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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带徒实施方案[优秀范文5篇]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30-1129504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9-06 23:53: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医师带徒实施方案

郓城县中医医院文件 郓中字【202_】6 号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科带头人提议,经郓城县中医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郓城县中医医院师带关系如下:

(一)、中风科学科带头人为主任医师王金桥,学生为:副主任医师张道远、副主任医师陈敏。

(二)、针灸科学科带头人为副主任医师王卿军,学生为:主治医师黄磊。

(三)、糖尿病科学科带头人为副主任医师孟凡海,学生为:主治医师戚传福。

(四)、肿瘤科学科带头人为副主任医师肖作珍,学生为:主治医师刘剑侠。

郓城县中医医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郓城县中医医院“师带徒”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根据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 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受聘(或返聘)担任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

2 .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0 30 年(时间截止到 7 202_ 年 年 12月底,时间点下同)。

3 .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4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原则上不担任 行政职务,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少数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药、老民族医药专家,并具备指导老师的其他各项条件的,也可作为指导老师的遴选对象。

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受年龄限制,曾经担任全国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且以往继承人结业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二)继承人

继承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年龄 5 45 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2 .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以及医药企 业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主满 管药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2 2 年。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满 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药或民族医药工作满 5 15 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4满 .从事中医药临床专业工作累计满 8 8 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 8 8 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药工作满 满 4 4 年者(在职西医脱产学习中医或中医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其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5 .与指导老师所 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6 .不担任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先遴选确定指导老师,再遴选继承人的顺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经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填写《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及学位指导老师申报表》,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交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确。

定指导老师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配(二)继承人的遴选程序: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 2 2 名继承人的要求,采取 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 .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继承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2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组织考试考核。

3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和继承人跟师志愿,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人事、卫生部门择优确定继承人人选。原则上选择本地区指导老师。

4 .对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审查后公布。

四、继承教学要求

继承学习时间,连续 3 3 年,全国按照统一时间进岗学习。

(一)学习方式与教学内容

1 .学习方式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于 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其中:跟师学习不少于 0 180 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 0 250 个工作日,集中理论授课时间 5 5--6 6 个月。

2 .教学内容

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或技 术水平。

经典理论学习要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 1 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握 法》以及今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 1 1--2 2 项中药技术。民族医药的继承人要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

(二)教学要求

通过继承工作达到下列要求:

1 .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 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2 .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 .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4号 .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 N I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 CN)上发表 1 1 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 为同一专题。

5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 0 60 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料 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 0 60 份。

6 .结业时须提交 2 2 万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 0 202_ 字的论文摘要(少数民族文字的结业论文应附 0 202_ 汉字的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五、管理考核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人事部、卫生部负责继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负责继承工作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继承工作应按照统一时间进岗和结业的要求进行。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并制定继承教学计划。

(三)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 5 1.5 个工作日,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

于 于 2 2 个工作日。

(四)继承人在学习期间,不承担行政管理事务,不 得接受与继承学习无关的其它任务。

(五)继承人自进岗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继承学习时间 3 3 个月以上 6 6 个月以内者,经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学习时间超过6 6 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 , 并追回国家拨付的经费补贴。

(六)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5 1.5 个工作日,要对继承人撰写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临床病案进行批阅、指导,批语须在 0 100 字以上。

(七)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的处理:

1 .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 2 2 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当地中医管理部门同意,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继承学习任务。

2 .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 1 1 年者,经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学习时间须延长半年。

3 .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不满 1 1 年者,应终止学习。

(八)继承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1 .平时考核由指导老师和带教单位负责进行。主要考核 继承人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继承人应认真做好跟师学习笔记,平均每月要撰写一篇不少于 0 1000 字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整理,交指导老师批阅。

2 .年度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按照统一印制的《年度考核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淘汰。3 .继承人 3 3 年学习期满,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结业考核采用积分制,包括实绩 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结业论文考核。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出师。通过考核的继承人,由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出师证书,同时对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管理

中医临床专业的继承人,可同时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继承人的指导老师由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在继承工作期间聘请为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与授予要求如下:

(一)聘请硕士、博士指导老师条件和任期

1 .被确定为第四批老 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可聘请为申请学位继承人的研究生指导老师。

2 .资格任期

按继承工作周期, , 研究生指导老师的聘期为三年。

(二)继承人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条件与要求

1、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条件与要求

((1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扬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2 2)取得医学学士学位;

((3 3)医古文((中级))、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合格;

((4 4)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

((5 5)继承人结业考核 合格;

((6 6)提交 1 1 号 篇以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 I IN 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 CN)上发表的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7 7)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

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

((8 8)继承人申报时须提供《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 .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条件与要求

((1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扬 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2 2)取得医学硕士学位;

((3 3)医古文(高级)、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合格;

((4 4)完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课程;

((5 5)继承人结业考核合格;

((6 6)提交 2 2 号 篇以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 I IN 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 CN)上发表的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7 7)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导师);

((8 8)继承人申报时须提供《第四批老中医 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学位衔接相关工作

1 .学位申请入学考试要求

((1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申报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的继承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继承人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公布。

((2 2于)被确定的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继承人,于 202_年 年 0 10 月份参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人事教育司共同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具体考 务工作另行通知)。

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医古文(中级),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

博士学位考试科目为:医古文(高级),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

((3 3)根据考试结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公布入学继承人名单。并根据继承人所在地区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就学”原则,确定接受继承人的学位授予单位。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安排:由接受继承人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于 进行安排。攻读硕士学位不少于 6 6 门课程,攻读博士学位不少于 4 4 门课程。

学位授予单位负责继承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

3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教学要求,等同于完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基础理论、专业课程以及临床教学要求。(其中,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经典理论和专业理论课程认同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认同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轮转;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实践技能考核认同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于 结业论文认同为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 2 2 万字,博士学位论文字 数不少于 3 3 万字。)

(四)考核与学位授予工作

1 .考核工作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继承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课程考试,继承工作的实践技能考核,完成继承工作的结业论文后,可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学位授予工作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继承人,其学位论文答辩与继承工作结业论文答辩合并进行,由学位授予单位和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组织。通过答辩者,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 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再次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

(五)申请学位所需费用由继承人个人承担。

七、待遇和奖励

(一)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继承教学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各自所在单位发给。

(二)继承人经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合格并获得出师证书者,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可优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继承人在继承学习期间,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者,可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继承人在学习期间按计划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者,继承 人和指导老师每年均获得 I I 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 5 25 分。

(四)对成绩优异继承人和有突出贡献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开展继承人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出版论文集。

八、经费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专款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补助经费,每位指导老师 师 3 3 万元、继承人 3 3 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 1 1:1 比例给予此项工作经费补助。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继承教学、带教津贴和继承工作管理等。其中专项经费的 70% 要用于继承工作的教与学,20% 用于理论学习和学术交流,10% 用于继承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项。继承工年 作经费要专款专用,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每年 6 6 月 月 0 30 日前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篇:中医师带徒实施方案

郓城县中医医院文件

郓中字【202_】6号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科带头人提议,经郓城县中医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郓城县中医医院师带关系如下:

(一)、中风科学科带头人为主任医师王金桥,学生为:副主任医师张道远、副主任医师陈敏。

(二)、针灸科学科带头人为副主任医师王卿军,学生为:主治医师黄磊。

(三)、糖尿病科学科带头人为副主任医师孟凡海,学生为:主治医师戚传福。

(四)、肿瘤科学科带头人为副主任医师肖作珍,学生为:主治医师刘剑侠。

郓城县中医医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郓城县中医医院“师带徒”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根据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受聘(或返聘)担任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

2.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时间截止到202_年12月底,时间点下同)。

3.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原则上不担任行政职务,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少数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药、老民族医药专家,并具备指导老师的其他各项条件的,也可作为指导老师的遴选对象。

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受年龄限制,曾经担任全国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且以往继承人结业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二)继承人

继承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45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2.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以及医药企业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主管药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药或民族医药工作满15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4.从事中医药临床专业工作累计满8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8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药工作满4年者(在职西医脱产学习中医或中医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其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5.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6.不担任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先遴选确定指导老师,再遴选继承人的顺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经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填写《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及学位指导老师申报表》,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交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指导老师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继承人的遴选程序: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继承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组织考试考核。

3.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和继承人跟师志愿,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人事、卫生部门择优确定继承人人选。原则上选择本地区指导老师。

4.对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查后公布。

四、继承教学要求

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全国按照统一时间进岗学习。

(一)学习方式与教学内容

1.学习方式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其中:跟师学习不少于180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250个工作日,集中理论授课时间5-6个月。

2.教学内容

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经典理论学习要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今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民族医药的继承人要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

(二)教学要求

通过继承工作达到下列要求:

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4.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5.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60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60份。

6.结业时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202_字的论文摘要(少数民族文字的结业论文应附202_汉字的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五、管理考核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人事部、卫生部负责继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负责继承工作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继承工作应按照统一时间进岗和结业的要求进行。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并制定继承教学计划。

(三)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四)继承人在学习期间,不承担行政管理事务,不得接受与继承学习无关的其它任务。

(五)继承人自进岗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继承学习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者,经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并追回国家拨付的经费补贴。

(六)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要对继承人撰写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临床病案进行批阅、指导,批语须在100字以上。

(七)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的处理:

1.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2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当地中医管理部门同意,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继承学习任务。

2.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1年者,经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学习时间须延长半年。

3.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不满1年者,应终止学习。

(八)继承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考核和结业考核。

1.平时考核由指导老师和带教单位负责进行。主要考核继承人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继承人应认真做好跟师学习笔记,平均每月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整理,交指导老师批阅。

2.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按照统一印制的《考核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淘汰。

3.继承人3年学习期满,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结业考核采用积分制,包括实绩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结业论文考核。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出师。通过考核的继承人,由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出师证书,同时对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管理

中医临床专业的继承人,可同时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继承人的指导老师由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在继承工作期间聘请为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与授予要求如下:

(一)聘请硕士、博士指导老师条件和任期

1.被确定为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可聘请为申请学位继承人的研究生指导老师。

2.资格任期

按继承工作周期,研究生指导老师的聘期为三年。

(二)继承人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条件与要求

1、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条件与要求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扬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2)取得医学学士学位;

(3)医古文(中级)、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合格;

(4)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

(5)继承人结业考核合格;

(6)提交1篇以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的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7)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导师);

(8)继承人申报时须提供《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条件与要求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扬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2)取得医学硕士学位;

(3)医古文(高级)、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合格;

(4)完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课程;

(5)继承人结业考核合格;

(6)提交2篇以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的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7)两位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导师);

(8)继承人申报时须提供《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学位衔接相关工作

1.学位申请入学考试要求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申报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的继承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继承人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公布。

(2)被确定的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继承人,于202_年10月份参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人事教育司共同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学位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另行通知)。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医古文(中级),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博士学位考试科目为:医古文(高级),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

(3)根据考试结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公布入学继承人名单。并根据继承人所在地区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就学”原则,确定接受继承人的学位授予单位。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安排:由接受继承人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安排。攻读硕士学位不少于6门课程,攻读博士学位不少于4门课程。学位授予单位负责继承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

3.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教学要求,等同于完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基础理论、专业课程以及临床教学要求。(其中,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经典理论和专业理论课程认同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认同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轮转;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实践技能考核认同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继承人完成继承工作的结业论文认同为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四)考核与学位授予工作

1.考核工作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继承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课程考试,继承工作的实践技能考核,完成继承工作的结业论文后,可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授予工作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继承人,其学位论文答辩与继承工作结业论文答辩合并进行,由学位授予单位和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组织。通过答辩者,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再次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

(五)申请学位所需费用由继承人个人承担。

七、待遇和奖励

(一)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继承教学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各自所在单位发给。

(二)继承人经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合格并获得出师证书者,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可优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继承人在继承学习期间,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者,可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继承人在学习期间按计划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者,继承人和指导老师每年均获得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25分。

(四)对成绩优异继承人和有突出贡献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开展继承人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出版论文集。

八、经费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专款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补助经费,每位指导老师3万元、继承人3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1:1比例给予此项工作经费补助。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继承教学、带教津贴和继承工作管理等。其中专项经费的70%要用于继承工作的教与学,20%用于理论学习和学术交流,10%用于继承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项。继承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每年6月30日前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篇:中医师带徒心得体会

中医跟师体会

光阴荏苒,不知不觉自己从医已经二个年头了,有幸师从于胡剑波老师。令我受益良多,受用终生!在临床实践中,胡老师擅长运用中医药治疗心脑血管疾病、颈肩腰腿疾病及疑难杂病。在跟师学习的日子里,我深深地体会到尹老师是一位博学的老师,他善于把自己行医多年的临床诊疗经验上升为理论,用于指导学生的工作,使我开拓了思路,活跃了思维,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逐步提高了诊疗技术,坚定了对中医药的信心。从胡老师的身上感受到的是,他对古老的中医及其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现代医学在现代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蓬勃发展,而中医至今已经几千年了,是古代医学。有人认为,中医是几千年前的产物,与今天的现代化格格不入,学习中医是过时的,甚至是历史的倒退。虽然,中医经典理论是陈旧的,但典籍中不少看来是旧的内容,却能够发掘出新的功效。例如大柴胡汤是1000多年前《伤寒论》中的方子,在现代西医治疗基础上治疗急性胰腺炎疗效就很好。又如令现代医学棘手的冠心病,西医治疗需长期服药、副作用较大,用中医药的益气化痰活血法治疗有好的疗效。胡老师用大剂量黄芪治疗血管病以及用大量温补肾阳药治疗骨质增生等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师从胡老师后,我的学习态度不一样了。过去在学校是在“填鸭式”的学习方法下接受教育,死记硬背,不管是否理解,只求能把书本的内容全部背下来,待考试时一字不漏地默写出来,便大功告成,学习是被动的,以分数作为目标,毫无乐趣

可言。而今,跟从胡老师临床实践,以医好病人为目标,胡老师善于把自己行医多年的临床诊疗经验上升为理论,使我逐渐“开窍”。中医是一门经验医学讲究的是辩证论治,目前的跟师模式恰好是印证这个特点的模式,使自己少走很多弯路。作为一位中医,胡老师具有博大包容的胸怀和高瞻远瞩的视野,主张扎根中医,西为中用,中西医结合。正是由于胡老师这种开明包容、与时俱进的积极向上的心态,使他在病人中有良好的口碑。胡老师常常教导我们“立业先立德”,作为他的学生,我不仅学到了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更领悟到了胡老师高尚的医德和强大的人格魅力。

学生:胡美锋

第四篇:中医师带徒跟师心得体会

跟师心得

从202_年11月我开始了为期两年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的理论体系发展至今大多是在前人总结的经验基础上,而如今在学习中最缺乏的就是临床经验,以及上一辈对我们在学习中的指导和答疑,使学习完全理论化,太过于抽象而不能结合实际让理论知识更加扎实。

在跟师过程中,我得到了徐珊老师在学习中医方面的谆谆教导。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在跟师的第一天,徐珊老师和蔼地问我在学习中的困难以及更多的想了解哪方面知识。由于徐珊老师是中医科班出身,因此推荐我们背诵《医学三字经》、《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等医学经典,教导我们一定要多背多记,在中医的学习过程中记忆是基础,而且是最重要的,即使还不能完全理解书中所讲的内容精髓,但一定要靠死记硬背,这样在临床实习中才能更充分的体会到书中的旨意。中医学是我国医学领域的一块瑰宝,它有着几千年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古代甚至现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学习中医四大名著能较好地了解到我国的中医发展﹑成就和中医在治疗疾病方面的基本方剂﹑成效。也可以说,学习中医四大名著是学习中医学的必读之书。在制定了学习计划后,老师耐心的给我们讲述了关于医院的一些事迹。在跟师过程中,能学到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在和老师的交谈中,能了解到她在读经典学习中有什么好的方法,在自己浅层的理解上能更深层的了解,也能纠正自己理解有偏差的方面。在学习任何一门学科时,最宝贵的就是能得到前人的指导和教诲,在坚定自己学习目标的同时,也能加深自己的理解层面,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世界上大多数伟人都是站在别人的肩膀上成功的,之所以有了前人失败的经验,才能从更多其他的方面着手研究;也是因为有了前人成功的经验,才能让更多的人有信心坚定自己的目标,继而取得更多更好的成功。就是因为有了前人的经验,才能帮助我们更快更好的取得成功,从而在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向更高更深的层面研究,正是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在我的人生轨迹当中,跟师是一项重大的收获,让我对中医学习有了更深的了解,也让我明白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性。在学习中医的过程中,往往能感受到理论知识的抽象性,让我们无法真正的理解其含义,而如果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在实际临床中也无法充分理解其理论的含义。因此在跟师的学习过程中,必须要打下坚实的理论功底,必须要记忆更多的理论知识,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结合临床,更好的融入临床,在实习中更能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用心去和老师相处,虚心求教,相互尊重,提倡一些传统的好行为,日久自会见真情,老师定会将学问倾囊相授的。

学生:黄健庭 202_.1.31

第五篇:中医师带徒总结 Microsoft Word 文档

中医师带徒202_工作总结

闫志芳本人在本的中医师带徒工作中,在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作为师长,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认真做好各项业务性工作及指导性工作。贯穿一条主线,情为群众所系,本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对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践行了一名医务工作者和带教老师的神圣职责。在中医科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工作下,全面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任务,能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围绕科室工作性质,围绕医院中医药工作,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时事政治,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能够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临床医学,不断学习中医学基础及新医学、新技术,以适应本职工作所需,通过学习和实践,使自己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师带徒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发展我院的中医药工作。

二、和徒弟共同制定了教学计划,每周带徒弟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均2天以上。并且对徒弟撰写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临床

病案进行指导。临床垂范、亲传善教,严格要求徒弟,应用理论传授、教学查房、提问答疑及示范演练等多种方式,明确阶段目标及具体任务, 提高教学效率。

三、徒弟跟师门诊时要求认真整理门诊病历。由徒弟建立“带教日志”,每次随诊或操作应有记录,并及时整理成周记或半月记,以便总结心得体会和检查考核。要求徒弟能做到意志专

一、勤思苦练,努力挖掘整理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独到技术,学习运用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的工作作风,不断温习《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中药学》、《方剂学》等;

四、每季度进行一至二次专题讲座或病案讨论,会后由徒弟作出书面小结。采取了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徒弟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一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做好读书笔记

“师带徒”是传统的中医教育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让学生亲身体验中医的文化,感受中医的理、法、方、药的诊治过程,并发掘和整理名老中医的经验、治疗特色,是培养临床应用型中医药人才的理想教育模式。在来年的中医师带徒工作中,我将继续结合自己专业特长和徒弟专长,争取在脑血管病的康复治疗上有所进展,尽我所能通过口传心授,将中医基本理论,临床经验,思维模式,治病用药传授给徒弟,促进中国传统医学的大力发展与弘扬。

202_年12月21日

中医师带徒实施方案[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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