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江北统表 06-1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工程名称:
安质监号:
整改部位:(此处填写单位工程名称)
1、2、3、…………
施工单位认定意见 监理单位认定意见 建设单位认定意见
项目经理:
****年**月**日(盖章)
项目总监:
****年**月**日(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盖章)
(本页无需打印)
填写说明:
一、整改部位处,填写此次核查的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必须和安质监登记通知书上的单位工程名称相符。
二、各方主体认定意见处,应填写明确意见。如已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三、整改报告如多页,各方主体应每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四、整改报告应附检测报告、退场记录、联系单等证明文件。
五、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的内容如下:
(一)桩基工程 1、桩位偏差超过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整改报告; 2、桩基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整改报告; 3、预制桩施工中高位桩的处理报告; 4、桩基原材料进场复验(包含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整改报告; 5、监督巡查及各方责任主体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二)其他分部工程 1、工程实体及现场检测(包含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整改报告; 2、原材料进场复验(包含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整改报告; 3、监督巡查及各方责任主体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三)竣工验收前核查 1、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之外的工程实体及现场检测(包含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整改报告; 2、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之外的原材料进场复验(包含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整改报告 3、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之外的各分部验收及监督巡查 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第二篇: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1、概况及说明
工程施工中可能经常发生各种质量缺陷,对于质量缺陷要提倡预防为主,从“人、材、机、法、环”五个方面严格管理,做好事前控制,尽可能避免质量缺陷发生,确实发生质量缺陷后,对于小的缺陷,不影响到建筑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可以按本方案所述方法进行处理,对于重大质量缺陷,影响到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应请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重新进行核算,评定,降级使用或拆除重做。
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方法 2.1 模板工程 2.1.1 轴线偏位
(1)、现象
拆模后,发现混凝土柱、墙实际位置与建筑物轴线偏移。
(2)、原因分析
轴线放线错误
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无限位措施,发生偏位后不及时纠正,造成累积误差。
支模时,不拉水平、竖向通线,且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模板刚度差,水平拉杆不设或间距过大。
混凝土浇捣时,不均匀对称下料,或一次浇捣高度过高挤偏模板。
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造成偏位。
(3)、预防措施
模板轴线放线后,要有专人进行技术复核,无误后才能支模。
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必须设限位措施,如采用焊接钢件限位,以保证底部和顶部位置准确。
支模时要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总垂直度控制线,以保证模板水平、竖向位置准确。
根据混凝土结构特点,对模板进行专门设计,以保证模板及其支架具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混凝土浇捣前,对模板轴线、支架、顶撑、螺栓进行认真检查、复核、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混凝土浇捣时,要均匀、对称下料,浇灌高度要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2.1.2 变形
(1)、现象
拆模后发现混凝土柱、梁、墙出现凸肚、缩颈或翘曲现象。
(2)、原因分析
支撑及围檩间距过大,模板截面小,刚度差。
墙模板无对销螺栓或螺栓间距过大,螺栓规格过小。
竖向承重支撑地基不牢,造成支撑部分下沉。
门窗洞口内模间对撑不牢固,易在混凝土振捣时模板被挤偏。
梁,柱模板卡县问距过大,或未夹紧模握以致混凝土振捣时产生侧向压力导致局部爆模。
浇捣墙、柱混凝土速度过快,一次浇灌高度过高,振捣过份。
(3)、预防措施
模板及支架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其本身自重,施工荷载及混凝土浇捣时侧向压力和振捣时产生的荷载,以保证模板及支架有足够承载能力和刚度。
梁底支撵间距应能保证在混凝土重量和施工荷载作用下不产生变形,支撑底部若为泥士地基,应先认真夯实,设排水措施,并铺放通长垫木或型钢,以确保支撑不沉陷。
梁、柱模板若采用卡具时,其间距要按规定设置,并要卡紧模板,其宽度比截面尺寸略小。
浇捣混凝土时,要均匀对称下料,控制浇灌高度,特别是门窗洞口模板两侧,既要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实,又要防止过分振捣引起模板变形。
梁、墙模板上部必须有临时撑头,以保证混凝土浇捣时,梁、墙上口宽度。
当梁、板跨度大于或等于 4m 时,模板中间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度的 1‰~3‰。2.1.3 标高偏差
(1)、现象
测量楼层标高时,发现混凝土结构层标高与施工图设计标高有偏差。
(2)、原因分析
每层楼无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部未做平。
模板顶部无标高标记,或不按标记施工。
楼梯踏步模板未考虑装修厚度差。
(3)、预防措施
每层楼设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部须做找平。
模板顶部设标高标记,严格按标记施工。
楼梯踏步模板安装时应考虑装修层厚度。2.1.4 接缝不严
(1)、现象
由于模板间接缝不严有空隙,造成混凝土浇捣时漏浆,表面出现蜂窝,严重的出现孔洞、露筋。
(2)、原因分析
木模板安装周期过长,因木模干缩造成裂缝。
木模板含水过大,制作粗糙,拼缝不严。
浇捣混凝土时,木模板不提前浇水湿润,使其胀开。
梁、柱交接部位,接头尺寸不准、错位。
(3)、预防措施
严格控制木模板含水率、制作时拼缝要严密,木模板安装周期不宜过长,浇捣混凝土时,木模板要提前浇水湿润,使其胀开密缝。
梁、柱交接部位支撑要牢靠,拼缝严密,发生错位要校正好。2.2 钢筋工程
2.2.1平板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不准
(1)、现象
浇筑混凝土前发现平板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没有达到规范要求。
预制板制成后,板底出现裂缝。凿开混凝土检查,发现保护层不准。
(2)、原因分析
保护层砂浆垫块厚度不准,或垫块垫得太少。
浇筑阳台板、挑檐板等悬臂板时,如保护层处在混凝土浇捣位置上方,由于没有采取可靠措施,钢筋网片向下移位。
(3)、预防措施
检查保护层砂浆垫块厚度是否准确,并根据平板面积大小适当垫够。
钢筋网片有间能随混凝土浇捣而沉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保护层偏差,例如采用专用的大理石垫块和焊接钢筋马凳;
(4)、治理方法
浇筑混凝土前发现保护层不准,可以采取以上预防措施补救;如构件已成型而发现保护层不准(经凿开混凝土观察或用必要的仪器探测确认)则应根据平板受力状态和结构重要程度,结合保扩层厚度实际偏差状况,对其采取加固措施,严重的则应报废。2.2.2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
(1)、现象
在绑扎或安装钡筋骨架时,发现同一连接区段内(对于绑扎接头,在任一接头中心至规定搭接长度 L1 的 1.3 倍区段 L 内,所存有的接头都认为是没有错开,即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力钢筋接头过多,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超过规范规定的数值。
(2)、原因分析
钢筋配料时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安排原材料下料长度的合理搭配。忽略了某些杆件不允许采用绑扎接头的规定。
错误取用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数值,分不清钢筋位于受拉区还是受压区。
(3)、预防措施
配料时按下料单钢筋编号再划出几个分号,注明哪个分号与哪个分号搭配,对于同一组搭配而安装方法不同的,要加文字说明。
记住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如屋架下弦、拱拉杆等)中的受力钢筋接,头均应焊接,不得采用绑扎。
弄清楚规范中规定的“同一连接区段”含义。
如果分不清钢筋所处部位是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均应按受拉区的规定办理;如果在钢筋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与配料人员对受拉或受压区理解不同,则应讨论解决或征询设计人员意见。
(4)、治理方法
在钢筋骨架未绑扎时,发现接头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应立即通知配料人员重新考虑设置方案; 如果己绑扎或安装完钢筋骨架才发现,则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情况下应拆除骨架或抽出有问题的钢筋返工,如果返工影响工时或工期太长,则可采用加焊帮条(个别情况下,经过研究,也可以采用绑扎帮条)的方法解决,或将绑扎搭接改为电弧焊搭接。2.2.3 钢筋网主、副筋位置放反
(1)、现象
构件施工时钢筋网主、副筋位置上下放反。例如图 2-3 的平板,按施工图要求应如图中(a)所示,而操作时却按图中(b)放钢筋网(其中对于简支板,1 号钢筋为主筋,2 号为副筋)。
(2)、原因分析
操作人员疏忽,使用时对主、副筋在上或在下,不加区别就放进模板。
(3)、预防措施
布置这类构件施工任务时,要向有关人员和直接操作者做专门交底。
(4)、治理方法
钢筋网主、副筋位置放反,如构件已浇筑混凝土,成型后才发现,必须通过设计单位复核其承载能力,再确定是否采取加固措施或减轻外加荷载。2.2.4 钢筋网上、下钢筋混淆
(1)、现象
在肋形楼盖系统中,楼板的钢筋网所含两向钢筋以哪个方向的钢筋在上、哪个方向的钢筋在下,图纸未表示,以致出现含糊混淆、莫衷一是的情况。
(2)、原因分析
在高层建筑中,楼面和基础底板多以纵横交叉的肋梁形式出现,肋梁的布置随楼面各功能区的布置而改变,因此,各交叉梁构成的矩形板大小不一,沿整个楼面的某方向或为塑短边” 或为“长边”是不确定的。对于四边支承板,配筋方案是依据板的边长关系确定的(即所谓
“单向板” “双向板),或按受力特征(考虑使截面有效高度较大),则由于板的长边与短边长度接近(主要指双向板),受力状况就两个方向而言,基本上是对称的,板面钢筋网哪个方向钢筋应放在上面或放在下面,本来就没有“规矩”,兼之楼面很大,每个方向总是布置着许多边 长不向的板,它们的配筋又是统一的(整个楼面一般只配置两片网,截面一下部和上部各一片),沿某方向的几块板,无法为考虑板的受力特征进行配筋布置,所以设计人员一般不作说明,让施工人员自行处理,导致施工图上不明确而引起施工管理的人员无所适从。
(3)、预防措施
当前,施工作业管理日臻完善,施工规划、现场技术、质量检查、工程监理、班组交底等各个环节都要牵涉到这个问题,因此,防止施工过程出现意见分歧,必须取得确定性做法的依据。但是,现有的许多工程施工图中对楼面配筋表示含糊,一般仅在平面图上画出两向钢筋,而缺少立面截面图,分不清哪个方向钢筋应在上或在下,既然问题出自设计单位,故应要求设计部门出具一份明确的说明,以使施工管理人员认识一致。
为避免有关部门为此事取得澄清意见而延误施工,应在图纸会审时或钢筋施工前提前向设计部门提出。
对类似肋形楼盖结构的工程(例如对筏式基础,虽然与肋形楼盖受不同方向的力,但性质类似),应作类似预防措施的做法。
(4)、治理方法
钢筋网上、下钢筋难以区分位置,施工人员应加考虑并事先联系,为避免随意施工,可向设计人员索取书面说明,以供有关部门作为依据。2.2.5 电渣压力焊
电渣压力焊操作简单,用料省,工效高,接头质量优良,有良好的技术经济效果。但在焊接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或焊接工艺参数选择不好,也会产生各种缺陷。2.2.5.1 接头偏心和倾斜
(1)、现象
焊接接头的轴线偏移大于 0.1d 或超过 2mm(图 2-14a);
接头弯折角度大于 4°(图 2-14b)。
(2)、原因分析
钢筋端部歪扭不直,在夹具中夹持不正或倾斜。
夹具长期使用磨损,造成上下不同心。
顶压时用力过大,使上钢筋晃动和移位。
焊后夹具过早放松,接头未及冷却,使上钢筋倾斜。
(3)、防治措施
钢筋端部歪扭和不直部分在焊前应采用气割或矫正,端部歪扭的钢筋不得焊接。
两钢筋夹持于夹具内,上下应同心;焊接过程中上钢筋应保持垂直和稳定。
夹具的滑杆和导管之间如有较大间隙,造成夹具上下不同心时,应修正后再用钢筋下送加压时,顶压力应适当,不得过大。
焊接完成后,不能立即卸下夹具,应在停焊后约 2min 再卸夹具,以免钢筋倾斜。2.2.5.2 咬边
(1)、现象
咬边的缺陷症状如图 2-14(c)所示。主要发生于上钢筋。
(2)、原因分析
焊接时电流太大,钢筋熔化过快。
上钢筋端头没有压入熔池中,或压入深度不够。
停机太晚,通电时间过长。
(3)、防治措施
钢筋端部熔化到一定程度后,上钢筋迅速下送,适当加大顶压量,以便使钢筋端头在熔池中压入一定深度,保持上下钢筋在熔池中有良好的结合。
焊接电流和通电时间是电渣压力焊焊接的重要参数,详见表 2-4e 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应按较小直径钢筋选择参数,焊接通电时间可延长。
2.2.5.3 未熔合(1)、现象
上下钢筋在接合面处没有很好地熔合在一起,即为未熔合(图 2-14d)。
(2)、原因分析
焊接过程中上钢筋提升过大或下送时速度过慢;钢筋端部熔化不良或形成断弧。
焊接电压不足、电流小或通电时间不够,使钢筋端部未能得到适宜的熔化量。
焊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上钢筋卡住,未能及时压下。
(3)、预防措施
在引弧过程中应精心操作,防止操纵杆提得太快和过高,以免间隙太大发生 断路灭弧;但也应防止操纵杆提得太慢,以免钢筋粘连短路。
焊接前检查市电电压值是否正常,适当增大焊接电流和延长焊接通电时间,使钢筋端部得到适宜的熔化量。
及时修理焊接设备,保证正常使用。
(4)、治理方法
发现未熔合缺陷时,应切除重新焊接。2.2.5.4 焊包不匀
(1)、现象
焊包不匀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挤出的熔化金属形成的焊包很不均匀,大的一面熔化金属很多,小的一面其高度不足 2mm;另一种是钢筋端面形成的焊 缝厚薄不匀,如图 2-14(e)所示。
(2)、原因分析
钢筋端头倾斜过大而熔化量又不足,加压时熔化金属在接头四周分布不匀。
采用铁丝圈引弧时,铁丝圈安放不正,偏到一边。
焊剂填装不均。
(3)、防治措施
当钢筋端头倾斜过大时,应事先把倾斜部分切去才能焊接,端面力求平整。
焊接时应适当加大熔化量,保证钢筋端部均匀熔化。
采用铁丝圈引弧时,铁丝圈应置于钢筋端部中心,不能偏移。
填装焊剂尽量均匀。2.2.5.5 气孔
(1)、现象
在焊包外部或焊缝内部由于气体的作用形成小孔眼,即为气孔(图 2-14f)。
(2)、原因分析
焊剂受潮,焊接过程中产生大量气体渗入熔池。
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焊接处在焊剂中埋入深度不足。
(3)、防治措施
焊剂在使用前必须烘干,否则不仅降低保护效果,且容易形成气孔。焊剂一般需经 250℃烘干,时间不少于 2h。
焊前应把钢筋端部铁锈及油污清除干净,避免在焊接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影响焊接质量。
均匀填装焊剂,保证焊剂的埋入深度。2.2.5.6 钢筋表面烧伤
(1)、现象
钢筋夹持处产生许多烧伤斑点或小弧坑〔图 2-14g)。II ,11I 级钢筋表面烧伤后在受力时容易发生脆断。
(2)、原因分析
钢筋端部锈蚀严重,焊前未除锈。
夹具电极不干净;
钢筋未夹紧,顶压时发生滑移。
(3)、防治措施
焊前应将钢筋端部 120mm 范围内的铁锈和油污清除干净。
夹具电极上粘附的熔渣及氧化物应清除干净。
焊前应把钢筋夹紧。2.2.5.7 夹渣
(1)、现象
焊缝中有非金属夹渣物,即为夹渣(图 2-14h)。
(2)、原因分析
通电时间短,上钢筋在熔化过程中还未形成凸面即进行顶压,熔渣无法排出。
焊接电流过大或过小。
焊剂熔化后形成的熔渣粘度大,不易流动。
预压力太小。
上钢筋在熔化过程中气体渗入熔池,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3)、防治措施
应根据钢筋直径大小选择合适的焊接电流和通电时间。
更换焊剂或加入一定比例的萤石,以增加熔渣的流动性。
适当增加顶压力。
焊前将钢筋端部 120mm 范围内铁锈和油污清除干净。2.2.5.8 成形不良
(1)、现象
接头成形不良,一种是焊包上翻,见图(2-14i);另一种是焊包下流,见图(2-14j)。
(2)、原因分析
焊接电流大,通电时间短,上钢筋熔化较多,如顶压时用力过大,上钢筋端头压入熔池较多,挤出的熔化金属容易上翻。
焊接过程中焊剂泄漏,熔化铁水失去约束,随焊剂泄漏下流。
(3)、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焊包上翻,应适当减小焊接电流或加长通电时间,加压时用力适当,不能过猛。
焊剂盒的下口及其间隙用石棉垫塞好,防止焊剂泄漏。
避免焊后过快回收焊剂。2.3 混凝土工程 2.3.1 露筋
(1)、现象
钢筋混凝土结构内部的主筋、副筋或箍筋等裸露在表面,没有被混凝土包裹。
(2)、原因分析
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移,或垫块太少甚至漏放,致使钢筋下坠或外移紧贴模板面外露。
混凝土保护层太小或保护层处混凝土漏振,或振捣棒撞击钢筋或踩踏钢筋,使钢筋位移,造成露筋。
由于钢筋成型尺寸不准确,或钢筋骨架绑扎不当,造成骨架外形尺寸偏大,局部抵触模板;
结构、构件截面小,钢筋过密,石子卡在钢筋上,使水泥砂浆不能充满钢筋周围,造成露筋。
混凝土配合比不当,产生离析,靠模板部位缺浆或模板严重漏浆。
木模板未浇水湿润,吸水粘结或脱模过早,拆模时缺棱、掉角,导致露筋。
(3)、预防措施
浇筑混凝土,应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正确,并加强检查,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如设计图中未注明时,可参照表 2-5 的要求执行
注:1.轻骨料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骨料棍凝土结构设计规 程》的规定.
2.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一般为 10mm.3.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0mm:梁往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 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m。
砂浆垫块垫得适量可靠;对于竖立钢筋,可采用埋有铁丝的垫块,绑在钢筋骨架外侧:同时,为使保护层厚度准确,需用铁丝将钢筋骨架拉向模板,挤牢垫块;竖立钢筋虽然用埋有铁丝的垫块垫着,垫块与钢筋绑在一起却不能防止它向内侧倾倒,因此需用铁丝将其拉向模板挤牢,以免解决露筋缺陷的同时,使得保护层厚度超出允许偏差。此外,钢筋骨架如果是在模外绑扎,要控制好它的总外形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钢筋密集时,应选用适当粒径的石子。石子最大颗粒尺寸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 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净距的 3/4。截面较小钢筋较密的部位,宜用细石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应保证配合比准确和良好的和易性。
浇筑高度超过 2m,应用串筒或溜槽下料,以防止离析。
模板应充分湿润并认真堵好缝隙。
混凝土振捣严禁撞击钢筋,在钢筋密集处,可采用直径较小或带刀片的振动棒进行振捣;保护层处混凝土要仔细振捣密实;避免踩踏钢筋,如有踩踏或脱扣等应及时调直纠正。
拆模时间要根据试块试压结果正确掌握,防止过早拆装,损坏梭角。
(4)、治理方法
对表面露筋,刷洗干净后,用 1:2 或 1:2.5 无收缩加界面剂水泥砂浆将露筋部位抹压平整,并认真养护。
如露筋较深,应将薄弱混凝土和突出的颗粒凿去,洗刷干净后,用比原来高一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填塞压实,并认真养护。
露筋部位附近混凝土出现麻点的,应沿周围敲开或凿掉,直至看不到孔眼为止,然后用砂浆抹平,为保证修复灰浆或砂浆与混凝土结合可靠,原混凝土面要用水冲洗、用铁刷子刷净,使表面没有粉尘、砂粒或残渣,并在表面保持湿润的情况下修补,重要受力部位的露筋应经过技术鉴定后,根据露筋严重程度采取措施补救,以封闭钢筋表面(采用树脂之类材料涂刷)防止其锈蚀为前提,影响构件受力性能的应对构件进行专门加固。2.3.2 缝隙、夹层
(1)、现象
混凝土内层存在水平或垂直的松散混凝土或夹杂物,使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
(2)、原因分析
施工缝或后浇缝带,未经接缝处理,将表面水泥浆膜和松动石子清除掉,或未将软弱混凝土层及杂物清除,并充分湿润,就继续浇筑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分层浇筑,在施工间歇时,施工缝处掉入锯屑、泥土、木块、砖块等杂物,未认真检查清理或未清除干净,就浇混凝土,使施工缝处成层夹有杂物。
混凝土浇筑高度过大,未设串筒、溜槽下料,造成底层混凝土离析。
底层交接处未灌接缝砂浆层,接缝处混凝土未很好振捣密实:或浇筑混凝士接缝时,留搓或接搓时振捣不足。
柱头浇筑混凝土时,当间歇时间很长,常掉进杂物,未认真处理就浇筑上层柱常造成施工缝处形成夹层。
(3)、预防措施
认真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处理施工缝及后浇缝表面;接缝处的锯屑、木块、泥土,砖块等杂物必须彻底清除干净,并将接缝表面洗净。
混凝土浇筑高度大于 2m 时,应设串筒或溜槽下料。
在施工缝或后浇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浇筑柱、梁、楼板、墙、基础等,应连续进行,如间歇时间超过表 2-6的规定,则按施工缝处理,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 1.2MPa 时,才允许继续浇筑。
注:当混凝土中接有促凝或缓凝型外加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2)、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如接缝时间超过表 2-6 规定的时间,可采取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以提高接缝的强度和密实度。方法是对先浇筑的混凝土终凝前后(4~6h)再振捣一次,然后再浇筑上一层混凝土。
3)、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4)、接缝处浇筑混凝土前应铺一层水泥浆或浇 5~10cm 厚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或 10~15cm 厚减半石子混凝土,以利良好接合,并加强接缝处混凝土振捣使之密实。
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方法与抗拉强度关系如表 2-7 所列。
5)、在模板上沿施工缝位置通条开口,以便于清理杂物和冲洗。全部清理千净后,再将通条开口封板,并抹水泥浆或减石子混凝土砂浆,再浇筑混凝土。
(4)、治理方法
缝隙夹层不深时,可将松散混凝土凿去,洗刷干净后,用 1:2 或 1:2.5 水泥砂浆强力填嵌密实。
缝隙夹层较深时,应清除松散部分和内部夹杂物,用压力水冲洗干净后支模,强力灌细石混凝土捣实,或将表面封闭后进行压浆处理。2.3.3 缺棱掉角
(1)、现象
结构构件边角处或洞口直角边处,混凝土局部脱落,造成截面不规则,棱角缺损。
(2)、原因分析
木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未充分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混凝土浇筑后养护不好,棱角处混凝土的水分被模板大量吸收,造成混凝土脱水,强度降低,或模板吸水膨胀将边角拉裂,拆模时棱角被粘掉。
冬期低温下施工,过早拆除侧面非承重模板,或混凝土边角受冻,造成拆模时掉角。
拆模时,边角受外力或重物撞击,或保护不好,棱角被碰掉。
模板未涂科隔离剂,或涂刷不均。
(3)、预防措施
木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充分湿润,混凝土浇筑后应认真浇水养护。
拆除侧面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应具有 1.2MPa 以上强度。
拆模时注意保护棱角、避免用力过猛、过急,吊运模板时防止撞击棱角,运料时,通道处的棍凝土阳角,用角钢、草袋等保护好,以免碰损。
冬期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做好覆盖保温工作,防止受冻。
(4)、治理方法
较小缺棱掉角,可将该处松散颗粒凿除,用钢丝刷刷干净,清水冲洗并充分湿润后,用 1:2 或 1:2.5 的水泥砂浆抹补齐整。
对较大的缺校掉角,可将不实的馄凝土和突出的颗粒凿除,用水冲刷干净,然后支模,用比原混凝士高一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填灌捣实,并认真养护。2.3.4 混凝土裂缝
(1)、现象
混凝土底板浇筑完混凝土后出现裂缝。
混凝土楼板上表面在初凝时出现裂缝。
混凝土梁、板在拆模后发现下部出现裂缝。
混凝土墙体沿预留洞口部位出现裂缝。
(2)、原因分析
混凝土构件出现裂缝的种类繁多,裂缝出现的部位、原因、裂缝长度、裂缝宽度、裂缝深度各不相同,裂缝的性质也不一样。发现裂缝应首先请项目技术部门汇同甲方、监理对裂缝的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对可确定其性质为不涉及结构安全的可商议确定其处理方案,对于有可能涉及结构安全要请设计或裂缝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以确定处理方案。
常见裂缝产生的原因分析:
A、底板等大体积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完成不久后出现裂缝。
B、夏天气温高,水分蒸发快,特别是中午浇筑完混凝土后,经太阳暴晒,混凝土楼板面出现裂缝。
C、跨度大的梁,阳台、雨棚等悬挑结构,由于模板拆除过早,或由于抢进度施工荷载加载到结构上过早,造成混凝土构件出现裂缝。
D、由于钢筋错放、漏放造成的构件出现裂缝,如洞口附加筋、板角放射钢筋等。
(3)、预防措施
底板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要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从设计配筋,混凝土配合比,掺外加剂,控制施工入模温度,加强养护等方面预防控制大体积混凝土裂缝的产生。
夏天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在混凝土初凝时二次压光,同时加强养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浇筑时间,避免高温天气。
执行签署拆模令制度,对强度没达到拆模要求的构件严禁提前拆模,控制施工荷载的加载。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质量部门应加强对重要构件,重要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整改完成才允许浇筑混凝土。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放置钢筋,杜绝少放、漏放、错放等施工错误。
(4)、治理方法
发现裂缝后,首先要对裂缝进行分析,确定裂缝的性质后再进行处理。
对于某些细微的裂缝不会影响到使用,可以不用进行处理,有些细微的裂缝可以随时间推移自行愈合。
对于混凝土初凝时出现的裂缝可以通过二次压光的方法使裂缝愈合,之后加强养护。
表面修补法是一种简单、常见的修补方法,它主要适用于稳定和对结构承载能力没有影响的表面裂缝以及深进裂缝的处理。
对于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在请设计或专家考察后,另行商议确定处理方案,方法有,注浆、灌环氧树脂等,或进行结构加固,采用粘钢,碳纤维加固等。需出专项的结构加固方案,请专业的队伍进行施工。2.3.5 混凝土强度不足
(1)、现象
试块的试验报告不合格,混凝土强度等级没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结构验收时,回弹发现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没达到设计要求。
(2)、原因分析
混凝土没搅拌均匀,没有严格按配合比下料等。
试块制作问题,如取样后,制作试块时没有重新拌和,制作试块时没有振捣密实等。
施工时混凝土发生离析。
局部混凝土振捣时间过长,造成粗、细骨料分离,砂浆浮面,抽样回弹时发现局部混凝土强度不足。
(3)、预防措施
要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加强对配合比的控制,严格按配合比下料。
试块的制作要按规范要求取样、制作,注意制作前重新拌和及振捣密实。
浇筑混凝土时,高差超过两米要采用串筒进行浇筑。
混凝土振捣要遵循快插慢拔的原则,同一点的混凝土振捣时间不能过长,不能少振、漏振。
(4)、治理方法
出现试块的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情况,可通过对结构进行回弹,对结果进行统计评定或非统计评定,评定结果合格的,可以不用对结构进行处理。
回弹中发现构件的强度不足的,通知设计单位对结构进行复算,看是否需采取加固措施。2.4 砌体工程 2.4.1 混水墙通缝
(1)、现象
砖层间竖缝相互搭接小于 25mm,出现错缝。
里外皮砖缺丁砖拉结,互不相咬,形成“两层皮”及周圈通天缝。
(2)、原因分析
主要是由于组砌方法错误造成的。
1)、碎砖集中使用,上下皮砖竖缝错不开,影响砌体整体强度
2)、砖柱采用包心砌法。
3)、打制七分砖数量不够,排砖满足不了内外砖墙竖缝相互搭砌的要求。
(3)、预防措施
应使操作者不但要掌握砖砌体组砌方法,同时还要懂得正确的组砌形式不单纯是为了美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传递荷载的需要。
为了节约,允许使用半砖头,但上下皮砖竖缝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四分之一砖长,半砖头应分散砌于混水墙中。
不论清、混水砖墙,砖竖缝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四分之一砖长,内外皮砖层最多隔三皮砖就应有一层丁砖拉结。
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2.4.2 砌砖留搓错误,接搓不严
(1)、现象
纵横墙交接处、转角处留直搓。
在 120mm 砖墙留阴搓或只放拉结筋不留搓。
构造柱不留大马牙搓,或留了大马牙搓上下不顺直,断面过小,搓口先进后退。
拉结筋长度、间距、数量不够,120mm 墙每道拉结筋只理一根。
接搓缝不平、不直、不通顺,塞砂浆不严实,接砖的上缝、竖缝透亮。
(2)、原因分析
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留搓过多或随意留搓。
操作人员对留搓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习惯留直搓或留阴搓,图方便漏放拉结筋或拉结筋间距、数量不够。
退留搓方法不统一,使接搓砖的上部灰缝难塞严,平直度难控制,接搓部位不顺直。
(3)、预防措施
在做施工组织计划时,应统一安排施工留搓,尽量减少留搓部位,减少留搓洞口对墙体断面的削弱,以利于房屋整体性。
砖墙的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而必须留搓时,应砌成斜搓,斜搓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如留置斜搓有困难时,除转角外,也可留直搓,但必须砌成阳搓,并加设拉结筋,其数量为每半砖墙厚放置一根直径 6mm 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超过 500m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小于 500mm 长,其末端应有 90°弯钩,抗震设防地区不得留直搓。
非承重的隔墙与墙如不同时砌筋时,可子墙中引出阳搓,埋入拉结筋(构造与上述相同),但每道不少于两根。
如纵横墙均为承重墙,在丁字交接处留搓可在搓处下部(约三分之一接搓高)砌成斜搓,上部留成阳直搓,并按要求加设拉结钢筋。
墙与构造柱沿墙高每 500mm 设置 2φ6 水平拉结筋,每道不少于两根,每道伸入墙内不少于 lm,大马牙搓应选退后进,每一马牙搓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 30cm。
统一退搓留置方法,控制好退搓位置及垂直度、灰缝平直度,接搓时应先将搓口处砂浆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用大铲或瓦刀将接搓砖的上部灰缝塞严实。2.4.3 砌砖墙体裂缝
(1)、现象
在纵墙的两端,通过窗口的两个对角发生的斜裂缝,其方向向沉降较大一边倾斜,由下向上发展。
在窗口墙的上下对角处成对的出现水平裂缝,沉降大的一边裂缝在下,沉降小的一边裂缝在上。
纵墙中央的顶部和底层窗台处出现竖向裂缝,上宽下窄。
(2)、原因分析
主要由于地基不均匀下沉,使墙体承受较大的剪切力或水平剪力、集中荷载等,当结构刚度较差,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导致墙体开裂。
(3)、预防措施
设计上应合理设置沉降缝,并且应有足够宽度。沉降缝都应从基础开始将建筑物分成若干部分使其各自沉降以减少和防止裂缝产生。
加强基础整体性,加强上部结构刚度,提高墙体抗剪强度,适当调整地基的不均匀下沉。
施工中注意不要把沉降缝浇在一起,要保证宽度符合设计要求,落入沉降缝内的砖头、木块、砂浆等杂物应及时清除。
砌体施工严格按规范规定留搓,加设拉结筋,提高砂浆饱满度,保证砖层间粘结,提高砌体抗剪强度。
地基软弱部位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对于墙体产生的裂缝应先做好观察工作,视裂缝性质及严重程度,由设计部门提出是否加固。
2.4.4 砌块排列不合理,组砌方法不对
(1)、现象
砌块上下皮竖缝搭接长度小于砌块高度的三分之一或 150mm,有断裂的砌块。
大于 3cm 的竖缝用同一强度等级的砂浆砌筑或用非整砖镶砌。
(2)、原因分析
没有绘制砌块排列图,或不按排列图施工,排列和砌筑时不分主次规格,随意排列。
图方便,不考虑组砌方法不对会给砌体强度带来损失,随意使用断裂砌块,利用碎砖镶砌,用同一强度等级砂浆砌筑。
(3)、预防措施
中型砌块在砌筑前,应根据建筑物平面和墙体情况绘制砌块排列图,尽量采用主规格砌筑,上下皮砌块错缝搭砌,纵横墙交错搭砌,保证砌体强度、整体性和承载能力。
砌块上下皮错缝搭砌的长度控制在不小于砌块高的三分之一,也不应小于150mm,如个别排列不开,无法满足搭砌长度要求的,应按规定在水平灰缝内放置拉结筋或钢筋网片。
大于 30mm 的竖缝应用 C20 细石混凝土灌实,大于或等于 150mm 的竖缝用整砖镶砌,镶砌部位不应集中,应均匀分散布置,但墙角部位不得镶砖。
不准使用断裂的砌块。2.4.5 砌块灰缝砂浆不饱满
(1)、现象
水平灰缝砂浆疏松,不饱满。
竖缝有空心缝。
(2)、原因分析
砂浆用砂偏细,砂浆的施工配合比不准,和易性、保水性不好。
砌块砌筑前浇水量不足,湿润程度不够。
竖缝过小或灌缝不实,表面擦缝形成空心缝。
砌筑时铺灰过长,砂浆失水后松散。
(3)、预防措施
配制砂浆不用细砂或含泥量过高的砂,配合比计量应准确,一般稠度控制在5~7cm,应有良好的和易性、保水性,砂浆随拌随用,不准用隔夜砂桨,水泥砂浆在初凝前用完,混合砂浆在 4h 内用完。
混凝土空心砌块不宜过多浇水,但是粉煤灰硅酸盐密实砌块在砌筑前 1~2d要浇水或浸水充分湿润,按气候情况控制好砌块湿度,砌筑时应保持湿润。
灰缝应均匀,一般中型砌块灰缝 15~20mm,小型砌块为 10~12nmm,砌筑时随砌随用原浆勒缝,应密实。
铺灰不应过长,一般情况下密实砌块铺灰长度不应超过 3~4m,空心砌块铺灰长度不超过 2~3m。
2.4.6 砌块墙体裂缝
(1)、现象
圈梁底墙体水平裂缝。
内横墙和纵墙尽端阶梯形裂缝。
竖缝和底层窗台下有竖向裂缝。
砌块周边裂缝。
(2)、原因分析
砂浆强度低,粘结力差,水平灰缝抗剪强度差。
砌块表面有浮灰等污物没有处理干净,使砂浆与砌块之间的粘结力差。
砌块出广存放期不够,砌块体积收缩没有停止就砌筑,产生收缩裂缝。
砌块就位校正后,经碰动、撬动使周边产生裂缝。
砌筑时铺灰过长,砂浆失水后粘结力差。
砌块排列不合理,上下二皮砌块竖缝搭砌小于砌块高的三分之一或 150mm的,没有在水平灰缝中按规定加拉结筋或钢筋网片。
墙体、圈梁、楼板之间纵横墙相交处无可靠连接,砌块墙与砖墙咬搓不好。
砌体顶层在浇圈梁前没有将垃圾清理干净,没有浇水湿润。
砌块体积大灰缝小,对地基不均匀沉降敏感,易在砌体中出现阶梯形裂缝‘
(3)、防措施
配制砂浆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设计配合比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砂浆稠度控制在 5~7cm,施工配合比必须准确,保证砂架强度雄妇设计要求。
不准使用刚出厂的“热砌块”,砌块出厂存放 30d 以上,待砌块收缩基本稳定后再使用。
砌筑前应清除砌块表面污物,保持砌块湿润。
纵横墙相交处,按砌块模数字,一般每隔二皮加一道 2φ6 水平拉结筋或网片(间距控制在 800mm 左右)。
设计上考虑采取一些增强房屋整体刚度的措施,如窗洞口处加设水平钢筋;在房屋四周大角、楼梯间角等处,沿房屋全高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将基础、各层圈梁连成整体;对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小砌块、空心砌块建筑,应沿墙每隔二皮砌块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与构造柱连接的拉结钢筋等。
按规定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内不得留有砖、木、垃圾等硬物。2.4.7 砌筑砂浆强度不足
(1)、现象
砂浆试块的试验报告不合格,强度等级没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由于砂浆强度低,粘结力差,使砌体出现裂缝。
(2)、原因分析
没有严格按试验室确定的配合比拌制砂浆,较凝材料不足。
拌制的砂浆和易性、保水性、稠度不符合要求。
水泥等原材料不合格。
砌块出广存放期不够,砌块体积收缩没有停止就砌筑,产生收缩裂缝。
砌块就位校正后,经碰动、撬动使周边产生裂缝。
砌筑时铺灰过长,砂浆失水后粘结力差。
砌块排列不合理,上下二皮砌块竖缝搭砌小于砌块高的三分之一或 150mm的,没有在水平灰缝中按规定加拉结筋或钢筋网片。
墙体、圈梁、楼板之间纵横墙相交处无可靠连接,砌块墙与砖墙咬搓不好。
砌体顶层在浇圈梁前没有将垃圾清理干净,没有浇水湿润。
砌块体积大灰缝小,对地基不均匀沉降敏感,易在砌体中出现阶梯形裂缝‘
(3)、防措施
配制砂浆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设计配合比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砂浆稠度控制在 5~7cm,施工配合比必须准确,保证砂架强度雄妇设计要求。
不准使用刚出厂的“热砌块”,砌块出厂存放 30d 以上,待砌块收缩基本稳定后再使用。
砌筑前应清除砌块表面污物,保持砌块湿润。
纵横墙相交处,按砌块模数字,一般每隔二皮加一道 2φ6 水平拉结筋或网片(间距控制在 800mm 左右)。
设计上考虑采取一些增强房屋整体刚度的措施,如窗洞口处加设水平钢筋;在房屋四周大角、楼梯间角等处,沿房屋全高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将基础、各层圈梁连成整体;对五层及五层以上的小砌块、空心砌块建筑,应沿墙每隔二 皮砌块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与构造柱连接的拉结钢筋等。
按规定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内不得留有砖、木、垃圾等硬物。2.4.7 砌筑砂浆强度不足
(1)、现象
砂浆试块的试验报告不合格,强度等级没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由于砂浆强度低,粘结力差,使砌体出现裂缝。
(2)、原因分析
没有严格按试验室确定的配合比拌制砂浆,较凝材料不足。
拌制的砂浆和易性、保水性、稠度不符合要求。
水泥等原材料不合格。
第三篇:案例---工程质量缺陷处理
质量缺陷处理的经典案例
甘肃省敦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等 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纠纷上诉案
来源: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依据判决书整理(本案案号[2001]第2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甘肃省敦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甘肃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原审第三人:甘肃省地质矿产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1993年5月8日,敦煌大酒店筹建处与省四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省四建承包建设敦煌大酒店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1993年5月8日开工,1994年8月1日竣工;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1200币万元(以中国建设银行审定价为准),工程款委托建设银行按工程进度贷款支付;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省优,奖励5万元。工程如期开工后,因在组织验槽纤探中发现地质资料与实际不符、需修改设计,于同年6月1日停工,直至10月下旬恢复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敦煌大酒店未能及时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加之多次变更局部设计造成反复施工,工期受到严重影响。1995年4月28日,敦煌大酒店筹建处与省四建六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敦煌大酒店以一次性包死价456.4万元将客房部分的装潢工程承包给省四建六分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同年7月31日竣工,保修期限三个月。同年8月29日,敦煌大酒店筹建处与省四建六分公司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敦煌大酒店以一次性包死价400万元将客房以外的装修工程承包给省四建六分公司,工程于同年9月1日开工,1996年1月28日竣工,保修期一年。同年10月10日,敦煌大酒店又与省四建六分公司签订《协议书》,将从原预算中剔除的部分项目以10万元包死价交回省四建六分公司施工,室外竖向工程按现有的马路、围墙、场地、大门一次性70万元包死。
1996年1月,上述各项工程全部完工。敦煌大酒店和省四建根据合同的约定,经敦煌大酒店委托,由中国建设银行敦煌市支行于1995年1月18日和1996年8月19日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进行结算,经会同省四建、敦煌大酒店三方工程技术人员现场丈量核实,确认工程造价为31,075,464元,并由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同时敦煌大酒店和省四建双方于1996年1月6日和29日签字确认原预算中剔除部分及室外工程造价为800,095元,装潢工程造价为5,070,139元:装修工程造价按合同约定为400万元。以上合计敦煌大酒店工程总造价为40,945,698元。同年4月17日,省四建与敦煌大酒店双方财务人员对己付工程款、欠款进行核对,确认敦煌大酒店已付工程款35,144,392.40元(其中包括设备款1,674,553元),尚欠5,801,305.60元,其中省四建未做工程造价为24,826元。
此前,敦煌大酒店于1995年12月26日对土建安装工程组织了竣工验收,意见是“符合设计要求,充分体现了设计意图,工程质量优良”。1996年1月18日,该工程经敦煌市质量监督站核验为优良工程,后又经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复验,被甘肃省建设委员会评定为省优质样板工程。同年1月29日,敦煌大酒店对装修工程进行了验收,意见是“符合设计要求,主要项目质量优良,设备及家俱完好无损,同意验收”;同月31日,敦煌大酒店对装潢工程进行了验收,意见为“平整洁净,整洁完好”。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省四建均做了维修整改。同年6月4日,敦煌大酒店监理工程师刘国瑞在省四建关子《敦煌国际大酒店回访和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报告》上签署了“以上问题作了认真整改”的意见,并加盖了敦煌大酒店的公章;同日敦煌大酒苦接管整个工程;7月11日,敦煌大酒店向敦煌市城建局递交了《竣工险收报告》,请求对敦煌大酒店工程给予验收,后因敦煌大酒店未交纳相关费用,验收工作未能如期进行。此间,敦煌大酒店又多次要求省四建对竣工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整改,省四建依合同约定的保修条款多次派人对排水、客房家俱、装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1997年1月22日,敦煌大酒店原工程部负责人薛永申签认“维修整改完毕”。1997年3月,敦煌大酒店在开始试营业。省四建为此于同年3月26日、4月2日、4月3日先后三次致函敦煌大酒店,告知该工程未经国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并督促其尽快与质检部门联系组织验收。但敦煌大酒店仍未经验收的工程全面投入经营、使用至今。
1997年6月,敦煌大酒店主楼客房部一楼非承重墙局部开始出现裂缝。同年7月21目,甘肃省质量监督总站针对敦煌大酒店工程质量问题,召集各有关部门在现场勘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敦煌国际大酒店工程质量问题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认定一楼非承重墙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压缩变形和湿陷下沉引起的,同时认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均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省四建对该《纪要》中与其有关的责任表示认可和愿意执行,但因设计单位西北设计院提出异议,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1997年10月18日,省四建以拖欠工程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敦煌大酒店支付拖欠工程款5.801.305.60元及滞纳金等。1998年12月7日,敦煌大酒店以省四建为被告,西北设计院、地质队为第三人提起反诉,请求赔偿因一楼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5.355.640元及工期延误违约金等。
本案一审中,一审法院根据敦煌大酒店的请求,委托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敦煌大酒店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和复核,结论认为造成一楼非承重墙体裂缝的主要原因是:西北设计院的设计一层自承重的内纵横墙(240、120厚砖墙)均没有设置基础梁,外墙(370厚砖墙)虽原设计有基础梁,后又同意取消;排水管道埋设标准偏低(室内直埋排水管);设计4.2m厚的回填垫层且又用作自重墙地基:内纵墙基础与地沟墙之间的间隙小于10cm等问题与国家颁布的标准不符;“对此质量问题的产生应负重要责任”。
省四建在施工时对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和自己订购使用的排水铸铁管个别管壁厚偏薄,使用不久出现破裂跑水,是造成墙体严重开裂的直接原因;框架柱与隔墙、内纵墙与隔墙拉结质量差,是造成隔墙与框架之间竖向裂缝和卫生间隔墙裂缝的原因之一,“对此质量问题的产生应负直接责任”。敦煌大酒店在大楼散水坡旁边没有防水措施,将楼前楼后草坪花池土层进行翻松处理、浇水,使部分土层处于饱和状态,导致部分水侵入墙基、软化基土,加快基土沉陷;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决定取消客房壁柜砖隔墙,造成部分走廊纵墙内倾斜.顶棚受压拱形变位:“对墙体裂缝负有一定责任”。
气地质队在该大楼约地基勘探中对地基土工程性质未作全面试捡与深入的评价,给设计、施工对回填土的质量控制造成模糊概念,“对墙体裂缝原因负有一定责任”。对此鉴定意见,敦煌大酒店、西北设计院、地质队均认为敦煌大酒店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己无关;省四建对与其有关的部分责任予以认可。
1999年8月5日,甘肃省建设委员会因省四建对敦煌大酒店主楼一层非承重墙体裂缝负有直接责任,撤销了敦煌大酒店为省优质样板工程称号的决定。本院二审期间,合议庭会同敦煌大酒店、省四建、西北设计院三方一同查看了敦煌大酒店一楼工程质量情况。由于基土下沉,一楼客房部部分内隔墙出现倾斜,敦煌大酒店已将一层客房关闭,二层以上继续营业。另据三方介绍,敦煌大酒店工程采用的是框架结构,因地面下沉,一楼非承重墙出现裂缝、倾斜,不至影响二层以上的使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省四建与敦煌大酒店签订的四份合同(协议)均合法、有效,双方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省四建请求敦煌大酒店偿还工程欠款和赔偿银行利息的诉讼请求,有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工程竣工验收单、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由敦煌市建设银行审计核定的工程价款结算书和1996年4月17日双方财务人员核对工程已付款、欠款的材料等证据所证实,依法应予支持。但对未施工项目的工程款应从工程欠款额中予以扣除。
敦煌大酒店辩称的建设银行审计核定的工程结算款不实,应以其委托审计的工程结算款作为工程款结算的唯
一、合法、有效凭据,并以此为由认为超付了工程款,要求省四建返还,因大酒店单方委托审计,违背了双方所签订合同的约定条款,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信。省四建要求敦煌大酒店支付省优工程奖的诉讼主张,虽然有合同约定,但因甘肃省建设委员会已于1999年8月5日撤销了敦煌大酒店工程为1995省优一级样板工程,因此,这一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省四建要求敦煌大酒店支付催要欠款人员差旅费的诉讼主张,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不予支持。
敦煌大酒店反诉要求省四建对土建工程施工中未按设计图和设计要求施工的四处工程返工重作的主张,质证中未能举出相关的直接证据,而省四建在质证中提供了与此反诉请求相关的、由敦煌大酒店下达的变更施工通知、变更施工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图纸等证据,因此其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对一楼客房、冷冻机房、厨房等处墙体下沉、倾斜、裂缝等重大质量问题从基础予以彻底排除的反诉主张,根据其申请,为了查明敦煌大酒店工程一楼非承重墙墙体产生裂缝的原因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法院依法委托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敦煌大酒店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依据该站作出的鉴定意见及各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相关证据说明:敦煌大酒店工程在建设单位投入使用15个月就发生一楼非承重墙体下沉裂缝,不是施工单位省四建一方造成的。首先,设计单位西北设计院对该工程的个别部位设计违反了国家颁布实施的规范标准,而且对甘肃省建设委员会1993年1月31日甘建发(1992)441号《关于敦煌国际大酒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中第三个问题曾明确指出设计“应考虑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的影响”的批复意见,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诸如一楼墙体应设计基础梁而未设计,将砌墙体直接座落在回填土薄厚不等的垫层土,一楼地基下直埋管道而不设置检漏地沟等,因而未能有效解决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的影响”,为一楼墙体下沉裂缝埋不了无法回避的隐患;因填土务压不实和地表水的渗漏等,只是加速了问题的暴露:因此,设计单位对此质量问题应承担重要的责任。
施工单位省四建在施工过程中,回填土的压实系数未达到设计要求:自购的排水管个别管璧厚度偏薄,加之个别地段管道埋置的设计违反规范标准,导致使用不久出现破裂、跑水等原因,对造成地基不沉,墙体开裂应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敦煌大酒店违反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在未采取任何防水措施的情况下,在大楼周围6m内种植草坪、花坛,并采用漫灌式浇水,致使大量排水渗入楼体地基下;由于一楼未设计基础地梁,加速了地基下沉,恶化了一楼墙体的裂缝;对此质量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地质勘察单位地质队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虽然存在着几处资料不完善的地方,而作为使用该勘探资料的设计单位,并未对勘察报告提出任何异议,反诉原告也未提出赔偿请求,因此地质队对敦煌大酒店工程一楼部分墙体下沉裂缝不应承担责任。
这一反诉请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但鉴于省四建已认可,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要求尽快加固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西北设计院、省四建、敦煌大酒店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对客房装潢质量和两项未完工程完成整改的反诉请求,因省四建均已作了维修整改,并有敦煌大酒店相关人员签验的证据证实,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均已超过;同时敦煌大酒店在工程未经国家职能部门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两项未完工程中的发电机房隔音板未施工,是因当初约定由敦煌大酒店负责购回材料后通知施工单位施工,但是至今未接到购回材料并进行施工的通知;院内喷水池喷砂未做,是因为敦煌大酒店决定喷砂改贴瓷砖,但对贴什么规格和颜色的瓷砖,敦煌大酒店领导意见不一致,至今施工单位未接到通知,对这两项未施工的项目有省四建在庭审中当庭递交的未完工程项目款24,826元的退款结算书所证。
敦煌大酒店对退款结算书既未举出反证,也未提出异议,该未完工程款应从工程欠款中扣除。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赔偿工程质量未达优良的违约金9万元的反诉请求,因造成一楼墙体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不是省四建一方所为,故这一反诉主张不予支持;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赔偿工期延误违约金7,932,494元的反诉请求,由于其多次修改设计、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造成停工,使工程不能按期竣工,责任不在省四建;且工程已投入使用近三年才提出反诉,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该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赔偿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5,355,640元的反诉请求,因其未提供造成损失的具体构成和相关合法证据,且该工程未经国家职能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4项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3项的规定,其责任应由自己承担,该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敦煌大酒店要求确认1995年10月10目与省四建签订的80万元《协议书》为无效合同,因该协议符合1993年5月双方签订的第一份合同的精神范围,是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应认定合法有效,对这一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返还已超付的工程款771,359元及利息、231,408元、保修金1.550.815元的反诉请求,因中国建没银行敦煌市支行的结算书由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给予了认可,而且工程款结算审核单位是大酒店自己委托的,该反诉理由不能成立;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赔偿审计支出682,995元的反诉清求,因敦煌大酒店未向法庭提供支出审计费的任何票据,且该项工程价款已由建行审计核定,敦煌大酒店单方再审计,违反双方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其审计费用应自己承担。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
一、省四建与敦煌大酒店所签订的《建没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书》均为有效;
二、敦煌大酒在给付省四建工程款5,776,479.60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付清;
三、省四建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四、敦煌大酒店工程一楼非承重墙体裂缝问题,应增设墙基地梁,进行加固,在判决生效二十日内,省四建做好加固维修施工的准备工作,承担全部加固费用的30%;敦煌大酒店做好施工队伍进场前的有关准备工作,承担全部加固费用的30%;第三人西北设计院拿出加固整改设计图,承担全部加固费用的40%;
五、敦煌大酒店其它反诉请求予以驳回。
敦煌大酒店和西北设计院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敦煌大酒店上诉称:敦煌大酒店主楼一楼墙体出现变形、开裂、地基下陷等严重质量问题完全是由省四建施工中造成的:一审法院委托的约鉴定人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与省四建共同属于甘肃省建设委员会,敦煌大酒店工程是经其复验、推荐,才被评为省优质工程的,其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请求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和责任重新委托中国质量检测中心子以鉴定;一审法院对工程重大质量问题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予以回避,依据甘肃省质量监督总站的错误鉴定结论由相关各方分摊责任,违背事实和法律:根据甘肃省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证明建设银行的工程款结算违背客观事实,是虚假的,请求重新委托有关部门据实进行结算:一审判决主文的第四项缺乏可执行性。
西北设计院上诉称:甘肃省质量监督总站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鉴定内容不真实;敦煌大酒店质量事故的真正原因是省四建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并使用了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与设计无关,一审判决对于设计部门责任的认定和判决是错误的;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既然认定敦煌大酒店的反诉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又基于省四建的认可,由相关各方承担责任,不但相互矛盾,而且省四建的认可不能表明西北设计院也认可;敦煌大酒店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质量问题,责任应由敦煌大酒店自行承担;敦煌大酒店与西北设计院之间是委托设计合同关系,应依设计合同约定。
省四建答辩称:省四建依据合理、合法的结算向敦煌大酒店索要工程款是正当的;甘肃省建设委员会、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与省四建属子不同的政府部门、职能机构和企业,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条例》的规定,敦煌大酒店将未经验收约工程投入使用,质量责任应由自己承担;鉴定意见是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一审法院的依法委托,组织在甘肃的建筑行业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权威人士,依照建筑设计规范及法规,通过实地检测、分析论证后得出的科学结论;敦煌大酒店要求省四建赌偿22,613,105元损失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省四建对于鉴定结论中自身责任的认可与敦煌大酒店反诉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是两回事;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最高院审理后认为:省四建与敦煌大酒店签订的四份合同(协议)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应认定有效;敦煌大酒店主张双方于1995年10月10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没有依据。根据双方1993年5月8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以建设银行审定价为准;中国建设银行敦煌市支行会同省四建、敦煌大酒店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所作的结算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应认定有效;敦煌大酒店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及签字认可的工程款额支付拖欠工程款5,776,479.60元及利息;敦煌大酒店以自已单方委托甘肃省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依据,主张建设银行的工程款结算是虚假的,证据不足,重新委托结算的请求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不予支持。
省四建将敦煌大酒店工程交付后,敦煌大酒店应依法履行其申请验收义务,但由于其不交纳相关费用,致使工程未能验收,对此敦煌大酒店应负完全责任。由于敦煌大酒店采用框架结构,目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仅限于一楼,对此敦煌大酒店、省四建、西北设计院均予以认可。敦煌大酒店请求省四建、西北设计院、地质队赔偿因严重工程质量特别是一楼客房部非承重墙裂缝问题造成的损失等,由于敦煌大酒店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和国务院《建筑安装条例》“工程未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规定,敦煌大酒店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发包方和使用方敦煌大酒店自行承担责任。
但鉴于省四建对于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鉴定结论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责任予以认可,且对于一审判决其承担敦煌大酒店工程一楼非承重墙体裂缝加固费用的30%未予上诉,可准予省四建对于敦煌大酒店一楼的整改工作承担相应的费用。敦煌大酒店一审中以省四建为被告,西北设计院、地质队为第三人提起的反诉,因其与西北设计院、地质队属另外的法律关系,其对西北设计院、地质队的诉讼请求超出本案的反诉范围,一审法院将其作为反诉一并审理不当,敦煌大酒店可依据委托设计合同和委托勘探合同另行对西北设计院、地质队提起诉讼。
据此,最高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维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甘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二、变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甘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敦煌大酒店自行承担一楼非承重墙体裂缝的整改加固,省四建承担其费用的30%。案例评析
本案所涉工程质量的缺陷(工程一楼非承重墙体下沉裂缝)是由多方原因造成的,首先,设计单位西北设计院对该工程的个别部位设计违反了国家颁布实施的规范标准,诸如一楼墙体应设计基础梁而未设计,将砌墙体直接座落在回填土薄厚不等的垫层土,一楼地基下直埋管道而不设置检漏地沟等,因而未能有效解决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的影响”,为一楼墙体下沉裂缝埋不了无法回避的隐患。设计单位对此质量问题应承担重要的责任;其次,施工单位省四建在施工过程中,回填土的压实系数未达到设计要求;自购的排水管个别管璧厚度偏薄,加之个别地段管道埋置的设计违反规范标准,导致使用不久出现破裂、跑水等原因,对造成地基不沉,墙体开裂应负直接责任;再次,建设单位敦煌大酒店违反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在未采取任何防水措施的情况下,在大楼周围6m内种植草坪、花坛,并采用漫灌式浇水,致使大量排水渗入楼体地基下;由于一楼未设计基础地梁,加速了地基下沉,恶化了一楼墙体的裂缝;对此质量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对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的各方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本案在敦煌大酒店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工程未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规定,认定敦煌大酒店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发包方和使用方敦煌大酒店自行承担责任,但鉴于省四建对于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鉴定结论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责任予以认可,且对于一审判决其承担敦煌大酒店工程一楼非承重墙体裂缝加固费用的30%未予上诉,可准予省四建对于敦煌大酒店一楼的整改工作承担相应的费用。
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均以失效。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9月29日公布,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对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质量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篇: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报告
院(系)经管学院 专业班级14工程管理2班 姓名 学 号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报告
墙体裂缝
(一)工程缺陷描述
该工程缺陷位于**学院江北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2123教室的墙体上。裂缝沿着门窗洞口约成45度呈正八字形状,裂缝位于层数较低,荷载轻的部分。(二)地基不均匀沉降原因分析
1、房屋地基土层分布不均匀,土质差别较大是发生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客观原因。
2、主观原因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多与设计有关,例如:①地基处理方案和基础设计不协调或在同一建筑物基础下采用多种地基处理方法。②由于建筑立面的错层,平面的变化引起荷载不均匀,如处理不好,可以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③当房屋纵墙刚度较差时,由土壤的应力扩散作用,房屋两端应力逐渐减小,可以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三)处理措施
设置降低观测点,及时掌握新沉降数据,减轻建筑自重,同时在做好对裂缝的勘察,掌握裂缝开展规律以后,在根据裂缝的程度,对结构进行加固措施。在新的建筑中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有减轻建筑自重、设计圈梁构造柱增加建筑整体性。
第五篇:土木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
土木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
确保和提高土木工程质量是土木工程界得永恒的主题。
土木工程中产品的特性是其产品的适用性、安全可靠性和耐久性的总和。土木工程的质量与人们的居住、生活和工作,与各行各业的建设、生产和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投入、产出和规划休戚相关。它的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的缺陷、破坏、事故乃至倒塌带来的严重性和灾难性十分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正确分析、判断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的能力。并且能够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
质量事故分析分为(1)观察记录事故现场的全部实况(2)收集、调查与事故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文件(3)长出可能产生事故的所有因素(4)从上述全部因素中分析导致原发破坏的主导因素,以及连锁破坏的其他原因(5)通过现场取样的实际检测、理论分析或结构构件的模拟实验对破坏现象、倒塌原因加以论证。(6)解释发生质量事故的全过程(7)提出质量事故的分析结论和应该吸取的教训,对事故责任进行仲裁。一般质量事故应该遵循以下六点基本原则:(1)信息的客观性(2)原因的综合性(3)方法的科学性(4)过程的回顾性(5)判断的正确性(6)结论的教育性。
现在就以一个案例来总结和归纳工程中的质量事故问题。
一、事故概况
2001年 8月 20日,上海某建筑公司土建主承包、某土方公司分包的上海某地铁车站工程工地上(监理单位为某工程咨询公司),正在进行深基坑土方挖掘施工作业。下午18点 30分,土方分包项目经理陈某将11名普工交予领班褚某,19点左右,褚某向11名工人交代了生产任务,11人就下基坑开始在14轴至15轴处平台上施工(褚某未下去,电工贺某后上基坑未下去)。大约20点左右,16轴处土方突然开始发生滑坡,当即有2人被土方所掩埋,另有2人埋至腰部以上,其它6人迅速逃离至基坑上。现场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准备组织抢险营救。20时10分,16轴至18轴处,发生第二次大面积土方滑坡。滑坡土方由18轴开始冲至12轴,将另外2人也掩没,并冲断了基坑内钢支撑16根。事故发生后,虽经项目部极力抢救,但被土方掩埋的四人终因窒息时间过长而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该工程所处地基软弱,开挖范围内基本上均为淤泥质土,其中淤泥质粘土平均厚度达
9.65米,土体坑剪强度低,灵敏度高达5.9这种饱和软土受扰动后,极易发生触变现象。且施工期间遭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影响,造成长达171米基坑纵向留坡困难。而在执行小坡处置方案时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造成小坡坡度过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目前,在狭长形地铁车站深基坑施工中,对纵向挖土和边坡留置的动态控制过程,尚无比较成熟的量化控制标准。设计、施工单位对复杂地质地层情况和类似基坑情况估计不足,对地铁施工的风险意识不强和施工经验不足,尤其对采用纵向开挖横向支撑的施工方法,纵向留坡与支撑安装到位之间合理匹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该工程分包土方施工的项目部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在基坑施工中,采取分层开挖横向支撑及时安装到位的同时,对处置纵向小坡的留设方法和措施不力。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上海五建对基坑施工中的动态管理不严,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3、主要原因
地基软弱,开挖范围内淤泥质粘土平均厚度厚,土体坑剪强度低,灵敏度高受扰动后,极易发生触变。施工期间遭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导致底层渗水软化,锚杆锚固力降低和钢构件锈蚀,造成长达171米基坑纵向留坡困难。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造成小坡坡度过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土方施工单位
l、在公司范围内,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的大检查,在内容上重点突出各生产安全责任制到人、权限和奖惩分明,在范围上重点为工程一部、工程二部和各项目部。
2、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网络。公司安全设备部要增设施工安全主管岗位,选配懂建筑施工的,具有工程师职称和项目经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加强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规范的培训和进修,获取施工员、项目经理等各种施工管理上岗资格。并加大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
4、严格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部门和员工的考核、评优、续约、奖励等均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由公司施工安全负责人负责,细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弥补过去制度中在安全交底、民工安全教育、与甲方及各施工单位协调配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6、结合公司ISO9000贯标工作,严格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管理等工作。
7、在全公司上下,特别是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的大教育,重点解决如下认识问题:安全生产与企业生存的关系;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生产的原则与实际施工中和甲方可能发生的碰撞等,做到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高度上来,把认识统一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的实际上来,以利于举一反三,将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警钟长鸣。
监理单位
1、吸取此次基坑塌方事故的深刻教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贯穿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中。切实加强对施工方的监控力度,尤其要强化安全生产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签发书面监理通知,责令施工方整改,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2、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的落买,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监理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包括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一项工作均处于可控和可追溯状态,确保每位监理人员的工作均有效可靠。
3、进一步加强对工地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工作教育。组织进行安全监理工作的心得交流,不断提高每位监理人员的技术和监控水平及早发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底开放,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严重疏忽工程质量,片面追求高额利润,盲目之魂生产,置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指使一些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轻则出现裂缝、破损,重则倒塌照成人员伤亡的悲剧。对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快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二,必须加强材料质量的进口关,搞活建材市场,促进建材市场,疏通流通环节,推动建筑业的发展。第三,设计不合理,达不到质量要求或出现根本设计错误,都将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后果,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先要熟悉图纸,发现疑问及错误及时提出,不能盲目按图施工。第四,当前建筑市场处于过渡时期,管理跟不上,市场不规范造成某些混乱,譬如无证施工、无照施工、超级施工、层层 转包、出卖证照、冒名顶替、资质不符等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提高。
在当今这个资讯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论是制造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建筑产品的质量,否则,将会被市场无情淘汰。因此,注重提高产品质量是一个现代成功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上所述,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关键还是在于人的管理、监督等。我们要有防范意识,预防为主。因为从项目部经理到每个工人在思想上应该有高度的质量意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在行动上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验收标准,每道工序实施层层监控,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和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交付满意工程。
有时缺陷虽小,但往往造成大的事故.如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的原因在于一块不起眼的塑料泡沫存在质量问题.所以在现实社会中,大到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小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去积极的改变我们的质量观,当我们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健康正确的质量观时,我们的社会更加的繁荣更加的和谐.生活中保护自己,从而把握好我们的质量关,生活中我们要奉献自己,从而我们要拥有好正确的质量观!
通过对这次质量事故的学习,让我对质量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意识上更有所提高。所谓质量观,是生活工作中我们每一个人对质量的认识和对质量问题的观点。它决定了我们质量态度和行为的价值取向。落后的质量观必然产生消极的质量态度,和不适宜的质量行为,从而制约产品质量的提高,甚至导致产品质量下降;而先进科学的质量观,必然会使我们的质量提高一个台阶!
希望通过学习,让我们的质量意识,质量观,从不同程度上都有所提高。要引以为戒。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