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党(总)支部: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根据镇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工作原则
1、重要性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客观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实效。对于部分考核内容的所涉事项,发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总分归零。
3、科学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对照本《办法》及附件《临泽镇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全面、客观地准备考核资料。
4、整体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既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也考核领导干部个人;
既考核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也考核总体要求、工作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5、保密性原则。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对被考核单位保存的涉秘文件、资料和台账,应当保密。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各党(总)支部主体责任的承担落实
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组人员组成
成立由镇分管党务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川青、临泽、周巷、营南四个片区的片长、监察室主任及组织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
镇纪委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镇组织科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党(总)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支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党(总)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第二篇:**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临泽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党(总)支部: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根据镇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工作原则
1、重要性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客观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实效。对于部分考核内容的所涉事项,发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总分归零。
3、科学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对照本《办法》及附件《临泽镇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全面、客观地准备考核资料。
4、整体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既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也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既考核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也考核总体要求、工作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5、保密性原则。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对被考核单位保存的涉秘文件、资料和台账,应当保密。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各党(总)支部主体责任的承担落实
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组人员组成成立由镇分管党务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川青、临泽、周巷、营南四个片区的片长、监察室主任及组织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镇纪委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镇组织科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党(总)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加强联动协调。
各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支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三)严格追责问责。
各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党(总)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第三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xx区党工委《落实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xx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一)xx区党工委主体责任
xx区党工委对辖区内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工委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工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工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5、党工委要加强对本区域、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
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严格追责问责,党工委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党员群众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工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xx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党工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考核方式
xx区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由xx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组人员构成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统筹集成。
(二)检查步骤和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xx区党工委。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党工委报告,xx区纪检监察工委要把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xx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xx区党工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加强联动协调。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三)严格追责问责。
xx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传统或新媒体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适用于xx区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第四篇: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安排,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运用,不断巩固和强化全体检察人员政治意识、政治观念、政治立场和政治纪律,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检察院干警的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得到有效贯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的要求,坚守党性原则,强化底线思维,打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仗。
三、考核原则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考核标准
按照总体要求和思路,设定不同的考核项目。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等重要依据,并纳入本院的综合考评体系。
(一)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行政综合部门职责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管好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引导及业务指导,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每年至少4次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并做好汇报的记录工作。
2.具有新闻宣传价值的重大工作举措、规范性文件等信息,每年至少向研究室报送2件;遇有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信息,及时、持续报送。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业务部门职责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管好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引导及业务指导,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每年至少4次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并做好汇报的记录工作。
2.具有新闻宣传价值的重大工作举措、规范性文件等信息,每年至少向研究室报送1件;遇有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信息,及时、持续报送。
3.接受媒体采访时,严格执行统一归口管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案件信息。
4.遇有重大工作举措和重大敏感案件信息时,根据原则,提前与研究室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监督考核
1.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党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党组、支部每半年向上级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每年年底前,院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纪检组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责任追究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1.对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单位内部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和监察室共同负责,与年终考评同步进行,考评实行一年一次,并采取负指标减分的方法。考核的结果将适时通报。
第五篇:2020年xx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020年xx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年初以来,xx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大概念讲清楚,凝聚思想共识。
针对基层干部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理论、概念掌握不够精准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以党委领导班子为圆心,向全体机关广大党员群众辐射普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知识,提升全体机关上下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认知水平,奠定齐抓、真抓的思想基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认知标准由粗浅化向精细化转变,由党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学和分散学的形式,组织和督促班子成员借助各类媒体资源和理论文章,深入学习意识形态的概念、构成、目的、意义等相关内容,以及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认知水平,帮助班子成员搞清楚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为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了基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宣讲形式由理论化向大众化转变,利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培训机会,邀请上级领导、党校教师等,深入政府机关、村党支部,联系基层实际,采取大众语言讲授的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讲解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质、目的等相关内容,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形成了意识形态工作就是要认同、宣传、践行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抵制错误言论的共识,从而使意识形态这个曾经模糊的概念逐渐在基层干部脑海中清晰了起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上下联动由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把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与农村实际结合起来,分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歪曲事实的不当言论案例、农村群众价值观念变迁背景,宣传乡村振兴背景下党和国家倡导的新的生活方式、价值理念等,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与自己具体生活之间的关系,从而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局中人”意识,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群众基础。通过深入学习和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等重大问题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为意识形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前提保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建起来,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杨全仲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及时对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议,使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建立“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一起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范畴,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由各分管领导汇报责任落实情况,党委会分析存在问题,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每年都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从而自上而下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了实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事抓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把能否真正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作为衡量意识形态工作成败的最重要标准,把凝聚人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实理论武装,增强认同感。以巩固党的最新理论的指导地位为目标,持之以恒抓好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论教育工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了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区级以上党校教师开展了宣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党员干部讨论交流率达到了100%。注重用大众语言讲授、形象比喻明理、身边故事启发,抽调全镇老党员、志愿者、退休教师等人员组建了党的十九大宣讲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向广大党员群众讲授理论学习感受、理论推动实践的成效,拉近了基层党员群众与理论的距离,引起了共鸣。把影像教育同原文理解结合起来,让呆板的理论活起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观看了《辉煌中国》《厉害了,我的国》等大型专题纪录片,使党员群众对新思想新理论指导下国家的兴盛变化有了直观切身的感受,增强了基层党员群众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同感。通过zz微信公众号,定期不定期推送、转载专家学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的评论观点、理论文章,以及党委、政府所做的工作,既拓宽了党员干部学习交流渠道,又加强了党群互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农村点等人口聚居区布设了“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固定性宣传画,在王家岗村、养后村、养前村等村分别建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化墙”。扎实开展了“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先进典型创评等活动,对群众身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党员群众典型进行了挖掘宣传,培树文明新风,弘扬正能量。开展了丰渔节系列活动,丰富了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制定了《红白理事会章程》和《农村彩礼限高标准》,对农村婚丧事宜办事程序、宴席标准、审批流程和奖惩办法等进行了规范,对非主流价值观及其行为进行了纠偏。一年来,虽然我们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但与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是个别村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还有差距,思想上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提高舆论引导的本领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持续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抓好责任落实。继续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汇报的重要内容,纳入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之中,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二是抓好理论武装,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党日”活动开展,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学习的平台,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习实效。三是抓好宣传工作。加强舆情监督监测管理,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村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文化墙、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鼓劲造势,通过持续抓教育引导、思想宣传、文化熏陶、习惯养成、制度保障等,切实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渗透到党员干部具体工作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大家的坚定信念、外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