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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诸暨中小学招生指南(推荐五篇)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30-971531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4-22 15:49: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绍兴诸暨中小学招生指南

绍兴诸暨中小学招生指南

小学和中学合称,小学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学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绍兴诸暨中小学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2_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202_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诸暨户籍的;

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诸暨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符合诸暨市规定入学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提出申请并备案。

二、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按划定的学区招生(具体学区详见各镇乡<街道>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民办学校面向本市范围招生。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三、招生原则

(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确保合法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学区。

(三)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202_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四)阳光招生原则。

公办学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民办学校要严格按要求公布收费标准。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局基于报名平台数据统一实施,委托第三方公证机构全程公证。

(五)公民同招原则。

公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局统一管理,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中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方式,严控班级学额,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四、招生计划

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局编制下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提出年度招生需求,由局综合核定。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五、招生程序

(一)同步公布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公民办各学校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于6月12日前报局普教科,经局审核同意后,同步通过网络平台、信息公开专栏或其他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同步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小学:7月1日至7月7日;

初中:6月22日至6月28日。

2.报名流程

登录“浙里办”APP,按提示完成报名。有问题的可咨询对应学校。

3.报名要求

(1)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公民办学校不能同时兼报。民办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按对应学区及类别报名。

202_年我市首次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因此申请时要慎重选择公民办就读意愿。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学生,回公办学校就读时,统筹安排入学。

(2)按选定类别要求提供入学相关信息,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三)同步审核、录取

报名完成后,公民办各学校同时对照条件对报名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经局复核同意后同步开展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按第一类(户籍类:具有学区内户籍的)、第二类(房产类: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第三类(除第一、二类外符合规定入学条件的)等对象依次招生。具体办法为:

第一类对象按划定学区优先保证入学。若该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住、户一致”的优先招录。

第二类对象在第一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因学额已满而无法入学的,在本镇乡(街道)内调剂解决。

第三类对象在第二类对象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依据父(母)经商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长短等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也可以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当学校学位数无法满足该类对象入学申请时,可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审核通过对象(含小升初直升对象)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直接录取;超过计划数时,先录取直升对象,剩余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系统录取(全部纳入电脑派位系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民办学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时,可以向局书面提出补招申请,经审核并报绍兴市教育局同意后,按《202_年绍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在绍兴市范围补招。

3.录取进程

第一阶段:7月25日前,公民办学校同步录取(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录取结果由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

第二阶段:7月30日前,公办学校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和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学生入学。

第三阶段:8月5—10日,未完成录取计划的民办学校在绍兴市范围内补招。

(四)同步注册学籍

招生结束后,由局逐一核实各校班级数和班额情况,并统一录入省中小学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超过原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每班不超过45人,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_年6月30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2_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202_年6月21日以后登记的,依照产权房所在地对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3.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划定的学区或统筹安排入学。

4.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产权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安排入学,一般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安排。

3.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民办学校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其父母(监护人)需持有居住证。就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基本条件按诸政办发〔202_〕28号(有关入学条件调整按诸政办发〔202_〕15号)和市委办〔202_〕119号文件执行。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分类安置原则,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第二篇:绍兴新昌中小学招生指南

绍兴新昌中小学招生指南

学校教育是在学校中实施的教育。特点: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有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学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绍兴新昌中小学招生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和南瑞实验学校招生

1、公办学校第一、二、三类和南瑞实验学校新生招生

(1)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6月12日。如网上报名时无法提取共享信息的(指户籍、房产、婚姻状况等)和短信提示“未通过系统审查”的,请带户口簿、新生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有效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3日~15日到相应学区的学校现场审核报名。

(2)符合政策性就读的学生在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育科。

(3)6月20日~21日,一、二、三类新生和南瑞实验学校新生录取。

(4)6月29日~30日,未被南瑞实验学校录取但符合第一、二、三类招生条件的新生按上述方法再次网上或现场重新报名并安排就读学校,一、二、三类新生招生完毕后安排政策性入学的学生就读。

(5)7月2日各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公布招生余额。(详见学校门口公告)

2、第四类招生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日~7月5日(报名学校为房产所处学区的学校)。如网上报名时无法提取共享信息的(指户籍、房产、婚姻状况等)和短信提示“未通过系统审查”的,请带户口簿、新生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有效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5日到房产所处学区的学校现场审核报名。

(2)7月11日各校公布第四类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公布招生余额。(详见学校门口公告)

3、第五类招生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4日(报名学校为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所有参加第五类网上报名的新生必须于7月15日带户口簿、新生父母双方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2)7月18日,第五类新生调剂。

(3)7月19日,公布第五类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详见学校门口公告)

二、非城区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非城区学校的学区生和符合《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学的实施意见》(新教体〔202_〕50号)的.随读生。

2、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9日~20日,非城区学校学区生报名招生(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2)7月21日,第五类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新生调剂到非城区学校就读。

(3)7月22日,完成学区生、第五类调剂生录取,公布各非城区学校可招随读生余额。

(4)7月24日,非城区学校随读生报名招生(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5)7月25日,非城区学校随读生调剂。

(6)7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3、现场同步报名地点:学区生到户籍所在地相对应的学校报名;随读生到符合随读生条件的学校报名。

4、报名所带证件:学区生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随读生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符合随读条件相应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县的房产证明、社保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5、随读生调剂:未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仍有余额的其它镇乡学校就读,如不服从调剂,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6、录取原则:参照城区学校分类报名、排队入学方式进行。

三、育蕾学校招生1、7月23日~26日,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2、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可与育蕾学校自行联系。

四、网上报名操作方式

1、电脑端报名登录地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teniu.cc/)。个人注册完成实名认证→登录,选择“绍兴市新昌县”→进入模块“特色服务→新生入学”→选择所对应的报名事项→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交→短信提示。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 →个人注册完成实名认证→进入模块,选择“一件事” →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绍兴市新昌县” →选择相对应的报名事项→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交→短信提示。

第三篇:绍兴柯桥中小学招生指南

绍兴柯桥中小学招生指南

小学和中学合称,小学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学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绍兴柯桥中小学招生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工作原则

1、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学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必须100%入学。

2、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3、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升学考试。

4、阳光招生的原则。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类别

小学新生为202_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共分四类。

第一类: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类: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第三类: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第四类:符合柯桥区规定的入学条件取得镇(街)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三、招生录取办法

1、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新生。

2、学校严格按办学规模规范制订招生计划,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上述第一、二类对象按户籍登记时间排序,第三类对象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排序,时间早者优先。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有序分流。该学校未能录取的新生原则上在教育集团内其他校区优先安排入学,也可以申请到有剩余学额的其他学校就读。若申请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全部录取;若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由教育党委(总支)统筹安排入学,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3、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事先应报区教体局核定并公布。符合柯桥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持有柯桥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国杰实验学校,填报后不再参加区内公办学校的报名。若填报国杰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该校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待国杰实验学校录取结束后,未录取的学生若符合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则根据学生报名条件和学校空余学额情况按相应类别的末位排序参加相应学校的报名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人数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体局主持,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

4、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_〕56号)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仍由各镇(街道)牵头,按文件中相关意见审核查验入学资格。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统一在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核发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5、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根据区政府关于拆迁户学生的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在拆迁期间,可携带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学区入学。

6、华侨归侨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人才子女,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

四、网上报名程序和要求

在柯桥区接受义务教育须网上报名的入学对象必须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如未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影响录取工作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或其他处理。具体时间及要求:

1、网上报名对象

招生类别中第一至三类对象、符合四项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符合国杰实验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需准备相关证件。

2、网上报名途径

网上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teniu.cc/),地区切换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搜索“入学”,找到“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在线办理(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发布。

3、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信息于7月10日前完成审核。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审核完成后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代表信息无误,并不表示录取通过。

4、现场确认或补报

网上报名审核没有通过的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须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第一至三类学生为7月11日-12日,随迁子女为7月15日-16日),第一至三类学生家长到施教区学校、符合四项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到居住证申领地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进行现场确认或补报。

5、公布结果

主城区学校7月17日公示各类新生录取名单,主城区以外学校由各镇(街道)学校自行确定。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镇街要成立由镇街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党委(总支)书记和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区教体局的招生工作意见,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中心小学对下属完小的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各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于6月25日前报普教科钱纪江。

2、公开信息。各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辖区学校招生计划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

3、加强宣传。各校要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镇(街)村(居)、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5686957、81116935、84135936、84126627,监督电话:84136733。

4、加强衔接。各镇(街)中学与小学、小学与幼儿园要加强沟通,共同配合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前班幼儿升入小学的过渡衔接工作。

5、严肃纪律。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及扩大班额。学校要严格实行平行分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

第四篇:诸暨办事处联系电话 - 绍兴检验检疫局

诸暨办事处联系电话

各出口报检企业:

我办各科室电话号码已作调整,现将电话号码公布如下,自5月1日起正式运行。

绍兴局诸暨办事处

202_年5月3日

第五篇:绍兴炒股票须知,上虞诸暨新昌炒股票须知

绍兴炒股票须知,上虞诸暨新昌炒股票须知

一、绍兴炒股票须知——股票开户如何选择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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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绍兴炒股票须知——办理股票开户需要带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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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诸暨中小学招生指南(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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