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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场先进事迹材料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24-492208 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 2023-05-28 19:22: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有农场先进事迹材料

源头抓起,落实到位,厂务公开助推 农场健康发展

安徽省国有龙亢农场先进事迹材料

龙亢农场在省农垦集团公司和食品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成立了工会主席为组长,组成了党委、行政、纪委、工会等人员组成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纪检、工会等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有力的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厂务公开工作情况

凡涉及改革和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等均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1、农机补贴政策公开。场制定了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对国家农机补贴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种类、数量及补贴标准及时在。

开。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资奖金分配、职工“五项保险”缴纳情况、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等,都以文件、会议、宣传栏和场有线电视进行公布。

5、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公开。民主评议场级领导干部情况、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招待费、交通费使用以及领导干部在落实“四风” 建设方面的情况,都及时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6、分场一事一议公开。各分场在使用共同生产费、小麦飞防费、农作物排涝费、抗旱费以及农业体制改革方案等,都是在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党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对开支情况、使用内容、涉及金额以及落实的办法进行公开。

二、职代会召开情况

把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作为表达职工意愿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依法维护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力。

1、会议召开前准备工作:为开好“两代会”,场工会提前7天将大会有关材料和《职工代表提案表》发放到职工代表手中,自下而上,反复多次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全场职工代表讨论修改准备提交会议表决通过的文件草案,通过认真整理形成决议后,把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充实到大会文件中。

会议召开前,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工会理论知识培训,提高了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2、按程序规范召开“两代会”。会议期间,组织全体代表听取、审议、讨论了《场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以及《龙亢农场城镇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龙亢农场土地经营与“两田制”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龙亢农场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龙亢农场集体合同》等文件,以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了通过。两会期间,还进行了集体合同签订和民主评议场级领导工作。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决权,使源头参与维权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3、做好提案落实与督办工作。2013年两代会,共收到职工代表提案表88份,经归纳整理,分为5类12条。会议期间,职工代表又提出建议或意见81条。会上,食品集团领导对职工关心的10条提案进行了说明。会后,工会将职工代表提案反馈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落实。同时,场成立了提案督办领导小组,制定了代表提案落实责任制,对提案落实结果,在场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4、开展民主评议场级领导活动。

第二篇:农场党委先进事迹

为了大地的丰收

——某分局某某农场党委先进事迹材料

分局某某农场现有在职民警23人,在职工人88人,自种耕地16672亩。近年来,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某某农场党委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政治思想工作的保障作用,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连续多来超额完成分局下达的经济指标。2010年,农场夺得利润总额全局第一,荣获分局“模范集体”的荣誉。今年,小麦单产XXX斤,总产XXX万斤,水稻单产突破XXX斤,总产XXX万斤以上,均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推行组织管理标杆 带一流队伍

有人说,一个好的党委就是一面红旗,一个战斗堡垒。他们能把自己的思想想法勾勒成一幅生动、耐人寻味的作品。农场党委紧紧围绕农场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锐意进取,注重班子自身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知难不畏难,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队伍建设,为农场的各项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场党委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方面,农场党委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正确处理工作关系,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多沟通、多包容,既讲感情,更讲原则;另一方面,农场党委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使

党组织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心齐、劲足、务实、真干的良好工作氛围。

从严管理,磨砺干工队伍。强化民警的职责意识,坚持从严治警,健全完善民警考勤考绩制度,坚持在企业管理中充分发挥民警队伍的骨干和示范带领作用。重视以工人为主的队伍建设,不断适应农场发展的要求。农场党委探索激励机制,按照工人做工、单位增效、个人增收的宗旨,进一步完善做工激励机制。目前,农场职工人人有位,人人有为,工人做工积极性明显提高。坚持推行竞争上岗制度,任人唯贤,培训选拔优秀工人走上分场管理岗。近几年,监狱体制改革大潮涌动,很多民警进入押犯农场,导致农场民警队伍人数减少。农场党委审时度势,创新工作形式,通过竞聘和民主推荐的方式把那些能干事,想干事的工人选拔到分场长岗位,让工人成为分场管理的主体。

在今年开展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农场认真梳理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学习,增强了制度的有效性和落实力度。今年农场对公车管理、招待费管理、办公费管理等敏感问题进行了规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年来,农场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树一流作风

农场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和抓手,深入开展民警职工的学习教育活动。

大力推进先进性建设。农场党委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为契机,开展党员承诺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和主体意识;以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突出抓好主题教育和争先创优活动,建立健全支部组织,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建立农场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放置党员标识牌,亮明党员身份,从而形成农场党委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以“五好”党组织为内容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把农场的总体目标分解为每名党员的岗位目标,定期召开点评会,使争先创优常态化、制度化。

切实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农场党委坚持集体学、分散学和主动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党委理论中心学习制度,努力把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干部教育在线为学习的平台,百分之百完成计划任务;大力开展唱红歌、红色旅游等革命传统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对党情、国情、世情的了解,进一步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工作,奋发有为。

栽花结硕果,插柳树成荫。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农场已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干事创业的氛围浓厚,一批先进典型和工作骨干脱颖而出。三年来,共涌现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7人,6名民警职工受到分局表彰。在今年建党九十周年表彰大会上,农场党委被省监狱局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分场长某某某被省监狱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咬定发展目标任务 创一流业绩

农业要发展,科技是关键。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深入,某某农场科技人员少而缺的现象日渐凸显。对此,农场党委勇于创新,从管理上寻找突破口。

重视农业技术培训,合理安排品种结构,把农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根据不同季节工作中心的转移,农场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活动,印发了相关技术资料,每年对分场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开展不少于400多人次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业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管理能力和农民工的科学种田水平;农场合理安排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发展种粮种植。合理利用干支渠边角土地资源开展合作造林3万株,目前长势良好,已有部分成材。

加大投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2010年,农场投入近XXX万元新购置4台推场机和1台起粮扒谷机械,增强农业机械化程度;2011年5月,投资XXX万元建成投产一条烘干线。三年来,农场自筹资金200多万元购买农业机械、维修输变电线路、机耕道路、新建和维修水泥晒场。2011年上半年完成复垦土地108亩,完成土地整理现场勘查和工程方案申报工作。通过投入和积累,我农场已基本实现播种、收割、晾晒烘干、运输全程机械化,为农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牢固坚实的基础。

调整种植结构,创新订单农业。以优化品种结构布局为方向,农场积极发展订单农业,2009年与浙江“XX”绍兴酒厂合作糯稻订单开始,形成万亩糯稻种植基地,与对方形成比较稳固双赢的协作,构成比较稳定的赢利优势。农场农业生产经营取得可喜成绩,2009年盈利XXX万元,2010年盈利XXX万元,2011年全

年预测盈利XXX万元。

创新管理模式,体现公平合理的激励措施。创新财务指标分配方式,农场以日常的财务管理和全年综合考评相结合,对下属农业分场跟踪问效,既体现日常经营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性,也体现效益优先的激励机制;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建立资金使用约束机制,针对农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合理安排生产资金,充分利用负债资金,缓解了资金供需矛盾;创新成本管理思路,以变动成本管理为重点,主要考核短期雇工、大宗生产资料消耗、维修费用、水电费等成本项目。

没有犹豫,没有动摇,长路当歌,只为多收三五斗,某某农场党委必将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主业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坚实的步伐,开创农场的美好明天。

第三篇:国有农场汇报材料纲要

一、对社会职能改革的背景进行简要说明(即中央33号文,省12文),县(市)领导高度重视

二、对乐东县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地理位置、少数民族地区、人口、面积、脱贫摘帽时间),区域2个农场情况(农场面积占比,农场人口占比,农场归难侨人口数量,不需介绍农场公司内部设置情况)

三、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完成基本情况

1、按省里改革工作布置完成农场医院、学前教育、公安等单项整建制移交的社会职能情况

2、承接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置情况(2个农场设居情况)

3、承接2个农场社会职能基本情况(多类项)

4、承接2个农场社会职能移交人员情况

5、承接2个农场资产情况

6、资金保障情况(省里拨付改革补助经费、市县支持改革资金情况,在限的资金量下,资金使用的情况(使用原则按轻重缓急原则,前期保障居筹建、机构运行,设施设备购置等;

保证承接的与垦区民生息息相关供水、路灯等设施维修管理。进入规范平稳运行后,资金如何侧重于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民生基础设施问题,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等方面),7、职能衔接情况(如何实现平稳过渡,未出现因改革上访)

二、国有农场社会治理情况

1、居机构的建设(包括硬件方面,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建设)

2、居人员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党组织生活、团队建设等方面)

3、居服务管理(业务培训学习,优化服务流程、深入群众中了解需求等。居的业务办理情况,办理业务数量等情况,一站式服务等,可让居提供例子)

4、设居后的成效。设居前后的对比(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提高,服务便捷,群众满意度提高,对服务区域实现管理全覆盖,利于稳定,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可让农场提供些例子)

5、居和农场公司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发展,形成垦地融合的情况等

三、一衔接、两覆盖落实情况

(已提供省里相关文件资料汇编给农场,各厅局应该都相应的总结材料,可提取垦区部分内容汇总。)如,人居环境方面(农业局有相关资料)、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自规局有相关资料)、改厕情况(住建?)、垦区基层医卫生室的建设情况(卫健局)、垦区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情况(教育局)、对农场公司产业发展方面的支持情况。

四、简要总结社会职能改革完成后的总体成效,农场公司的产业发展情况。

第四篇:对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的探讨

对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的探讨

陈健

何谓小城镇?我们认为,小城镇是一个人口集中居住、工商活跃繁荣、道路交通畅通、文教卫生俱全、休闲设施完善、绿化美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也是说,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应按照这些构成因素进行,并且凸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示范带动作用。为此,本文对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问题作些探讨。

一、国有农场推行小城镇建设的意义

(一)加快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是加快农垦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加快国有小城镇建设可以引导、吸引农场、附近农村、以及社会上的人、财、物等市场要素向农场场部集聚,形成区域人流、物流和资金流中心,重新配置市场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拉动场域经济发展,加快垦区经济发展。

(二)加快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最重要的就是加快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只有农场小城镇建设搞好了,场部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条件改善了,人居环境改善了,农垦职工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才能提高,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到农场场部投资经商办实业;才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的工业化,-1-

推动农垦小康社会建设,实现职工安居乐业。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本精神。

(三)加快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是全面建设农垦小康社会、重塑农垦的战略举措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农垦与地方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要缩小与地方的差距,就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增强小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垦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农垦小康社会的宏伟的目标,重塑农垦的良好形象。

此外,加快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对提高人的文明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推进国有农场的小城镇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为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要农场领导高度重视,要把发展农场小城镇作为加速建设农垦小康社会的战略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领导。国有农场要成立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目标任务,研究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领导。三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农场各级各部门要各尽其职,顾全大局,加强服务,提高效率,自觉参与小城镇建设。计划、国土、办公室、财务要加强对发展小城镇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

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义务种花种草,绿化美化净化;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义,总体部署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建局面。

(二)健全制度,加强城镇管理

没有严格的管理,小城镇建设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就会存在到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挖、乱种,出现设施被毁、治安恶化的情况,甚至会让我们的规划蓝图落空。因此我们必须以制度为保障,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安居工程有序推进。要严抓规划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规划,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执行规划,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小城镇建设用地,要求职工必须与农场签订用地协议,限期动工、竣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坚持节约用地,合理用地,防止出现职工占地不建房、私自转让土地给场外人员(包括村民)而导致小城镇管理困难的情况。要加强小城镇建设中的每一个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好规划预算、申报、招标、跟踪、监督、验收,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要坚持把居住小区选点和住宅外形选用交由职工群众选择确定,农场最后把关。对配套工程造价、原材料采购价格等,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对危房改造的指标、进度、上级下拨的资金等,要通过简报的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开,让职工始终知情、放心。同时,要建立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农场小城镇的管理。职工新房建起来难,真正管好也不易。只要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聘用那些想管事、敢管事、能管事的同志担任物业管理员,负责小城镇物业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对职工群众禽畜放养的管理,要做到大胆管、长期抓,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职工群众的城镇居民意识。必要时,划分地段,由机关干部每周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并形成制度,以此带动职工群众自觉维护好各自门前屋后的清洁卫生、花草树木和绿化带,使社区环境保持净化、美化和绿化。条件成熟时,要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逐步实行社会化有偿管理,健全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科学规划,注重突出特色

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灵魂。没有科学规划,必然导致小城镇的盲目建设。我们要始终坚持分区规划、体现特色、逐块建设、滚动发展,要有“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在分区规划时,要划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商业中心区、教学区、医疗服务区、职工休闲区、文化娱乐区以及控制区,尽可能做到合理布局,功能配套,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所谓可持续发展,即是在选址时,要考虑所选位置是否具备建设小城镇的条件,即是否有聚人气和聚财气的优势。“聚人气”是指选址对职工是否具有吸引力,是否能够让更多的职工群众在该地点投资建房、置业。“聚财气”是指选取址是否具有发展工商业的前景,小城镇建成后商业成行的机率(即商机)有多大,是否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集中到小城镇消费。特别是城郊农场和近集市、集镇的农场,应具有将农场小城镇融入城区、集市、集镇的选址意识,所选位置能够使小城镇发展延伸到城区或集市、集镇,最终与城区或集市、集镇连为一体,从而避免把农场小城镇建成没有商店、没有市场、只像新村、不像城镇、只见新楼、不见新市的住宅小区。

同时,建设规划要讲求美观。要切忌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安排更多的职工群众集中到小城镇投资建房而造成规划建设的街道和马路过窄,绿化面积过少。要按照“同区绝对统一、突出小区特色”的原则,不同小区建设不同立面、不同标高、不同外观的房屋,以免造成小城镇所有新建房屋立面、标高、外观单一,显得呆板,出现有

新房没有新貌,有新楼没有新区的局面。

(四)思想引导,激发职工热情

职工的广泛参与,是实施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的基础。没有职工的参与,小城镇建设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我们要在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把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宣传透彻、到位,在职工中大力倡导“唱主角、做主人、当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职工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热情;要采取诸如优惠甚至免费供宅基地、补贴拆迁费等具体的优惠措施和自建、统建、集资建等灵活的方式,促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对集资建设的公寓楼房,要做好样板示范,营造一种轰动效应,增强职工的参与欲望。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引导职工从思想上支持、从行动上参与、从资金上投入小城镇建设。

(五)整合资源,筹足建设资金

国有农场需投入的“四通一平”建设资金欠缺、职工自筹资金不足,是导致国有农场小城镇建设进度缓慢的主要因素。而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用好资金,是加快推进农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统筹协调用好上级拨付的专项政策资金。如道路改造资金、职工危房改造资金、归难侨危房改造资金、扶贫资金等,要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使这些资金起到引导职工建新房的作用。二要引导、动员建房户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大力鼓励职工群众依靠橡胶产业的带动和发展水果等自营经济,克勤克俭,勤劳致富,动员他们向亲朋好友借一点,协助他们向银行贷一点,实行自建公助,筹足资金参与和投入小城镇建设。三要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土地资源开发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努力解决建设资金。要有效地激活国有农场土地的潜力,不

断提高土地价值,利用场部小城镇开发建设的商机,采取有偿使用、出让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农场收入,以解决农场“四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要采取有效办法缓和资金紧张局面。对平整土地的工程,采取尽量降低预算招标的办法,让中标者带资施工,工程竣工后分期结算工程款,既可以缓解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又能够较好地满足职工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对一些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入社会闲散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

(六)完善设施,提高居住水平

现代小城镇建设,要体现出居民具有一定档次的生活素质,除了要搞好必须配套的“四通一平”工程外,市场、学校、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休闲公园、舞台、健身运动设施等都应一应俱全。城郊农场要充分利用地理位置的优势,把好地方政府“工业立市”等相关政策招商引资,采取出租场地或合作开发等办法吸引投资者到小城镇,或者办工厂、建商场,或者建设与城区互动、幅射乡镇的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等,繁荣工商业经济,推动小城镇快速发展。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开通城市公交线路,既可为职工出行创造良好条件,也可以早日把小城镇与城区相衔接作好铺垫。

国有农场的小城镇建设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容易事,因为小城镇建设必须讲求整体的布局,以一盘棋的大局理念进行设计,在推行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及到小部分职工群众的利益。这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于农场实际,围绕职工的切身利益进行国有农场的小城镇建设。同时,要不断地强化农场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在小城镇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公正严明的执法方式,采取强有力的落实措施,以确保小城镇建设在国有农场的顺利推行。

第五篇: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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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70625(颁布时间)19970625(实施时间)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1997年5月28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6月25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第二章

农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农场的经营管理 第四章

农场的社区建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推动农垦国有农场(以下简称农场)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农场和其他有关法人、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场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农工商等业综合经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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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农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条

省农场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全省农场的国有资产行使各项管理权利。

第二章

农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农场对其经营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第六条

农场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确定或者调整企业经营方针。

第七条

农场经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农场,在获得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方面,享有与外贸企业同等的待遇。

第八条

农场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用自有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与其他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组建成新的企业法人;可以与外商实行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向境外投资,在境外开办企业;可以跨系统、跨行业、跨地区组建集团公司;可以转让企业产权;以及依法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农场依法享有人事管理权、劳动用工权、工资和奖金分配权,有权决定本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设立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农场享受国家和省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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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的革命老区村庄享受所在市、县、自治县革命老区村庄的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农场内部办的和农场与其他投资者合办的非国有企业,享受乡镇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待遇。第十二条

农场对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三条

农场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十四条

农场必须合理开发并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搞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五条

农场生产经营商品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努力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第十六条

农场必须做好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十七条

农场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支持和鼓励职工应用、推广科学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活动。

第十八条

农场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兵役、民兵和保卫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十九条

农场职工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往城镇的,有关部门对该职工及符合条件随迁的家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第三章

农场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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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农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或者《海南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步进行公司制改造。

第二十一条

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农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取多种形式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农场应当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强橡胶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第二十三条

农场实行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正确处理国家、农场、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二十四条

农场应当建立健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省农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场资产负债和经营损益考核制度,对农场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省农场主管部门根据农场的资产负债、经营损益等情况,决定对农场的经营者给予奖惩。

第二十六条

农场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农场的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垦区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授权设立的农垦土地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依照《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农场的土地和其他资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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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和其他资源的权属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农场主管部门召集当事人协商解决。第四章

农场的社区建设

第二十九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农场的社会秩序,帮助农场发展经济和其他社会性事业,并且监督其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三十条

农场应当加强同所在的市、县、自治县、乡(镇)和各族群众的团结,打破行业、地区和部门的界限,搞好经济联合和科学技术协作,推广先进生产技术,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第三十一条

农场兴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性公共事业,应当为全社会提供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兴办的学校、医院等社会性公共事业,也应当为农场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

农场承担的本应由政府支出的社会治安、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费用应当逐步过渡由政府财政承担。在农场继续承担该费用期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的扶助。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农场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耕地占用税留地方部分的50%返还给农场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农场自办学校的,教育费附加由农场自收自支;在城镇的农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城市里农垦系统的学校与社会上其他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一视同仁。

对应当返还给农场的税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平调。对应当免收的税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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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农场的社会保险应当逐步纳入所在市、县、自治县的社会统筹。

第三十四条

农场场部所在地应当按现代化城镇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农场的管理者、经营者侵占、挪用农场财产或者有其他损害农场利益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农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农场主要负责人、其他场级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农场合法权益的,农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赔偿。第三十八条

省农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给农场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的,由省农场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侵占、破坏、盗窃、哄抢农场财产的,或者扰乱农场正常秩序,致使生产、工作、生活不能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第四十条

华侨农场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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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Y(采用标识)1(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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