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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方案(范文大全)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30-940623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3-09 09:32: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方案

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方案

为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的通知》(梅政综〔202_〕47 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坚决制止和妥善解决农村出现的耕地抛荒撂荒等现象,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二、整治范围与目标

全镇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耕地,涉及 21 个村。按照“宜农则农、宜经则经”的原则,通过落实整治措施,在 202_ 年底前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全面复耕复种的目标。

三、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 月 20 日至 5 月 13 日)。各村组织开展摸底工作,摸清本村抛荒撂荒耕地具体位置、面积、承包人和适宜种植类别,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整治方案。于 5 月 13 日前将摸底调查结果以及整治方案经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书面上报镇政府。

2、集中整治阶段(5 月 14 日至 12 月 31 日)。6 月 30 日前完成50%整治任务,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9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9 月 25 日开始市县

等各级开展实地抽查;12 月上旬开始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四、奖惩机制

1、202_ 年 10 月 1 日后,村抛荒撂荒累计面积 5 亩以上的,市级给予村集体黄牌警告;县级对包村干部问责;镇对村主干给予问责。全镇抛荒撂荒累计面积 30 亩以上的,市级给予镇政府红牌警告;县级对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问责。

2、市、县两级开展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整治措施不力的,进行效能问责。

3、年底前,完成任务前三名的乡镇,在市财政分别给予 10 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基础上,县财政也分别再给予 10 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4、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镇政府将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拔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

五、督导落实

1、镇政府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耕地抛荒撂荒整治责任制。镇政府承担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治工作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村级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

2、镇政府将成立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工作督导组,不定时开展督导工作。

3、各村每周四下午将《村级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 2)以及工作进展情况经村主干签字后上报镇政府。

4、将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成效纳入各村主干绩效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村,扣除当年绩效工资。

第二篇:安仁县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考核办法

安仁县关于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严厉制止耕地抛荒的考 核 办 法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乡镇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严厉制止耕地抛荒工作进行考核。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21个乡镇。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百分制考核)

(一)领导重视(10分)

成立了“制止耕地抛荒、提高耕地效益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制止耕地抛荒工作责任制的记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二)措施有力(40分)

制定了制止耕地抛荒实施方案(10分);召开动员会,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10分);层层落实责任制(10分);定期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摸清底子(各村有登记簿),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10分),否则相应扣分。

(三)控制抛荒(50分)

1、全年性抛荒面积控制在总耕地(水田)面积 2%以内(记 1

2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季节性抛荒面积控制在1%以内(记2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

三、考核组织和办法

(一)考核组织

成立“安仁县制止耕地抛荒、提高耕地效益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徐本华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小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久南、县政府副县长周济兴、县委调研员陈塘发任副组长,政府办、财政局、农办、农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粮食局、统计局、人民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在农业局办公,具体负责全县耕地抛荒情况综合、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年末考核与季节考核、乡镇自查与专门班子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其中专门班子抽查主要以听、查、看、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抛荒界定。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耕地承包者或经营者自己原因,造成耕地全年没有种植作物的属全年抛荒;自然条件一年内适宜种植两季作物只种植一季,属季节性抛荒。

2、定期抽查。早、晚稻种植结束后,被考核单位必须将本乡镇制止抛荒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送“县制止耕地抛荒、提高耕

地效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按20%的比例抽查到村(每个村抽1-2个组)。

3、年终考评。以抽查情况为准,结合平时“两办”督查的实际情况进行年终综合考评。凡乡(镇)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在2%以内和季节性抛荒面积在1%以内视为达标;全年抛荒面积超过2%和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1%则视为不达标乡镇。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奖励措施

1、对考核达标的乡镇,按得分高低对前六名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202_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

2、对考核达标且获得全县考核得分第一、二、三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授予记功嘉奖。

(二)处罚措施

1、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2、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在县全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中酌情扣分。

第三篇:努力制止耕地抛荒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努力制止耕地抛荒,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在全乡农村、农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市、县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并结合复和实际,安排部署制止耕地抛荒和粮食生产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紧迫感

近几年来,农民的负担逐步减轻,生活上有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普遍上涨,农村青壮年纷纷外出务工,耕作劳动力相对减少,社会工价又在大幅度攀升,而粮价过低等诸多因素,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不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耕地抛荒日益严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我们。就复和而言,形式也不容乐观,全乡共有耕地面积7461亩,人均耕地不足3分, 大部是单季稻,且抛荒比较严重。尚未耕种土地将近一半,虽然我们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镇,但是除了煤碳之外没有其它可支撑的资源和产业,如果不在农业特色上下工夫、找出路、求发展,必将在新一轮发展中落后,加重农村社会的落后,不利于民生的改善,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将成为我们今后的一项迫切任务,需要在坐的各位乡村干部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把它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强化措施,努力制止耕地抛荒

今年,我们要以上级文件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市、县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强基础、抓特色、扩规模、促增收,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生产。

1、建立耕地流转约束机制。在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抛荒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对因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户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其承包的耕地并重新发包。承包方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2、要制止耕地污染改善耕作条件。乡村两级要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严防工业“三废”污染农田,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谁恢复”的原则,督促污染企业治理被污染耕地。对耕作条件较差的稻田尤其是“高岸田”、“天水田”要指导农户改种,对水毁沙压耕地,要根据损毁程度组织农民修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及时复耕。

3、完善补贴机制。今年国家又加大了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十项优惠政策,增加了粮补、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每亩补贴资金达109元(见宣传单)。我们将严格按照“谁耕种,谁受惠”的原则落实粮补政策,对抛荒的耕地一律取消各项补贴。

4、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县政府专门就制止耕地抛荒下发了《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意见》,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造成耕地抛荒的,取消该单位本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先进单位和相关单项先进评比资格,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对相关单位及相关行政村进行通报;抛荒特别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鼓励发展大户种粮,凡种植50亩以上的农户,县里按中央粮补资金对等奖励。对生产能手及集约化经营等从事农业生产的带头人,县里给予政策扶持与奖励,对在制止耕地抛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村和个人,报请县政府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5、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联动机制。各村村支书、主任、组长为本村、组制止耕地抛荒第一责任人。

6、加大督察和考核力度。乡制止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的耕地抛荒进行检查摸底,把制止耕地抛荒和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狠抓当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广泛宣传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多种田、种好田、多产粮。同时加大对《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止耕地抛荒相关精神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一分耕地不闲、一分闲田必种。

2、狠抓粮食生产。村组干部要带头作表率,先确保自家耕地不抛荒。乡里成立了以书记为顾问、乡长为组长的制止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各村、组要成立相应的制止耕地抛荒领导小组,组织劝耕工作组,对抛荒不超过1年的耕地劝耕或组织代耕, 以组为单位对本村、组已经抛荒的田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粮种补贴面积进行核查。

同志们,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对复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大家也要清醒认识到这项工作任务繁重而紧迫,需要大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回去以后认真组织落实,千方百计完成任务!

第四篇:XX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方案

XX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_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

“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

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_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附件:限期复耕通知书

附件

限期复耕通知书

你户(经营主体)位于

耕地,面积共计         亩,经调查核实,现已处于撂荒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限你户(经营主体)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起_ _ 天内恢复耕作。逾期不复耕的,交由村集体进行委托管理。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将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村委会

年   月  日

第五篇:乡镇202_年抓好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乡镇202_年抓好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下大力气抓好早稻栽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一保二稳”的目标,制定如下防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一、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或电话告知其本人。

二、调查摸底

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

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复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由村集体将收回的耕地进行发包;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通过镇、村二级做工作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

四、检查验收

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继续耕地撂荒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村委会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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