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天津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自查表
附件 1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自查表 企业名称:
自查内容 是 否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1.高企申请材料首页:企业名称应盖公章,且与申报名称一致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首页: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填报人手写签字
二、企业基本资料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项审计报告 1.专审报告为原件
2.研发费中其他费用应小于 20%
3.有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承诺书(内容与参考格式模板一致,条件符合要求,且中介机构名称与中介机构营业执照一致)
4.是否有委外研发费(若是,提供列支明细并加盖双方公章)
5.有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立项报告与 RD 数量一致
6.近3 年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符合要求(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不低于 5%;5000 万—2 亿,不低于 4%;2 亿以上,不低于 3%)
7.境内研发费占总研发费比例不低于 60%
8.高新技术产品占总收入比例为 60%以上
9.主要产品占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超过 50%
10.专审研发费是否与年审研发费一致(若不一致由专审事务所提供差异性说明并盖章)
11.报告附件是否齐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证书,税务师事务所提供行政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会计师年检登记,税务师年检章)
四、年审报告 1.年审报告的利润表—管理费应下设研发费或附注体现研发费
2.每一年度的报告附件是否齐全(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每一年度的报告附件是否齐全(执业证书、营业执照;证书年检登记)
五、纳税申报表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须提供主表及附表,至少近一年为A 类
2.申报表中管理费用是否与年审报告利润表一致(不一致由事务所提供差异性说明并盖章)
六、知识产权 1.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授权;专利权人与申报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
2.专利附摘要页
七、科技成果转化 是否有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八、组织管理水平是否有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法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
九、人员情况 1.科技人员占总职工比例应为 10%以上
2.员工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工作岗位、学历、身份证号、是否科技人员,注明在职、兼职、临时聘用
3.有企业当年职工、科技人员月度情况统计表
十、咨询服务机构服务情况 是否有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提供综合服务(如“是”请填写以下表格)
由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综合服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请会同咨询服务机构提供以下信息,此项将作为咨询服务机构奖励依据之一。
我单位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在 2020 年度高企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中,为
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咨询机构法人签字:
咨询服务机构公章:
日
期:
申报企业法人意见:
申报企业法人签字:
公
章:
日
期:
第二篇:东莞市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东莞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一、东莞市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受理的时间:
第一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第一批不受理3月15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3日。
第二批: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第二批不受理7月15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
二、申请程序
申请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一)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须规定时间内在“高企工作网”上注册帐号,选择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向市科技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核查资料。市科技局结合有关资料审核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二)企业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企业打印填报的申请书,并与相关申请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报送至当地科技部门。
(三)申报材料受理
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实地核实工作,并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网上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注册帐号。帐号激活后,企业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上传规定的附件材料并提交。有关操作说明参考“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高企工作网”可供下载)。
必须上传的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研发费用专项结构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3)知识产权证书、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备案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上传到附件。
2.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按以下顺序,准备、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企工作网”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附件
1)。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09~2011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附件2)。
(8)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成果转化证明(各级政府科
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研发人员考核制度等方面;技术创新活动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高企工作网”上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须与其它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⒉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一式3份,其中1份正本和2份副本。
第三篇: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总结
普金网 http://www.teniu.cc/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总结
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注意!千万要提前准备好申报的相关工作,以免到时候因材料不全导致申报失败。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精准把握关键点
1、成立一个公历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2、拥有核心独立知识产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主业密切相关,且为主业经营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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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搞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6、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7、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工作指引》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也可以设置研发费用专账核算),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8、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9、总收入、销售收入的计算。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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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可以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机关等权威的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备案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单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银行代发工资表中的任意一项。
11、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1)知识产。要求Ⅰ类一项、Ⅱ类五项可以申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综合考虑,建议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10项以上,成立三年以上的企业最好能达到15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使用价值的成果。
科技成果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应纳入的其他科技成果类型。但不包括技术诀窍。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注明具体形式);
成果转化结果包括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其他,要求注明具体名称或简要说明转化内容;
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是有效科技成果的材料和证明科技成果已转化的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证书、标准文件、检测方法文件、技术规范文件、科技奖励证书、成果鉴定报告、科技立项普金网 http://www.teniu.cc/ 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生产批文、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需要提供日常的相关管理制度,如: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研发中心成立文件、研发设备明细表、产学研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与激励奖励制度、科技人员等激励奖励等。
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及财政政策补助
1、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15%。
税务总局2015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因此,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要求备案即可。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具体可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2、职工教育经费。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目前该项政策对企业的注册地没有限制性要求。
四、重点加强加计扣除工作,以免后顾之忧。
从今年开始,高企材料上交后,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没有做过加计扣除的企业重点稽查,在需企业提供专项审计研发费用与汇算清缴的研发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外,还要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帐进行审核,甚至到企业进行实地帐务核实。
五、注重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
1、专项审计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勾稽关系。重点关注审计报告附注中的研发费用描述是否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一致问题。
2、研发费用核算问题。2016年前要求专账核算,自从《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简称《认定办法》)及其工作指引发布后,企业可以采用辅助账核算。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合理归集研发费用。
对专项审计从生产成本中列支研发费的企业,税务部门对高企评审具有一票否决权。普金网 http://www.teniu.cc/
3、研发费用核算问题——资本化与费用化。请严格按照《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核算。
4、单位研发特点与会计科目使用问题
5、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数据不可逆转。要注意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与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间的勾稽关系。
6、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问题。要注意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费核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之间的数据勾稽。
7、各种申报材料间的相互勾稽、相互印证关系。
六、小结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高企认定审核趋严的情况下,企业要吃透认定办法及其工作指引,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请教有关部门或者外部的专业机构。
第四篇: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审查问题汇总
2018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基本结束,今年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趋严,尤其是税务机关特别关注的财务不规范事项,现总结主要原因如下,供高新技术企业借鉴:
1、研发项目与实际高新产品收入无关联性,发票内容与研发收入内容不相匹配,高新收入为产品类后入,而企业实际研发的为各类平台及系统,审计报告中的高新收入组成基本都是购入的硬件产品。非企业研发的高新产品;
2、研发人员中包含非研发人员,研发费中的折旧费计提存在问题;
3、存在大量劳务派遣人员,研发人员比例不足10%;
4、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委托研发,且金额较大,为研发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无法确认是否符合交易原则;
5、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研发与生产共用设备无工时记录,无法对研发费用进行正确归集。生产与研发所领材料共用领料单,没有科研人员签字,无法判断用于研发或生产;
6、科技人员无专业证书或专业技能,无法证明其具有软件著作权开发能力;
7、企业近三年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申报表均未归集研发费用;
8、高新产品自行设计、委托加工,无账载核算记录;进销货名称相同,且税务登记为批发业;
9、该企业2015年、2016年未设研发费用明细账。研发费用是根据立项报告里面的人员工资从业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里按项目进行归集。对此无法判断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
10、帐表不符。2015-2017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所得税年报列示的管理费用与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明细账数据不一致;
11、原材料出库单无研发人员签字,分不清是否用于研发活动;
12、研发人员公积金归集无人员名单;
13、原材料领用无法看出是该项目使用;
14、研发项目未单独设置账页,无法确认研发项目及研发费用;
15、明细账的研发费用与凭证不符;
16、研发人员工资归集无人员明细;
17、原材料领用无明细;
18、研发项目与领用材料、设备折旧不匹配;
19、未准确核算研发项目支出;
20、研发明细账的分项目核算数据与记账凭证不符;
21、高新产品收入在记账凭证上与非高新产品收入无区别;
22、研发样品拆分后随产品出售但未冲减研发费用;
23、未对高新产品收入进行归集、核算,高新产品收入数据按比例计算得出;
24、高新收入申报不实,将一般收入计入高新收入;
25、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无原始凭证,无法核实;
26、税务系统内申报的财务报表数据与企业认定资料内审计报告数据不一致;
27、研发费用不实,存在明显虚报研发费的情况。且存在将生产领用原材料、生产设备折旧费、生产人员薪酬等经营支出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情况;
28、未按照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
29、固定资产折旧不能反映出涉及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产生的折旧; 30、利润表与结构明细表数据部分存在不对应;
31、根据财务账簿反映,固定资产不足以生产出部分产品;
32、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未将人员工资分项目分工时,研发的项目涉及到的设备折旧未计提;
33、科研人员模糊,有会计做科研人员未有合理说明的情况;
34、该企业2017年人员工资发放未进行全员全额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35、企业提供的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未填报; 36、2017年每个月调整一次研发费用,从成本调整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37、研发与生产共用设备无工时记录,无法对研发费用进行正确归集;
38、生产与研发所领材料无领料人签字,无法判断用于研发或生产;
39、科技人员无工时记录,且研发项目存在交叉,无法正确归集到具体研发项目中; 40、科技人员申报数量与实际不符;公司未留存学历证明;
前述40个不符合项是2018年全国高新认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希望各高新企业引以为戒。
第五篇: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一个发明专利或其它六个知识产权(比如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A档(即24—30分),而企业只有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算达标。可见,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对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工作中是“一票否决”的,即使企业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较高的产品档次、甚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也没有机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评分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知识产权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重要的条件,和整套的申报材料息息相关。一定要非常重视。有很多企业咨询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的问题。比较常见的问题是:“我们是XX公司,产品是XX,平时有很多研发,但是都没有重视整理,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但是公司一向没有申请知识产权,请问要拥有哪些知识产权,才可以申报高新认定的?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是: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型:
在高企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企认定中被认可。
(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式: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指申报企业通过申请、登记获得上述类型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到相应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利转移的变更手续。
知识产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知识产权证书/专利授权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必须提供)
B、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必须提供)
C、反映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D、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E、参与制定标准情况
F、其他证明材料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18年4月
(二)第二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