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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先进事迹材料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24-492219 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 2023-05-28 19:27: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土地执法先进事迹材料

爱岗敬业 严格执法

――关于?同志的先进事迹

?同志于?年7月大学毕业到?局工作,?年10月被提拔为?长,先后被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年度先进劳动者。综合?同志在执法监察岗位的工作表现,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积极做好文稿起草工作,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近年来,国家实行违法用地问责制,各级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者都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他常常废寝忘食、通宵达旦,经受了许多严峻的考验,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任务,仅经他负责起草的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方案、土地执法监察周报等文件就有600多篇,形成文字材料达几十万字。每次上级来检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时,都能看到厚厚的一本文件汇编,它是?同志多少心血的凝聚!?年6月,为迎接领导到我市检查土地执法工作,他彻夜加班整理汇报材料,并对450多个档案卷宗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不出现工作差错。第二天,他仍坚持参加汇报会并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一直到检查结束后才回家。平时,他积极地为领导出谋划策,认真跟进执法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度,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推进我市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刻苦钻研业务,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同志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法律法规的融会贯通,不仅使他会解释、会宣传,而且在执法中达到了驾轻就熟的程度,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使他成为国土资源执法方面的行家里手。根据执法监察工作实际,他进一步规范了违法用地案件查处、重大案件会审、涉嫌刑事案件移送以及信访案件受理等多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执法监察大队内部十项管理制度》和《动态巡查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他还建立和完善了《违法用地案件行政处罚登记表》、《信访案件登记表》《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情况跟踪表》以及《巡查况登记表》等统计台帐,使土地执法监察统计、分析、汇总等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同志开拓创新、不畏艰难、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始终坚持认真履行保护国土资源的神圣职责,工作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将全部心血都奉献给了国土资源管理事业。

三、坚持公正、公平,严格执法。

近年来,市违法用地一直居高不下,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确保整改到位,?和其他土地执法工作人员一起顶着巨大的压力,主动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当中。特别是近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他和同事们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多宗,面积?多亩,上交罚款?多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达?万平方米。同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多人。通过铁腕整治,我市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用地蔓延的势头,顺利地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检查验收。

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的同时,他针对我市违法用地主体多为村、合作社干部的特点,着力增强村级干部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一是积极与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请新闻媒体对我市土地执法情况进行采访和跟踪报导,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二是积极参加各镇街组织召开的村干部普法会议,先后对?多名村、合作社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教育,并向他们发放了?多本土地管理书籍和?多张普法材料。三是积极挤时间撰写新闻稿件、宣传稿件。他先后在报刊上发表土地执法相关报道达50余篇,编辑《土地执法监察周报》10余期等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市开展土地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热情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

信访工作的重点就是听民生,解民意,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息诉摆访。?同志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以依法办事、促进和谐为目的,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在具体的接访中,他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来有迎,走有送,让座倒水,热情相待,对反映的问题耐心听、认真记。能当场解释的给予解释;能讲明政策的讲明政策;需要调查处理的及时立案,承诺办案期限。用热情可亲的态度,朴素温和的语言,让来访人带着忧愁来,面带笑容归。在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头绪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他尽职尽责、不怕麻烦、任劳任怨,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同志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对待生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自己的心血和智慧,为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是一名优秀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

第二篇:土地先进事迹(推荐)

土地先进事迹

我叫XXX,现年XX岁,自2002年上任固城村土地协管员以来,我在土地协管员的岗位上已经走过了八年的风风雨雨,这八年的酸甜苦辣只有我自己心中最为清楚。现在我就这八年的工作做下简单的回顾。

八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广泛宣传保护土地的重要性,增强珍惜土地的法律意识;协助国土所管理本村的土地;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搜集相关情况、证据,协助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协助国土所对本村村民宅基地及其他临时用地前期规划选址。受村民自愿委托,代理村民宅基地业务。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调查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做好本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的国土资源信访及矛盾的调处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集体上访苗头,及时向街道党委、政府和国土所报告。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激化。

2009年我积极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协助办事处带头进行土地使用税的征缴,并对不理解的业主讲事实、摆道理、宣传国家政策,使他们很快接受了土地使用税的收缴,使得我村的税收工作走到了办事处的前列。今年我村的城中村建设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为了制止我村的私搭乱建我与我村两委会全体人员积极商讨协商制止私搭乱建现象的的工作办法,在我村两委会的不断努力之下,我村制止私搭乱建的工作走在了我们全区的前列。

这些都是我应该干的,我只是尽我最大的努力做好了我的本职工作,而上级领导部门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我今后要更加努力,把我村的工作做得更好!

XX村土地协管员

XXX X年X月X日

第三篇:执法先进事迹

附件(1):

2011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XXX先进事迹

2010年以来,在办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五个特别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队指示精神,把服务乘客作为自身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严格责任,全面配合队长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先进事迹如下汇报:

一、强化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通过专题学习、中队学习等,结合“四个百日”主题活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根据年初的学习安排和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自身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了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今年有计划有参加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原文学习与实际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筑牢了自身的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禁令”意识。明确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学习经验,认真剖析。在开展的“四个百日”活动中,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对自己进行整改。在民主测评中满意率为100%。

三是强化制度,进一步学习、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纪

律、考核办法等内部制度。

二、强化地铁执法管理,车站容貌大为改观

认真履行地铁执法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扎实参加各项执法活动,使地铁容貌得到显著改观。

1、乱设摊点明显减少。乱设摊点是地铁执法中的难点。对此,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狠抓重点整治,另一方面强化疏导管理。对车站乱设摊点进行巡查监察。积极参加中队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取缔7、12、14号口乱设摊点。实行正时与错时管理相结合等管理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2、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现象逐步遏制。以教育为目的,处罚为手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及时对辖区内的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多次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处罚,使车站内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

三、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仪表,规范着装,时刻保持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地铁执法人员形象。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洁奉公。在工作时间以外,同样坚持原则,做到“慎独”,并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连续多次在中队执法月评中名列前茅。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多动脑、勤动手、常跑腿,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执法队员。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土地执法监察

土地执法监察

1、土地监察概念:

土地监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土地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

2、土地监察的原则:

土地监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

3、土地监察的职责:

(1)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2)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3)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4)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5)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指导或者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4、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监察职能享有的权力:

(1)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2)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3)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活动依法进行制止;

(4)对土地违法行为和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5)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主管人员,依法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5、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土地监察职权,有权采取的措施:(1)查阅、复制与土地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2)要求监察对象提供或者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必要情况;(3)可以进入土地违法现场察看和测量,并询问有关人员;

(4)对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但继续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的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查封;(5)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6、土地监察的内容:(1)建设用地行为;(2)建设用地审批行为;(3)土地开发利用行为;

(4)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行为;(5)土地复垦行为;(6)基本农田保护行为;(7)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8)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9)房地产转让行为;(10)其他行为。

7、土地监察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检查:

(1)根据土地监察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对监察对象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针对某一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特定的监察对象的特定活动进行专项检查;(3)为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监察对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事先检查、事中检查和事后检查。

8、土地违法案件的概念:

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9、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以下几项:(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定性准确;(4)处理恰当;(5)手续完备;

(6)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7)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10、案件受理是指:

受理是指接受案件并予以处理,即接受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以及处理巡查发现的违法案件。

1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在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立案、移交或提请上级查处。

12、在管辖权范围内,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受理的土地违法案件:(1)本机关依法监督检查发现的;(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的;(3)其他部门移送的;

(4)上级国土资源局指定查处的;(5)其他应当受理的案件。

13、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条件:(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2)有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

(3)按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4)属于本机关管辖。

14、案件调查要求回避的条件: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近亲属;(2)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承办人的回避,由执法监察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人批准。在回避被批准前,承办人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15、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应写明的内容:(1)主要经过、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

(2)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和进一步处理意见。

16、举行听证的程序:

(1)书记员清点听证参加人是否到齐,宣读听证会场纪律;(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3)案件调查人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指控;(4)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5)第三人陈述;

(6)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就违法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7)当事人最后陈述。

17、调查终结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应依法作出以下处理:

(1)证据不足,未发现违法事实,依法不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由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销案审批表》,经执法监察部门负责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人审批,决定撤销案件;

(2)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议定处罚决定,待履行告知或者听证程序后,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责任人有处分权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无权决定处分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源行政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建议书》,移送有关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4)对违法情节严重或下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继续违法行为、或涉嫌构成犯罪的,在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书》,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或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原承办人,限期补充调查。

18、国土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期满后应在(七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几条规定,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4条; 处罚标准:

1、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

2、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哪条规定?其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7条 处罚标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5、责任人行政处分;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根据《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办法》规定,涉嫌哪种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哪种向人民检查院移送?

对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

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

22、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附有哪些材料?(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5)其它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23、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哪些机关的监督?

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2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文书,在有关领导签发后(3日)内送达当事人。

25、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

1、一般应直接送达;

2、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3)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可以留置送达。

2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程序的简易流程:(1)、受理违法案件;

(2)、制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3)、负责人审批;(4)、立案;

(5)、调查取证,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6)、现场勘验,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验笔录》;(7)、鉴定,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8)、会审,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议笔录》;(9)、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0)、制作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1)、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填写结案报告;

(13)、将有关材料整理形成《国土资源尉案件行政处罚案卷》;(14)、归档保存;

27、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几条?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拆除。

2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满一年未动工或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条款?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0条,处罚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5条,处罚标准:

(1)、征收出让金5%以上、20%以下土地闲置费;(2)、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概念: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违反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案件。

30、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条款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1条 处罚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2条

处罚标准:

1、责令恢复原状;

2、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篇:2012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2012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2012年,执法监察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化执法监察工作成果,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土地动态巡查是执法监察工作实行事前防范的重要措施。动态巡查方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一是在人员,车辆上确保日常巡查的正常运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增加巡查力度;二是实行报告,请示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制止,及时上报市局处理;三是健全监察网络,畅通举报渠道,准备在各村及城市各街边设置监察信息员。

(二)做好准备,迎接2012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迎接2012卫片执法检查,我局工作人员主动谋划,精心部署,以强有力的宣传,为2012执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路。

(三)加强执法宣传力度,主动服务。我们将即是土地执法者,又是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员,遇到问题,听到反映,首先要耐心向违法者解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当好宣传员,让违法者被管的“明”;其次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引导违法者依法用地,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让违法者被管的“服”。通过主动管理服务提升执法监察队伍的形象,争取群众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大违法占地查处力度。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一旦发生违法案件要从快从严查处,对违法占地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报告,选择几个典型违法用地案件公开处理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进一步努力实现土地市场秩序有良好转变。

(五)积极探索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要继续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与公安、城管、法院等部门共同形成联动机制,进行联合执法,确实解决国土执法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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