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银行保险营销效应研讨
银行保险营销效应研讨
作者:张青枝 陈红燕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
银行保险自 20 世纪 80 年代诞生于欧洲至今,已经过了 30 多年的成长和壮大,成为令人瞩目的全球性经济现象。从理论上讲,银行保险经营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范围经济效应和协同效应;从实践来看,国际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证明,银行保险经营不仅有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业务收入、提高利润率,而且可以有效地降低经营风险,实现风险可控条件下的价值最大化。丰富的银行保险理论研究成果引发了学者们对其进行进一步实证研究的兴趣,许多学者展开了对银行保险经营效应的考察,包括风险分散效应(riskeffect,即是否降低银行收入的波动性、股票收益的差异或破产风险)、财富效应(wealtheffect,即是否给双方的股价带来异常回报 abnormalreturn)。
一、关于银行保险经营的风险分散效应
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由于银行业与保险业存在很高的相关性,因此银行经营保险不能分散风险(Stover,1982)。也有学者发现衡量风险的指标选取会影响研究的结果,如 Litan(1985)用变异系数做指标时,发现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风险较低,而核保业务的风险虽然较高却与银行风险负相关,可以使得银行风险降低;用变异数做指标时,发现银行经营保险无法降低自身风险。还有些学者的研究表明,银行代理保险或经营寿险能降低自身风险,但经营健康险或产险的核保业务会增加风险(Brewer,Fortier&Pavel,1988)。
Boyd&Graham(1988)开发出模拟合并法,随机抽取银行和保险公司做假象式合并,计算合并后公司的风险报酬情况。他们利用 1974 年~1984 年的会计数据和市场数据,模拟银行控股公司与其他金融企业的合并,结果显示,当银行与寿险公司合并时,其报酬波动性以及破产概率均会降低,但报酬会受到轻微影响。但这种方法无法分析不同比例的银行与保险业务的合并结果,也无法求出风险最低的投资组合。1993 年,Boyd、Graham&Hewitt 进一步设计了在合并中扩大或缩小非银行金融公司规模的因子进行模拟,对银行进入寿险业的分析结果与Boyd&Graham(1988)的结果是一样的,但与银行进入保险行销业务的分析结果稍有不同,与银行进入产险业的分析结论则完全相反。Genetay&Molyneux(1998)对英国银行和建筑业协会与相互制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之间的并购进行模拟,发现如果银行和保险公司并购,破产概率会明显下降,但资产回报率的波动性无显著变化。Lown、Osler、Strahan&Sufi(202_)以及 Allen&Jagtiani(202_)也采用模拟合并法展开研究,前者得到了和他们较为类似的结论,而后者的研究却发现保险业务对降低全能银行的系统性市场风险没有显著影响,但可能降低银行的利率风险。Es-trella(202_)运用期权定价和套利定价原理,分析了美国不同规模的银行持股公司与前十大寿险公司、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模拟合并的效果。结果显示,合并后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的破产风险都有所下降。与以往的研究不同的是,Estrella(202_)发现银行在合并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时所获得的多元化报酬比合并寿险公司时更大。
Tsai&Wang(202_)也运用模拟合并法分析了台湾商业银行经营保险的风险分散效应,发现市场资料和产业资料模拟出来的结果不同:市场资料反映的是风险降低、收益增加,单位风险报酬率也增加;公司会计资 料 反 映 的 是 产 险 业 务 降 低 了 银 行 的 破 产 概 率。
Fields、Fraser&Kolari(202_)考察了1997年—202_年美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组建银行保险的福利效果,发现出价方较高的反常收益率和分散化收益使得系统性风险降低了。Staikouras&Nurullah(202_)在考察欧洲市场 45家银行、40 家寿险公司、12 家非寿险公司以及 11 家保险经纪人的风险和回报时发现,银行和保险经纪人的结合可以在不显著影响收入波动性和破产概率的前提下增加回报,而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结合虽然可能对回报产生不一致的影响,但往往会增加风险。
二、关于银行保险经营的财富效应
在研究中,也有学者考察了银行并购保险事件产生的财富效应。例如,Cybo-Ottone&Murgia(202_)考察了 1988 年—1997 年欧洲银行市场上的并购所导致的股价变动情况,发现宣布涉足保险业总体上会为银行带来显著为正的异常回报。Carow(202_)以花旗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为案例,发现在宣布合并的当天,花旗的股票价格上涨了26%,旅行者集团的股票价格上涨了 18%。尽管可能遭遇合并后花旗的强大竞争挑战,但该并购事件并未使得其他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股票价格下跌。相反,其他寿险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了 1.02%,其他资产超过 100 亿美元的大银行的股票价格上涨了 1.26%;仅仅只有一些健康险公司、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及小银行的股票价格没有显著上涨。Fields、Fraser&Kolari(202_)研究了1997年—202_年美国银行和保险公司并购的财富效应,发现银行保险不管是对并购企业的股东还是对目标企业的股东都能带来正的财富收益。Cummins、Weiss&Xie(202_)采用美国1990 年—202_ 年的有关数据,对比分析了涉及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专业化交易、垂直一体化和银行保险带来的股价异常回报①。结果表明,专业化交易和垂直一体化带来的股东财富效应并不显著,而银行保险的财富效应则较大。相对于银行并购人寿/健康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来说,并购财产/意外伤害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产生的异常回报更高,但是,大型银行的银行保险异常回报相对较低。Fields、Fraser&Kolari(202_)考察了1997年—202_年美国境内外银行和保险公司并购的财富效应,发现当这两类金融企业存在协同效应时,将会产生正的财富效应。这种财富效应与规模经济、潜在的范围经济以及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的地域有关。
此外,Chen、Li,Moshirian&Tan(202_)采用 1980 年~202_ 年欧洲市场的数据,首次对银行和保险公司并购的风险和财富效应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在风险效应方面,并购方的总体风险相对固定,但系统性风险相对于国内银行指数有所下降。在财富效应方面,从短期看,并购银行的异常回报显著为负;从长期看,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并购没有异常回报。此外,当并购的交易规模相对于并购方的市场价值更大时,并购将会产生较大的协同效应。而 Josa(202_)和 Sinha(202_)则采用计量模型,考察了部分宏观经济和政策变量以及银行自身特点对开展保险业务的影响。其中,Josa(202_)借鉴人寿保险需求研究的思路,进行了
银行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他选取了 1999 年~202_ 年 28 国 73 家企业的相关数据,分析了银行的风险、规模、成本节约状况、收入以及一国银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管制水平、保险需求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对银行保险需求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总体上银行的风险、通货膨胀等因素与银行保险需求负相关,银行的规模、成本节约状况、收入以及一国银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管制水平和保险需求等因素与银行保险需求正相关。Sinha(202_)采用 202_ 年~202_ 年 95 家印度银行的相关数据,实证研究了银行的业务活动、不良资产、营利状况以及规模等变量对银行是否涉足保险的影响。结果发现,雇员人均业务量、银行不良资产等变量与其开展保险业务负相关,银行规模与其涉足保险正相关,但后两者的显著性较低;银行的营利状况对其是否开展保险业务没有影响。
第二篇:银行保险营销渠道范文
银行保险营销渠道
1099258
3保险 陈晓迪
摘要:银行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大趋势下银行业和保险业深层合作的必然结果,也是应对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新的信息技术创新在金融业中广泛应用,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和支持,银行保险也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银行保险获得良好发展的背景下,怎样进一步对银行保险渠道的设置和开发进行研究,找出适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银行保险渠道发展的方向,对我国银行保险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银行保险 销售渠道
一、银行保险营销渠道整合的理论分析
当前,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已日趋明显,可以说,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乃至银行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国际经济、金融大环境变化的必然结果。与此同时,银行保险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还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协同理论是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Ansoff在《公司战略》专著中提出的。其给出了“协同效应”的定义:“一种使公司的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组成部分总和的效应”,是“通过相互的合作而导致的2+2=5的效应”。任何一个系统都是由各个部分构成的整体,然而,一个系统所具有的功能却不是组成部分功能的简单叠加,往往是系统可以产生各个子系统相加不能完成的整合效应,这就是协同效应的体现。系统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不同个体的组合使某些个体中没有被充分利用的资源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即通过扩大了资源的使用范围而增加了整体的效能;二是由于不同个体的组合使个体之间实现了知识和技能的充分共享,从而提高了整体效能。银行保险的创新模式是基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应对共同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日益多元化的客户需求而产生的,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彼此的合作价值而对营销渠道进行的重新整合和优化,体现了银行渠道和保险公司渠道的协同效应。从银行保险渠道开展的角度来说,其建立和运行不是孤立的,应该将其放到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整个体系当中加以分析和研究才更加全面、完整。银行保险渠道的设置体现了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的要求,是完成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共赢的切实途径。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业的营销战略也相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往由产品销售为中心的营销方式已经逐步被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所取代。特别是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银行保险渠道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银行保险渠道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核心的战略目标过程当中,形成了一个以完成明确目标为核心的整体框架。具体关系如图1表示。
在银行保险渠道的内部协同效应中,信息共享指的是银行、保险公司在经济、金融及相关政策等宏观信息上的协同效应,除此之外,还包括银保之间在行业信息、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上的协同效应。银行与保险公司都是金融企业,具有相近的金融环境和客户背景,两者信息的共享有利于提供业务发展的协同性和效率。银行保险的深层合作可以充分发挥两者在管理系统和经验、广泛的分支机构、良好的品牌效应以及银行的资金账户等资源的协同和共享;银行保险融合后,拥有统一的营销目标和战略,可以在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开发、促销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当银行保险实现渠道的整合后,银行保险的业务经营就有了明确的发展通道,也为实现银保合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银行保险渠道的基本框架如图
如图2所示:银行雇员指的是银行网点、分支机构的一线员工,其通常办理柜台窗口业务,可以销售相对简单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理财顾问是指在银行业务网点为提供综合性产品和
服务而设立的理财中心的工作人员,其业务素质和金融知识相对全面,可以为客户设计和销售综合化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薪金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专家顾问都属于银行保险直接营销渠道,两者的共同点都是领取薪金作为报酬,辅之以根据销售量而取得奖金,不同点是两者分属于与银行和与保险公司签署合同关系;在银行保险间接营销渠道中的职业代理人是经授权的全职销售人员,其通常作为独立的签约人,采用佣金制的方式销售银行保险产品;代理、经纪公司则是从事银行保险产品销售的法人实体,其优势在于业务经营的专业化和可以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综合的保障计划;信用卡渠道是通过客户在刷卡消费的同时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适合相对简单的意外保险等保障需求;消费信贷是针对财产,如住房、汽车等的消费过程所提供的信贷和相关保险保障需求。
二、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现实选择
(一)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标准银行保险的营销渠道有多种,而渠道的选择不可能是随意的,要深刻理解不同渠道的自身优势和特点,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以及各类产品的特征,制定行之有效的渠道发展策略。银行保险渠道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银行保险渠道设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客户的需求,只有客户切实需要的产品和渠道才会有市场,企业的发展才会有保障。渠道的设置要与客户需求相匹配,按照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设置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体现出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人性化,力求方便、快捷,注重实效。
2.渠道选择要考虑经营成本。渠道的选择只有使获得的收益大于成本才是现实可行的。企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渠道的开发必须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标。有较好前景的渠道应当优先开发和应用、成本相对较小的渠道可以优先发展。总之,要将企业有限的资源运用在最佳的渠道设置上,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展营销渠道,取得经济效益。
3.渠道选择要结合企业经营战略。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并不是一陈不变的,要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出选择。只有在不同发展战略下配以恰当的营销渠道才能发挥最佳的经营效果结果和效益。
4.渠道选择要展示和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银行保险是金融企业,具有规模大、责任重、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银行保险企业的健康、稳健经营对企业乃至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银行保险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是金融业整体形象的切实体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对社会诚信建设、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和谐生活都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二)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现实选择按照国际银行保险的发展经验,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状况银行保险可以分为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四种模式。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对银行柜面渠道的依赖程度还非常高,这一点在寿险领域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在加大原有柜面渠道建设的基础上,银保双方还应重点加强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渠道的推广,在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方面对于信贷渠道、国际业务渠道等的探索力度,可以通过信贷业务、国际结算业务等积极推动财险渠道的发展,通过相关产品覆盖这些业务的风险,发挥银行保险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在继续加强理财型产品营销的基础上,银行保险必须加快推进保障型产品的销售步伐,加大银保双方联合开发产品的力度,不断优化产品形态、调整业务结构,促进产险和寿险产品、理财型和保障型产品的健康发展。要将产品销售与营销渠道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不同渠道的特点和客户对保险消费的需求,以不同渠道实现对差异化保险产品的销售,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提高银行保险业务的综合效益。要切实研究、总结银行保险渠道发展过程中不同渠道之间的协作模式和可能性,在减少渠道冲突的条件下不断促进各渠道间的支持和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为建立全面、系统的银行保险渠道、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
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我国银行保险渠道发展模型可以表示如图3
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渠道选择与一国的金融监管、文化因素及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关。随着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经营模式变得更加紧密,渠道的选择也更加丰富。在上述银行保险渠道选择模型中,处于销售协议阶段时,银行与保险公司只是松散的经营模式,此时多是一家银行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销售协议,银行保险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业务开展活动,通常只是限于产品的代理销售,银行只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相当于中间业务;当银行保险发展到高一级阶段时,其特征是选择恰当的合作伙伴通过业务的相互渗透、融合组成战略联盟。此时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深度得到进一步发展,两者之间可以相互交流、共享一些客户资源信息,以促成业务更深层次的发展;当银行与保险公司为进入某一领域,以达到增强业务竞争能力时,可以采用建立合资公司的形式经营银行保险产品。此时双方在产品和客户方面拥有明确的相互所有权,能够进行相对长期的合作和发展。为了共同的利益,双方可以采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方法共同开发客户需求,促进业务发展;银行保险的最高模式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真正融合、互为一体,也就实现了所谓的金融混业经营的局面。在金融服务集团的框架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存共赢,达到了业务经营一体化,此时银保双方面对共同的客户资源,通过系统内的整合,设计开发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实现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与其不同阶段经营模式的匹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通常的情况是渠道的复杂程度随着银保合作的紧密程度更加综合化。一般来说,银行保险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更多依赖于银行良好的信誉及其广泛的分支机构。此时如果开展间接渠道的代理人制度会增加银行保险营销体系的复杂性,引发道德风险和信誉危机。因此,在银保合作进入更高阶段,双方利益比较巩固,目标、组织体系较为一致的前提下开展代理人及代理、经纪人渠道比较有利。
参考文献: 舒新国编著:《银行保险销售》,经济学科出版社202_年版
邓杰伦编著:《银行销售原理﹠案例》,珠海出版社202_年版
叶伟春编著:《金融营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_版
第三篇:银行保险营销方案
银行保险营销方案
(一)银行保险销售模式是指银行保险人综合利用多种销售渠道所形成的稳定的销售方式。欧美的银行保险人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种基本的销售模式:
一、综合模式
综合模式是指通过现存的银行营业点来销售保险产品的一种销售模式。以欧洲为例,保险产品都是通过银行分支机构销售给客户。理论上,银行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且为其员工提供多方面的专业培训。经过培训后,银行员工应熟知他们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此外综合模式还包括电话销售及通过邮寄宣传广告来销售保险产品。
二、专家模式
专家模式是通过保险公司的雇员或代表等专业人士销售投资型及其他较为复杂的保险产品。银行柜台人员帮助保险专业人士识别潜在客户。这种方式对银行柜台人员而言不需要过多的培训,而且可以收取较高的介绍费。这种模式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要,但它弥补了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险种单一的缺点,延长了银行保险的产品线。
三、金融计划模式
金融计划模式是唯一的完全协作式方式。这种模式研究每个客户及潜在客户的需求、风险容忍程度及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等特征,并根据客户各自的特征为其提供一整套金融计划。
银行要想有效地运用这种金融计划模式,首先要让银行的销售队伍学会如何寻求潜在客户,并且以适当的方式接近客户或潜在客户。银行保险计划只是整个金融计划的一部分。在美国,银行保险人还必须对联邦法律及银行所在州的法律十分了解。
银行作为保险人的合作伙伴必须要学会如何发现现有存款人或借款人的消费动机。人们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发生往往预示着保险需求的出现。银行雇员不仅要将客户的需求与银行产品联系起来,同样也要与保险产品相联系。例如,一个年轻的存款人提供他要提取部分储蓄用以购买一辆新车。获知信息后,银行雇员应立即考虑该客户是否会需要车辆损失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时银行雇员可以以金融服务顾问的身份向该客户提出此项建议以满足其现在及将来的保险保障需要。
总之,任何一种销售模式都要在合适的环境中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销售模式一定要与银行的客户基础及保险公司的营销策略目标协调一致。欧洲银行保险人的经验表明金融计划模式是最有效的模式。
银行保险营销方案
(二)银行保险的市场营销策略是由一系列的决策和行动方案组成的统一体,其目的是利用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的资料来完成经营目标。总结欧美银行保险的经营经验,营销策略的制定会受到银行品牌、销售渠道等四大要素的影响,忽视任何一个要素都会导致策略的失败。这四个要素对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品牌资产
银行保险的市场营销策略应该充分利用银行商誉对顾客的影响。客户普遍认为银行在咨询服务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均优于保险代理人。合理的银行保险策略会充分利用银行良好的商誉,银行保险人将保险商品纳入到银行提供的产品中,并通过银行基本的通路进行销售。在欧美国家,银行的许多销售渠道都是依靠银行良好的品牌支持才得以畅通。对于顾客来说,银行是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它不仅提供传统的银行服务,还提供个人风险管理服务。
二、销售渠道
银行保险的销售模式应该完成以下目标:首先,该模式能充分调动有关银行人员的积极性。第二,该模式能满足银行客户的金融服务要求。第三,该模式能够有效地利用现存的银行经营点。第四,该模式能充分利用银行的其他销售渠道所提供的多种销售机会。最后,该模式能依据保险产品特点选择销售通路,使二者协调一致。
银行保险最突出的优点是有效利用银行现有的销售点,节约经营成本。银行保险的经营使得每增加一个客户所带来的边际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银行保险人削减了传统保险人因招募、精选、培训代理人所引起的巨额成本。这部分减少的成本可以通过降低保费使客户获益,从而增强银行保险人的竞争力;也可以保持保费不变而直接提高银行保险人的收益率。因为寿险市场的保险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不大,因此银行保险人往往采取后一种决策。
三、技术
欧美的银行保险人均运用一定的技术来收集、分析银行数据库中的客户信息,并以此发掘客户的需求,开发出交易简便的保险产品。
通常银行所掌握的客户资料都隐含有客户购买习惯、经济地位及理财经验等重要信息,但这些宝贵的资产是许多银行,包括大型的经验丰富的银行都没能有效利用的。运用某种技术来处理这些有关客户经济行为的信息可以为保险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例如,客户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屋,这一行为就与许多保险产品相关。就传统的保险人而言,有关保单持有人的个人行为信息是难以获得的。即使获得也只能通过其代理人,而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阻挠保险人与客户的直接接触。
此外,银行保险人还通过技术尽量简化保险产品的购买程序,从而使得客户通过银行购买保险产品完全不同于传统方式购买保险产品,这个过程让人感觉更加愉快、轻松。用传统方式购买保险产品意味着频繁与代理人接触,经历繁复的承保过程,而这些过程在银行保险都可以省略。对于保险这种无形商品,购买过程本身就是产品十分重要的一部分。银行保险人应充分发挥技术的作用使购买过程更加简便、流畅。
四、企业文化
银行与保险公司不同的经济利益引起了企业文化的冲突,而银行保险的市场营销策略会反映出这种冲突。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中如果缺少银行的承诺,那么任何银行与保险的合作计划都将失败。要使得银行承担义务,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银行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获利。因为保险公司的经营会影响银行利润,这就有效地激励银行积极参与和支持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
在某一种具体情形下,四种关键要素中可能只有一种是最重要的。例如,某些情况下,解决企业文化冲突的问题是最重要的,而另一些情况下,发展完善银行保险的技术却是首要的。但无论怎样,银行保险人要综合考虑四种要素,以制定出完善的营销策略。
第四篇:银行保险营销心得
银行保险营销心得银行保险销售技巧
银行保险做为保险行业的一个新的尝试,正在一步一步走向百姓,也在一步一步展示着保险行业的新活力。银行保险销售技巧对于银保的销售人员来说正是现在急需掌握积累的,并不断去完善的。那么银行保险销售技巧都会有什么内容呢?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银行保险的兴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掀起了人们理财概念的重新审视,而这块的功劳当之无愧的应该送给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而从这一角度来说,银行保险销售要想有所作为,就要以消费者为中心进行销售技巧的学习和积累。
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在做销售的过程中是在与消费者进行如何更好的理财的一种培训,也是更好的解决购买银保产品和理财之间的关系的过程。所以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身份基本上就是以理财师的角度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建议,进行理财营销。
我们可以了解到几乎每一个步骤的达成都有赖于和客户的面对面沟通,所以理财营销的第一步就是要成功地约到客户面谈,要注意,所谓面谈,并不是和客户“见一个面”而已,而是要很正式地交谈。面谈的机会可能来自于客户正好要办理某一项业务(例如存款)到银行来,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客户发出“面谈”的邀请,如果客户当时有时间就马上请进单独的会客室,如果没有就另约时间,并在该客户资料库里进行相应记录;大部分情况下面谈需要客户经理主动电话约访,所以打电话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技巧。
对客户经理来说,有可能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邀约客户 — 无论是面对面邀请还是电话邀约。因为邀约客户不可避免会遭遇拒绝 — 碰到几次拒绝以后有些客户经理就会想,哎哟,约客户见面太难了,要不就不见了吧,如果在电话里介绍一下产品他就买了多省事啊,要是不买那肯定是产品的问题,见面也白搭。你看,才刚刚开始尝试,就想跳过理财营销的前面所有步骤直奔主题,可是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所以我们还是要认认真真琢磨怎样吸引客户和我面谈?客户拒绝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永远无法做到彻底“消灭”客户的拒绝,只能尽量提高邀约的成功率,所以就得设计我们讲电话的每一句话,包括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用什么语气等等。经验丰富的顾问会针对不同的客户运用不同的邀约策略,刚开始和客户的关系还不够深入的时候,可以试试以客户服务的角度切入,把邀约客户面谈作为一项为他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来进行设计,那么客户接受的程度会比较高。
如果成功约到了客户,面谈时该注意些什么呢?一般来讲,每一次成功的面谈都需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是否达到了客户认为的面谈目的(这是我们邀约时向客户传达的信息);第二,是
否给客户提供了对他有价值的内容或信息(这会影响到你下一次再邀约该客户时他对你的信任程度);第三,面谈结束时是否成功地引导客户进入了自己想要达到的下一个环节(例如预约下次见面)。为了达到以上这些目标,理财顾问需要在面谈开始前准备许多资料(例如风险承受度测试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相关的产品说明书等)、工具(名片、计算器、笔记本等)、以及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等等。
第五篇:浅谈银行保险营销渠道选择
浅谈银行保险营销渠道选择
银行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大趋势下银行业和保险业深层合作的必然结果,也是应对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种新的信息技术创新在金融业中广泛应用,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和支持,银行保险也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银行保险获得良好发展的背景下,怎样进一步对银行保险渠道的设置和开发进行研究,找出适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银行保险渠道发展的方向,对我国银行保险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银行保险营销渠道整合的理论分析
当前,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已日趋明显,可以说,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乃至银行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国际经济、金融大环境变化的必然结果。与此同时,银行保险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还有其内在的规律性。
协同理论是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Ansoff在《公司战略》专著中提出的。其给出了“协同效应”的定义:“一种使公司的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组成部分总和的效应”,是“通过相互的合作而导致的2+2=5的效应”。任何一个系统都是由各个部分构成的整体,然而,一个系统所具有的功能却不是组成部分功能的简单叠加,往往是系统可以产生各个子系统相加不能完成的整合效应,这就是协同效应的体现。系统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不同个体的组合使某些个体中没有被充分利用的资源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即通过扩大了资源的使用范围而增加了整体的效能;二是由于不同个体的组合使个体之间实现了知识和技能的充分共享,从而提高了整体效能。
银行保险的创新模式是基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应对共同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日益多元化的客户需求而产生的,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彼此的合作价值而对营销渠道进行的重新整合和优化,体现了银行渠道和保险公司渠道的协同效应。从银行保险渠道开展的角度来说,其建立和运行不是孤立的,应该将其放到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整个体系当中加以分析和研究才更加全面、完整。银行保险渠道的设置体现了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的要求,是完成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共赢的切实途径。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业的营销战略也相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往由产品销售为中心的营销方式已经逐步被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所取代。特别是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银行保险渠道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银行保险渠道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核心的战略目标过程当中,形成了一个以完成明确目标为核心的整体框架。具体关系如图1表示。
在银行保险渠道的内部协同效应中,信息共享指的是银行、保险公司在经济、金融及相关政策等宏观信息上的协同效应,除此之外,还包括银保之间在行业信息、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上的协同效应。银行与保险公司都是金融企业,具有相近的金融环境和客户背景,两者信息的共享有利于提供业务发展的协同性和效率。银行保险的深层合作可以充分发挥两者在管理系统和经验、广泛的分支机构、良好的品牌效应以及银行的资金账户等资源的协同和共享;银行保险融合后,拥有统一的营销目标和战略,可以在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开发、促销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当银行保险实现渠道的整合后,银行保险的业务经营就有了明确的发展通道,也为实现银保合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银行保险渠道的基本框架如图2:
如图2所示:银行雇员指的是银行网点、分支机构的一线员工,其通常办理柜台窗口业务,可以销售相对简单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理财顾问是指在银行业务网点为提供综合性产品和服务而设立的理财中心的工作人员,其业务素质和金融知识相对全面,可以为客户设计和销售综合化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薪金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专家顾问都属于银行保险直接营销渠道,两者的共同点都是领取薪金作为报酬,辅之以根据销售量而取得奖金,不同点是两者分属于与银行和与保险公司签署合同关系;在银行保险间接营销渠道中的职业代理人是经授权的全职销售人员,其通常作为独立的签约人,采用佣金制的方式销售银行保险产品;代理、经纪公司则是从事银行保险产品销售的法人实体,其优势在于业务经营的专业化和可以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综合的保障计划;信用卡渠道是通过客户在刷卡消费的同时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适合相对简单的意外保险等保障需求;消费信贷是针对财产,如住房、汽车等的消费过程所提供的信贷和相关保险保障需求。
二、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现实选择
(一)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标准
银行保险的营销渠道有多种,而渠道的选择不可能是随意的,要深刻理解不同渠道的自身优势和特点,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以及各类产品的特征,制定行之有效的渠道发展策略。银行保险渠道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银行保险渠道设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客户的需求,只有客户切实需要的产品和渠道才会有市场,企业的发展才会有保障。渠道的设置要与客户需求相匹配,按照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设置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体现出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人性化,力求方便、快捷,注重实效。
2、渠道选择要考虑经营成本。渠道的选择只有使获得的收益大干成本才是现实可行的。企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渠道的开发必须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标。有较好前景的渠道应当优先开发和应用、成本相对较小的渠道可以优先发展。总之,要将企业有限的资源运用在最佳的渠道设置上,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展营销渠道,取得经济效益。
3、渠道选择要结合企业经营战略。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并不是一陈不变的,要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选择。只有在不同发展战略下配以恰当的营销渠道才能发挥最佳的经营效果结果和效益。
4、渠道选择要展示和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银行保险是金融企业,具有规模大、责任重、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银行保险企业的健康、稳健经营对企业乃至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银行保险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是金融业整体形象的切实体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对社会诚信建设、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和谐生活都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二)我国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现实选择
按照国际银行保险的发展经验,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状况银行保险可以分为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四种模式。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对银行柜面渠道的依赖程度还非常高,这一点在寿险领域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在加大原有柜面渠道建设的基础上,银保双方还应重点加强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渠道的推广,在银行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方面对于信贷渠道、国际业务渠道等的探索力度,可以通过信贷业务、国际
结算业务等积极推动财险渠道的发展,通过相关产品覆盖这些业务的风险,发挥银行保险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在继续加强理财型产品营销的基础上,银行保险必须加快推进保障型产品的销售步伐,加大银保双方联合开发产品的力度,不断优化产品形态、调整业务结构,促进产险和寿险产品、理财型和保障型产品的健康发展。要将产品销售与营销渠道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不同渠道的特点和客户对保险消费的需求,以不同渠道实现对差异化保险产品的销售,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提高银行保险业务的综合效益。要切实研究、总结银行保险渠道发展过程中不同渠道之间的协作模式和可能性,在减少渠道冲突的条件下不断促进各渠道问的支持和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为建立全面、系统的银行保险渠道、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我国银行保险渠道发展模型可以表示如图3。
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渠道选择与一国的金融监管、文化因素及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关。随着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经营模式变得更加紧密,渠道的选择也更加丰富。在上述银行保险渠道选择模型中,处于销售协议阶段时,银行与保险公司只是松散的经营模式,此时多是一家银行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销售协议,银行保险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业务开展活动,通常只是限于产品的代理销售,银行只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相当于中间业务;当银行保险发展到高一级阶段时,其特征是选择恰当的合作伙伴通过业务的相互渗透、融合组成战略联盟。此时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深度得到进一步发展,两者之间可以相互交流、共享一些客户资源信息,以促成业务更深层次的发展;当银行与保险公司为进入某一领域,以达到增强业务竞争能力时,可以采用建立合资公司的形式经营银行保险产品。此时双方在产品和客户方面拥有明确的相互所有权,能够进行相对长期的合作和发展。为了共同的利益,双方可以采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方法共同开发客户需求,促进业务发展;银行保险的最高模式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真正融合、互为一体,也就实现了所谓的金融混业经营的局面。在金融服务集团的框架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存共赢,达到了业务经营一体化,此时银保双方面对共同的客户资源,通过系统内的整合,设计开发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实现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银行保险的销售渠道与其不同阶段经营模式的匹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通常的情况是渠道的复杂程度随着银保合作的紧密程度更加综合化。一般来说,银行保险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更多依赖于银行良好的信誉及其广泛的分支机构。此时如果开展间接渠道的代理人制度会增加银行保险营销体系的复杂性,引发道德风险和信誉危机。因此,在银保合作进入更高阶段,双方利益比较巩固,目标、组织体系较为一致的前提下开展代理人及代理、经纪人渠道比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