,也不是金钱、权利、荣誉等其他利益的奴仆,是内心里充满着对法律的热情与期盼。

这次实习,检察院给我的印象很好,对中国司法的向往又多了几分,相信在每个法律人的努力下,坚信正义,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会更加圆满成功。

第二篇:检察院实习报告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去了二分之一,实习成为了我们的必修课之一。今年暑假,我来到xx检察院公诉科进行了为期20天的实习。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流程,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良好互动,充分领略到了法律的力量;同时,它也培养了我严谨与公正的观念,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和综合法律能力,使我积累了不少法律实务经验,更加坚定了我在法律之路上前进的步伐。

一、实习目的1、熟悉检察制度和检察院管理、工作的流程;

2、理论联系实际,使所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掌握得更加牢固、更加透彻;

3、接触实务工作,为以后的实习、就业积累经验;

4、与社会上各类人接触,锻炼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内容

8月1日上午,我来到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开始实习。有了之前在法院实习的经历,我的内心也不再那么忐忑了,多了一份欣喜,多了一份信心。初到办公室,我就感受到了公诉科严肃忙碌的气氛,办公室共有五名检察官,每一个都在低头看着或写着什么东西。我一下子感受到了压力,实习期间,我也会努力工作,认真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

我的指导老师史老师是一名老检察官了,他以前是公诉科的科长,从事了几十年的检察工作,已经退休了。可是近几年检察院缺人才,他经验丰富,受到大家的尊重和爱戴,就被返聘回来,在公诉科帮助和指导年轻人的工作。虽然史老师年纪大了,工作起来可一点都不糊涂,而且人十分的和蔼,办公室里的检察官有了什么难题,都喜欢找他讨论。我一过去,史老师就详细地给我介绍了一个案件从公安局立案到法院审理完毕的整个流程,又具体地说了公诉科的工作内容,使我对实习期间要做的工作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

首先,我要学习的就是制作法律文书。一个案子在检察院共会建立三个案卷,分别是法律文书卷、证据材料卷和检察院备查卷。法律文书卷中的内容多是由公安局完成的,包括接受报案表、拘留证、逮捕证、审查意见书等,检察官需要仔细地阅读,了解案件在程序方面的进展,并且监督里面是否有违法的地方。证据材料卷中主要放置的是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现场的勘验笔录、证人的询问笔录等,检察官要审查各个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觉得证据链不够完整的话,可以要求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检察院的备查卷就是需要检察官自己完成的了,包括审查意见书、公诉书等。审查意见书是查阅了所有案卷后梳理案情、认定证据、斟酌是否起诉的重要工具,它有严格的格式,一项一项填写下来,就发现整个案件都很清晰了。

史老师给我讲了每个部分应该怎样写,又给我了一份模板,让我尝试写一份审查意见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中间很多个细节我都感觉模棱两可,不能定性,只好请教史老师,他立刻就能说出应该怎样和法律依据,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缺乏。经过一下午的努力,我终于完成了一份几千字的审查意见书,虽然其中有很多不足,但我仍然觉得很有成就感。后来的每个案件,史老师都会让我先试着写一下,然后他再进行修改。几次下来,错误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熟练了。

过了几天,我跟随史老师去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担任做笔录的工作。开始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害怕,觉得犯罪嫌疑人肯定是看起来很凶恶,脾气很暴躁,可是一进到讯问室我就放心了。我们讯问的是一个抢劫的案件,那个犯罪嫌疑人看起来很老实,也很年轻,十分配合我们。当问到作案动机的时候,他说,就是没钱了想找点钱花。听到这句话我很震惊,他的法律意识是何等的缺乏,难道不知道这个他认为无所谓的举动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吗,这也是对自己的人生极其不负责的表现。

通过这次讯问,我认为做笔录需要注意三个问题:①要注意讯问时的顺序。首先要表明身份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其次要核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的情况,被实施强制措施的时间;再次要就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一些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最后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作最后的补充陈述。②记录应当以书面语言为主,速度要快且非字字必记。③记录时碰到人名与地名,应该参考起诉意见书,不能主观臆断。④对笔录处有涂改的地方必须让犯罪嫌疑人确认后印指纹。

后来,史老师开始让我接触一些公诉书的起草。在我看来,公诉书是要在法庭审判中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书。史老师给我讲解了一下,也给了我一份模板,让我参考着写出一份草稿。他修改的时候,指出了我的问题,比如语言不是特别规范,案情叙述的太过复杂,证据的认定不够严谨等。通过几次练习,我受益匪浅,以前课本上学过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

实习期间,史老师去法院出庭支持公诉,都会让我去旁听。由于以前在法院实习时担任过书记员,所以我对审理的流程也比较熟悉。别人看来,检察官可能就是写一份公诉书,到时候念一念,把案子交给法院就不管了,其实不然。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实习心得

在检察院实习办案的过程,就是对法学专业知识再学习和再认识的过程。办公室里谁

遇到了疑难的案件,都会拿出来跟大家讨论,通过参与这样的讨论,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法律实体问题上,我的收获都是毋庸置疑的。在这其中,我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1、相较于法院的工作重点在于法律的适用,检察院则更注重法律事实的搜集和调取。他们要认真地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对全案证据做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这些在检察官制作的审查意见书和补充侦查提纲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2、检察院更注重程序公正的问题。在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都会按时给家属送达通知书;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也都按照法定的程序,基本不存在逼供之类的事情。但是,在全国范围内,“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是不可避免的。我认为,这是一个大的司法制度的设计问题,也是中国法制逐步走向完善的一个过渡过程。实习中一位检察官说过:“我们和犯罪嫌疑人只是地位的不同,在人格上我们都是平等的。”只要全国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都能践行这句话,中国的程序公正也就指日可待了。

3、短短的20天,我接触到了很多社会黑暗丑陋的一面。阅读了抢劫、杀人、盗窃、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的案卷,与那些犯罪嫌疑人近距离接触,我发现,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其间,我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地适应它。”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和广大法律工作者一起,实现法律的惩罚和教育的双重作用,减少犯罪的发生,还社会一个干净和谐的环境。

四、结语

20天很快就过去了,我要感谢所有在我实习期间给予过我指导和帮助的xx检察院的老师们。在这里,我接触到了太多以前从未触碰的领域,学到了太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我深刻地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性。我知道自己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思考和沉淀,我也相信,这次实习必然是我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

第三篇:检察院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两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来之不易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尽最大能力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在大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我首先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黄科长检查,黄科长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检察官门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三、草拟起诉书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

四、后记

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不想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确实是接触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想到过的东西。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仅靠这仅仅的一个多月是远远不够的。在实习中我的课本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也许以后的我不能够在检察院工作,但是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会永远珍藏。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领域,社会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尽致,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其间,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接受眼前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适应它”。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是残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已经不再是之前一样了。但是在任何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过时,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不能够改变社会,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社会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坚信我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就会在最终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第四篇:检察院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3月开始,我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一个多月。在实习期间,在李处长及几位同学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注重政治和职业道德修养,维护法律公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努力实践,认真完成实习任务,提高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保密制度;自觉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不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加强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荣誉和学校声誉,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集体活动。我在这一段实习期间所做的努力,得到了老师和检察院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与表扬。

我在感到非常自豪的同时,也注意到自己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里所表现出来的不足。在专业知识方面,对法律条文的掌握不够全面和透彻,以致于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有时居然会不知道如何是好,有时甚至无法全面地了解案情的实质在思维锻炼方面,我也有所欠缺,因为平时在学校学习,只注意对基础理论和法条的掌握,忽略了法律是一门技术、一门艺术,是一门充满了理性逻辑的科学,因此,在实习过程中,在参与支持公诉和旁听法院的审判中,我无法做到像公诉人和辩护律师那样清晰的思维方式和逻辑,甚至有时候我无法跟上他们的节奏。再次,在与人沟通方面,我还没有掌握足够的技巧,例如我在法警支队和其他警员一起参与讯问犯人时,有几次其他警员让我讯问犯人,我会抓不住重点,不得要领,或者是无法让犯人臣服于我的威严。

虽然这样,似乎发现了许多问题与不足,但是这不也正是学校让我们去参加法律专业毕业实习的初衷吗?不是正是为了让我们在真正踏入社会之前,先事先体验一下真实社会中法律的实施和运用吗?不正是为了使我们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本领吗?不正是为了使我们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吗?学校为我们提供参加法律专业毕业实践的机会,使让我们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开拓视野,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

当然,在这为期一个多月的法律实习中,我不仅发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注意到了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中国法律传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过大。检察机关和法院因为在人事任免上受到行政机关的牵制,在经费补助上又受到行政机关的控制,因此很难存在所谓的独立。检察机关和法院要是想要在行政机关想插手的案件中维护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那么他给予社会的也行是真正的公正,但接下来他自己可能面临着的就是失业和单位经费的困难。这一点,我在这一次的实习中更是有了切身的体会。其次是,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就拿农村而言,由于农民法制观念不强,农村有时成为各种纠纷、冲突的泛滥地;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农民也常常成为各种欺骗和陷阱中的受伤者。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农村的稳定局面,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十分深远。而在城市当中,部分高校知识分子法律、纪律、意识淡薄,缺乏监督的现状堪忧。中国的法治 传播和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

第三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上升。在我这次的实习中,接触到了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对我的触动是相当大的。而在听了检察院别的检察官的谈论后,我对每年未成年人犯罪数字的庞大也很震撼。别是发育年龄提前,受网络、暴力、色情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以及农民工外出打工,城市高离婚率,城市乞讨现象的出现,均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最后,我想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也要感谢检察院里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我在检察院实习期间,处长及其他科员都很热心的帮助我,无论我有什么样的问题,他们都耐心地给我讲解。这次实习,跟着科长办案,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听他们谈论法律,谈论社会,抑或讨论人生,我都能学到很多东西。我在实习期间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查干警求教,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习期间,我找到了很多自信。也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对社会也看得更加清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不久的将来,我就会成为法官、检察官、法学研究者中的一份子,与其他的同胞们一起,致力于中国公平、公正的司法体制的建设,致力于公平、公正的社会的建设,致力于法律权威的树立,法治信仰的树立。相信我们每个人的力量加到一起,最终会使我们国家成为一个民主,独立、平等、正义、幸福的理性之国。

第五篇:精选检察院实习报告

精选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

以下是一篇精选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文章展示了实习生在人民检察院的详细实习经历,彰显了实习生对本主页工作的全面认识与了解。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内容吧!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我们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

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

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师兄才对我说:“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检察院实习127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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