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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社会突发应急预案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25-387035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4-11 23:08:43 来源:网络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及机电安装D1标

社会突发应急预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及机电安装D1标项目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工作原则 1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

2.1 项目部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

2.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

2.3组长的主要职责 3

2.4 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3

2.5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33、事件分级 3、预防及预警 55、信息报告 5

5.1 信息报告原则 5

5.2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 5

5.3 信息报告时限 5

5.4 信息发布 66、应急响应与处置 6

6.1 应急响应 6

6.2 应急处置 6

6.3 突发事件处置的要求 7

6.4 应急结束 77、善后处置 78、评估与总结 89、制定与解释 8

附件1: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9

附件2:外部单位应急联系方式 10

附件3:应急物资及设备清单 11

附件4:应急救援路线图 12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的社会突发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社会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防止事件扩大,妥善做好事件的善后工作,保证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国水电四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及机电安装D1标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2.4《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4《水电十四局土建施工C1标项目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5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和要求。

1.3 适用范围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遭遇各类社会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

(2)、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统一指挥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和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

(3)、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指挥系统

1.4工作原则

按照“领导班子负总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性社会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维护水电四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及机电安装D1标项目(以下称“D1标项目” 或“本项目”)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加强维稳队伍的建设,健全维稳信息网络,坚持专门稳控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拓展维稳信息的收集渠道,随时掌握有关情况;提高防范意识,强化预警分析,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坚持快速主动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处于应急备战状态,在接到通知或报告后,必须能够迅速做出应急处置,并积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激 化。

——坚持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处理信访维稳问题的合力,及时、妥善、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坚持依法调处原则:对社会突发事件问题的调处,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际要求,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和说服疏导工作,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协助、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社会突发事件成因对应的项目部职能部门是社会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本部门负责人是与业务职能对应的相关的社会突发事件的责任人。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项目部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 组 长:项目土建副经理、项目机电副经理、项目安全总监、项目总工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

抢险人员:各施工队、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组成。

2.1.1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协调部,负责日常事务。

2.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2.1 贯彻国家、省、市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

2.2.2领导、组织、协调本系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3即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等报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2.2.4 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3组长的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项目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主持召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地域情况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4 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项目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或由组长授权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决策和下达应急指令。

2.5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部范围内可以预见的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及时收集掌握相关情况、分析研究和综合上报;

(2)协助领导小组领导制定处置方案;

(3)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及时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到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4)协调参于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关系,保证指挥畅通、高效;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处置决策;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参于各方面力量,做好现场处置和有关工作;

(6)传达、执行上级机关、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领导的指示、命令、决定。

3、事件分级

(1)根据信访维稳事件的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造成危害的影响范围和事件的可控性等,划分为三个等级:重大事件(Ⅰ级)、较大事件(Ⅱ级)、一般事件(Ⅲ级),具体见信访维稳事件分级表。

信访维稳事件分级表

级别

序号

主要情形

Ⅰ级

已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和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媒体炒作或成为社会和网络舆论关注热点,情况失控的事件。

参与人数在 50 人以上影响较大的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示威游行等 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5 人以上进京上访和 20 人以上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事件。

阻断铁路、国道、高速公路和城市交通 1 小时以上的事件。

引发跨省(区、市)、跨行业连锁反应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其它视情况需作为重大信访维稳事件应对的事件。

Ⅱ级

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引发媒体炒作或成为社会和网络舆论关注热点,情况可控的事件。

参与人数在 20 人以上、50 人以下影响比较大的上访请愿、聚集闹事、停工(市)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5 人以下进京上访和 10 人以上、20 人以下到省 委省政府上访的事件。

阻断铁路、国道、高速公路和城市交通 1 小时以下的事件。

其它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信访维稳事件应对的事件。

Ⅲ级

参与人数在 20 人以下影响大的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参与人数在 20 人以下到省国资委和 10 人以下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事件。

其它视情况需作为一般信访维稳事件应对的事件。

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又称新闻危机事件,通常分为三级,即重大突发新闻媒体事件(Ⅰ级),较大突发新闻媒体事件(Ⅱ级),一般突发新闻媒体事件(Ⅲ级),具体见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分级表。

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分级表

级别

序号

主要情形

Ⅰ级

发生与项目部直接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给项目部或工程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属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内容敏感事件,引起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

引起5家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播发批评报道,全国媒体大面积转载并刊发评论、传播范围扩散至全国的;

在国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知名社区上形成热门讨论话题,成为多数网民攻击对象的

因突发新闻媒体报道而引起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关注并要求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的。

Ⅱ级

发生较大自然灾害事件、较大事故灾难、较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给项目部或工程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引起5家及以上地市级主流媒体批评报道,在当地区域形成热点讨论话题的;

引起国内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知名论坛关注,跟帖速度和点击量迅速攀升,受到部分网民攻击的

因突发新闻媒体报道而引起市级党委、政府或集团层面关注并要求采取应对措施的。

Ⅲ级

发生一般自然灾害事件、一般事故灾难、一般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给项目部或工程形象造成一般负面影响的;

引起5家以下地市级主流媒体批评报道,在当地区域形成一定讨论话题的;

引起国内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知名论坛关注,跟帖速度和点击量有所攀升,受到少量网民攻击的;

因突发新闻媒体报道而引起市级以下党委、政府关注或项目部层面关注并要求采取应对措施的。

4、预防及预警

项目部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社会突发事件,建立重点维稳对象专人联系、维稳对象档案,做好动态信息资料收集,开展风险分析,完善动态监控机制,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和维稳动态及时掌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5、信息报告

5.1 信息报告原则

5.1.1 分级报告原则

掌握信息当事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向项目经理或项目指挥长报告。需要向轨道公司报告时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指挥长报告或授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1.2 及时、客观、公正原则

对特别紧急的情况可以先电话报告,随后书面上报。书面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等。

5.2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

——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项目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发展趋势预测以及处理建议。

——社会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以及对本项目工程建设产生的影响。

——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5.3 信息报告时限

按照国家、省、轨道公司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Ⅲ级事件发生后,掌握信息的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在1小时内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Ⅱ级事件发生后,掌握信息的当事人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在30分钟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在接报后 30 分钟内向项目经理或项目指挥长报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指挥长酌情向轨道公司应急办报告。

——Ⅰ级事件发生后,掌握信息的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报后立即向项目经理或项目指挥长报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指挥长在1小时内向轨道公司应急办报告。

5.4 信息发布

在应急领导小组授权下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有关信息,项目部任何人无权私自对社会发布社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6、应急响应与处置

6.1 应急响应

6.1.1 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社会突发事件时,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一级响应,并在1小时内向轨道公司应急办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综合办成员到位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轨道公司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6.1.2 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社会突发事件时,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启动二级响应,并向轨道公司应急办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轨道公司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

6.1.3 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社会突发事件时,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响应,项目部综合办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6.2 应急处置

6.2.1预测

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苗头,并做好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建立情报信息联系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走向。

6.2.2 预报

对预测的结果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判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和公安机关报告。

6.2.3 应急处置程序

项目部所辖区域内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项目部处置社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群众报警,在报告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同时,视情况协调组织相关突击力量集结出动,实施应急处置。

6.3 突发事件处置的要求

5.1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保证情报准确及时。

5.2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突击力量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相互协作,履行职责。

5.3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5.4 注意工作方法。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6.4 应急结束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隐患彻底消除,或已发生的事件得到完全处置,经过一定时间(由事件主管部门根据具体事件而定)后没有出现反复。

应急结束决定的做出须由上级应急项目部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提出终结建议,经批准同意后实施,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7、善后处置

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有关部门(必要时协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严密掌控当事人的动态,防止事件反复。

——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当事人的承诺。

——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8、评估与总结

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有关部门做好以下评估与总结工作:

——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分析,在评估的基础上完善预防预警机制。

——对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分析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对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9、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项目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由项目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序号

姓名

应急指挥结构职务

联系电话

曹立立

总指挥

***

张建庄

副总指挥

***

白建华

企地联动组组长

***

王江波

技术组组长

***

王红民

监测组组长

***

王俊利

救援抢险组组长

***

赵忠涛

保卫组组长

***

芦河佑

后勤保障组组长

***

徐瑞雷

应急救护组组长

***

李 涛

抢险突击队队长(罗田泵站)

***

张守尚

抢险突击队队长(钻爆隧洞)

***

马华云

抢险突击队队长(顶管工区)

***

李修建

抢险突击队队长(松木山进库闸工区)

***

工程局公司应急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刘桂峰

工程局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

***

单益东

工程局公司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

附件2:外部单位应急联系方式

外部单位应急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现职务

手机(电话)

建设单位

陈克振

罗田管理部副总经理

***

朱 越

安全管理

19924533227

监理单位

郭 勇

总监

***

周 凯

副总监

***

李 辉

安全监理

***

行政监督部门

深圳市水务局

安全监察

0755-83071640

0755-83072888

东莞市水务局

安全监察

0769-22830799

0769-22830700

地方单位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局

办公室值班电话

0755-82001475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局

办公室值班电话

0769-23308677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0755-81206913

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769-82766333

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

0775-81733002

东莞市疾病控制中心

0769-22224315

医疗救护

120

火警

119

全国特种服务电话

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天气预报:12121;森林火警:12119;

红十字会急救台: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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