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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研究论文(全文5篇)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130-844173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12-22 21:16: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研究论文

在文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各种文化层出不穷。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文化。儒学思想经过历史长期的积淀,影响极为深远。借鉴和利用儒学精髓,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的人文精神,有着深远意义。本文主要讲的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大学生对儒学思想认知的现状,以及将儒家将引入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做法。

一、引言

中国传统文化位于世界文化之林。儒学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是数千年的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理念的精华。未来世界发展的一个大的趋势是综合国力的竞争,而改善国民素质,提升综合国力的基础就是高等教育,而高等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儒家学说与教育密不可分,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是国家素质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共同趋势。

二、儒学思想的核心及现今的价值

儒家文化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儒家学说为春秋时期孔丘所创,倡导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存养、道德理性,其中心思想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儒家又称儒学或称为儒教,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学派。儒学思想的核心是“仁”,仁是一种真性情,是人的最本真的存在。培养仁德,有助于提高心灵境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仁爱”所追求的理想就是社会安定,人生和谐,而当代大学生常常表现出亲情淡漠,因此,大学生学习‘仁’让他们汲取儒学中的仁爱思想,对于家庭安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学要求我们爱人。在社会中,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就现代大学校园中的人际交往而言,学生个性差异大,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难免产生矛盾。自己不想做的事,不要推给别人,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爱国,是“仁”的最高境界。为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爱国精神,教育者应努力促进学生理想、信念和志向的形成,让大学生把祖国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奋斗目标,让他们在学业上有所成就,成为祖国未来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教育当代的大学生一切行动都要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不做有损人格、国格的事情,并敢于和有损国格的事情做斗争。从古至今,“和”被奉为普遍的原则或看作事物的最佳状态。学生从高中进入高校之后,环境的变化,引发了学生思想动态上的改变,难免有些浮躁,这时教育者该做的是“因材施教”、“启发诱导”,正确引导学生走适合自己的道路,使他们不误入歧途。儒家思想中的“和合”,是指事物中的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就这些“和”的方面而言,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应以学生为本,追求全体大学生的和谐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课程教育,使校园充满学习文化的氛围,加强大学生自身的人文修养。儒学是一种生命的学问。儒学思想的现今价值有:儒学中对个人道德修养的要求,如“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对于调和社会人际关系有重要作用;在儒学中很注重人格的修养,在当今这个物质发达、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对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显得尤为重要;儒学社会伦理在大学生道德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能够引导学生确立科学、正确、健康、向上的道德观念,有利于帮助学生建立道德规范体系。

三、大学生对儒学思想认知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变化过快,人们的思想意识还无法跟随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对儒学思想认知的现状是:

1.对儒家文化的本质知之甚少

大学生对儒家文化知之甚少的原因,主要有:在这个现代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给了大学生太多的诱惑,使学生无法细细品读儒家文化的精髓,消减了对品味古典文化的兴趣;从道德行为来讲,随着经济的发展,学生的物质欲望在急剧增加,他们的功利心也日益加重,从而将自己的学习重心放在了如何创造物质财富上。

2.忽视儒学原著的自我阅读和体悟

当代大学生对于丹等人的儒学观点十分热衷,他们在讲述儒家经典文化的同时夹杂了自己的情感与观点,更把深奥的儒学思想演绎得简单化、通俗化,丢失了儒学经典著作的原汁原味。学生没有对儒家经典文化进行阅读与体会。

四、将儒学思想引入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做法

儒家思想对大学生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在道德教育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在教育方式上与时俱进,注重培养学生的品行与观念塑造,还有注重在师德上的建设。

1.在教育方式上与时俱进

对于大学生的道德教育方式应与时俱进。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教育学生。

2.培养学生的品行及塑造学生观念

在教育内容上,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儒家经典伦理,对于外来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认知情感上,不但重视对学生品德行为既定概念的灌输,更要重视通过体验对学生品德行为、思辨能力的培养和开发。学校德育价值是既要“塑造人”,更要“开发人”。树立学生正确的教育观和人生观;在传授间接知识的同时,加强对直接知识的实践体验教育;根据大学生的年龄特点,抓深化,重内涵。

3.注重师德建设

师德建设是加强德育工作的关键环节。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充分运用教育资源,营造校园学习氛围,引导学生自学文化。积极开创使学生感兴趣的新局面。

在世界文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儒学思想以其强大的延续性和生命力,在深化教育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对大学生实现人格塑造、道德修养、情操追求会起到重要作用,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实现人生追求的目标。

第二篇:儒家法律思想评析

儒家法律思想评析

发表时间:202_-12-3 9:48:00 阅读数次: 14

有学者论及:秦始皇依靠武力自西向东统一了中国,而孔子则依靠思想自东向西统一了中国。事实上,孔子(儒家)的思想并非仅仅如此,而且统领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其博大精深,融会了政治、道德、经济、艺术、法律等诸多方面。无庸质疑其伦理道德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社会进程,但孔子对法之精神的揭示也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基础,为其发展提供了总的指导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今天,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探讨,以为中国的法治现代化提供镜鉴。

一、孔子法律思想的物质基础及理论基点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同艺术宗教法律一样,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其最高理想是能够“克己复礼”,复礼,即复周礼,其理想社会的模板也是周代社会的克隆,其思想基础与周代的治世之道有直接的继承性。

史料记载,周代的中国,特定的地理条件使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侧重于渭河平原一带,依次向东是广阔的平原;良好的自然气候条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天时地利;秋收春种使得人民衣食无忧。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各行业进而产生,与其他东方古国一样阶级产生以后,以维持定居和稳固统治的上层建筑随之产生;再者,中国奴隶社会的漫长发展和阶级社会的政治早熟现象,由父系氏族社会直接进入了奴隶社会,家天下的局面成为中国阶级社会的雏形,由家及国,家法推而广之成为国法,形成“大宗”和“小宗”来维系社会以形成“尊尊”、“亲亲”、王祭天、侯祭川的局面,血缘成了社会关系的锁链,“家平则国治”,德教则为优益之法,由此形成的“明德慎刑”、“敬德保民”的治国之道。

西周后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熄战、和平、稳定成为时代之需,孔子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又欲恢复旧的稳定秩序,提出其经世之法,而且付诸行动,“知其不可而为之”。

孔孟之道形成后,“人之初,性本善”成为其理论根基,孟子归“羞恶知心,恻隐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于“性本善”,为理论体系找到了基点,而孔子并非如此,“性本善”的迹象并不明显,“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于此之理解,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中解释到“性也,人所禀以生也,习者,谓生后有百仪常所行习之事也,人俱禀天地之气以生,虽复厚薄有殊,而同是禀气,故曰相近也,及至识,若值善友,则相效为善,若逢恶友,则相效为恶,善恶既殊,故曰相远也”。康有为《论语注》中“孔子则不言善,单言远近”。如此大

抵乃孔子之思想的基础。由于人“性相近,习相远”,因而人性可塑。一方面强调友对个人的影响,“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乐道之善,乐多贤友,益矣”;另一方面“自省”,“自讼”,“自责”,“择善而从”以达到“求仁得仁”,自识以后,内外互动,形成仁,从而达到摒“四恶”,达“五美”,但内心自省置于首位,由此形成了儒家思想的内向性格。从这种意义上说,由此形成的“人性可塑”为道德教化提供了可能性,再者由于当时社会传统形成以久的宗法观念为其提供了可行性,为其法律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孔子的法律思想评析

一、宗法

宗法作为一种曾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控制方式在维护政权稳定方面确实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谓`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中国法律思想史》),在家庭内部,例有家法,由家及国,家法亦国法,从而产生“小宗”、“大宗”之分,和“尊尊君为首”、“亲亲父为首”的宗法原则,大宗以小宗为基础,小宗则以孝为中心。在宗法的层面之下的起作用的是一种畸形的权利义务机制,或是说是权力义务机制,臣从君,子从父,幼从长,女从男,否则不义,如此可教,教之不改,则消灭之,如孔子言:“先教后杀”。进一步说由这种森严的等级造就了其纯粹的义务本位而淹没了权利和个性,换言之,人的

及其权利的概念并不存在,人的价值的存在直接取决于其社会地位及与之相关的道德义务的履行,因而,自由、民主、平等、权利、独立、个性也就无从谈起,带来的只能是强制、专制、特权、义务、服从、集中和封闭。由此铸就了宗法基本的基本导向---秩序和安全。

二、德主刑辅

“德主刑辅”四个字体现了孔子对法律建设的关注,也体现了其法治思想的精髓。道德与法律同是作为社会的调控机制有诸多异处:如非强制性与强制性,内在性与外在性,非对抗性与对抗性,但二者在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方面亦有诸多相通之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而德主刑辅原则正是侧重于此,通过德主刑辅达到德治。“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里仁》),“听讼,吾犹人也,必使起无讼乎”(《颜渊》),“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以德去刑,以仁去刑,而非以暴治暴,以刑止刑,其所

侧重是违法与犯罪之防范,以道德教化来进行防范,本身就是法律向道德的转化,由刑辅德,为德治提供了硬性保障,这一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体现法律与道德之地位比较,更重要的是促成一种法律文化的形成,一种法律社会化的底蕴。“化之”乃最高境界。阶级社会里道德的功能与效力与法律相比,在许多情况下,是相形见绌的。但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里,法律的道德化也许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法制观念的民众融合,法律意识的社会渗透,法社会文化的形成与积淀,无疑是社会长治久安的促进因素。但稳定不意味着封闭,而是充满活力的开放,保持个性又兼容并包,滋生于其中的法社会文化亦是如此。

三、“礼”法的角色定位

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社会关系之发展与复杂程度,对法律的发展和完善起着支配性的作用,尤其是经济关系的丰富,或是说市民社会的充分发展。而如前所述的农业生产的近乎单一化,以及由此形成的以家庭为主要单位的生产单元,家庭家族的束缚,大大限制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程度,市民社会的畸形发展,使法的调整对象发生了逆转,侧重点转向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伦理规则,如君臣,夫妇、父子、兄弟、师徒等,自然其中的联系纽带就是等级分化,这种等级下的关系规则,“礼”代替了法,例如父子关系中的孝与教,而非赡养与抚养,形成了法律形式上的匮乏,人是家庭家族之人,而非社会之人,人之社会化的道路还相当漫长,人处在必然王国的最底层,法解放人的道路遥遥不可期,法在哭泣。

由此个人在这种模式下的角色定位必然归于义务的主体,权力的附随,主体的依赖,而且这种定位具有极强的确定性和领域的不可跨越性。表面而言,这种秩序是和谐与稳定的,但这种和谐与稳定是与强制、暴力、鲜血和泪水交织在一起的。

在法律关系中人应是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而在这种体制下,个人的主体地位很大程度地被剥夺了,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在法治化的过程中,身份独立和财产独立是个人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身份独立为其意志独立并且获得行为能力提供了前提条件,而财产独立则为其具备行为能力提供了保障。在苛刻的奴隶制生产关系还未完全解体、并没有受到自由化冲击的封建制生产关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条件不可能具备。这种条件下产生的任何法律思想都不可能具有现代意义。因而,孔子在其法律思想中不可能对个人的法律地位予以确定。

但是,在“礼”中,他对人进行了另一个层次的定位,即“爱人”,人既是

“爱”的施动者,又是“爱”的受动者,即对个人的尊重、重视及关注,相对于奴隶制下的奴隶而言,堪称是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一次解放和历史的进步,但欲达到“自由人”,其路亦修远,于此而言,正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发展的必然要求。

4、宽猛相济

孔子曰:“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这一思想乃其“仁”之思想的体现,但欲达到“中”,他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途径,就是“宽猛相济”。《左传.昭公二十年》载:“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而在《礼记.杂记》中:“子曰:张而不驰,文武弗能也,驰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亦反映了孔子之如此思想。如果说“德主刑辅”作为其法律思想的主导思想原则,而“宽猛相济”则是其法律思想的具体指导方针。“择其二端二用,”也是孔子政法思想的中庸之道。如此之思想,我们不难看出,是从治民思想出发或是说从执政者角度而言的两手策略,同时为立法、司法、执法提供了总的指导方针,堪称人治下的法治辩证观,因而,其法律思想的价值趋向呈现公法的张扬和私法的谦抑。

至于德主刑辅与宽猛相济之关系,前已提及,也就是说,二者并不属于同一层面,前者更侧重于法律规范的宏观方面,而后者更侧重于中观层面。德主刑辅,从整个社会发展角度出发,以刑去恶,达到德治,从而实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皆有所养”之大同世界,在社会整体层次而言,达到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目的。宽猛相济则从中观层面对法律规范作了阐释,其更侧重于法的运用和实证,从法的技术性角度予以论证,而并未涉及到与具体利益相关的微观层面,后者的工作则由宗法和礼中的法律规范来实现。因而孔子 的法学思想不论从其形式是从其内容而言,都具有完整的体系。而此体系的特色就是“仁”指导下的法律哲学观。

5、“仁”在孔子法律思想中的地位及其历史继承性

“仁”作为孔子的政法思想精要,在其法律思想中乃是统帅,“吾道一以贯之”。就其体系而言,“忠孝,知勇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刚毅木讷”无不渗透着仁的气息,但由于其组合又使仁的气息消逝了,综而论之,其法律思想是主要是基于对国家或社会,家族或宗族的兴衰的关注,而过分压抑了个人的自由和个性的解放及个人价值的实现,从而在其思想中体现强烈的国本位和家本位思想,而也是这一点一直支配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但近代以降,西学东渐,其法律思想也随之而

入,出现了中西思想之碰撞,西方之平等、自由、民主、私权神圣等观念传入,使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受到冲击。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三者相互析取、吸收和融合,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展开,其必然趋势是集体本位与个人本位的二元结合,新的法治文化必然是伴随着对家庭、国家、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终极关怀和个体的自由、充分、全面发展即人的解放而形成。

三、孔子的法律思想沉淀

以孔子法律思想为基础,经由孟子、荀子及其后尘之人不断对其丰富、发展和扩充,及与道、法之结合,在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其独特的影响和效果。由于宗法的观念,森严的等级划分,苛酷的刑罚制度逐步使法在社会心理上形成两大阶层,处于统治阶级的统治者,将法作为维护统治、维护特权、实现私利的工具,而被统治者则畏惧至极,视法为猛虎,唯刑为是,只重义务而不重权利,从而形成了社会心理的失衡。由于上述心理的失衡而导致的法外之法、特权之法,形成法执行之例外,作为其原因同样也作为其表象的就是法运行的附依性,即在法的运行过程中其不具有独立性,而是附依于政治的运行变化而运行,整个法的发展从未超出政治的发展,权利的行使从未超出权力的行使。另一方面,对法之效果的期望趋向于中庸和平,在重实体的同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更多地倾向于调解以平息讼争,由此形成了法之价值更多侧重于安全和平。概而言之,大致如下:失衡之法心理,例外之法行为,附依之法运行,中庸和平之法期望,调解息讼之法要求,安全秩序之法价值。统而言之,即人治之下的法伦理。

法治化道路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孔子法律思想给我们的法治化提供了思考的道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将是一个自觉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中国的法治化道路是和平的环境里在党的领导下以新代旧的过程,这个过程贯穿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方向问题,从制度层面、文化层面破旧立新、建立起新的法治文化底蕴;另一方面是方法问题,吸取世界他国法治文化精华,结合民族文化精华,探索和建立独特的中华民族法治文化。

第三篇:儒家道德警句

儒家道德警句

德者事业之基。《菜根潭》

道德是事业的基础。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坤》

做好事的家庭必给后代流下幸福,贯做恶事的家庭必给后代留下祸殃。

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

有道德之人不会孤独,定有人与他为伴。

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尚书.周官》

讲道德,心安理得;做坏事,心劳日拙。富潤屋,德潤身,心广体胖。《尚书.周官》

财富可以修饰房子,道德可以滋润人身,使人心宽体胖。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楚辞.九章.拙思》

高尚的品德不是外界恩赐,美好的名声不靠虚假烘托。

秉德无私,参天地兮。《楚辞.九章.桔颂》

坚持无私品德,顶天立地。

善不可谓小而无益,不善不可谓小而无伤。《新书.审微》

好事不能说小就没有益处,坏事不能说小就没有害处。施德者贵不德,收恩者尚必报。《说苑.复恩》

施予德泽的人崇尚不求回报,承受德泽的人崇尚必求报答。

山致其高,云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龙生焉;君子致其道德,而福禄归焉。

《说苑.贵德》

山达到一定的高度,云雨就会生成;水达到一定的深度,蛟龙就会生存;君子的道德达到一定的程度,福禄会降临到他身上。

艺者,德之枝叶也;德者,人之根干也。斯二物者,不偏行,不独立。

《中论.艺纪》

技艺是品德的枝叶;品德则是人的根干。这二者,不能偏,也不独立。

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最高的是树立德行,其次是树立功业,再次是著书立说。

人之所以立检者四:诚其心,正其志,实其事,定其分。《申鉴.杂言下》

人树立优秀品德有四条:内心要真诚,志向要端正,做事要务实,守己要安分。

人之为不善,一不善而足。人之为善,百善而不足。宋.杨万里《庸言》

一个人干坏事,干一次就够了。一个人做好事,再多也不能说够了。

图人者适以自图,灭人者适以自灭。明.方孝孺《周济之事》

算计别人的人,恰是算计了自己;毁灭别人的人,恰是毁灭了自己。

服不美,人不汝尤;德不美,乃汝之羞。明.方孝孺《杂铭.衣》

服饰不美,人家不会责怪你;品德不好,却是你的耻辱。忠信,所以进德也。《周易.乾》

忠实和诚信,是提高道德的内容。

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知者一也。《礼记.中庸》

智仁勇三者,是天下公通的德行,要诚心专一。君子诚之为贵。《礼记.中庸》

君子把诚实看作是最宝贵的品德。

驷不及言。《论语.颜渊》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君子养心真善于诚。《荀子.不苟》

君子修养品德的方法没有比真诚更好的了。

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

注重恭而不以礼来节制就会劳累不堪,注重慎而不以礼来节制就会显得畏葸,有胆量而不以礼来节制就会闯乱子,直率而不以礼来节制就会尖酸刻薄。让者,德之主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十四》

谦让是德行的重要内容。

分争者不胜其祸,辞让者不失其福。《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十四》 纷纷争夺的人将有无穷的灾祸,卑辞谦让的人不会丧失他的幸福。让礼一寸,得礼一尺。汉·曹操《礼让令》

让人礼一寸,受人敬一尺。

君子不责人所不及,不强人所不能、不苦人所不好。

《中说·魏相》

君子不责怪别人做不到的地方,不强求别人做力所不及的事情,不让别人为他所不喜欢的事物而苦恼。

谚曰:“厚者不毁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战国策·燕山》

俗语说:“厚道的人不抵毁别人以抬高自己,仁德的人不伤害别人以获取名声。”

君子以厚德载拘。《周易·坤》

君子用宽厚的态度待人。

吾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

我不想别人欺侮我,我也不想欺侮别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尊敬我的长辈,继而推广到尊敬别人的长辈;爱护我的子女,继而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子女。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

爱别人的人,别人永远爱他;尊重别人的人,别人永远尊重他。

有而不施,穷无与也。《荀子·法行》

富有时不肯赠别人东西,一旦穷困后别人也不会救济你。

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

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合乎礼,这就是仁。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告子上》

仁,是人的本心;义,是人应走的正路

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

先顾礼义后求利益才算光荣,先求利益而不顾礼义便是耻辱。

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战国策·魏四》

别人对我有恩德,不应该忘怀;我对别人有恩德,不应该不忘怀。失爱不仁、过爱不义。《新书·礼》

丢弃爱就是不仁,过分爱就是不义

仁者爱人,义者尊老。《春秋繁露·五行相胜》

仁德的人爱护别人,正义的人尊敬老人。

仁者自爱。智者知人。智者自知。《 孔子家语·三恕》

仁德的人自尊自爱。聪明的人能理解别人。聪明的人有自知之明。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周易·系辞上》

两个人的思想相同,其锋利可截断金属。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周易·系辞上》

思想相同的话,像兰花一样香。

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礼记·曲礼上》

对自己喜欢的人要看到他的缺点,对自己憎恶的人要看到他的优点。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

与朋友相交往,说话要守信用。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颜渊》

君子以文章来交朋友,以朋友的帮助来培养自己的仁德。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论语·季化》

同正直的人交友,同诚实的人交友,同见闻广博的人交友,非常有益。

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以言,深于矛戟。《荀子·荣辱》

给人以好话赞扬,比送去布帛还要暖和;以恶语伤害别人,比用矛戟刺人还要厉害。

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唐·李白《赠友人三首》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唐·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屈志老成,急则可相依。清·朱伯庐《治家格言》

同品质恶劣的人亲近,将受其牵累;竭诚同忠厚老实的人结交,遇有危急可相依。

第四篇:儒家思想家及其主要思想解读

(一)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异同

一、孔、孟政治思想的相同点:

孔子是儒家是想的开创人,孟子是孔子的继承和发展者,所以孔子与孟子的政治思想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都主张“仁”的思想,其具体表现在:

(一)、孔子、孟子政治思想基础是一致的,主要从“仁、爱、善”角度思考问题。

孔孟都主张“仁者爱人,人恒爱之”。也就是说,他们二人不约而同的认为“仁”对一个人的情操培养是十分重要的。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自身的“仁”,才能靠这种魅力影响和感化他人,也才能凭此效力于社会奉献于他人,否则“为人者难成君子,为王者难得天下矣”。

翻开《论语》,我们不难发现孔子在很多场合和自己的学生说教时都会涉及到“仁”的理念。比如说,他曾针对对自贡提出的什么是“仁”时回答说“夫人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尔达人。能近去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在回答曾子提出的问题“仁以为己任”时,孔子解释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这就是说,为了实现所谓的“仁”,人们可以赴汤蹈火义无反顾。由此可见,孔子理解“仁”就是爱人,同情人,舍身处地的体贴人。

翻开《孟子-离娄》一文,孟子就明确提出了“君子所以易于仁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之。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显而易见在这里分明强调了“仁”对一个人的情操培养的重要性。

孟子提出“性善论”从“人性本善”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孔子直接说过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从这句话看不出从皆有的那个“相近的”“天生”的人性是善还是恶,但加上他实际上认定了仁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品性,而仁的本质规定就是“爱人”,所以他心中本有“人性本善”的意思事实未予说明而已。

所以说,孔子与孟子都是从“仁、爱、善”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其思想基础是一致的。

(二)、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基本精神理念是一致的,主张“仁治”和“法治”。

孔子主张“德治”即“为政以德”。孔子的政治思想中揭示了一个基本原则,即为人君者当以德治国,为政与为德是根本分不开的。他说:“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上之风必偃。”①孔子主张的“礼治”与“德治”并无不同,如“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统治者,领导者要重德轻政即要通过自身为榜样作用和对人民实行道德教化来引导人民。其德治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以惠民的方式巩固统治权,要求“为政者正身”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②其要求“正身”的思想最终是为了达到“德治”的效果。孔子考虑政治问题基本精神理念就是“德治”思想。

孟子的政治思想是典型的“德治主义”,故而和孔子政治主张完全一致。他们两人的政治思想都是道德的延伸,都想使政治手段和目的都是以道德为依归,而他们的道理思想又几乎是完全相同的。

孟子的思想来源于孔子,他把孔子的“仁”发展为“仁政”,其“仁政”思想的基本精神理念与孔子相同即用“仁政”、“德治”,来教化人民,用道德理念使人们懂得“孝、悌、忠、信”的道理。比如他提出的“制民恒产”、“勿夺农时”、“省刑罚,薄税敛”等,看到了人民遭受封建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苦难,企图采用这些措施来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这些都是他“德治”的表现。

所以说,孔子与孟子的政治思想基本精神理念是一致的,都主张“德治”。

(三)、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中的基本方法也是一致的。

1、都主张通过“教化”的手段来治民,强调“重教化”。

孔子主张:“善政者不如善教者得民也,善政者民畏之,善教者民爱之,善政者得民财,善教者得民心,上无礼,下无教,赋民兴,丧无日也。”突出强调“教化”人民对于君主得民心以及国家兴衰的重要性。而孟子也曾提出过“不教而使民,谓之殃民,不容于尧舜之世。”“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提出的“教化”的方法主要是“谨详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而孔子则提出“对百姓,教以人伦”则“父子亲,君臣义,夫妇别,长幼序,朋友信”。

2、都强调“富民”政策。

孔子的“德治”主张中提出了“实行平均主义”的政策。孔子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③孔子试图通过平均主义政策尽可能缩小个体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这种平均的目的是使民众能够达到共同富裕。《论语-颜渊》谈到:“自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虽然这种平均在当时生产力极为不发达的时代不可能“平均富”,但也体现了孔子“富民”政策的一方面。

而孟子的“仁政”主张主要就是着眼于社会经济政策上,其主要目的在于说服各国的统治者都能够不与民争利。主张“制民恒产”“不勿农时”其目的都是使人民得利而富起来。孟子也提出过“达则兼济天下”使“民富”“君才无忧”“国才强”。

3、都主张“德、理”并用,以“刑”为辅助“道之以德,刑之以理”。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就是说,用政令和刑罚这些办法进行统治,只能惩罚于事后,即使可以一时避免犯上作乱的事情继续发展,但并没有使人们认识到这类事件的罪恶最终有一天还会发生。如果运用礼治德化和政令刑罚相辅而行的礼治德化的两手办法,也成为以后历代统治者一贯使用的统治手法。孟子的“仁政”学说在政治上主张“以德服人”的办法。孟子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也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反对暴力,主张以仁义说教的感化政策。他一方面主张“以德服人为主”,但又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的观点。应该加之以必要的刑罚,“徒法不能以自行”所以要“德、刑”结合,以“德为主,刑为辅”的政策。

4、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即要“救世”拯救当时社会,解决社会问题。孔子随为鲁人,但却有拯救天下之志。孔子所处的时代正是诸侯争霸局面愈演愈烈的时代。孔子多年游历在各国之间,希望自己的思想能被统治者接受,挽救纷争,缓和阶级矛盾,使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孔子的思想过于柔和,是纷争不断的春秋时期,并没有起到“救世”的作用。同样,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提出多项“仁政”“王道”的具体措施。比如说:“制民恒产”,“不违农时”“为政以德”“德刑并用”等等。但是这些思想措施如果放在一个阶级矛盾比较缓和的社会,相对稳定的时代,会促进社会经济与人的的发展。但很显然,春秋战国时期战乱不断,孟子又推崇反战的思想,不能解决实质的社会问题,知道法家思想的形成,才真正的结束了纷争完成了统一。但是,不管结果如何,孔子与孟子的政治思想出发点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的。

二、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不同点:

(一)、孔子的政治思想简单、原始,而孟子的政治思想是对孔子政治思想的展开,相对较 详细、具体也更为复杂。

比如说,前面提到的“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所提出的,这里的“性”是指人性本 为“仁、善”,但孔子却没有系统的提出“性善论”观点也比较抽象。但是后来孟子则明确 具体的阐述了“性善论”,认为人的本性为善。考虑问题也要从“仁、爱、善”的角度去看。同时孟子的政治思想也较为复杂,他的观点中包含了一定的唯心主义成分,但主要以唯 物主义成分居多。《孟子》一书中反映出来的关于认识论的简介,包括着许多朴素唯物主义 思想。比如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夫乱 其所为”体现了可观世界自身规律不能违背。

(二)、和孔子政治思想相比较,孟子的政治思想具有更强的人民性。

孟子站在劳动人民得立场上,是为群众着想的。孟子的政治思想史建立在“民”的基础 之上的。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④提出了“乐民之乐,忧民之忧”的政治行 为观。这体现了“圣人无常心,以百姓的心为心”的科学的政治思想。孟子对齐宣王说:“君 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全码,则臣视君为过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 臣视君如蔻稚。”⑤ 孔子的政治思想中,虽然有平均主义政策和富民政策,也是“民本”的,但没有没有孟 子的鲜明和具体。我们也可以认为,但是孟子的这种思想应当说是民主政治思想的发端。

(三)、孟子政治思想比孔子的更具革命性和进步性。孟子的政治思想具有很强的战斗性。面对黑暗政治,孔子采取了退让的方法,孟子则与 孔子恰恰相反,他鼓励人民起来造黑暗政治的反,杀掉厉王,纣王这样的暴君不算“弑君”。她们恣意吞噬人民得血汗,已经成了披着君王外衣的食人野兽了,人民不打到他,他就要吃 掉人们。孟子说:“杀掉那暴君,安慰那百姓,好像及时雨从天而降,百姓们非常高兴。”而 孔子的“尊君”思想中是断然不会提到这些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的,缺乏革命战斗性,一味 的“克己复礼”没有进步意义。

(四)、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概念不同,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为“礼”,而孟子政治 思想的核心为“义”。

我们从《论语》中可以看出,孔子花了大量的篇幅所要阐述的是一个“礼”字。“克己复礼”主张的是民众向上级的绝对服从和尊敬。孟子则反其道而行之,把主次掉了个儿。“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从这个方面看,孔孟区别很大。孔子在论祭祀时,讲究必须恭恭敬敬,记得又一次自贡祭祀时心痛养遭到孔子的批评,他说“你心疼你的羊,我心疼我的礼”。他的“君本思想”和“臣本位”,都是为礼服务的,是以礼的方式来维持一种秩序。他的“正名”思想,也是要求恢复“周礼”,按“周礼”来律自己。孔子从对父兄的爱出发,扩展为对百姓、朋友、夫妇、乡党之爱等等进而扩展为“仁者爱人”都是他对“礼”的一种要求。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一个“义”字。孟子认为人只有在逆境中奋斗,才能激发出强烈的进取精神。人只有在忧患中才能生存,贪图安乐就必然会导致灭亡。孟子非常重视任何修养,他认为人生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正义”。为了“正义”可以舍去生命,即他说的“舍生取义”。孟子主张“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若“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不听,则易位”。

由此可见,孔子要把人们的思想行为局限在“礼”的权限范围内,不让人们对统治阶级有丝毫的反叛;而孟子主张“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也就是说孟子主张人要有个性,不能畏首畏尾,惟命是从。

孔孟之道是中国古代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统治者所竭力提倡的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文化思想。孔孟两人作为儒家俩个代表,其思想具有上承下接的联系。孟子作为孔子直系孙子的弟子,把孔子的思想更加的发扬和继承。他们思想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仁政”的代表,但孟子教孔子的思想更为先进,具体和复杂。在一些具体的政治思想方法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在学习孔子与孟子的政治思想的时候,必须认真把握他们政治思想的异同。

(二)孟子与荀子思想的异同

相同点:都教育人要为善,都继承了孔子的“仁”的思想 不同点是孔子中心思想为“仁”,孟子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

二人继承了孔子的“仁”的思想。

孟子主张“仁政”,荀子主张“仁义”和”王道”。两人都强调了百姓的作用。

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提出“君者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亦则覆舟”。孟子和荀子思想的不同(异):

首先表现在孟子提出了“性善说”,而荀子提出了“性恶说”,前者从性善论出发,大大的深化了孔子的修己,按人学说,如存心养性,反身而成,养浩然之气.而荀子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广泛的吸收先秦道法名阴阳等学派的思想成果,他吸收了道家的天道自然无为自然观“天行有常,部位尧存,不为桀亡”.孟子和荀子在王道上具有相同点,但是荀子不象孟子那样强调统治者要启发民众的道德自觉,强调的是要以社会行为规范——礼约束民众,并且他并不排斥在治民中使用刑罚.孟子的性善是为修己提供人性根据,而性恶说则为修己时要约之以礼“提供人性根据.荀子将人的生理本能称为”性“,将人为的称为”伪“.孟子将人天生具备的向善要求和可以为善的能力称为”性“,孟子强调内在修养的重要性,而荀子强调外在环境的重要性.并且有些学说认为孟子是”传道之儒“的代表,而荀子是”传经之儒“的代表,但这种区别不是绝对的.孟子强调”天命“,主张”天人合一“;荀子强调天道自然,主张”天人之分“.孟子的”性善“和荀子的”性恶“,在最终目的上是殊途同归的,都是为了引导人们在道德上加强修养,成为君子乃至”圣人".荀子的思想更适合当时社会的发展,其弟子韩非和李斯都从于法家,这与荀子的思想部分并不反对刑罚是有一定影响的.孟子 性善论、天赋道德观念、承认有天命。认识论是反省内求,先天具有,荀子 性恶论、道德后天形成、反对天命。通过后天学习才能掌握,并用之,都从不同方面继承和发展孔子思想。孔子中心思想为“仁”,孟子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

(三)孔子、孟子、墨子、荀子教育思想的异同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文化繁盛,出现了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比如孔子、孟子、墨子、荀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对中国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教育思想至今仍有深远的影响。

作为我过古代著名的教育家,孔子、孟子、墨子、荀子的教育思想有着很多的相似和相同之处:

首先,他们的教育对象绝大多数属于平民阶层,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教育模式,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其次,在他们的思想体系中都特别强调教育者的素质和教育方法,认为教育者的自身素质能够对受教育者产生很多的影响。

第三,都提倡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注重人的个性化发展,强调人的自身的特长。以上就是孔子、孟子、墨子、荀子在教育思想上的共同之处。

作为处于思想比较活跃、学术性比较强的时代的教育家来说,不同的人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是不尽相同的,他们都有着自己对教育的独特的看法和观点:

一、孔子作为中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有教无类、学思结合、因材施教、老实、谦虚、时常复习”等教育主张。孔子在《论语》中就讲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教育思想,这些也就是孔子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其教育思想不仅对我国乃至世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儒家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尊为“亚圣”孟子,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孔子的教育理念,但又提出了与不尽相同的观点。孟子的教育思想可分成教育者施教的方法和指导接受者学习时应有的基本态度两方面。

第一,人须受教育,近於禽兽。第二,教育内容在於明人伦。

第三,倘不注重教育,则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国家随时都可能会丧亡。

除此之外,孟子特别强调人伦教育,就是人与人之间应该如何相处,哪些是应该做的事。孟子在《滕文公上》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认为:五伦使得人际关系有一个适当的方式来表达,社会因此而稳定发展,这就是教育的作用。

三、墨子作为墨家的创始人,在教育方面也有着独树一帜的思想理念。第一,墨子十分重视因材施教,注重人的个性的发展。

第二,特别强调言行的一致。认为学要落实到行,突出了墨子的实践观念。

第三,持积极的教育方法,主张“强说人”。认为儒家的“不扣则不鸣”的方法很消极,会错过教育时机。

四、荀子的教育思想:

第一,旬子认为教师的工作是崇高而伟大的政治职业,只有儒者和君子圣人来承担;教师是以礼义来教化士农工商的职业政治文化工作者。因此,他特别强调教师的地位与作用。第二,旬子十分强调教师的尊严,以为教师具有绝对的权威。

第三,荀子认为教师在教学过程具有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表现为教师对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选择与采用的决定作用。

荀子的教育观不是无源之水,其理论基础就是《荀子》中阐述的以“性恶论”为基础的人性论学说”。《荀子 儒效》)从荀子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荀子所说的教育就是以“善”去教导人,倡导人,使之向善,向社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方面转化。

对于教育的观点,我有自己一下浅薄的看法,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才,教人如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价值,从而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发展。孔子被称为我国古代教育第一人,其创立的儒家学派更是成为了我国古代封建社会思想的主流,其教育思想也成为了我国教育思想发展的主流,在我国乃至世界都享有盛誉。孟子、荀子、的教育思想是对孔子的继承和发展,完善了儒家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完整的体系,对我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许多观点对现代教育仍有启示作用。当然,墨子的教育思想也有很多的借鉴之处。研究孔子、孟子、墨子、荀子的教育思想不仅在教育思想史上有重大意义,在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虽然如此,作为现代的教育,已经与古代的教育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我们在借鉴的同时要有所摒弃,吸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古为今用,古今结合,推动我国教育事业不断的迈上新的台阶。

(五)老子和庄子政治思想异同

一、老子的政治思想概述

(一)小国寡民

老子对他理想中的社会描述道:“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徒。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基于这样的认识,老子否认人类社会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积累起来的一切文明成果。在老子的思想学说中,人类群体生活所必须的伦理道德、礼仪制度都是没有意义的。“小国寡民”是老子经过感悟、体验和总结而升华出的一种具有浓厚道德色彩的乌托邦。

(二)无为而治

在政治方式上,老子的主张是无为而治。在老子看来,无为是最高境界,他说:“为学日益,为益日损。损只又损,以至与无为。无为则无不为。”在老子看来,“道”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状态,而无为正是达到道的境界的最直接的途径。无为政治也是最符合道的原则的政治.由上所述,其“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也是被后世统治者采纳,在汉初达到鼎盛时期,“文景之治”的盛况与其实行的“与民休息,无为而治”是分不开的。而《道德经》和老子道家思想对中国思想的影响和发展作用是巨大的,以至于形成了中国文化的基本格局——儒道互补。

二、庄子的政治思想概述

庄子在政治思想上,继承并且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在人类生存方式上主张返朴归真,在个性上主张逍遥,本性自足,在存在论上主张万物一体。

(一)逍遥游——政治自由

游世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庄子思想的核心,而《逍遥游》可以说是《庄子》的总论。逍遥者,象征无所拘碍之自得自由的状态。

他认为民靠其常性生活,而不受外表的干涉,就是过上了很自由的生活,也就是逍遥游。他在《马蹄篇》中说:“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天放”,是自然而放任的意思,亦即是极端自由的意思。他认为人民一切的不幸,是来自政治的干涉。他在谈到政治时,攻击仁义的不足,一方面认为仁义不是人之本性;另一方面,认为就算是最好的干涉也不如不干涉。

游世思想的核心意识是“不认真”或者叫做“放弃认真”。不认真的看待现实社会的一切,以此把个人从社会生活的黑暗压力中解救出来。

(二)窃国者诸侯——社会批判

庄子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是他不同与老子的独特之处。“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彼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可以看出,庄子认为“君乎牧乎”这样的统治制度不过是愚者的固陋之见,仁义不过是诸侯用来窃国的工具。庄子批判的对象之一是为世上所称道的圣人。春秋战国时期很多思想家认为,历史是由圣人所创造的,人民是由圣贤教化的,礼仪制度是由圣人所制定的。但是庄子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认为世人所称道的圣人,实际上不足以为圣。

庄子批判的另一个对象是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庄子认为,所谓的伦理规范,都是与真正的“天道人德”相违背的。仁、义、礼、智这些伦理规范的出现,实际上是道德衰败的结果,道德愈是败坏,礼仪规范也愈是隆盛。为世人多所称赞的名分与知识,正是使人类社会的道德衰败的凶器,名与知不仅不能使人的道德良善,反而却只能使道德愈加败坏。

老庄道家哲学是智慧之学,它以“道”为最高的准则,连缀于自然、社会、生活各方面之中,内涵博大精深,蕴含着深刻的人文精神。老庄思想以“道”为原则和依据,对现实社会政治生活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严厉的批判,主张“无为而治”,建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彰显了未来社会的生活图景;老庄“天人合一”的理念,蕴含着深刻的生态智慧,启发我们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政治思想上与儒家讲礼治、法家讲法治不同,道家主张“无为而治”。以“无为而治”为核心,道家提出了自己系统而深刻的政治伦理理论。和谐社会的构建,从根本上说,就是能否化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使整个社会及其生活体系走向和谐发展。道家政治伦理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六)庄子的人生哲学思想 老子追求清静无为,庄子追求随心所欲。

庄子直接继承了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他把道的理论引申到人生方面,多方面地思考了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庄子认为,人的生命异常短促,在短促的生命过程中,又会受到各种社会事物的束缚和伤害。特别是在庄子生活的时代,残暴的统治者使人民大量地受刑和死亡:“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庄子·在宥》)。他思考如何在苦难的现实中安顿这短促的人生,寻觅着一条通向精神解脱之路。为此,他提出了下列主张: 第一是提倡率情任性的自然人生。第二是奉行全性保真的贵生主义。

第三是采取安命与齐物的人生态度。第四是追求超脱与自由的精神境界。

儒家的自我道德修养

由于道德上的心理依靠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道德规范与人的内在心理欲求的统一使得儒家强调道德自律,从而极大地突出了个体的人格价值及其所负的道德责任和历史使命。为着达到道德的自律,个体的自我道德修养至关重要。所以儒家道德教育思想十分重视自我道德修养。自我道德修养的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立志。“志”就是“心之所之(止)”,立志即确立目的和理想,使个体有明确的努力方向,以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孔子非常重视立志的作用,正如他所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应当使自己分清善恶,要“好仁”、“恶不仁”,应“志于道”,所谓“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做到“行已有耻”(《论语·子路》),如果“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总之,“苟志于道,无恶也”(《论语·里仁》)。孟子与孔子一样重视立志。他认为首先应“尚志”,就是要“居仁由义”(《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看来,一个人能以“仁义”为志,就能分辩善恶,认清应为与不应为之事,“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孟子·离娄下》)。一个人既立志为善,就应当以不能行善为可耻,羞耻之心愈强,积极的为善勇气愈增,“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孟子在强调立志的同时,还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养气”说:“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持其志,无暴其气。……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

第二,内省。内省是孔子提出的一个重要的自我道德修养方法。他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内省实际上是道德上的一种主观积极的思想活动,能对人产生重要的心理作用,“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语·颜渊》)孔子认为人应当随时“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论语·里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如果能够宽于责人,严于责已,就能避免与别人发生怨恨,在人与人发生矛盾时,应“求诸己”,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忠恕”思想,他认为一个人如果碰到别人以不合理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时候,要“自反”,做到“反求诸己”。他说:“爱人不亲,反其全;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孟子·离娄上》)。自省的目的在根本上是要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礼记》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慎独”的修养方法。《中庸》指出:“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的方法强调的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人能够独善其身,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这种“慎独”的方法无疑将孔子以来的自省主张推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

第三,力行。在孔子的道德教育思想中,立志和力行是密不可分的。他非常强调行,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论语·里仁》)。他要求人慎言敏行,少说多做,“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在力行中,孔子特别强调言行一致的重要性,认为:“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要求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论语·子路》)。

第四,改过迁善。改过迁善是儒家自我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孔子要求人能够正视自己的过失,有改过迁善的勇气。他说:“过则勿惮改”(《论语·学而》),“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论语·卫灵公》)。他所重视的不是人不犯过,而是有了过错之后能否改正,并且不重复自己的过失,即“不二过”。他还要求人能够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论语·子罕》),对于他人正确的意见,应认真听取,并加以改正。孟子则继承了孔子改过迁善的思想,主张“闻过则喜”、“见善则迁”。他赞赏子路和夏禹的做法,说:“子路,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孟子·公孙丑上》)。他认为一个人能够不固执己见,舍己从人,就能乐取于人以为善,就能日迁于善。人只有通过改过迁善,才能成为道德高尚之人。

道德教育作为个体品德的自我建构过程,离不开个体自我道德修养。古代儒家所强调的自我道德修养方法,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真知灼见。儒家道德修养的目标

1.完善人性的追求——止于至善

2.完满人格的目标——圣人君子

3.道德修养的最高价值目标——仁 1.存养立志

在儒家看来,道德修养就是保持人的本心。只要努力修养就可以存其本性之善,并可达到更加完满的善的境界。因此,儒家道德修养特别重视立志。立志就是确立目标,使个体有明确的努力方向,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持其志,无暴其气……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儒家道德修养观倡导人们所立的志就是其道德修养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最终实现理想人格,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2.自省忠恕

自省是儒家道德修养最根本、最重要的修养方法。孔子最先提出内省,并把能否坚持这样做看作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主要标志,“君子求诸已,小人求诸人”。孔门大弟子曾参关于自省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吾一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已。”儒家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圣人,而最切近、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从自己做起。

由反省自己进而推己及人,忠恕是儒家道德修养中用于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子贡问孔子:“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的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在《论语· 雍也篇》中还说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这里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相似的含义,两句结合起来理解,则互为补充,更加严密而完善,可作为忠恕的内涵和解释及其要求。202_多年来,忠恕一直是儒家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很重要的修养方法,并且至今对于人际关系的正确处理仍有实际的指导意义。3.克己慎独

关于克己,孔子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说,每个人都应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冲动情绪和不正确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即礼的规定,使自己的视、听、言、行都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所以,克己是指自我克制、自我约束能力的培养。儒家认为只要每个人都能够按礼的要求来克制、约束自己,就可以使人人成为君子,全社会也就可以弘扬仁道,实现理想的大同世界。所谓“慎独”,《中庸》说:“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君子对自己独自处事时都要特别慎重,要凭良心行事,也就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可见,慎独是对个人内心深处比较隐蔽的意识、情绪进行约束和自律的一种修养方式。它是在自省和克己的基础上,为使自我修养达到更高境界而提出的一种修养方式,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是在没有任何外在监督下完全自觉去履行道德义务,表现出行为者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4.躬行践履

儒家所主张的自我修养,在强调自我思想改造的同时,还非常强调身体力行,躬行践履,通过实践在严酷的环境中锻炼成长,从而完善自己的人格,即要求主体要做到言而有信、知行统一。如孔子就明确主张要“听其言而观其行”,他告诫学生,衡量人的品德不能只听其言论,而应看其实际行动,要求学生要做到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孟子则进一步指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于道德的修养不仅要身体力行,还要能自觉地接受各种严酷环境的磨练和艰难挫折的考验。这样才可获得卓越的才能,形成完善的人格,达到崇高的道德境界。孟子的这一思想被儒家学者作为自我修养的座右铭,并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第五篇:儒家法律思想及其影响

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极其影响

一提起儒家思想,人们往往会想到“德治”、“仁”、“礼”,法治的标签一般都被贴在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上。但是,虽然以德治为主,儒家也有一套自己的法律思想。而且从古至今,这套思想也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了巨大的思想。本文将从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名词、核心内容及其影响这三个方面浅析儒家法律思想,最终得到自己的结论。

一、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名词探究

儒家法律思想,顾名思义,即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的关于法律方面的思想。儒家法律思想一直强调礼和德的重要性,而法律只不过是前两者的辅助工具而已。在流传于世的儒家经典文献中,“礼”、“仁”、“德”、“孝”等字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想要了解儒家法律思想,必须了解儒家法律思想的这几个核心名词

(一)德

“德”也是儒家思想认为一个“君子”应当具有的品质。儒家认为,“德”包括忠、孝、仁、义、温良、恭敬、谦让等。

古代儒家曾经提出过“明德配天,以德慎罚”、“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思想。可见,“德”在儒家思想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仁

“仁”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础,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支柱之一。他提出要为“仁”的实现而献身,即“杀身以成仁”的观点,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礼 《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即,礼,为在日常生活中,君子行动所遵守的方法和规则。《论语》曰:“不学礼,无以立。”可见,在儒教中,礼甚至作为了判断一个人是否为“人”的标准。

在儒家思想中,礼的集大成者当然是孔夫子。尊崇儒家思想的人,奉孔子为圣人,像孔夫子一样尊教重道,是每一个信奉儒家思想的人的理想。遵守礼的人,会合宜且虔诚地参加古老的仪式典礼。他会根据他的身份习尚与礼节—儒家思想的根本概念—表现优雅而庄重地控制着自己所有的举止、身形姿态与动作。可以说,“礼”体现出一种典雅和自治以及儒的尊严。

但是,礼并没有在古代中国的全民中适用,它只是贵族的特权。“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古语便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四)忠与孝

忠是维系国君与臣民之间的纽带,而孝则是维系家庭关系的一条纽带。忠是指臣子对国君的绝对的沉浮,孝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家长的绝对的支配地位。这也体现出身份在古代中国的重要作用。这两个字,好像戴在中国人头上的几千年的紧箍咒。至今对中国有着极大的影响。“百善孝为先”,便体现出了这个道理。一个不忠不孝的人,会遭到刑罚的处罚,同时也会遭到人们的唾弃。

二、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

(一)国有国法,家有家法

在古代中国,家和国史两个非常重要的单位。若干人组成了一个家,而若干家便又组成了一个国。“国家”一词便由此而来。在国家和家庭中,都有着自己的规则和方法。这些规则和方法统称为宗法。

因为由国和家之分,所以便有大宗和小宗之分。“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是古代宗法的基本原则。除了这个基本原则之外,还有很多纷繁复杂的规则,在内在和外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比如在家庭中,以父亲为最具有权威的人。而父亲去世后,长兄即为最具有权威的人。还有,一个女子,需遵守三从四德。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从三从四德等规则中,我们可以看出儒家法律思想对秩序的严格要求。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妇女必须忍受无数规则的束缚和约束。这样下来,虽然达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水平。但是,一是因为当时教育普及范围不高,所以老百姓只是在被动的遵守这些规则,二是这些规则确实压制了人们尤其是女子的内心和行动的自由。所以,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几百上千年后迟迟不愿接受西方民主自由思想,封建统治异常稳固的原因。

(二)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分析这句话。道德和法律同时为调控社会的一种手段,在封建社会儒家法律思想的支配下,道德显然站在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但是道德和法律虽然有不同,但是也有相通的地方,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孔子遍是希望通过“德主刑辅”达到“德治”。“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里仁》),“听讼,吾犹人也,必使起无讼乎”(《颜渊》),“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以德去刑,以仁去刑,而非以暴治暴,以刑止刑,其所侧重是违法与犯罪之防范,以道德教化来进行防范,本身就是法律向道德的转化,由刑辅德,为德治提供了硬性保障,这一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体现法律与道德之地位比较,更重要的是促成一种法律文化的形成,一种法律社会化的底蕴。

礼和刑事古代调控社会的两种手段。虽然礼法并用,但是在儒家法律思想中,礼显然比刑更加重要。比如在家庭中,三从四德等规则是礼的一部分,这些规则控制着中国人几千年。而刑在中国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显然是明显低于礼的。除此之外,礼和刑并不是对所有人适用的。周朝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即刑不能适用于大夫以上,里不能适用于平民百姓。这是赤裸裸的不公平。也是当时当时社会的法律适用的最准确的概括。

除此之外,在古代中国,道德和礼还能干预司法。“春秋决狱”遍是最好的证明。“春秋决狱”是指审判者运用儒家经典如春秋等判决案件。这样的做法在现在来说是极不合理的,严重的干预了司法的稳定性、严肃性权威性。但是,也许“春秋决狱”给司法注入了一些人文精神和道德关怀。但总的来说是绝对的弊大于利的。

所以,在那个时代,法律是居于道德和礼的后面的,德和礼占据着统治的地位,法律终究视为前两者服务的。那时候的法律人,可能是哭泣的。

(三)法律的适用张弛结合 孔子曰:“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这一思想乃其“仁”之思想的体现,但欲达到“中”,他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途径,就是“宽猛相济”。《左传.昭公二十年》载:“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而在《礼记.杂记》中:“子曰:张而不驰,文武弗能也,驰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亦反映了孔子之如此思想。如果说“德主刑辅”作为其法律思想的主导思想原则,而“宽猛相济”则是其法律思想的具体指导方针。“择其二端二用,”也是孔子政法思想的中庸之道。如古代对破坏社会基础家庭基础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十恶)采取了极其严酷的刑罚,甚至违法犯罪人会千刀万剐。而长辈对小辈的侵害则可以从轻或减轻抑或免除处罚。这样做可以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但也破坏了司法的平等性。

(四)仁的核心地位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孝悌是仁的基础。其法律思想是主要是基于对国家或社会,家族或宗族的兴衰的关注,而过分压抑了个人的自由和个性的解放及个人价值的实现,从而在其思想中体现强烈的国本位和家本位思想,而也是这一点一直支配着中国历史的发展。在仁的支配下,不仅是立法、司法还是执法都必须体现仁的思想。但是近现代,随着西方民主自由思想之风的吹来,仁思想与西方思想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和越来越实质化的交流与碰撞。

三、儒家法律思想的影响

儒家法律思想史我国中国古代起着支配作用的法律思想。而历史是传承的,法律思想也是传承的。时至今日,儒家法律思想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中国法治的影响。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慎刑的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这反映出儒家法律思想感化教育为先为主,惩罚为后为辅的思想。反映在当代法律中最显著的就是刑法的罪刑法定的原则。

罪刑法定是指被告人的罪名和刑罚都必须要有刑法来规定,既不能由非刑法的东西如习惯契约来规定,也不能由除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来规定。而且刑事诉讼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为处罚犯罪人的法,但是它更是保护犯罪人的法,处处体现着慎刑的思想。这与儒家的仁和德教的思想史不谋而合的。

除此之外,其他法律领域也体现着这种谨慎处罚的思想。不仅如此,在立法、司法、执法中,也体现着这种思想。比如行政法的行政合法原则、行政合理原则。

(二)国家为上的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强调君权皇权至上,权大于法。这种思想和基调一直影响着中国几千年的法律。在古代中国,中国史法治和法制的中心,掌握着最高的立法权、司法权。“法由君出”。而且,中国的法律一直是统一的,没有出现欧美国家同一国家不同法域的套路。在今天我们国家与此也有一定的相同的不同。在当今中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权属于人民。而且我国的法律也是统一的。但是,当今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这决不代表人民就能随意干涉法治。这与古代中国权大于法的思想是不同的。

(三)厌讼的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强调道德礼教和调节的作用,其核心在于:注重人际和谐,轻视法律诉讼;重视道德教化,注重犯罪预防;重视贤人政治,轻视个人权利。这也就导致了人民厌讼情绪的出现。古语有云:“好讼之子,多数终凶”。这体现了古代中国人厌恶诉讼,爱好息事宁人的思想。这种厌讼的思想一直延续到现在。有的老百姓甚至认为一打官司就会触霉头。这种思想与当今社会的法治是有一定的矛盾的。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厌讼,因为诉讼是我们的合法的权利。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就应该拿起诉讼的武器。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道德和调解的作用,不能成为讼棍。总之我们要把握好诉讼的度,既不能厌讼,也不能一味的依靠诉讼。

(四)人治的思想

人治和法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儒家法律思想强调人治,强调“为政在人。”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孟子也说:“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都把统治者道德的好坏,看成是影响民众道德品质的重要因素。

而在当代中国,强调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法为上的思想渗透着整个国家。但是在强调法治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忽视人的作用。

首先,不管是立法、司法还是执法等,都是人来实行的。“徒法不足以自行”。缺少了人的法治是无法想象的。其次,法律人的带头示范作用也是非常作用的。倘若每个法律工作者都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我国的法治也应该会更早更快更好的实现。否则,只是有着完善的法律,而没有拥有信仰法律、掌握法律的法律工作者,那法律只不过是一张充满着生硬辞藻的废纸而已。

(五)仁治的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强调仁治的思想,这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也是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的。首先,法律不仅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的规则,而且也应该有一定的人文精神和仁爱观念。生硬的法律只能被人们所遵守,而不能被人们所信仰。其次,在司法过程中其实是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包含着一定的价值判断。如果一个法律工作者没有仁爱的价值,而是一个偏执的法律狂,我们也很难想象他能驾驭好法律,他也很难运用法律保护当事人权利,做到惩恶扬善。所以,即使是法治,人的因素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六)家庭因素

前文说过,宗法分为大宗和小宗。大宗即国法,小宗即家法。在现代社会,家庭的因素也是很重要的。尤其我国是有这几千年儒家思想积淀的国家。比如,在我国,当今父亲仍然是一个家庭的中心和权威。对于这种思想和习惯,我们不能抱着全有全无的态度去处理。我们应该抱着扬弃的态度去处理。比如,对于孝这个观念,我们应该要大力弘扬的。毕竟,家庭依然是维系社会的纽带。但是对于那些不好的因素,比如“三从四德”这类的,我认为应该是坚决抛弃的。在这个男女平等,甚至女权愈来愈大的社会,我们应该解放妇女,还妇女以自由。而不应该继续的毫无人道的用旧观念来压迫他们。总是,我们应该用扬弃的眼光和态度来看待和利用儒家的家庭观。

四、结语

儒家法律思想史流传于我国数千年的法律思想和法律传统,对我国古代的法律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在当今社会,儒家法律思想依然有着自己的可取之处,但是也有一些需要抛弃的糟粕。而且,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清风已经吹入中国很长时间,不断的、越来越强的影响着中国的法治。在此种情况下,中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抉择。留给我们的任务非常重要,也非常艰巨。我认为,面对不同的法律思想,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管是儒家法律思想、法家法律思想、西方法律思想等,我们都应该抱着这种态度和方法来进行抉择。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才会向着包容化的方向发展。会越来越完善。

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研究论文(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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