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医调委先进事迹材料
市医调委先进事迹材料
医调委既是患者和医院的贴心人,也是患者和患者家属权益的维护者,在事实面前调解员依理、依法、用情成为患者信赖、医院认可的“第三方”中介代表人。3年多来,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德坤带领着10人年轻团队,以公正、公平之心化解了一起起剑拔弩张的医患矛盾,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打造平安珠海,构筑了第一道防线。搭建方便、畅通、免费的通沟平台
近年来,全国因医患纠纷导致的恶性事件频发,珠海的一些医患纠纷个案也呈现激化程度高、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的趋势。2011年12月29日,完全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珠海医调委挂牌成立。
“以前,处理医患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二是由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三是司法诉讼。若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在双方缺乏信任的背景下,容易激化矛盾;若由卫生行政机关调解,患者又容易认为是“医医相护”;若走法院途径,诉讼成本高时间又漫长。”孙德坤介绍说。
据了解,独立运作“珠海模式”的医调委与医患双方均无利益关系,具有中立性、群众性、专业性、公益性,为群众拓宽了诉求渠道,为紧张的医患关系搭建了方便、快捷、畅通、有效的沟通平台。倾听患者心声、专业理性找调案
70多岁的老人为夫“讨公道”,3年来多次到卫生部、省卫生厅和信访办等部门上访,积怨很深。市医调委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轮番与老人拉家常、倾听老人的心声,一边作心理疏导,一边讲解法律、法规、医学常识以及相关规定,最后老人终于放下思想包袱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
“凡是找到医调委的患者和家属情绪一般都是比较激动的,调解员应先倾听患者的心声和诉求,安抚、平复患者的情绪,调解员的一个眼神,每个态度都要尊重和理解患者,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使患者最终走向理性途径,依法维权。”孙德坤说。
医疗纠纷的调解有别于物权纠纷、交通事故的纠纷处理,它涉及人的健康和生命,因此有的案件调解过程可能会耗时长,常常是七八小时。在倾注关爱和耐心的同时,调解员也在运用专业性的判断找寻导致纠纷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孙德坤说“比如死亡案例,调解员要了解患者进医院时是什么状态,平时有何病症,年纪有多大,医院是否有完整的检查,是否给家属说明了病症的预期,是否准备了急救措施等等,通过一系列的综合分析,反复与患者和医院剖析问题、不断进行沟通。” 获得医患的认可,有纠纷找医调委
医疗纠纷的原因复杂,“有些‘难啃’案件的调解可能要长达几个月、半年,如果不坚持、放弃了一切又回归到‘零’”。孙德坤说,医疗本身的不可预见性和医生职业风险,让医疗纠纷调解具有高技术、高难度和高复杂性的特点,一个合格的调解员必须拥有全方位的综合素质,要具备医学、法学、心理学知识和娴熟调解技能,不仅能告知患者关于疾病和法律的知识,让患者逐渐知道应该通过正当渠道理性维权,还要让自己的专业性获得医院的认可,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越来越多医患纠纷当事人开始习惯了“有纠纷,找医调委”。截至2014年底,医调委共接待医疗投诉案474宗,立案受理314宗,调解成功295宗,调解成功率达93.9%,调解协议履行率100%,结案总金额达2497.24万元。经过法院司法确认的有152宗,无一例强制执行。2013年4月17日,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到XX市调研时,专门安排时间到市医调委视察,对医调委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3年8月28日,孙德坤作为广东省模范调解委员会唯一代表出席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并领回“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奖牌。2014年9月,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孙德坤说,医调委是为百姓服务的窗口,如果每个窗口服务质量提升一小步,市民的满意指数就会提高一大步。我们要以热情、真诚、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对民众切身利益的关怀。在城里社区,说起王爱英,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十余年如一日的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大家格外敬重她。
王爱英是热心的义务监督、宣传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期间,天天在社区里穿行,有时戴着志愿者小红帽在大街小巷进行文明劝导;有时拿着文明城区宣传卡,挨家挨户的上门宣传讲解。碰见可疑人员,就上前盘问;她非常注重保护环境,希望每个人都具备良好的素质,并始终坚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原则,遇见乱扔乱倒垃圾的住户,就进行说服教育,时刻监督,并且做到垃圾入筒,碰到不文明的情况,她就会主动上前劝导,心平气和的把对方说的心服口服。
王爱英为人随和、开朗,助人为乐是她的家常便饭,更重要的,她还是个义务调解员,谁家夫妻吵架,婆媳不和,只要她一出面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她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老住宅小区,污水管道都已老化,经常出现管道堵塞现象,每次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她跑前跑后,联系疏通、挨家挨户收钱、无一不亲力亲为,经常累的腰酸腿疼,但从来没有任何怨言,只要问题得到解决,她比谁都高兴,她所做的一切,从来不计报酬,不计得失,并且无怨无悔。
王爱英精神十足,身体硬朗,动作利索,总是乐乐呵呵的,并且特别关心社区事务,主动协助社区开展各种活动和义务服务。问她为何这么关心社区事务,她就很严肃地说到,关心社区事务,维护居民权益,支持社区的工作是每一个社区居民应该做的。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社区里经常都能见到她的身影,有时在帮助年龄更大的老人提菜,有时在帮助残疾人推车……
这就是社区男女老少都尊敬和爱戴的王大妈。2010年,她荣获了“XX市热心大妈”的称号。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平凡小事,但却感染着小区里的每一位居民,有事大家都主动帮忙,邻里之间非常团结,整个小区充满了文明和谐的气氛。
第二篇:上海医调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文件
沪府发„2011‟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现就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自愿、公正、及时、便民”原则,依托本市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平台,司法行政、卫生行政、保险监管、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市、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
建立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调办”),设在市司法局。市医调办作为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办法; 3.制定并组织实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4.组织、指导、督查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5.管理、培训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
6.组建、管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 7.研究解决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8.总结、宣传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9.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 10.办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其他事项。
各区县相应建立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调办”),设在区县司法局。区县医调办负责辖区内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制度框架;参与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赔付标准;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
保险监管部门: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的衔接机制,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向非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并积极拓展相关的商业险种。
公安部门: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对扰乱医疗机构和医患纠纷调解场所秩序的行为依法及时处臵。
财政部门: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经费保障。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加强对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涉及医患纠纷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积极通过人民调解妥善化解医患纠纷。
其他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市、区县医调办做好医患纠纷化解工作。
三、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各区县建立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医调委”),作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
区县医调委主要负责:对涉及本区县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进行调解;向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情况;分析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患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区县医调委的调解人员由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组成。根据本区县医患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及医疗机构设臵的数量,区县医调委一般应配臵2至15名人民调解员。
区县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实行属地化原则,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含市级医院、军队医院)发生的医患纠纷,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均纳入区县医调委的调解范围。
(二)动员社会多方参与纠纷化解
患方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和当地街道、乡镇政府应配合、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四、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 为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建立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撑。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涵盖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专家,规模约600人左右。
市医调办牵头制定专家咨询工作流程。区县医调委预估赔付金额可能超过10万元或重大、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应向专家咨询委员会申请专家咨询。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回避原则,从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并邀请保险公司人员参与讨论,咨询专家对医患纠纷相关资料讨论后出具咨询意见书(含医方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及程度、赔偿大致范围等)。咨询意见书可作为调解的参考依据。
五、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一)明确受案范围
区县医调委受理医患纠纷的范围:
1.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万元并同意人民调解的; 2.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论索赔金额大小)。为了更好地在第一时间将医患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应督促医疗机构积极通过人民调解渠道化解纠纷。
(二)规范调解时限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区县医调委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的事实经过,询问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其主要理由,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应根据区县医调委的要求,对医患纠纷进行先期核查并及时向区县医调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区县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原则上应当自受理医患纠纷之日起1个月内调解完毕。经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延长1个月,届时仍 4 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三)依法公正调解
区县医调委在调解医患纠纷时,应当指定2名以上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承担调查核实、纠纷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督促协议履行和回访当事人等相关工作。
对赔付金额可能超过10万元或疑难、复杂、重大的医患纠纷,区县医调委应当经区县医调办向专家咨询委员会申请专家咨询。人民调解员可参考专家咨询意见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其中,赔付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调解协议,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员应避免矛盾激化,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市、区县医调办应当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程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宣传,不断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促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一)调解不收费
区县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用)。
(二)医调办经费
市、区县医调办的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别由市、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三)区县医调委经费
区县医调委的补助经费,包括办公场所使用经费、开办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臵办公用品、文书档案和纸张等)以及医患纠纷 5 人民调解专家咨询费等,由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调解员经费
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包括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根据医患纠纷的难易程度,分别按每件500元、800元、1000元给予补贴),由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专家咨询费参照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标准执行。
七、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衔接机制
为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风险分担作用,应当切实加强保险理赔工作,使保险成为医患纠纷赔付资金的重要保障。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并逐步向非公立医疗机构推广,以加快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
在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保险机构应当抓紧开发相关新保险产品(如高风险岗位医务人员及患者意外险)。但在逐步健全保险理赔机制过程中,不应影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
对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应当早期介入,掌握纠纷调解的有关情况,并及时赔付,以有效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调委温馨提示2
温馨提示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由于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因医疗服务产生各种分歧在所难免。如确实发生了较大分歧,我们真诚地建议您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
1、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医患双方协商;
3、行政调解;
4、司法诉讼。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人民大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其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目前,凡是购买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均可到该机构进行依法调解。该机构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进行专业调解。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所明确的事项
(一)受理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调委电话:0951-6028859
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纠纷。
(二)申请人民调解需要提交的资料
患方:
1、调解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诉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人民调解的主要步骤
1、告知权利义务;
2、双方当事人陈述;
3、医学专家对纠
纷进行技术评估、法律专家提出解决方案;
4、进行调解;
5、达成调解协议。
(四)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
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
第四篇:医调委,致力医患双方满意
医调委,致力医患双方满意
7月11日中午,广东医调委闷热的调解室里,在医院代表和调解专家组面前,袁豫妹(化名)的女儿强忍悲痛,尽量平静地叙述:她的母亲因急性肠胃炎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就诊,次日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患方家属质问医院,是否耽误了治疗?“你们很难过,我们非常理解,但是有几个细节还是要确认一下......”调解专家每次开口询问前都会先安抚家属。与平常医患纠纷调解现场比起来,这里平静而克制。
今年6月,是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广东医调委”)挂牌成立两周年,在探索解决医患纠纷的新路上他们已经探索了两年。(医疗机构投保医责险,医调委承担第三方公估定损职能,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广东医调委是依托广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并经省司法厅批准同意设立的专业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专职调解处理广东省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患纠纷。今年6月,《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向医调委申请调解。
数据显示,从2011年6月成立至今年6月底的两年共700多天里,广东医调委共接到医疗投诉8217余宗,平均每天10余宗。最终立案受理2126宗,结案的纠纷涉及赔偿诉求达5.49亿余元,实际赔偿约6780万元。另有数据显示,广东医调委每处理1000件纠纷,就有300件有“医闹”参与,“医闹占医疗纠纷的30%左右”。两年来,广东医调委现场应急处置的“医闹”案件就达到565宗。
能否终结“医闹”
近年来,广东每年医疗纠纷达2.5万至3万起,占全国总量的1/8。而在这近3万起医疗纠纷中,诉诸法律的仅约600起,行政调解的1000多起,剩下的2万多起,最后都由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私了”比例高达八成。医疗纠纷定性太难,患方又缺乏专业医疗知识,由此引发的“医闹”占到全部医疗纠纷的30%。
广东医调委副主任王辉称,“医闹”主要表现为:围堵医院,在医院门口烧纸钱、挂横幅、设灵堂,在政府门口聚众等。“医闹的社会影响太恶劣了。”王辉举例说,有一次患方家属在医院门口拦住救护车不让进,差点导致救护车上的病人死亡,引发新的医疗纠纷。
一旦产生医疗纠纷,除了“私了”,医患双方要么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要么诉之于司法。但由于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出面组织者是主管医院的卫生部门,负责鉴定者则多系医疗界人士,其中立性无法为公众认可,而提起诉讼,又常常因旷日持久而成本巨大。在这种背景下,患者及家属就容易被职业医闹怂恿闹事,以求赔偿“私了”。
“职业医闹像医托一样,没事就在大小医院周边晃,看到有医疗纠纷的苗头,就一拥而上,‘闹’回来的赔偿,一般医闹要‘提成’一半左右,即使颗粒无收,患方也要给医闹每天一定数目的‘出场费’。我们发现,不少案件怎么都调解不下来,背后原因就是患方被职业医闹‘绑架’,硬是要患方索求不合情理的超高赔偿。”医调委的一位调解员说。
医调委作为民间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为患方提供了新的解决之道。医调委不收一分钱,免费提供鉴定专家和法律援助,帮患方联系医院、寻找证据,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医调委力求成为患方和医方的缓冲带,一方面,他们向患方提供医疗纠纷医学专家和法律顾问团队援助,使患方在信息、知识和纠纷处理技巧上与医方对等,化解患方的敌意心态,给医疗纠纷处理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也为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援助队伍,将医院从繁琐的纠纷处理事务当中解脱出来。
两年来,广东医调委现场应急处置的“医闹”案件就达到565宗,一些医院已经养成习惯,有了医闹就电话联系医调委来解决。“我们不是医院的人,我们过来是来帮患者讨回公道的,所以他们才会相信我们。患者是必然的弱势群体,调解过程中坚决不让患者出一分钱。”王辉说,一些患者会要求新闻媒体、权威专家介入,对于这些要求医调委都不会反对。
在采访过程中,王辉的手机、电话、短信不断,全都是患方家属打来的,他们选择相信这个与他们联络最多的人。“如果不满意调解可以随时终止,一切以你们为主。”王辉对电话那头的患方家属说,他们调解以后,患方还是可以继续走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
建立“游戏”新规则
在医调委成立以前,医患纠纷处理一般只有三种途径,但它们都存在部分缺陷: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即“私了”,这种方式双方缺乏信任,易激化矛盾;二是卫生行政机关调解,这种方式有缺乏公平、公正之嫌;三是人民法院诉讼,这种方式成本高、时间长。
广东医调委负责人说,他们在摸索第四种医患纠纷处理途径,试图建立一套新的“游戏规则”,医患纠纷处理严格按程序进行,以求得到结果的公平正义。“赔不赔?赔多少?不是患者、医院说了算,也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更不是由我们医调委说了算,而是由专家说了算。”
据了解,广东医调委有500人的专家库,专家是以个人名义应邀的医生、法官、律师,参与评鉴会时会采取相应的回避制度,例如由部队医院的医生评审地方的案件,由省级医院的医生评审市级的案件。整个专家评鉴会由医调委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员主持,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与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付。
医疗纠纷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会不会造成医方的有恃无恐呢?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某家医院一年内发生的医疗赔偿过多,保险公司可能会在第二年通过提高保费来规避风险。“在独立的调解、保险、定损三方的制衡下,纠纷处理过程是全透明的。只有良好的运行才能获得利益,经纪人的佣金才能得到保障,因此我们不会偏袒保险公司。”这位负责人表示。
相比漫长的司法诉讼,医调委的效率是惊人的:正式挂牌两年整,结案1591宗,调解成功1505宗,调解成功率达94.5%,相当于一天就谈妥2单医患纠纷。经过回访调查,医疗机构的满意度95%,患方的满意度达到98%。
就在去年,广东医调委曾召开新闻发布会,点名批评广东省内两家三甲医院,累积了多个医患纠纷案件,拒不接受医调委调解。“本来患方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快速解决问题,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但鉴于医院对调解的态度,让患方不得不走上漫长、艰辛、经济消耗高的司法诉讼。”广东医调委负责人对着电视镜头说。如何确保中立
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广东医调委能否始终保持中立?当时有媒体报道,广东医调委是广东省医院协会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和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成立的,并由两者保障其全部运作经费。
有人担心,以保险经纪公司为“米饭班主”的省医调委,能否保证公平调解?王辉回应,省医调委并不是由保险公司来发放工资,“医调委是吸取西方现代国家管理的普遍做法,由社会共同制衡机制提供经费保证运行的。”他说,医调委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社会法人团体资助、政府个案补贴、公益赞助、保险佣金等合法渠道。按《保险法》相关规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项目的经纪公司,依法收取相关佣金,并在省司法厅全程监督下保证广东医调委的所有经费开支,“这都是在整个统保框架法律文书上明确规定的,不受任何一方的制约”。
今年4月,广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人员、办公场地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这又给医调委的经费提供了一个可靠来源。
人民调解结合医疗责任险机制双管齐下,在医患纠纷妥善解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去年5月,清远市成立了“广东清远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试水运用第三方社会组织解决医患纠纷这一“硬骨头”。据了解,自去年5月以来,清远市已成功调解各类医患纠纷89宗,调解成功率达97.7%。
据清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已投保医责险的医疗机构中,医调委承担第三方公估定损职能。医调委的公估意见不受保险公司意见左右,且结果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该负责人表示:“调解与保险的有机结合,不但解决了赔偿问题,而且由保险公司替代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实现了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到医院外,保证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
开办两年来,良好的运行机制,使得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多个城市主动联系广东医调委,商议在当地复制相同模式,仅6月份,王辉就应邀到内地5个城市传授调解医疗纠纷的经验。
(本文责编/刘延英)
第五篇:医调申请书
昭通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姓
名:
医 师 资 格 级别: 类
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专 业 技 术 职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昭通市卫生局监制 1 2 3 篇二:医疗纠纷调解医方申请书
松烟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患纠纷调解医方申请书
编号: 篇三:医务工作者调动申请书
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上局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此申请书。
我于2002年7月毕业于桂林南溪山大学来我院工作至今,在这9年里我从一个刚刚跨出校门的懵懂毕业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儿科医师,由衷的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栽培和帮助。
本人在儿科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关爱患者,团结同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儿科做总住院医师期间,工作积极上进,兢兢业业,业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能熟练掌握儿科及新生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医疗保健和疾病的预防,我院儿童保健科业务蓬勃发展,不管是健康儿童保健还是高危儿保健,以及儿童疾病的早期康复,都需要一名专业的儿科医师,本人自愿申请到儿童保健科工作,一方面,我具有专业的儿科诊疗知识,能在将来的工作中将临床思维融入保健;另一方面,我性格温和,有耐心,能够热情对待每一个就诊的儿童,我相信我的加入能够为儿童保健科注入新的力量。
我坚信在院领导的悉心培养和我的勤奋努力下,我会在新的工作岗位做得更加出色。希望领导能够相信我的能力和诚意,给我一个更好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我将珍惜这次机会,为医院的发展竭尽全力。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4年02月26日篇四: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本一)被申请单位(人):xx省卫生厅
设置单位(人)(章)年 月 日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 承办单位简介 1.1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名称
xxxxxxxxxxxxx 1.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
第二章 所在地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1xxx市人口情况 2.2xxx市经济发展情况 2.3xxx市社会发展情况
第三章 市场分析及需求预测 3.1医疗机构现状分析
3.2医疗机构发展趋势分析 3.3需求预测篇五: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文
附表1 范文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设置单位(人):(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 b、集体 c、私人 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 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 b、内部 ; 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