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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通知书(合集五篇)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130-1021786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6-04 09:34: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学生入伍通知书

大学生入伍通知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入伍通知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入伍通知书1

XX同学:

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积极应征,现已光荣地被批准为“双合”青年。

望你在20xx年X月X日X午X时X分到政府集中,由政府派车统一送市征兵站报到。(每人可带家长一名同行)特此通知。

XX河失镇人武部

20xx年XX月XX日

大学生入伍通知书2

XX同学:

你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祖国征召。担任保卫毛主席、保卫毛泽东思想,保卫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支援世界人民革命斗争的神圣职责,这是无尚光荣的。先经审查,批准你服现役。望接此通知后于X月XX日前来XXX集中。

人民武装部

20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入伍通知书

“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后悔!”对于这句话,72岁的刘振华有着深刻的体会。在他家中还珍藏着一份51年前的入伍通知书,刘振华说,翻看这张发黄的入伍通知书,以往的峥嵘岁月就浮现在眼前。入伍通知书虽然已经发黄,但保存还算完好。“入伍那年刚好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入伍通知书的纸质很差,比不上现在的光鲜亮丽。”刘振华告诉记者,1961年他在清江中学念高二,那年有部队到学校去征兵,他就报名了。“其实那时候还是有过思想斗争的,到底是考大学还是去当兵,也犹豫过一阵子。”刘振华说,他哥哥早他几年当兵,给他树立了榜样,而且他也非常向往部队的生活。

“那时候我们都会参加民兵训练,队列、投弹、刺杀,我样样都拿手。”或许是好事多磨,刘振华当兵也是一波三折。“当时南京军区招的是空军,体检复查的时候,医生说我有鼻炎,后来给推荐到陆军。8月份入伍通知书到了,说是分到68军。”刘振华说,后来他们那一批新入伍的人在当时的淮阴军分区大院集中,“当时大家都穿着新军装,军分区首长来了,到队伍中转了一圈,不停地说?你出来??你出来?,我也在这名列中,当时心里七上八下的,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 “后来首长对挑选出来的一百多人说,你们就到地方部队,公安部队。”刘振华说,就在他入伍的196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更名为武警部队,他也有幸成为一名武警战士。1968年,刘振华退伍,进入淮海印刷厂工作,后又调到烟厂负责保卫工作,直至退休。

刘振华觉得,部队是个大熔炉,他在部队学到很多东西。之所以一直保存这份入伍通知书,就是感恩党和部队的培养。篇二:关于学生入伍手续办理的几点说明

关于入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几点说明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指导入伍学生快捷有效的办理相关手续,特将入伍学生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汇总如下:

一、高校入伍新生(被我学院录取同时因依法服兵役参军入伍新生,此类学生学院不接受学生档案,不许收学生学费)。新生辅导员应在新生报到当天或次日,核实本班未报到学生名单,并积极与家长联系,并标注未报到原因。如果因参军入伍未到校报到,请督促家长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携带《入伍通知书》或者当地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录取通知书》和当地武装部盖章的《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2份)到相关辅导员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辅导员要对材料进行核实,并留下《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2份,汇总后交到征兵办。

同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办理(邮寄地址:该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二、在校学生参加入伍(即在校大

一、大二学生和毕业生)。

(1)休学手续办理:学生提前与辅导员联系,提交《休学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2)学费补偿手续办理:学生或者家长本人于每年10月15日前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者代偿申请表》2份(须入伍当地武装部盖章)到征兵办办理。

三、退役士兵参加高考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和我院学生退役

后重新复学的学生。请辅导员积极宣传其资助政策(自202_年起,国家对其资助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标准按照实际缴纳学费为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汇总核实后,以系为单位通知学生集体统一于9月20号前携带《退役证》和身份证等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到征兵办办理相关资助手续。篇三: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 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 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 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 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 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 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 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 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篇四: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编号:202_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5条规定,同意为 同学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高考录取通知书编号为:,入伍通知书编号为:。此件与《入伍通知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时使用有效,并依照《教育部、总参关于应征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教学[202_]8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篇:入伍通知书补办

关于入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几点说明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指导入伍学生快捷有效的办理相关手续,特将入伍学生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汇总如下:

一、高校入伍新生(被我学院录取同时因依法服兵役参军入伍新生,此类学生学院不接受学生档案,不许收学生学费)。新生辅导员应在新生报到当天或次日,核实本班未报到学生名单,并积极与家长联系,并标注未报到原因。如果因参军入伍未到校报到,请督促家长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携带《入伍通知书》或者当地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录取通知书》和当地武装部盖章的《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2份)到相关辅导员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辅导员要对材料进行核实,并留下《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2份,汇总后交到征兵办。

同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办理(邮寄地址:该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二、在校学生参加入伍(即在校大

一、大二学生和毕业生)。

(1)休学手续办理:学生提前与辅导员联系,提交《休学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2)学费补偿手续办理:学生或者家长本人于每年10月15日前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者代偿申请表》2份(须入伍当地武装部盖章)到征兵办办理。

三、退役士兵参加高考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和我院学生退役

后重新复学的学生。请辅导员积极宣传其资助政策(自202_年起,国家对其资助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标准按照实际缴纳学费为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汇总核实后,以系为单位通知学生集体统一于9月20号前携带《退役证》和身份证等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到征兵办办理相关资助手续。篇二:应征公民入伍手续办理程序

? 报名登记。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须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

? 体格检查。应征青年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到区征兵办公室设置的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应征青年应接受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查。由地方相关部门对应征青年的户籍、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 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

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开具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道。

? 检疫复查。新兵到达部队后,要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新

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

? 办理应征公民入伍户口注销的法律依据

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

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 ? ? ? ? ? ? ? ? ? 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办理应征公民入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和户口本;

2、应征入伍通知书;

3、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的民政部门安置证明。应征公民入伍户口注销手续的办理程序 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其它说明:恢复户口时,应持两张与身份证照片相符的近期照片两张。篇三: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学籍及退役入学事项

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学籍及退役入学事项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

2、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式样附后)。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应当认真查验入伍高校新生及受委托人有关证件,核实身份。

3、县级征兵办应当逐一告知入伍高校新生有关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政策,协助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受委托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4、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本人经与学校联系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邮寄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而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5、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6、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7、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8、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期间,可以顺延1年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高校对申请入学的入伍高校新生(被退回及中途退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部队有关部门负责通报其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并由县级征兵办告知录取高校。高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篇:大学生入伍

一、报考

20岁以下品学兼优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基本条件是:年龄为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九月一日);未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身体健康。

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

指挥专业考生有硬杠杠

军校指挥专业对培养对象在文化基础、身体素质、政治素养、个人气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军队的初级指挥员,不仅要懂得必要的武器装备的操作和使用,而且要学会如何带兵、如何管理,有战备需要时,还要善于组织和指挥。所以,军队指挥专业要求考生在具备一般考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强健的体魄,适合作为指挥员培养的良好气质,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报名时间6月底结束

报名时间由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一般在每年的5月开始至6月结束。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及其家长,可在这一段时间内向考生所在学校及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了解有关情况。

志愿填写留心提前录取一栏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两不规定

教育部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考生正式填报后,不得调整,报考军队院校亦执行这一规定。

同时,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法进行。对虽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二、复检

考生达到所报考军校的录取分数线,还须通过面试检测、政治审查及体格复检这三关,方有可能走进军校的大门。

面试检测考生多种能力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除参加统一的文化考试外,还必须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面试检测。

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检验考生的反映能力、心理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凡以任何原因未参加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面试检测者,不管其条件如何,均会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政治审查要求材料齐全

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民、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思想品德。这就要求对准备进入军队行列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对考生政治审查的标准,按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对考生进行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看其是否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部队工作,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真实、准确得到的鉴定,政治审查材料要齐全。

对于报考飞行、机要、技侦等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品德的要求,除满足上一条所提的要求外,还有进一步的要求。其具体内容可向有关院校咨询。

体格复检统一组织

报考军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复检。体格复检的时间,一般在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后,由各省军区、警备(卫戍)区进行组织。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统一组织并在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格复检。除此之外的任何检查都视为无效。同时,凡检查项目不全者,不能予以录取。军队院校招生体格复检,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虽然报考了军队院校,但未参加军校体格复检的考生,军队院校将不予录取。

为了维护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严肃性,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出规定,对报考军队院校后擅自不参加军校体格复检的考生,除取消其军校录取资格外,还要降低一个地方大学录取的批次。即使达到了地方大学第一批录取的分数线,也要降为第二批录取。

三、录取

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军队院校招生,在面试的基础上,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提前单独录取栏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其文化

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院校或专业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者,各级招办应将其全部档案材料提供给军队院校,由军队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根据有关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地方院校录取,地方院校也不得再进行录取。

与招生计划不相符的志愿无效

军队院校的招生计划均在应届中学毕业生填报志愿之前数月发布并通过有关的招生办公室设法通知考生。凡与招生计划不相符合的志愿,都是无效志愿。比如,有的考生填报了不在本地区招生的军队院校,有的女生填报了不招女生的专业等,均不会被录取。

照顾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

军队院校对受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和烈士子女的优待条件,执行国家教育部的相应规定。8月中旬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方式是,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军队招生院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填写完毕后,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及时无误地发给考生本人。军队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般都对考生的报到提出详细准确的要求。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执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录取的军队院校报到。

四、复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学员入学后,由院校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院校有权退回。

考入军队院校的新生在入学后需要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文化、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侧重于考生是否愿意献身于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身体方面,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所有考核与复查的条件或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的各项要求相同,不会另立标准或提高标准。新生入学3个月,经复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学籍和军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成为所在院校的正式学员,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军龄。所在院校发给一式两份《参军证明书》,分别寄给考生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学员亲属,以此作为军属证明。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按照《军队院校学员淘汰实施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退回考生原户口所在地,档案移交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其中符合地方相应院校招生条件,且地方院校同意接收者,由军队院校办理转学手续。

五、在校待遇与管理

享受供给制待遇

学员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具体内容是,统一发放学员被装,佩带学员肩章,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别标准供给,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此外,每月发放津贴费,其标准是:第一年,每月每人100元;第二年,每月130元;第三年,每月160元;第四年,每月190元;第五年,每月220元。

每年可报一次往返路费

军队院校的学员,每学年放寒假和暑假各一次,两个假期的总时间不超过6周(含往返途中的时间)。每学年按学员标准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

在校期间不准谈恋爱

军队院校对学员管理的一般规定是,学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有关条例。遵守军队院校的管理规定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不准谈恋爱。在一般规定的基础上,军队各院校根据不同的情况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些都需要学员了解和自觉遵守。

8种情形要做退学处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在校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学:①经过补考,学年累计3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历年累计4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②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在1学年中,成绩不及格课程学分总数达到学年所选课程学分总数的二分之一者;③指挥院校和3年制(不含3年制)以下专业技术院校的军官学员达到留级条件之一又无培养发展前途者;④达到留级条件,但由于该专业未连续招生,不能留级又不宜调整专业者;⑤需作第二次留级处理者;⑥经过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病者;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慢性疾病,3个月内不能痊愈或愈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和学习者;伤残手术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和学习,不适宜在部队工作者;⑦飞行学员因某种原因中止学习,又不宜在部队工作者;⑧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符合退学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学员队提名,经系(大队)审查,院校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学习期间经批准退学的学员,发给退学证明,按照士兵退伍办法办理。由入学前户口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家在农村的回乡;家居城镇的且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当年退伍义务兵一同安置。被勒令退学的学员,根据学业情况发给相应的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员,不发学历证明),按照士兵退伍办法处理退学。

3种情况准予转学转专业

在校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转专业:

一是新入学的青年学生学员经复查,身体不符合参军条件,但符合地方院校招生条件,经协商,地方院校同意接收者;二是确有专长,在其他方面更能发挥作用,本人申请转入本校其它专业或转入其他军队院校者;三是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员学员和舰艇学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暂行条例》规定:舰艇学院、飞行基础学校的学员,因身体原

因不适合继续学习者,免试转入海、空军所属院校及其它院校大专以上班次学习;因身体、技术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领航学院学员,免试转入地面院校适当的专业学习一至二年,定为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结业、肄业、退学均有明细规定

考入军队院校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的学员,满足下列情况者即达到了毕业的基本条件:

①按照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②按照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军事课程的学习和训练并取得合格的成绩;③政治合格,热爱军队工作,志愿为国防建设奉献青春年华;④身体健康,具备所从事的军事专业要求的体魄;⑤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所在院校合格学员的条件。在校学员修完全部规定的课程,但毕业考试课程有1门不及格者,毕业前1个月内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考试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再补考,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当时不予补考(补作),发给结业证书。实行学分制的院校,学员学习期满,未修满规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

在军队院校注册的学员,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或已修满1年学分者,经批准退学的学员,应发给肄业证书。

在校学习不足1年或未修满1年规定的学分者,经批准退学,发给退学证明。

六、定职与授衔

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学员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应到基层部队排长或相当于排长的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应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教研工作的毕业生。毕业学员在见习期满后,其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现役军官范围的,即可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就任命为文职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上都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都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中专毕业生,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大学专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调整到基层指挥岗位者,定职、授衔和确定职务薪津标准,与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相同。

被分配到文职干部岗位的,其技术等级的确定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其文职级工资等级按以下标准确定:大学专科毕业生,一般为文职14级,有的可定为15级;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13级,有的可定为14级。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后,见习或锻炼工作由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组织实施。指挥专业的学员,实行半年的锻炼期。在锻炼期内,先到连队当班长,再当见习排长。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即按规定授予军衔,任职(授衔)时间从毕业之日算起。考核不合格的,延长锻炼期,任职(授衔)时间从延长之日算起。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经培养院校批准,每年都可有少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军

队院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一经录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即享受干部待遇。

第五篇:大学生入伍

男兵征集对象:

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1]

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2]

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3]

征兵流程

202_年女兵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 月5 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月6 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4]

202_年男兵报名流程

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5]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2_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

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5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8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25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30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

5、奖惩规定。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2_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大学生入伍通知书(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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