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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类项目申报指南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30-790061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11-09 22:21:44 来源:网络

内贸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或改造升级项目

(一)申报对象。

乡镇农贸(集贸)市场须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以农产品零售交易为主,农产品交易额占市场总交易额60%以上。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排水沟、摊位台板、道路硬化、市场顶棚、冷链设施等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快速检测等附属设备设施建设。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70%且不超过50万元。

二、大型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新建或续建专业(批发)市场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检测系统、监控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质量追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直接费用;支持大型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利用互联网做强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等转型升级;支持商贸集聚区开展基础设施、线上线下、统一交易结算平台等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支持。

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一)申报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种植、流通、加工、冷链仓储运输的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配套冷链设施(产地预冷设施、冷链物流销售网络设施)、骨干冷链物流中心、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等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支持。

四、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新建、续建或扩建电子商务园区项目企业。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物流、运营中心、供应链、产业孵化、交易平台、信息软件、设计研发等内容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的30%进行补助。

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项目,开展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智慧物流、仓储、分解等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的3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五、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试点项目

(一)申报对象。

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并且完成一定出口额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各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对2020年9月至12月完成4000万元出口额的企业,参照不高于“一美元两分”给予奖励。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六、支持崇左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崇左市商务局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崇左综试区规划编制、公共清关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三级节点、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龙头企业扶持业务量奖补等方面建设。通过以上项目实施,完善“两平台、七大体系”建设,争取2021年崇左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达5000万单,入驻企业达20家。

七、支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支撑孵化体系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区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支持跨境电商支撑服务和孵化体系建设,对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数量在100家以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八、商圈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一)申报对象。

中心城市商圈管理机构。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1.支持内容:支持以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为基础,建设涵盖“数字商务”“数字营销”“数字生活”“数字管理”“数字服务”等内容的综合管理平台,同时将数字城管、市场监管、智慧消防、智慧交通数据与平台实现共享,打造数据资源共享的数字商圈。支持通过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应用,在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零售实体店、餐饮等多维多业态组成的商圈内实施“1+N”数字化改造,加快智慧灯杆、智能导视牌、广告牌系统及无障碍地图服务等设施或新基建的建设和应用。支持发展“直播+电商+线下”,培育智慧型、体验性等商业新模式。

2.支持标准:按项目有效投资的3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不超过1200万元。

九、夜间经济主题活动项目

(一)申报对象。

实施夜间经济建设项目的运营单位。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1.支持内容:支持夜间集聚区街景、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形象提升工程以及休闲设施、水电气供给、餐饮油烟处理、移动公厕、环卫设施等建设。支持夜间特色美食街区、夜间集市、夜间经济聚集区等夜间经济载体建设。支持老字号进驻商业街开设经营专区和门店改造提升。

2.支持标准:按照每个项目有效投资的3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100万元。

十、品牌连锁便利企业标准化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注册和经营地在广西的品牌连锁便利店经营单位。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1.支持内容: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建设前置仓和云仓,加快连锁便利企业共享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采用数字货架、电子价签、无线射频等技术提升门店智能化水平。支持发展智能零售柜等新型便利零售终端。

2.支持标准:对每个项目按照有效投资的3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

十一、市场运行监测项目

(一)申报对象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1.支持内容。一是支持辖区内商务部市场监测、广西市场运行监测及自治区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定监测项目等样本企业信息员补贴费用。二是支持各市开展与市场运行监测相关服务采购,含驻场人员及数据墙开发等费用。

2.支持标准:一是样本企业信息员补贴。(1)广西市场运行监测系统,监测样本企业信息员补贴金额不超过2500元/人/年。(2)商务部市场运行监测系统,日报、信息泵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3000元/人/年;周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2500元/人/年;旬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2300元/人/年;月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2000元/人/年;季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1000元/人/年;年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500元/人/年。涉及同时报送信息泵、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2项(含)以上的企业,该信息员补贴按最高项支持,不累加。启动临时日报制度30天及以上的,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增加1000元/人/年;临时周报制度15次以上的,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增加300元/人/年。(3)涉及同时报送广西和商务部市场运行监测系统信息的样本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3500元/人/年。(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重点监测边境地区重点超市、各市重点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企业样本,日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3500元/人/年,周报企业信息员补贴不超过2500元/人/年。各市在不超过每项最高标准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市企业数据报送数量及质量,适当调整补贴金额,鼓励企业积极报送数据。二是市场运行监测相关的服务采购,400万人口以上设区市支持金额不超过25万元,300万人口以上设区市不超过20万元,其余城市不超过15万元。

十二、地市品牌促消费活动项目

(一)申报对象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各市组织开展家电、汽车、百货、特产等品牌促消费活动项目,项目费用用于活动策划设计执行、场地租用、器材租赁、现场布置、运输、邀请经销商和采购商、新闻报道、宣传推广等,不可用于消费让利和发放礼品。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十三、“桂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项目

(一)申报对象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组织本市首批“桂字号”区域公用品牌下的龙头企业抱团“走出去”开展展销、推广、对接、洽谈、宣传活动,或邀请采购商“请进来”到本地举办大型产销对接活动。

项目费用用于活动策划设计、场地租用、现场布置、产销对接、展品储运、器材租赁、宣传推广、参展补助、新闻报道、采购商人员邀请等方面。每场活动最高支持标准不超过30万元。

十四、2019年高质量培育“小上限”项目

(一)申报对象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经统计部门确认为2019年新增的首次上限入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的企业(含大个体工商户),2020年仍在库、且增速高于所属行业全区平均水平的,2021年给予每家(每户)一次性奖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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