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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五篇模版)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30-666764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08-31 07:28: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方略,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打好防控疫情“阻击战”、就业扶贫“强攻战”、技能扶贫“提升战”、社保扶贫“兜底战”,巩固提升“接续战”,确保有就业意愿未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符合参保条件贫困群众养老保险全覆盖,为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努力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勇争先、走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好防控疫情“阻击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受阻,就业收入减少,面临返贫、致贫风险。各乡镇人社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因疫情失业返贫,努力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1.全面排查疫情影响。依托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力量,运用贫困户居住地网络化管理成果,采取微信、电话等形式定期联络对口帮扶贫困劳动力,关心他们的健康、生活和务工情况,调查收集贫困群众就业意愿、技能水平、生活困难,全面梳理排查贫困群众受疫情影响的致贫返贫风险问题,建立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动态监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贫困劳动力反映的卫生防疫、生活保障等方面困难,要第一

时间转交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单位)

2.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20 条措施》,分类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对有生活困难的,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救助,确保不愁吃穿;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不缺技能;对有创业愿望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确保不差资金;对无法外出的,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增设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受疫情影响贫困劳动力。(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创贷中心、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贫困农民工安全返岗。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4 号)部署,摸清贫困农民工集中返岗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点对点”包车直达运输复工,稳妥做好农民工抵达交接,确保贫困群众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县就业局)

(二)全力打好就业扶贫“强攻战”。深入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政策、着力稳定就业岗位、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拓展扩面。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涉农扶贫整合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科学制定就业扶贫资金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倾斜支持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

大的行政村,保障就业扶贫资金支出需求得到有力满足。

(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要全面梳理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兑现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一要全面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认真贯彻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 号)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简化申领材料,加快拨付速度,提高补贴发放到位率,实现应发尽发。二要跟进落实扶贫车间补贴。按照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赣扶字〔2019〕15 号)规定,对经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主动跟进掌握吸纳贫困劳动力情况,及时落实吸纳贫困劳动力补贴、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三要精准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要进一步完善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签订、安置退出、日常管理和补贴发放等工作,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和过渡性就业的作用。对年龄过大、不具备劳动能力、以及消极怠工、不在岗的人员及时清理出扶贫公益性岗位,坚决杜绝挂岗取酬、轮流坐庄现象发生。四要及时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 号)对实现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政策扶持,按规定落实好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五要提前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对今年毕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中的高校毕业生,争取在毕业前将每人 1000

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到学生手中。六是主动落实疫情期间就业补贴。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府发〔2020〕3 号),在省、市、县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对新招用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企业 300 元的补贴和 5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七是严格落实培训补贴。要按照劳动者真实培训意愿,组织国家扶贫网中认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扶贫培训,发放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切实提高补贴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八是同等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要按规定同等落实就业见习、创业孵化等各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广短信微信、视频招聘、远程面试、招聘直播等新型线上就业服务,积极引导贫困群众通过手机、电脑等自助渠道了解信息、寻找工作,申请补贴、递交材料,实现“零跑腿、免接触、不见面”办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对接合作,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动更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促进更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要坚持分区分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线上招工活动,发布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引导和鼓励贫困劳动力到县工业园区有序转移就业,确保完成全县园区企业新招工人 4900 人的任务。(责任单位:县就业局)

(三)全力打好技能扶贫“提升战”。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职业培训供给,拓展线上培训阵地,积极开展扶贫技能培训,推动技能扶贫提质增效。

7.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部署,按照省人社厅下达培训计划和专账资金使用指导计划,全县提取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 1929 万元,确保完成 1.75万人次补贴性培训任务。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力度,深入推进技能脱贫行动和深度贫困村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力争到2021 年底使我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数总量的比例达到 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2%以上。(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不断拓展线上线下培训平台。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托“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线上培训,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加大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线下培训力度,加强贫困劳动力项目制培训,引导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依托人社部门网站、微就业公众号、乡村公告栏等载体,定期公布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范围,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自主选择。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工作目标,结合就业培训意愿、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员、电子操作、中式烹调、电子商务、砌砖工等紧缺急需工种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 1-2 门就业技能。组织创业意愿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创业实训等灵活多样的创业培训,帮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实现脱贫。(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打好社保扶贫“兜底战”。持续实施社保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继续落实财政代缴参保制度,逐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推动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兜底保障。

10.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引导贫困人口自觉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落实贫困人员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率达到 100%。扩大贫困人员社保覆盖范围,在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将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办理等个性化服务,推动参保,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居保局)

11.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要对 65 周岁以上(含65 周岁)的参保居民加发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在核定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的 2%。(责任单位:县居保局)

12.确保工伤风险可防范。加大对企业工伤参保宣传力度,重点对预防重点领域,即工业园区制造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尘肺病防治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以国家、省、市举办的“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为依托,以我市开展的工伤保险相关宣传活动为载体,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自行举办的宣传活动为补充,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同时发放工伤参保资料带入贫困户家中,特别对务工人员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意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防止贫困劳动力因工伤致贫返贫。(责任单位:县社保局)

(五)全力打好巩固提升“接续战”。聚集全县剩余 919 人未脱贫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且贫困人员较集中的村和定点帮扶村实行挂牌督战,持续推进人社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断健全人社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人社扶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13.持续推进人社扶贫整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要求,在扶贫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开展中央专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市脱贫成效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对标认领,主动举一反三,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分类实施整改。各单位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抓实、抓深、抓细问题整改,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整改措施、亲自察看整改现场、亲自把关整改销号,集中全系统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不断提高人社脱贫攻坚质量,常态长效巩固人社脱贫成果。(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14.不断健全人事人才扶贫机制。放宽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加大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贫困地区支农和扶贫类服务岗位开发和招募力度,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

(责任单位:局人事股、局专技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切实增强驻村扶贫实效。继续加强各单位扶贫驻村干部管理,保持驻村帮扶组和工作队人员稳定,切实做到人员不撤、扶持不减、工作不变。要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挂点村“两委”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谋划疫情防控结束后的帮扶工作思路,全力帮助挂点村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争取项目、务工就业、增加收入,确保贫困群众全面脱贫、稳定脱贫、长期脱贫。(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

第二篇: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主动认领、积极作为,履行好了行业牵头部门、镇村帮扶牵头单位职责,落实“三个捆绑”责任,促进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政策有力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部门责任,精准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一)履行行业牵头部门职责,专项扶贫精准有力度。一是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制定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年初计划方案,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履职行业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县级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行业基层工作,结合上级重大行动部署,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导督查,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时清零销号。二是根据行业扶贫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协同卫健部门、乡镇(街道)摸清全县贫困人员信息家底,与县脱贫办、县社保局、居保局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动态更新,保障贫困人员信息完整、准确。三是按照行业扶贫政策要求,从16年起政府购买基础医疗保险费,从2018年起由政府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三类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紧紧围绕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十五条措施”,在全县2.08万余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中,转移就业规模达1.5万余人,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扎实推进人社部门行业扶贫工作。

(二)履行帮扶责任单位职责,点对点扶贫更精准。一是结合帮扶贫困村实际,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年初帮扶计划,与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帮扶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按帮扶单位职责要求进行走访,与镇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对近期工作进行研讨。经过协助,组建了村集体企业“县云家乡村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修建了功率3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两处等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实现年网上售电2万余元。特别是拖延数年的4社道路2019年底全部硬化,基本实现了全村社社、户户通硬路;

同时协调县燃气公司,为全村安装天然气。近年来,全村修建了347平方米新的村办公室(包括文化室、卫生室)、1200平方米文化广场一个、公共卫生厕所三个、分类垃圾池26个、安装太阳能路灯146盏;

修建了入院路4公里、生产作业道1.7公里、通社路7.58公里、囤水田埂6根、水利桥一座、河道大坝一处,大院供水二处,cd级危房改造35户、易地搬迁6户、一般危房加固25户,改厨3户,改厕12户。二是2015年开展帮扶工作以来,从机关、二局部门先后选派精干力量44人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工作组组长1人,驻村第一书记3人次,驻村工作队队员4人,部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人员29人次,“千人下基层”7人,常态化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走访慰问,下派人员严格履职,全部脱产、吃住在村,经费按月保障到位。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入户排查、核实、走访,人均达8次/年以上,主管领导调研超6次/年,分管领导超10次/年,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督促镇村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切实加强了“五个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代缴等扶贫帮扶力量和涉及“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疫情防控、流行性疾病预防、非洲猪瘟防疫、城乡结对共建等系列惠民利民、感恩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力量,18年至今县人社局、机保局、中学在荣家沟村集中开展以购代扶4次,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34693元;

开展帮扶单位和干部对帮扶镇村、帮扶对象捐款、“以购代扶”、“以赠代捐”、扶贫消费等系列活动,共计20万余元。

二、就业扶贫为首,精准实策,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强化资金保障,打好脱贫攻坚之战

开展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扶贫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共拨付1212.71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926.89万元,就业扶贫专场招聘93.52万元,培训补贴资金157.8万元,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4.2万元,贫困劳动力创业补贴15万元,有组织劳务输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0.30万元,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15万元。

(二)多渠道强化宣传,夯实就业服务之基

全方位梳理制作“就业扶贫政策清单”下发至县域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同时,利用公共招聘网、创业微信平台等媒介载体以及“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等活动载体,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

(三)开发扶贫公岗,编牢兜底保障之网

开辟兜底保障就业之路。按“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在全县87个贫困村、510个插花式非贫困村先后开发“乡村保洁”、“疫情消毒员”等公益性岗位1651个,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3638人次,按月拨付岗位补贴320元/人.月,并为其全部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支付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926.89万元。

(四)开展专场招聘,搭建双向选择之梯

为着力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61场和“送岗位信息下乡”70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36850余条,帮助就地就近就业11800余人。

(五)开展劳务输出,启动转移就业之车

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就业,精准就业服务,全力摸清劳动者省内外就业意向和返岗时间的基础数,加强与成都富士康、浙江嘉善劳务输出对接,实施“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输出服务,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并拨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0元。

(六)强化技能培训,共建能力提升之家

扶贫先扶智,培训长本事。县人社局坚持人社、财政、纪委等部门参与制度,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意愿、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行动,有针对性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扶贫专班培训1608人,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七)加强区域协作,构架转移就业之桥

巩固扩大劳务输出基地,加强与成都双流、重庆大足等外地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合作,增大劳务输出量,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540余人。

(八)落实创业政策,夯实创业成功之基

一是宣传并贯穿落实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9人3132.5万元,破解创业资金瓶颈。二是进村入户宣讲创业政策,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并进行创业指导,促进王天呈、罗辉木等15名贫困劳动力创业成功,按规定拨付了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鼓舞贫困劳动力创业信心。

(九)建设服务载体,畅通就业服务之路

建设孵化载体。建立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为本县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培训指导、政策咨询等孵化服务。截至目前,已孵化创业成功501人,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134人;

建设示范载体。将石佛镇荣家沟村、金顺镇水竹村打造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

建好就业载体。全面走访调研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办“就业扶贫车间”,并成功创建“就业扶贫车间”22个,大量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建设模范载体。将县云家乡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龙友蚕桑专业合作社、聚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建设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建设信息载体。抓实“一库五名单”建设,定期更新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实名制信息库,动态掌握其就业创业状况、培训需求等;

建设服务载体。全力推进全县21个乡镇(街道)、178个中心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社保扶贫为辅,精准代缴,促进贫困人员老有所保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根据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从2018年起由政府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18年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6625人,2019年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2329人,截至2020年10月底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1768人。

(二)全面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根据川人社办发〔2018〕201号文件,对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实施后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2018年12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年限不再补缴。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2018年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20437人,2019年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35275人,截至2020年10月底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39837人。

第三篇: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xx年是“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役要打好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20xx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实施,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实现“十三五”脱贫攻坚良好开局。

2.目标任务:举全市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实现精准帮扶取得新成效,精准脱贫取得新突破,完成4个贫困村出列、XX.X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3.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出台脱贫攻坚系列配套文件,打好政策组合拳;按照脱贫攻坚责任分工要求,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措施,制定部门、行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指导各地制定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谋划好到村到户精准帮扶的政策措施。

4.建立精准扶贫数据管理机制。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数据管理机制,实现对脱贫攻坚的精准化管理;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开展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建立定点扶贫工作考核机制。

5.建立脱贫成效评估和退出核查机制。制定完善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的核查办法,强化扶贫对象退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开展脱贫人口核查工作,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全面完成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计划。

6.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反馈机制。县区党委、政府对重大涉贫事件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工作的指导,市扶贫办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工作的具体事宜。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7.完善扶贫资金投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县级扶贫资金整合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集中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监察和审计稽查,第四季度对各县区进行扶贫资金审计,其中:市级审计濉溪县,三区开展交叉审计。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8.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开展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加大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和考核力度,对考核不称职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第一书记及时调整或“召回”。

9.抓好规划编制实施。编制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行业部门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减贫计划,制定20xx年减贫计划。按照脱贫精准度抽查结果,核查和评估各县区减贫任务完成情况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10.推进产业脱贫和就业脱贫。指导各县区编制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清单,引导和激励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实施光伏扶贫,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建设模式、收益分配和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完成XXX个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力争建设XXX个户用光伏电站。推进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扶持贫困户发展旅游农副产品、农家乐以及民宿项目,拓宽增收渠道。发展商贸流通扶贫,开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试点,强化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建立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真正受益。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完善培训补贴机制;深化劳务对接机制,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开发农村辅助性岗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推进居家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11.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政策,落实建设资金,指导濉溪县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确定安置方式,扎实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XXX人的易地搬迁工作。开展贫困户危房改造登记并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优先实施。

12.推进智力扶贫。全面落实多元化扶持与资助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实施淮北户籍学生职业技能资助工程。启动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3.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建立农村低保、残疾人扶贫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应保尽保;研究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逐步提高低保标准。

14.推进健康扶贫。健全贫困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实行政策倾斜,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实施贫困村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5.推进基础设施扶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大县乡公路建设,提高贫困村道路硬化率。以贫困村为重点,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和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以农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为重点,加快贫困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强贫困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互联网为民便民服务。

xx.推进金融扶贫。鼓励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农发行淮北市分行对易地扶贫搬迁发放长期贷款。全面落实扶贫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开展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信贷扶贫模式以及“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金融扶贫政策效果评估,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17.加强定点扶贫。完善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强化单位包村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完善定点扶贫责任单位工作制度,建立定点帮扶干部管理机制。

18.打造社会扶贫平台。认真落实各项鼓励政策,建立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创新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确保扶贫资源与贫困人口需求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实施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行动,组织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开展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积极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引导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19.开展20xx年扶贫日活动。组织开展好20xx年扶贫日活动,以促进贫困户直接增收项目为重点,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鼓励和引导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社会各界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指导各地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三、保障措施

20.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市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扶贫开发责任,集中资金和项目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

21.创新工作推进方式。坚持典型引路,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建立脱贫攻坚月点评、季通报制度,在市级主要媒体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脱贫攻坚情况予以通报,开展典型宣传,推动全市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22.加强检查监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涉及脱贫攻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进行督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的督查和考核制度。

23.加强宣传培训和调研。大力宣讲中央、省、市的脱贫攻坚政策,积极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生动报道各地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和脱贫成效。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扶贫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脱贫攻坚能力。走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判断脱贫攻坚形势,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4.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第四篇:县医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县医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特制定我局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望认真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3178 人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并做好动态调整和监测。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延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并不设待遇等待期。

二是稳定贫困人口待遇保障水平。落实新增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的要求,继续做好对贫困人口的各项医保待遇倾斜支付。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大病兜底第四道防线归并到医疗救助第三道防线内,住院报销 90%,门诊慢病报销 80%。

三是实现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印刷医疗政策宣传手册和省医疗保障局 APP 卡片,通过乡镇、驻村工作队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

五是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医保扶贫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由于我县医保基金赤字,今年被省局定为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县,省局

将不定期到县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局将重点配合好省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点整治不按临床路径诊疗方案诊治患者和转诊率居高不下的过度医疗问题,维护基本安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六是全面做好包村,包户,包人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周工作提醒任务清单”,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1 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全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盯紧“全面小康”,按照“摸底提质、巩固拓展”工作思路,压实责任,全力攻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达标,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三大”排查

一是开展“指标”排查。对照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贫困户脱贫“一超六有”指标,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对标补短;对边缘户、监测户基础信息进行全覆盖摸底采集,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防止致贫返贫基金实行“空中加油”,确保不新增致贫返贫人口。

二是开展“数据”排查。做好乡、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及项目库、帮扶措施等模块数据的录入,确保数据精准、情况清楚、逻辑合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核准统计数据,做到扶贫系统与明白卡、实际一致。

三是开展“问题”排查。梳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及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开展项目资金清理,加大对审计和产业扶持基金使用问题的整改力度;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问题。

二、落实“五大”举措

一是实施到户产业。对有生产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到户产

业项目规划,按照户均不超过 2**元的财政补助标准,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实现稳定增收。

二是持续保障政策。按照摘帽县“四不摘”工作要求,对贫困人口持续落实教育、医疗保障等政策,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低保政策兜底和临时救助力度,实施好各项专项扶贫,确保住房、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有保障。

三是实施产业扶贫。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先行,结合杨村乡林业、茶叶等资源基础,发展林竹、果蔬、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抓好消费扶贫和电商扶贫。

四是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合作、劳务输出、携手奔康等,积极引进项目,洽谈产业合作,引导群众外出务工,相互交流,实现共同发展。

五是加强环境整治。开展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四清四拆”村容村貌整治,完善村规民约,提升农村现代治理能力。

三、压实“三个”责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全乡的底线任务,全面严格落实“四片四包四全一统领”机制,压紧压实乡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压实帮扶责任。压紧压实“五个一”“三个一”帮扶责任,进一步明确驻村帮扶工作责任,实行村支部书记负总责,第一书记全面领导、驻村干部分片包户、驻村村务结合相融、驻村力量统筹协作等,开展“为民情怀”为主题的帮扶活动,继续抓好“大走访”“上门帮”活动,化解矛盾纠纷,抓好信访稳定,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压实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持续抓好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脱贫攻坚责任监督,开展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和规范管理行动。

四、深化“三大”活动

一是挖掘扶贫故事。收集和挖掘脱贫致富、扶贫工作的先进典型案例,加强线索发掘、亮点宣介、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讲好讲新“村脱贫故事”,利用“典型引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激发干部主动作为、甘于奉献的精神。

二是展示脱贫成果。收集整理反映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资料、图片、音(视)频等,通过文字、视听或史志、文化下乡等方式,把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文化扶贫、控辍保学、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方面的工作成效和亮点宣传出去,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

三是开展扶贫日活动。以“10.17”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对全乡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扬),通过表彰优秀的人和事,宣扬榜样,在获奖者感人事迹中汲取能量、催生动力。

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五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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