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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应急预案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125-391811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4-12 09:28: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稳定应急预案

乌江小学维护社会稳定(涉日问题)工作

应 急 预 案

近日,由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与中国产生争端,我国公民在这一问题上做出强力反对,也发生了一些过激行为。对此,省、市、县高度重视,专发通知对做好涉日问题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各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师生。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为出发点,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努力营造“迎胜会、抓安全、保稳定、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学校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涉日问题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面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过激行为;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确保我校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游行事件;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巩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特成立乌江小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汪中兴

副组长:刘勇

成员:张之梦叶维吴银红唐文强及各班主任

领导下组下设督查组、稳控组、劝返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组

组长:汪中兴

成员:唐文强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学校落实涉日问题期间各项稳控措施到位情况,实行责任倒查。

(二)稳控组

组长:刘勇

成员:叶维及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涉日问题期间的属地稳控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迅速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维稳问题,做好来访者的疏导化解工作。

(三)劝返组

组长:张之梦

成员:吴银红

工作职责:负责劝返涉日问题期间教育系统人员打算到南白、遵义、贵阳等地反映问题的有关人员;配合省、市、县做好非正常上访者的劝返工作;及时向乌江镇中心学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负责人要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把确保涉日问题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抓实抓好,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高度重视,稳控为首。要充分认识做好涉日问题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详细排查,制定预案。要坚持以稳定统领信访工作的原则,学校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全面排查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隐患,明确包保对象,制定稳控预案,落实稳控责任;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立即对涉日问题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引发事端;要增强维稳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决制止到市进省赴京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四)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对有可能在涉日问题期间到市进省赴京上访的重点人员,一定要明确专人负责,随时掌握他们的行踪,了解其动向,并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解工作。摸排情况要细之又细,全面了解师生动态;工作纪律要严之又严,看管劝解重点人员;感情沟通要实之又实,务必做到内紧外松;稳控工作要慎之又慎,务必将其稳在当地。一旦失控,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排除隐患,强化管理。切实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要进一步健全警校共建工作,完善警务室建设,共建平安和谐校园;要进一步强化学校门卫管理和学生上下学护导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要针对学校消防、交通、校舍、踩踏、体育训练、集体活动、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等方面的彻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六)强化值班,及时报告。校长每天要全面了解信访维稳动态,督促专人做好相关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涉日问题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稳定情况,一般信息按正常程序报送,紧急信息立即报送,并进行全程跟踪反馈,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绝不能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乌江小学值班电话:0852--7391124;中心学校值班电话:0852--7391040。

(七)严明纪律,责任追究。对不关心师生疾苦、不认真化解矛盾纠纷、敷衍失职酿成重大事端的学校和因工作不力造成涉日问题期间有关人员非正常上访的,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是我校涉日问题期间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遵义县乌江小学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第二篇:安全稳定及防汛应急预案

东港地区公路工程

安全稳定及防汛应急预案

东港驻地监理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六月

东港地区公路工程安全稳定及防汛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级主管单位的文件及会议要求,对在建的公路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要求,确保东港地区公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很好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要求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思想统一到全省交通“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上,实现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确保东港地区公路工程项目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损失为核心,做好东港地区公路工程防汛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努力维护稳定。

(二)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把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全面做好预警预测及预警响应工作,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以施工承包单位为主的原则。

三、东港地区公路工程监理防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东港地区公路工程监理防汛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防汛应急小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和盲目乐观心理,抢先抓早,集中精力,防患未然,建立防汛抢险责任制,采取包片、包段落和包重点部位将防汛责任层层分解。为此,东港地区公路工程驻地监理办公室成立防汛应急小组。

组长:刘钢

成员:丁伟李洪泽肖军栾忠杰

(二)防汛应急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预防和应对防汛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总监办及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四、信息报送渠道

(一)防汛应急小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组长:刘钢***

成员:李洪泽***

丁伟***

肖军1394154772

5栾忠杰***

五、应急处置

1、合理安排施工,临时驻地建设应避开滩涂与河道,确保

人员、材料和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对便道、绕行路段要设明显标志,并及时维护确保安全通行;

2、及时做好临时排水设施,对于路基边坡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大的路基水毁现象或较低路基大面积存积水;

3、对弃土应加以防护,防止集中降雨造成边坡坍塌,水土流失,特别要做好汛期桥梁下部结构工程施工的安全以及重点河道、沟渠施工便道、便桥等临时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4、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

5、一旦汛情、险情发生,一小时内必须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6、要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

六、注意事项

1、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最大限度减少物资、设备损失。

3、要很好组织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篇: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推荐)

安全信访稳定应急预案

河沙镇中心幼儿园

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化解内部矛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信访工作。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李志广

组员:赵崇信王丽芳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园长负总责,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2、坚持“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对赴区、市、省、进京的集体访、异常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由园长直接负责,其它人员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限期解决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

4、园长对副职处理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要及时督促和检查,保证在限期内高标准、高质量结案。

5、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权益,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按照省、市、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6、认真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保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必报内容

1、因信访事项,正在酝酿串联或者扬言要越级进京、到区、市、省集体上访的预警信息。

2、当发生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和影响较大的信访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3、因信访事项、正在酝酿串联或者扬言要在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群体性事件的预警信息。

4、重大节日、活动等敏感时期,因信访事项,扬言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其他行为。

四、上报制度:

1、时间要求。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无事不报。

2、上报方式和内容。重大紧急信访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立即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报告要写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危害程度、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3、事态跟踪和续报要求。在规定时限初报已掌握的情况之后,应追踪事件或情况的发展变化,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五、处理方法

1、及时处理。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学校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产生、扩大。

2、对存在上访隐患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他们的想法、要求、思想动向。要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消除疑虑。如不能及时解决,要及时上报。与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进行座谈,听取群众意见。较为敏感的社会问题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正面的宣传、讲解、引导,使师生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3、报送审核签发。重大紧急信息必须经过核实,要真实准确,避免因道听途说、表达含糊、重点不明、文字歧义等引起理解偏差或信息失实。上报时须经园长签发。

第四篇: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该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该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该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安全事故应该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该的应该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该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该急处理领导小组应该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该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事故应该急预案。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该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该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该急预案。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该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3月份学校组织全校师生搞一次疏散演练。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领导。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应该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该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该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该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该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该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该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五)流行性的传染病的预防

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应该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并重大食物中毒等,应该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师生外出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经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该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该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该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该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该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七)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应该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该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八)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该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九)其它伤害事故应该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该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及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精神,为保障我校以“放飞希望,快乐成长”为主题的第五届艺术节顺利开展,确保艺术节期间各项活动中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组长:副组长:成员:全体校务成员、年级组长

三、活动安排及责任人

活动时间下午责任人总负责

5.30开幕式(1:40出发,2:20正式开始)

5.31下午“七彩生活我能做”生活技能展示

6.1“瑞云杯”书画现场赛第一节:反邪教警示教育

四、安全工作主要措施

1、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项活动组织者必须充分考虑活动中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安全地开展。班主任加强学生的安全及组织纪律性教育。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全面落实各项活动的责任人。

(2)召开活动责任人会议,明确职责。

3、发挥共建单位作用:邀请消防队6名战士参与安全保卫工作。

五、开幕式安全工作预案

1、时间:1:40出发,2:20正式开始

2、线路:南门出发,由文化路转新二路,转太平路,到体育馆

3、安全执勤:总负责

一楼东门进口:五年级由此进,武警二人,教师

南乐出口:岗位责任人

二楼东门进口:二、四年级由此进,岗位责任人:武警两人,教师

南乐:一、三、六年级由此进,岗位责任人:武警两人,教师

舞台服务和保卫岗位责任人:

4、座位安排:球场五年级、北边四六年级、南边二三年级、西边一年级、东边三四年级

5、现场带队维护:各班班主任

6、返回:在体育馆整队,全部学生一起回校,由班主任带队。

六、现场书画赛工作预案:

1、时间:20xx年6月1日上午在瑞云大酒店门口广场。(8点10出发,9点—11点活动)

2、带队教师:负责安全教育,学生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及现场管理;家长陪同前往。

第五篇: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

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市、区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1.4.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82125639);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

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

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1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置在学校安全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处承担。

2.1.2

主要职责

2.1.2.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1.2.2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应对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2.1.2.3落实信息报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1.2.4严密监测本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2.1.2.5检查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教育系统应对措施。

2.1.2.6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2.1.2.7总结推广本辖区教育系统成功应对突发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2.1.2.8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督促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1.2.9处置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其它事项。

2.2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置,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实施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灾后恢复、事故调查)、预案演练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

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3.1

应急工作组

组长: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3.2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突发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

预防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使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

预警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度、半年和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3.3

信息报送

3.3.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续报。

3.3.2

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3.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于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3.3.4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4.1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4.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4.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

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4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5.1

学校的响应:

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具体应急措施请参考“6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5.2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响应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入事发学校或事故现场,指挥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做出判断,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将事故灾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提供关于事件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6)会同市、区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掌控网络信息,有力引导舆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7)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尤其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抚慰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8)总结事件的教训,推广事故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和惩处工作。

学校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6.1

火灾事故

6.1.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6.1.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停止自行抢险救灾,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6.1.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6.2

交通事故

6.2.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6.2.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6.2.3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6.3

水面溺水事故

6.3.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3.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6.3.3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6.4拥挤踩踏事故

6.4.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6.4.2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净、消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按压止血法即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目的。

(2)发生骨折的处置

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

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6.4.3善后工作

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6.5建筑物倒塌事故

6.5.1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0,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6.5.2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6.5.3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6

煤气中毒事故

6.6.1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6.6.2应对措施

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6.6.3善后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事故最新情况。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6.7

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6.7.1报警、报告

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6.7.2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6.7.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6.8

校园爆炸事故

6.8.1报警、报告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6.8.2应对措施

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6.8.3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9

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6.9.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6.9.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6.9.3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6.10

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6.10.1报告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0,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6.10.2应对措施

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10.3善后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做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6.11

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6.11.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6.11.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11.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6.12

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6.12.1报告

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12.2应对措施

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6.12.3善后工作

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调查处理事故责任人。

尽快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6.13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6.13.1报警、报告

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

6.13.2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6.13.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

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14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6.14.1报警、报告

当发生疑似学生食物中毒时,学校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2小时内向辖区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及死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同时迅速开展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

6.14.2应对措施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师生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14.3善后工作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6.15校园伤害事件

6.15.1保护师生安全

有歹徒闯入校园,校园伤害事件即将或正在发生时,学校保安员要立即携带丁字棍、钢叉、防割手套等装备赶到现场,首先将歹徒与师生隔离防止伤亡扩大,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歹徒。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保安控制歹徒,保护师生安全。

6.15.2报警、报告

在保护师生安全的同时,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15.3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处置

公安部门到现场后,学校要配合做好控制歹徒、现场勘察、搜寻物证等现场处置工作。

6.15.4抢救、疏散

学校要控制好现场的秩序,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协助120人员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尽快组织疏散学校师生到安全地方,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6.15.5善后工作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善后与恢复

7.1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好事发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如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等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各级各类学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应急保障

8.1

信息保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8.2

物资保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求。

8.3

资金保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8.4

人员保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8.5

培训演练保障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安全稳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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